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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官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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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自己真的没用?
自己的确是没用吧,继母的弟弟学习比他好,林毓轩比他小了四岁,现在据说已经读完四书五经,过个几年就可以下场试试,都说他十五岁之前肯定能得秀才的。
而自己呢,现在连一本正经三字经都抄不下来。
我不是读书的料,自小没了母亲,爹看我也厌恶至极,族里长辈也并不喜欢我视我为耻辱,所以哪怕一直被继母不公正对待,族里也没有人说句公道话。
他突然心里涌上一阵悲凉,感觉有些心灰意冷,从前被自己的骄傲和倔强压住的仓皇就猛得翻涌上来一时间竟然呼吸都有些不畅。
就在这时,一直在努力活动嘴巴的林重阳突然就发出了“b~a”的音来,声音响亮非常,把林大秀给拉回神。
第8章 奋起太馋
林大秀又惊又喜地看着儿子,原本只会哇哇啊啊呀呀的儿子竟然发出巴的声音来,清清楚楚,十分悦耳。“小九,再说一个!”他双眼亮晶晶的,一扫之前的灰心丧气。
林重阳挥着小手,“b~嗷嗷,嗷嗷,”他想说抱抱,结果发不出音来,毕竟还小。
林大秀立刻将他抱起来,晃着他教他说话,“爹,爹,来,叫爹。”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嗯嗯,嗯嗯。”
林大秀忙活了半天,发现倒像是他在叫林重阳爹一样,顿时笑起来,看他探着头往木箱子上看。
他没有放在炕上的书桌,之前有一张花梨木的炕桌,被他拿去卖了换钱,现在只能用箱子代替。
他就抱着林重阳看自己写的字,看儿子那样认真,黑亮的眼睛竟然露出求知若渴的神情,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写得那么差,可别带坏了儿子,他赶紧把那本书拿起来给儿子看。
林重阳好奇地看着,伸出小手要去翻书,自然是不成功的。
林大秀索性也不抄书,就抱着儿子翻书看。
林重阳咿咿呀呀地一副念书的样子,他的确在念啊,三字经他当然会啊,小时候被得滚瓜烂熟的。
林大秀见他好奇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反正儿子喜欢看就念给他听,一字一句地念起来,林重阳听得聚精会神。他不但听,他还努力地想要发出正确的声音,无奈声带还没有发育完全,发出来只能是一些无意义的音节。
第一遍听完了他还不满足,要林大秀继续念,第二遍没念完,小脑袋一歪,就靠在林大秀怀里睡熟了。
林大秀看着怀里的儿子,一颗心顿时软软的跟要化了一样。
不管最初是多么惊慌埋怨,甚至还想过要把孩子送人,可现在看着怀里的这个孩子,他是全心全意地想待他好的。
林大秀把孩子放好,盖上被子,然后自己灌了一通还没凉透的水开始抄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念了两遍,把他的记忆勾起来,慢慢地会背诵,抄写起来就没有最初那么麻烦。
只是有些字写起来手生,他得琢磨一下,所以写得很慢,不过总比第一次废了好几张纸强得多。这一次他不追求速度,而是慢慢来,一个字一个字,一笔一划地写,不但要字大小一样,还得比划清楚正确,不能有任何马虎。
结果足足写了半个时辰才将一页纸写完!
