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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供血不足-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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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将血包塞进口袋里,转身对山雷道:“山雷,他就交给你了,我希望你可以从他口中拷问他出圣药的配方。”
山雷眼睛一亮:“你是说——好,没问题!用教徒的血制做缓释剂实在太麻烦了,如果能知道圣药的配方来改进缓释剂,那就太好了。”
“另外,每天抽取400cc的血,再喂给他800cc的鲜血,这样可以刺激它的心脏,保证他丧失一切反抗力量,还能保持清醒,无法主动进入休眠状态逃避拷问。抽取的血交给我,我需要用他的血做一些研究。”
山雷正为即将能得到圣药的配方而欣喜不已,并没有对西蒙所提出的要求产生怀疑,愉快地答应下来。
从监狱里出来,西蒙跟山雷告别,带着秦天开车返回。等离开了山雷的视线后,西蒙从口袋中掏出血包扔给她:“吃吧。”
秦天接过血包,看着手里的血包明白了他昨晚在她房间里说的那句“我当血牛的使命到此结束”是什么意思了。
秦天咬开血包,低着头安静的进食着。
“怎么不说话?难道就没有一点问题想问我吗?”
秦天沉默了一下:“老大,为什么这个人会在你手里?你是怎么抓到他的?”
若不是西蒙让她亲手解开囚犯脸上的铁桶,她也无法相信失踪的第十四位主教居然一直被他关在基地的地牢里。
西蒙打着方向盘,轻描淡写道:“十五年前,他跟踪调查我并试图绑架我,却反中了我的圈套被我抓住,一直关到现在。”
“他想绑架你?”圣血教的主教为什么要在十五年前绑架他?秦天不知怎的想到了在那座古老的地下城里麦密莱尔无意说的一句话。
“老大,胎生血是什么意思?”
西蒙脸上的神色微不可察地变了一下:“你从哪里听到的这个词?”
“麦密莱尔说的,他说你是……百年难得一件的胎生血。”
西蒙笑了笑,语气轻松:“我一直想不通那家伙十五年前为什么要绑架我?原来是觊觎我胎生血的体质。胎生血就是胎生血族,血族不拥有生殖繁衍能力,更别说胎生了。不过有一种特例,就是胎儿在母亲子宫里的时候,母亲被初拥,身体血液变化,连着子宫内的胎儿一起转化为血族。这样从子宫里出生的血族,就称为胎生血,稀罕确实是稀罕些,不过也没有别的什么特别了。”
秦天听完,怔了怔:“就这么简单?”
西蒙:“不然呢?哦对了,胎生血会有一定几率的返祖现象。”
“譬如?”
“譬如我有翅膀。”
秦天惊呆了:“什么?翅膀?你有翅膀?在哪里?能展开吗?能飞吗?”
西蒙看着秦天惊讶的表情,忍不住低笑了起来。
秦天莫名其妙:“你笑什么?”
“这种瞎话你居然也信?你脑子里到底是什么做的?”
秦天:“……”
看到西蒙居然心情好到跟她开起玩笑来,秦天也被他带动得心情轻松了不少。
确实应该轻松的,她不必再依赖西蒙的血,西蒙也不必再因她而憔悴虚弱,加上山雷如果能从那个囚犯口里拷问出圣药的配方,那么达弥的情况也有办法得到解决,这两件事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是最好的消息了。
而这最好的消息,都是西蒙给她带来的。
秦天认真道:“谢谢你,老大。”
西蒙瞥了她一眼:“道谢就不用了,下次别再在我面前跳窗而逃就行了。”
秦天脸不自禁地红了红,转开视线往窗外看去。
因为西蒙的玩笑,秦天并没有再追问胎生血的事情,并且得到解释后,这个词汇也不再拥有神秘感,被她抛之脑后。然而西蒙的表情却没有秦天那么轻松,他看着前方的路,眉头紧皱,街道楼房在他灰色的瞳孔里如胶片一般快速掠过。
带着秦天回到住处后,西蒙没有停顿,将亨利、黑狮子、尼古拉斯、阿尔四人一起叫上,带着他们坐电梯返回了地面。
亨利好奇道:“老大,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里?”
