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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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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内情如何,先圆了场再说,日后再慢慢探查这小厮的根底。

想通了这一节,杨奇也就平静下来。

他是一个暗藏野心的人,既然孔晟深藏不露如今又一鸣惊人,也算配得上自家女儿,为了将来的宏图大业,孔晟这种一等一的人才自然不能错过。

他刚要开口宣布,下面的周昶急了。

他虽然也为孔晟的长恨歌所倾倒,但事关美人前途,他又如何能放得下?眼看到手的彩头要不翼而飞,他立即起身来施礼道:“杨大人,诗会既定比试三场,如今不过一场结束,就要草草结束,吾辈士子焉能心服口服?”

杨奇苦笑:“周家贤侄,你莫非还有诗作吟出?”

“然也。杨大人,某自幼熟读诗书,学得满腹经纶,以图将来报国济世。此番诗会,还有佳作未出,若不让晚辈试试,岂不遗憾之至!遑论,此人声名不堪,混迹坊间,狎妓斗殴,纵然有些才学也配不上杨府千金!”

周昶说着扬手指向孔晟,冷冷嘲讽道:“晚辈听闻他日日去那玫瑰坊的头牌歌姬柳心如门下求欢,其丑态、其恶行、其卑劣,世人皆知,若是让此子娶了杨小姐,岂不羞煞江南士子?!”

周昶声色俱厉,眼眸中的轻蔑不屑溢于言表。

孔晟眉头一簇,心头火起。他根本不想跟这周昶争夺什么美人魁首,他的目的在于利用诗会扬名,为自己创造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周昶单纯以才学进行比拼,接下来孔晟本已做好退场的准备,意欲将魁首拱手让给此人,也算是成人之美。

但周昶如此口出恶言极尽羞辱,直接触及了孔晟的底线。

孔晟冷冷一笑,“孔某声名如何,与你无关。某坊间作乐,游戏市井,也是某家的自由,更与你无关。在某看来,你纵然是一辈子苦读诗书,也终归不过是一个酒囊饭袋,何足道哉?!”

孔晟此话尽显狂妄。可他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的一番话,却让很多人心生同感,隐藏才华纵情声色犬马以假面具示人,倒也是一个奇人。奇人奇行,焉能以常理度之?

周昶羞恼之极:“你这厮无礼!市井无赖,可敢于周某再比上一场?”

“来者不拒,既然你非要自取其辱,某就随了你的愿!”孔晟的回答斩钉截铁。

他此番来参加诗会怀有“逆天改命”的战略意图,自然不能半途而废,被这花痴的周昶搅了局。

“各位,周某虽为士子,却也常思报国之志,今日吟诗一首以明志!”

周昶咬紧牙关,吟道:“烽火照长安,胸怀鸣不平。来日辞秦淮,单骑赴龙城。大风遮不住,烟尘加鼓声。宁为百夫长,不作一书生。”

周昶此诗一出,就有人拍案叫好。

即抒发忧国忧民的情怀,又表达远赴国难的壮志,也算是佳作了。

周昶得意地望向了孔晟。这首诗他在场下酝酿已久,选择在这个时候吟出来,就是为了跟孔晟争一争魁首的名头。

“临摹杨颍川的从军行而已,东施效颦罢了。”孔晟大步上前,走进场中,心里暗暗道了一声“诸位贤者得罪了”,迫不得已才借文卖弄。

“关于时局,关于报国,关于黎民苦难,孔某以一诗一歌明志,献丑了!”

孔晟断然挥手,朗声而言:“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此诗是杜子美创作于至德二年,距今还有两三年的时间,孔晟此刻借用,心中颇为愧疚。好在一首诗的失却,并不影响子美先生诗圣的贤名。

孔晟就此暗下决心,日后这种老掉牙、太俗套的诗会场合,他能不参加就参加。即便参加,也尽量避免再抄诗,外人不知,内心不安呐。

孔晟吟出第一首诗,环视众人。

两首诗的优劣其实不难评判,诗圣所出若是不及周昶的效颦之作,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无论是格局、心胸,还是文采,两者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杨奇无奈地摊了摊手,心里更加断定,孔晟是有真才学,出口成章,皆为绝唱,这不是一般士子能做到的。