就这样林大秀一边带孩子一边抄书,期间还帮人念念书信写写信,转眼就过了年。虽然生活拮据,好在有韩家人互相帮衬,年过得虽然简单,却也并不凄惨。
初一初二拜年的时间,林大秀抱着林重阳去韩家拜年,又和最近熟悉起来的街坊邻居拜年问好。以前他住在这里,一户人家也没有来往的,现在因为写对联、磨豆腐的事情,倒是有几户开始和他也走动来往。都是一些小户人家,虽然平日里会说闲话聊八卦,但是面上却也还过得去,也算是邻居。
初三开始别人家就开始四外村地走亲戚,林大秀反而安静下来,开始抄书。
林重阳已经不满足整天趴着,现在要求用被子和枕头架着坐起来,腰肢力道还不够,坐一会儿就往前趴,正好靠在箱子上看林大秀抄书。
他让林大秀念出来,一边抄一边念,这样会记得牢一些。
这样抄上几日,林大秀抄写的速度就有了明显地提升,而林重阳已经把一本三字经背熟,写法也了然于心,因为眼睛还不行并没有仔细看,只是听为主。
就这么着,林大秀抄书的速度越来越快,原本看起来遥遥无期的一本书居然花了十天就抄好。再写第二本的时候他基本就不需要再看原书,可以靠记忆默写,速度又快一些,只花八天就好了。
中间过个元宵节,原本林大秀想带儿子去看花灯的,小孩子都喜欢看热闹。不过林重阳因为看他抄书入迷,竟然有点着凉开始流清鼻涕,吓得林大秀愣是没敢出门。韩椿儿说小孩子流点鼻涕不要紧,狗蛋年前就吸吸溜溜了俩月了。可林大秀不敢大意,尤其是花灯节人又多,要是这时候得了伤寒,大夫医术又不够那岂不是糟糕,万一因此害了儿子可了不得。
林重阳倒是也不闹着要出去,反而很呆得住的样子,这让他宽心不少,让韩椿儿也越发惊讶,那狗蛋可整天啊啊啦啦地想出去看光景呢。
抄完书,林大秀发现家里基本也要断炊了。
断的不是他的粮食。
他抄书以后几乎不出门,更不去韩家吃饭,自己随便弄两口对付,韩椿儿怕他把自己熬坏了看不过才给他送的。
林重阳一天要吃好几次,林大秀都用个小砂锅给他温着,随时可以弄来吃。另外,林重阳还可以吃炖的鸡蛋羹,软软嫩嫩的,他吃起来很方便。
现在断的是儿子吃的鸡蛋需要去买。
他赶紧把两本抄好的书送去给陆老板过目,顺便把钱领回来。陆老板倒是没想到他能这么快就抄出来,看了看抄得还不错,原本想着他一个纨绔少爷败家子,整日游手好闲气长辈,根本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不过是碍于介绍人的面子不得不应付一下,若是他抄不好那自己也就有理由不再理睬。
哪里知道居然抄得不错!
陆老板那三百钱给得就很舒心,还夸赞了林大秀几句,鼓励他再接再厉。
林大秀一高兴就想再给儿子买对银手镯戴着,不过没出正月,金银店不开门,再说他那点钱买最细的都不够,铜镀银的他又看不上,所以最好还是乖乖回家抄书。
韩椿儿知道他要买鸡蛋,就让他把钱交了她去买,他又不会砍价又大手大脚甚至还死要面子花冤枉钱,他也觉得如此甚好。
于是父子俩就这样一个念书抄书,一个听书看书,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里,林大秀又抄了七八本书,如今抄三字经、千字文,他可以完全默写,又快又好。
而林重阳也冒出两颗小小下门牙,因为长牙嘴巴疼,不断地流口水,脖子上挂着韩椿儿做的口水巾。如今他已经可以稳当当地坐在林大秀旁边的被子上,居高临下看他抄书。
炕前地上是一个小小的木炭炉子,上面坐着砂锅,里面熬着肉菜粥。林重阳除了吃鸡蛋羹,还要吃一点肉糜和菜汁。林大秀把戴敏辉送来的大米洗净加上剁碎的精肉,熬得差不多再加点当下的蔬菜一起熬得烂烂的。这么熬一小锅,儿子吃不完,半夜他就当加餐。
炉子和大米都是戴敏辉偷偷送来的,有他和韩家接济着,林大秀就算窘迫倒是也没饿死。
不过父子俩瘦是肯定的,林大秀瘦得下巴越发尖,一双大眼就越发的亮,而林重阳原本嘟嘟的肉感都没了,浑身轻飘飘的。
这会儿他没有看书,而是盯着地上那一砂锅肉菜粥。
天知道他有多想吃点带咸味的肉!