西蒙道:“一会你们就知道了。”
西蒙将众人带到市中心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进了一幢看上去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的居民楼,坐电梯上到十六层,在一户人家的房门前停了下来。
西蒙按动门铃,众人看到开门的人后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
秦天道:“乔,怎么是你?”
乔打开房门:“快进来吧,我一早就接到消息说你们会来。小——不,秦天,你那天乘船逃出去后没有什么危险吧?”
亨利走到乔面前:“麻烦让让。”
“你离开后,我很担心你,猎调局又一团混乱,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黑狮子推了推乔的肩膀:“哎呀,不过意思,路有点挤,借过。”
老居民区的房子,房屋格局比较过时,大门直连着一个狭窄的过道。这么狭窄的过道,人一多就显得非常局促。乔看到秦天非常高兴,想靠到她身旁跟她说话,却总被人以各种理由推开,无法靠近。
西蒙脸上没什么表示,眼睛却将赤蝠团员们自愿自发的行为尽收眼底。
等众人从狭窄的过道走出来,空间豁然开朗,几间相临的房子被打穿了,形成了一个舒适宽敞的空间,一个人影飞快地从沙发上跳了出来,扑进西蒙的怀里。
看到西蒙怀里的人,众人的表情更惊讶了:“洛水,你怎么会在这里?”
洛水从西蒙怀里抬起头,羞涩地看了看一旁的秦天,走到她面前抱住了她。
亨利看到洛水看向秦天的表情,小声向一旁的尼古拉斯道:“说真的,我现在真的特别同情老大,为什么情敌都这么奇怪的对象呢?一个三代,一个大主教,一个小猎人,还有他最宠的小洛水,一个跟一个不一样,一个比一个身份特殊,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你不如说是小公主的魅力比较大,老少通吃。”
两人交头接耳时,沙发上背对众人坐着的男人站起来,转头看向他们,微笑道:“西蒙,欢迎回到D城。”
西蒙看着洛渊的脸:“老猎,恭喜你重新当上局长。”
洛渊感慨:“这次多亏了你的帮忙,我可是欠你一个大人情。”
洛渊当即将自己返回D城后,如何在威廉姆斯家族的暗中支持下和丹顿夺权的经过讲了。西蒙也跟他简单讲了他们在地宫遇到十三主教的情况,也是挑拣了一些能说的说,不能说的不说,并告诉他那些白袍主教不会善罢甘休,让他一定要在城内做好严密布控。
洛渊点头:“放心,就算你不说我也会那么做的。丹顿不是一个小角色,只要他一天没有被抓到,我就一天都不能放下心来。另外今天叫你们来还有一件事,我返回D城后,就将洛水安置在这里,让知晓内情的乔照顾他,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希望还是请你继续帮我照顾他吧。”
说着推了推洛水的肩膀:“去吧,孩子。”
洛水迟疑了一下,走到了西蒙和秦天身边,紧紧抓起了两人的手。
第131章 西蒙的鲜花
将洛水接回, 众人心情都提升了不少。
黑狮子感慨道:“要是玛若也回来,团里就一个都不缺了。话说, 亨利,你知道你家阿尔到底是个什么想法?我看他对玛若也是有情, 可最后却还是跟着我们一起回来了, 我本以为他肯定要留在梵卓族跟玛若相亲相爱了。”
亨利叹口气:“这孩子从小就是这个性格, 谁也猜不透他的心思。本来我只是想让他作一个普通人,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 哪料到后来——”
亨利说不下去了, 黑狮子理解地拍拍他的肩。
秦天听着这两人的对话, 看向走在众人最后的阿尔。他对玛若的态度让所有人感到迷惑。无疑, 他是深爱着玛若的,为了她他宁愿放弃一切,放弃生命, 然而他最终却没有选择她。时时相爱, 却不相伴。
感觉到秦天的视线,阿尔将冰冷的眼眸转向她,语气一如第一次见面的不友好:“你看什么。”
秦天诚实道:“看你。”
“我有什么可看的?”