他心道这孔家人果然他娘的不可轻视,只是不知这小厮何以故作不堪形态,这其中必有深意。至于他今日煞费苦心展露才学,倒也不难理解,无非是想继续跟自家女儿成婚了。

杨奇暗暗扫了女儿杨雪若一眼,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孔晟定了定神,又慨然吟唱: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放眼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长安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安贼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孔晟一气呵成,其间匆忙篡改了几处细节以吻合时局背景,肯定会让这首满江红出现瑕疵,但整首词的壮怀、气势、志向抱负,却不会因此减弱多少。

如果说前面三首诗是展露才学,以图一鸣惊人,那么,最后这首《满江红》,孔晟的用意就是表达志向,为扬名江南乃至大唐最后加一把火。

“好!好!好一个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白云子激动地拍案而起,眸中神光慑人:“如此胸怀抱负,如此远大志向,如此才学惊世,能文能武,孔家小郎焉能蜗居江南一地,贫道将箫剑为赠,他日相见,料定小郎已成就一番功业,这一日,贫道拭目以待!”

道童阿泰一脸敬服的捧着白云子的箫剑走过去,双手送于孔晟。孔晟知道这道人绝非常人,拱手长揖,道了一声谢,这才郑重其事地收下箫剑。

但孔晟接过箫剑之后,却是笑容一敛,转身面向周昶,冷声道:“周昶,你可还要比试?”

周昶羞愤交加,掩面转身奔出阁楼。

杨奇却是突然眉开眼笑,开心之极。孔晟今日表现给他带来的“颜面扫地”,早就烟消云散了。白云子的一句话提醒了他,是啊,这小厮如此惊世才学,又蛮力过人好武斗狠,若是加以调教,文武双全,必是郭子仪之流的英雄人物!

尤其是白云子明显流露出收徒的心思,杨奇这才醒悟过来,原来白云子赠箫剑本身就是为孔晟量身定制的,能文能武的寓意明显。而道人路过江宁停留下来,也肯定与孔晟有关。

孔晟简直就是一颗浑金璞玉,若经白云子调教,将来的成就那还得了?

想到此处,杨奇心中越加兴奋,自以为捡了宝贝。

但接下来,当他宣布孔晟为诗会魁首,并笑吟吟地准备亲自写下婚书,让杨雪若与孔晟再定婚期的时候,孔晟的反应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杨使君,仙长的箫剑、诗会的宝马一匹,晚辈受了。至于婚约之事,恕孔某愧不敢当。孔某家道中落,至今孤身一人,连居住之所都无,身无长物,穷困潦倒,何敢婚配杨府千金?况且,孔某声名狼藉,相貌粗鄙,着实配不上杨小姐。”

“杨家于孔某的关照之恩,某家自当铭记在心,他日略有寸进,再图回报吧。就此告辞!”

孔晟深施一礼,转身飘然而去。

杨奇的脸色非常难看,却又无法发作。因为孔晟语气谦卑又口口声声配不上,还声称要“回报杨家的恩情”,这让他有苦难言、有愤亦无宣泄之道。

杨雪若呆了呆,起身痴望着孔晟毫无留恋离去的背影,一时间失望、懊悔的情绪相继浮上心头,精巧的小嘴张了张,还是无奈的合上。

她心里明镜儿一般,孔晟虽口中自谦自鄙,其实字字句句中都流露着对杨家的讥讽。杨家的权势,杨家的地位,杨家的财富,人家根本就是视若粪土一般!