虽然他现在是个小孩子,可他的芯子是大人,口味自然也是大人的,吃了这半年多的奶、米汤、鸡蛋羹,他感觉嘴巴里毫不夸张地说真淡出鸟来了。
因为没有足够的奶吃,只靠着喝米汤、吃鸡蛋羹、泡馒头,偶尔买点羊奶,他真的缺少营养,他都怕自己因为营养不良到时候长不了个子。
现在自己可是男人啊,不需要脸需要身板,千万不要长错了。
砂锅里的肉粥已经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香喷喷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
林重阳深吸了一口气,小手比划着,“哦哦哦”粥粥粥。
林大秀看了他一眼,笑道:“再等会,烂烂的才好吃。”他继续低头抄书。
林重阳等不及,小手小腿一起扒拉他,结果一骨碌从高处滚下来,慌得林大秀赶紧把他捞起来。
看他馋得这样,林大秀也没法再专心抄书,就去拿碗盛了半碗肉粥,尝了尝,里面没有加盐,虽然香喷喷的,但是味道并不是多美好。
他用勺子搅拌得凉一些喂给林重阳吃。
林重阳一个饿虎扑食就将勺子叼过去!
香滑软烂的肉粥入口,啊!好幸福,好香啊!
当然,再加点盐就更好了。
林大秀看他一副得偿所愿的样子,笑道:“你小子真是馋出个花来,才六个月大就知道吃肉。”
林重阳白了他一眼,如今他已经大一些,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眼睛,所以翻白眼翻得很溜。
其实他以为是翻白眼,在林大秀看来,儿子不过是仰着头对着他骨碌一下眼珠而已,毕竟那双大眼现在黑眼珠更大。
吃完了半碗,林重阳觉得肚子饱了眼睛不饱,喉咙里好像有个小手在挠一样还想吃。
林大秀吓了一跳,“不能吃了,第一次吃这个会撑着的。”
林重阳觉得自己应该做个饱死鬼,所以大眼渴望地看着锅,然后啊啊咿咿呀呀地挥着手,指挥林大秀继续盛。
林大秀寻思老人说孩子知道饱,既然还想吃那就是没饱,便又盛了半碗。
结果林重阳又全都吃下去,吃得小肚子溜圆,一敲砰砰的。
林大秀戏谑道:“砰砰砰,大西瓜熟了。”
林重阳撑得没有力气坐,就那样四仰八叉地躺在炕上,小手小脚在半空随意地挥舞着,一副餍足的样子。
吃撑了向来没有多少好事,尤其还是这么小的孩子,结果睡到半夜林重阳开始拉肚子!
他只来得及啊啊呀呀地叫醒了林大秀,在林大秀摸夜壶接尿的时候就控制不住了。
林大秀再一次体会到养儿不易,真的是一把屎一把尿地抚养大!
“说了让你少吃点,你偏不听,拉肚了吧。”林大秀又心疼又着急,生怕儿子拉个不停,本来就瘦不拉几的,再拉下去可不得拉脱了相。
林重阳很不好意思。
自从满月以后,他很少拉尿在身上的,除非大人睡得太死他基本都可以成功让人接。三个月之后更是一次都没有过,每一次都可以叫了大人给他把。
咳咳,真是老脸丢尽了。幸亏做了这六个多月的婴孩,他已经习惯脸皮厚。
毕竟他的真实年龄比林大秀还大十来岁呢,搁林大秀生孩子这年纪,那自己芯子的年纪也可以做林大秀的爹了。
好在林重阳真的有生命力特顽强这一项技能加成,拉了两次就自动变好。
早上林重阳也不敢再给他喝肉糜粥,只能喝米油养养。
第9章 有颜有派
三月春光明媚,哪怕是北国也已经姹紫嫣红、桃红柳绿的。这时候的乡下,农人们忙着春耕播种,不需要忙于春耕的闲人忙着踏青,赏花作画,吟诗捉对。
林大秀一直关在在家里抄书,天天伏案劳作,林重阳不忍心他年轻轻就这般操劳,所以咿咿呀呀地挥着手表示要出门玩耍。
在他努力不懈的锻炼下,现在已经能发出诸如“mama;papa;yaya”等叠音来,还对应特定的意思,林大秀和他朝夕相处,也能摸到他的脾气。林大秀见他身体和精神都不错,就抱着他出去走走。
外面草长莺飞,空闲之地就有小儿放风筝,到处都是一片热闹景象。
道路两旁的杨树柳树也都满树绿意,满天白毛飞舞,钻进鼻孔里让人喷嚏不止。林重阳连着打了几个喷嚏之后,林大秀就拿帕子给他松松地系上,只露出眼睛四处观望。
路上有人和他打招呼,有人转身就指指点点闲言碎语。林大秀已经习惯了,原本他还会生闷气,现在看着儿子晶亮的双眼,一点气也生不起来。
春花美,人比花俏,林重阳站在林大秀的怀里,挥着小手做出拥抱春天的架势,不知道谁家的桃花探出墙外,花朵碰到林大秀的头,有花朵跌落在他发上和肩头。
林重阳仰头一看,哇,这一次他get到林大秀的俊美。
果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他一激动,“爸爸”叫出声来。
林大秀惊喜地看他,“儿子,叫爹!”