“看不懂,所以看。”
听着秦天直来直去的说话风格,不像亨利等人背后的悄悄议论,阿尔沉默了一下:“小公主,记住我的话, 如果一个男人不顾一切的为一个女人付出,绝不会不求回报。不顾一切的男人都是疯狂的、偏执的、不讲道理的, 他们拥有最可怕的野心和欲望,他们想用高昂的代价来换取高昂的回报,那就是女人完完整整不含一点杂质的心,这颗心里不允许有任何不纯粹的感情,否则对这个付出一切来豪赌的男人来说就是一无所有,满盘皆输。”
秦天:“……什么意思?”
阿尔看向一旁时不时向这边投来视线的西蒙:“你迟早会懂的。”
第二天,果然如白狼所说的那样,联盟派了一支军队进入了地下城。
带兵的军官是一个老熟人,穿着特制的小码军服,戴着墨镜,叼着雪茄,站在院子外一出口就是浓浓的土茬子味:“瞧瞧你们一个个丧家犬,老巢都被人捣烂了,只敢缩在这地下,最后还得靠着老子来救你们,感恩戴德吧,渣渣们。”
西蒙走过来将他嘴里的雪茄抽走,随手扔一旁的垃圾筒里。
“喂!放肆!老子可是中校,你竟敢对老子无——”
“小孩子,”西蒙转身从洛水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塞进他嘴里,“抽什么烟。”
众人:“哈哈哈哈哈……”
黑九:“……”
一秒气势荡然无存。
老朋友黑九的到来让众人的士气增长了不少,除了他,房子外还来了一名拜访者。
一辆单人座的老年电动代步车摇摇晃晃的从秩序井然的联盟军人之间穿过,在院子门口停了下来,车门推开,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勾着腰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抱着一个pos机从车里走了下来。
黑九回头看向老头:“这老头谁呀,怎么这么老?”
西蒙迎了过去:“我的重要客人。”
西蒙丢下院子里的众人,将灯官领进了房子,与他一起进去的还有秦天。
三人来到秦天的房间里,秦天刚想问他今天过来是不是查到什么了,灯官直接将POS机递到西蒙面前。西蒙也不含糊,接过POS机熟练地刷卡操作,再将pos机退回到他手里。
灯官看着pos机打印出来的金额,满意的点点头:“你让老头子查的东西,老头子不辱使命,倒真给你查到了一点东西。”
灯官说着,拿出一本古老的笔记本摊开在两人面前:“这本笔记是一名生活在一千年前的医生所写,他在笔记里记录了下他的工作,他的心情,以及那些来拜访他的行行色色的病人。其中他花很长的一段篇幅记录了他与一名病人的对话,那位病人给他讲述他自己一段匪夷所思的亲身经历。
那名病人在一次旅行的途中,意外的迷路受伤,濒死之际被一个生活大那里的小部落救下。在小部落中养伤的时候,他亲眼见到了这个小部落与另一个临近大部落之间可怕而惨烈的战争。大部落是一个食人部落,部落里的人强悍健壮,速度奇快,力量惊人,他们以小部落的人为食,每当打赢了仗,就会把小部落的人掠夺过去当家畜圈养或是直接残忍的吃掉。小部落的人饱受了近百年的压迫,却无法反抗他们。
为了存活下去,小部落的首领们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培育出了一种病毒,这种病毒寄生于他们的血液中,却不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可一旦大部落的人吃下了感染病毒的血肉,感染上这种病毒,就会遍体生满恶疮。
大部落的人吃的人越多,身上的病毒繁衍得越快,最后骨血腐烂而亡。
那位病人最后告诉医生,那个小部落最终赢得了战争,并且部落里所有的人包括他们的后代,血液中都将繁殖着这种病毒。这种病毒不再是病毒,而将与他们的血液融为一体,成为神灵的馈赠。”
灯官缓缓说完后,停顿了一下:“两个部落之间的战争,这听起来更像是一个猎奇的故事,如果这个笔记本的主人不是V。T。的话。”
灯官将笔记本翻到最后,露出一个笔记本主人的签名。
“V。T。?”秦天道,“这是谁?”