这个时候,杨雪若终于明白,前日孔晟主动提及退婚,绝非偶然。

昔日杨家对他不屑一顾,而如今他反过来视杨家于无物。世事变幻一至于斯,令她嗟叹伤感难以自已。

第十二章曾经沧海难为水(1)

望江楼外。

众目睽睽之下,孔晟腰插箫剑,牵着一匹雄俊的白马欲走。

此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马身修长,四肢挺拔有力,双眸闪亮,但四蹄却是赤黄色。孔晟并不懂马,更不会骑马,只知道这是匹突厥公马,是本地乡绅互市购来献给杨奇,杨奇又“贡献”给女儿杨雪若,充作了诗会魁首的彩头。

本来杨奇以为,诗会魁首还是自家女婿,彩头出了,宝马还是落在杨家,却不料,竟然是孔晟夺魁,还婉言谢绝了再次与杨雪若缔结婚约。

突厥盛产战马,天下名马半数出自西域和突厥。以孔晟的眼光看,这匹马顶多就是漂亮一些,身板健硕一些,估计能跑点远路;但在识马者看来,这可是突厥马中的追风神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渡水登山,如履平地,为马中之王。

宝马自然性烈,几乎成了普世的规律。这几日之间,先后更换了几名主人,纵然是马儿也认生发起了脾气,无论孔晟怎么拖拽,它愣是四蹄扎地纹丝不动,而马首倾斜,似是轻蔑地瞥着眼前这位瘦弱的少年郎,间或咴咴一声嘶鸣,猛然一甩头,傲慢不可言。

娘的!孔晟大怒,区区一匹畜生,也想蹬鼻子上脸了?他抽出腰间的箫剑,顺手就在马臀上敲了一记。

孔晟本想对白马略施薄惩,却忘记了他天生蛮力,这一记的力度不小。

白马吃痛顿时长嘶昂首,前蹄跃起,然后奋力向前猛冲了出去。孔晟一个措不及防,就被拖着沿狭窄的山道向一侧奔去,狼狈不堪。

围观的士子和贩夫走卒一干人等,惊呼出声。前面就是一面断崖,距山道不足五十丈,此番白马受惊,定然是连人带马一起被坠入崖下,到时尸骨无存。

这个时候,杨奇带着一干官员士子簇拥着白云子师徒,正走出望江楼,见到这一幕,也都呆在了当场。

俊美的道童阿泰脸色一变,身形方动,就被白云子牢牢抓住手腕,动弹不得:“阿泰,稍安勿躁!”

白马的力量非常凶猛,孔晟虽然并不知前面就是悬崖峭壁,但转瞬之间就回过神来,反应极快,他没有再抗拒与白马较力,而是顺势随着马奔跑几步,然后口中大喝一声,双脚撑地,双臂猛然绷紧,奋力往回一拽缰绳!

白马冲刺的速度和力道竟然被生生刹住,马嘶长鸣——其实多半是惊惧慌乱的胡乱咆哮,它四蹄落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住,那股势头顿时就泄了气。

一人一马,在断崖边上止住,较着劲儿,烟尘飞扬。

孔晟长出了一口气,暗道一声侥幸,同时眸子里又犯起一丝兴奋的光泽。对于自身所具备的强大力量,他这一次才真正有了切身的体会,的确是天生蛮力常人难敌。或许在士子文人看来,有身蛮力顶多就是粗野的匹夫,但孔晟却深知,在这个乱世大唐,武力值就是立身保命之根本啊!

孔晟扫了这匹白马一眼,恼火地跺了跺脚,心道连匹马都想欺负老子吗?他冷冷一笑,回身拖着缰绳、不管白马如何抗拒,硬是拖着它一路走回山道,搞得山石四溅尘土漫天。

众人目瞪口呆,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此子当真是神力!且看他身子板如此瘦弱,却不想竟有当年卫怀王玄霸的勇猛!”刘郡守忍不住轻叹一声,而旁边的丹阳县令宋清偷偷瞅了瞅杨奇的脸色,也感慨道:“更难得是,他还有满腹才学,今日所作诗、歌皆为绝唱,很难让人相信,这就是坊间所不齿的孔家不肖子啊!”

杨雪若躲在父亲身后,眼睁睁地望着孔晟几乎是半拽着那匹白马缓缓下山,神色更加复杂落寞。

杨奇暗暗咬了咬牙,心里冷笑道:“竟敢让本官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简直不识抬举!孔家小厮,你以为摇身一变成绝世才子,就有本钱在杨家面前装腔作势了吗?为本官所用倒也罢了,若是……在这江南半壁,难道你还能逃得出本官的手掌心?!”

杨奇眸中闪过一抹寒光,却是一闪而逝。

他旋即挥挥手,朗声一笑,向白云子躬身长揖:“仙长,还请到府中歇息,容杨某置素酒款待以尽地主之谊!”