林重阳:“爸爸。”爹太难叫,他努力翘起舌头还是不行啊,还是爸爸妈妈好发音啊。
林大秀一路上来了兴致,不断地教他叫爹,林重阳却一个劲地爸爸,最后烦了不理睬他,扭着头东瞅西望,眼神充满渴望。
父子俩在路上走,一个是俊美少年郎君,一个是粉雕玉琢奶娃娃,看起来就跟年画一样赏心悦目,自然收获了满满地回头率,胆大的女人就主动搭腔,“这位公子,这孩子是你弟弟啊,真俊!”
林大秀面无表情,“我儿子。”
“儿子?啊,这么年轻就当爹啦。”
林大秀不耐地蹙眉:“吃你家饭?”
“咯咯,小公子真是脾气大。”
林重阳则趴在林大秀肩上负责联谊,女人不能得罪啊,尤其这么个小地方,不定什么时候就碰上了呢。他很卖力地朝着她们笑,甚至还主动挥手,惹得她们满眼冒粉红泡泡,恨不得自己也能生这样一个俊俏可爱的孩子。
林大秀的院子在密州外城略偏僻的地方,靠近西南,外城随地形盖了房子,并不是规整的方形。西边有西门镇华门,西南顺德门,中间还有一个永顺门,平日三门只开一门。林大秀见顺德门开着,就抱着儿子信步出去。城外是护城河,护城河两三里地之外又是蛟河。
护城河就是从蛟河引水注入的,而两河之间有村庄良田,鸡犬相闻,很是热闹。
原本此地都是荒地,最近几年百姓们开荒多了,这里就住满了人,所以原本并不常开的顺德门现在也热闹起来。
护城河外有一片桃树林,他不知道是谁家的产业,不过县城的百姓都来这里踏青赏花,也没人驱逐,渐渐的大家都来这里。
虽是桃林,可除了桃树还有杏树、梨树,路边还栽植两排海棠树,竟然都是西府海棠和垂丝海棠这样名贵的品种,林大秀暗暗称奇,不知道是谁家这样的大手笔。
海棠花和桃花交相辉映,映得河水和天空都呈现一片胭脂色,十分美丽。
林重阳看得入迷,寻思林大秀这也算是误打误撞,用大院子换个偏僻的小院子,如今小院子的位置倒也重要起来,不算吃亏。
路边停了一些马车,草地上有男有女,还有孩子奔跑嬉戏,热闹得很。
河边的垂柳下有几个文人在吟诗作对,一派风雅的样子,而另外的桃花林里,女子们春衫飘逸,她们也在聚会,弹琴作诗,很是优雅。
林重阳大脑袋东转西转,目不暇接,桃林深处还有农田,那里农人赶着耕牛在耕地播种,能听见小牛犊和母牛哞哞地应和声。
真是一派悠然美丽的田园风光啊。
第一次,林重阳感觉到了穿越的喜悦。
不虚此行。
他眼珠子不够使唤一样,骨碌碌地转着,很快就发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一看衣饰穿着就比其他人好上很多,而且那孩子是他所见过最漂亮的一个孩子。虽然他其实也没见多少人,可今儿一天在这里看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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