“梵卓族的祖先梵卓,四代,他习惯用V。T。作为他名字的缩写,传说他做为人类时是一名医生。”
秦天听懂了:“所以他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而不是病人告诉他的?”
“是的,他用这种方法隐晦的记载下了千年前那场战争的真实经过,并且,那场毁灭整个三代的病毒也正是他培育出来的。”
秦天不解:“这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在中世纪,巫与医不分,许多巫师都懂医术,而许多医生同时也是厉害的巫师。梵卓用诅咒来掩盖了他让所有血族都染上病毒的真相,可是他又不甘心自己的伟大功绩彻底消泯世间,所以用这种方式记载了下来。”
灯官点点头:“年轻人脑子活,一点就通,果然让老头子省不少口舌。不过,你有没有想过,既然梵卓将这个病毒视为自己的伟大功绩,并且将笔记中将这种病毒描述为神灵的馈赠,可为什么他不光明正大的说出来,也不让后人知道是他想出了灭掉三代的办法?”
西蒙听了灯官的提醒,沉默了一下:“难道……病毒并不是如他所说的对血族全然无害?”
“不错,其实我们都已经感觉到了,为什么血族繁衍下去,一代与一代之间的差距会那么大,并且最多只能繁衍到十五代,到了十五代后就连人形都无法维持,沦为野兽?为什么最强大的四代、五代最终一个都没有活下来?”灯官叹口气,“病毒就是病毒,怎么可能成为神灵的馈赠。梵卓将全血族从三代手中拯救了下来,却也将全血族推向了悬崖边,他深知这一点,所以只能自己的笔记本中隐晦的品味一下自己的丰功伟绩。”
灯官临走之前,如上次一般,又馈赠了他们一个信息。
“我老头子是不知道你调查三代的诅咒是想干什么,不过在查阅梵卓生平的时候,我又发现了一条你们可能很感兴趣的信息。在梵卓临死之前,曾经在一个夜晚接待了一群神秘的客人,他们一共有十四人。那十四人为他献上了血祖留在世上的一件血器——该隐之杯,从此该隐之杯成为了梵卓族的图腾。而做为酬谢,梵卓给了那十四人一件神秘的礼物,他形容那礼物为——神灵的馈赠。”
“神灵的馈赠?”秦天脱口而出,“那不是他用来形容自己培育出来的病毒吗?”
灯官满是皱纹的老脸笑了笑:“我只负责讲述,至于怎么想是你们的事了。再见了,年轻人,期待你的下次惠顾。”
西蒙点头:“一定。”
灯官夹着POS机离开,房间中就只剩下西蒙和秦天两人。
秦天沉默了一下道:“那神秘的十四人就是艾德里安的十四名奴仆吧,他们为什么要用该隐之杯来交换病毒?他们不是一心想得到该隐之杯吗?”
“他们交换出去的是假的,梵卓族中一切关于圣杯的记载,从来没提过它是被保存在一个黄金秘盒之中,说明从一开始他们拿到的就是假的。那个时间,艾德里安刚开始沉睡,将秘盒交给他们保管,他们显然是用假的圣杯来跟梵卓交换病毒,让自己也成为感染者。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真正地效忠侍奉他,他们从内心中恐惧会成为他的食物。”
“如果梵卓是杀死三代的最大功臣,艾德里安在苏醒后,为什么会选择假扮成艾德里安亲王在梵卓族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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