白云子朗声一笑:“杨使君厚意盛情,贫道心领了。但贫道即刻要离开江宁赶赴关洛,就不叨扰使君了!使君,就此别过!”

说完,白云子向杨奇打了一个稽首,然后就牵着道童阿泰的手,飘然而去。

白云子与杨奇并无深交,只是当年他云游天下一个偶然的机会出手救治病重垂危的杨奇,算是结下了一番善缘。杨奇一则是感念救命之恩,一则是顾忌白云子的影响力,自然对道人曲意相交。

从狮子山下到江宁郡城,有十数里之遥。孔晟牵着白马,有些郁闷地慢腾腾沿着官道往回走,尽管白马早已被他折腾的没了脾气,温顺得像只绵羊,但他不会骑马,而这马上也无鞍鞯,让他如何骑乘?

过往商客行人见状,都投来好奇的一瞥,心道这少年郎是傻了不成,有马不骑!

走不多远,就听到前路传来清朗的笑声:“孔家小郎君,莫非要牵着马一路走回城去不成?”

孔晟抬头望去,见望江楼诗会上那仙风道骨的道人白云子牵着俊美的道童阿泰,正站在路边,笑吟吟地向他挥手。

道人赠予箫剑,又在诗会上帮他美言出头,受了人家的恩惠,孔晟自然不会失礼。他牵着马紧走两步,向前作揖道:“仙长赠箫剑之高情厚谊,容孔某再次谢过!至于这匹马,也实在是无奈,孔某不通骑术,也只好牵着它回城了!”

白云子轻轻一笑:“原来如此。阿泰,你且帮帮孔家小郎,吾等城中客栈相会吧!”

道童阿泰似是早有准备,就点点头,上前来从孔晟手里接过缰绳,身子一个飞跃就窜上了马背。他骑乘在马上,向孔晟伸出一只手去。

孔晟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探手抓住了阿泰的手。

阿泰用力而孔晟借力跃起,倒是轻而易举地就上了马背,但坐在光溜溜的马背上,孔晟感觉无处着落,身子僵硬无比,坐姿更是别扭难看。

“抱紧我!”阿泰轻喝一声,双腿一夹马腹,白马长嘶一声,就窜了出去。

孔晟身子一震,猛然晃荡起来,他慌不迭地双手圈住阿泰的腰身,将脸紧贴在他的背上。

阿泰兴奋地大笑一声,单手拍了拍马首,白马就顺势奔驰了起来,越跑越快,扬起一溜尘烟。孔晟坐在马上犹如腾云驾雾一般,倒是也渐渐不再慌乱,定下神来。

十数里的官道,这匹白马竟然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而且马身之上并无汗津,四蹄依旧富有韵律节奏,显然并未尽全力。

进了城,阿泰翻身下马,又扶着孔晟下来,赞不绝口:“孔家小郎,你真是好运气,这是一匹上等神驹,世间罕有!既然你不会骑乘,真是浪费了耶,不如送与我,我用一壶生肌止血的金疮药与你互换如何?”

孔晟神色不变,却是微微一笑:“若是阿泰兄弟喜欢,就牵了去,不必互换了!”

阿泰本是满心艳羡顺嘴说了一句,并不是真想要孔晟的马,他没想孔晟如此大方豪爽,竟然答应的这般爽利,他迟疑着问道:“此言当真?!你当真舍得?”

“当然,没有什么舍得舍不得的。”孔晟耸耸肩:“宝马赠英雄,我看兄弟身手了得,少年英雄,正好配此白马!”

虽然两人年纪相差不大,但阿泰终归只是一个真正的少年道童,而孔晟却是躯壳里容纳着一颗成熟圆滑的灵魂。三两句话下来,就“恭维”得小道童眉开眼笑,心里对孔晟的观感更好上一层,非但不再要他的白马,还主动提出来要教孔晟骑术。

第十三章曾经沧海难为水(2)

俊美的道童阿泰与江宁郡城里出了名“吃软饭的”孔晟并肩走在一起,还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神俊无比的高头大马,穿过城中大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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