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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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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嫂子对不住你,我去府衙找过二爷,可,可”
  “他根本不见你,对么?”凤凤凄然一笑,摇摇头:“亏他还是个束冠的男子,连一点担当都没有。好嫂子,从今儿起我就去了,吴家就是虎狼窝,父子俩全都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不该被他们绑死在这儿,胆子大些,找个机会逃了吧。以后对男人,千万别把自己的整颗心搭上,那剜心之苦,真的太疼了。”
  “都是老爷闹的,其实二爷也……”也有苦衷。
  后面的话,当着凤凤的面儿,她说不出口。因为心里有他,所以想替他辩解两句,但,好像真的觉得这个男人变了,已经不是两年前在门外守她一夜、那个有情有义能暖人心的二爷了。
  凤凤悄无声息地被老爷在雨夜赶出家门,老头子吩咐下去,谁都不许迈出房门一步,也不许非议半句,尤其是老大家的,千万看紧了,别叫她随便出去,惹人笑话。
  雨整整下了一夜,到天快亮时才停。正在万籁俱寂之时,街上挑担子的货郎发出声惨叫,惊动了仍在睡眠中的人。
  凤凤死了,在吴家大门口上吊自尽。她身上的红嫁衣一直在滴水,小脚直邦邦的,脸上的脂粉被雨水和愤怒的泪水冲刷干净,黑发紧贴在惨白的侧脸,眼珠瞪得老大。
  死不瞑目。
  往事如烟,荒唐又让人刻骨铭心。
  水渐渐凉了,好闻的兰花香气亦消散的无影无踪。时间过的可真快啊,不知不觉间,凤凤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沈晚冬摇头叹了口气,双臂环抱住自己从澡盆里出来。她用棉巾子将脸上的泪擦去,又把身上的水珠儿抹干,穿上素净的月白色棉袍,让小丫头进来将澡盆收拾了,随后从柜子里拿出元宝蜡烛和纸钱,朝着东边的方向点了三炷香。
  正在倒水的春杏瞧见沈晚冬又在拜祭,慌忙丢下手中的活计,小跑出去将大门插上,回头嗔道:“我的奶奶,快把香掐了吧,若是叫老爷知道,又是一顿好骂。马上就过年了,何苦给自己个儿找气受呢。”
  沈晚冬佯装没听见,仍一张一张往铜盆里烧纸钱,灰烬如同蝴蝶般翻飞,腾起的烟钻进眼里,熏得人忍不住流泪。自打凤凤死后,吴家惹上了人命官司,所以就将二爷的新婚事暂且搁置下了。不过按着官府的说法,那吊死的女人系自尽,是个糊涂的,与他人无尤。
  可怜呐,人都死了,还要背这种骂名。
  二爷比老头子还稍微多了点良心,抱着凤凤的尸体狠狠的嚎哭了两回,私下里过来找她,给她强塞了包银子,嘱咐她交到凤凤家的姨娘手里,千万不要说是他给的。
  回想到这儿,沈晚冬不禁冷笑数声。
  还记得当时,她将那包银子砸在二爷身上,拧过身子不看他,恨道:“现在倒记起凤凤了?亏你舍得从李家小姐那里回来。”
  二爷面有愧色,耷拉着脑袋,闷声说:“你是知道的,明珠她爹虽只是个县官,可她舅舅却是朝廷里的吏部尚书,眼看着就要入阁当首辅的。我之前给凤凤说过,暂且休妻,先瞒过明珠。等将来我经过舅舅的提携,在朝廷站稳了脚跟,依旧把她接回来。我以为我们都说好了,可,可没成想她的气性这么大。”
  “胡扯!”当时她就恼了,噌地一声站起来,指着这男人的脸面怒骂:“你仰仗裙带往上爬,为了那点子富贵,跟你爹一起做出这种无情无义的下作事,就算以后让你做官,你能给百姓当父母?”
  二爷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良久,他将手中的那包银子放到桌上,临走前叹了口气:“晚冬,我以为你懂我。”
  这是他头一次叫她的名字,晚冬。
  凤凤下葬后,那位李家的小姐就时常到家里来。她的派头极大,拿着千金小姐的款儿,如果吴家门前不拿水洗刷干净,不撒上香花汁子,就绝不下轿。不过能瞧得出来,这位千金小姐当真是爱慕二爷,晓得二爷因凤凤的事意志消沉,她竟也不恼,屈尊纡贵地下厨,给二爷烧饭做点心,百般体贴。
  老爷自然是要好好巴结这位未来的好儿媳妇,每回见着李明珠,都要斟酌半响。既要拿出做公公的威严,让李明珠敬他;可又不能太刻板,让人家怕了他。难难难,得,还是在儿子身上下手吧。于是叮嘱二爷千万不要冷落了明珠,要爱护她迁就她,大丈夫嘛,能屈能伸。
  一想到这些事,沈晚冬就忍不住发呕。
  在地上蹲了这半天,脚也有点发麻。沈晚冬让春杏将铜盆收拾了,把地上的灰扫净。她走到梳妆台那边,拿起眉笔仔细描画,如今的她,已经没了初入吴家时女孩儿家的稚气,因常年读书抚琴,气质里有三分妩媚,七分温婉,比往年更明媚动人。
  沈晚冬指尖划过侧脸,冷笑数声。而那位明珠小姐,顶多算是中人之资罢了,正如凤凤生前所说,有个当县太爷的好爹,真个比什么都来的强,脏事能做成有理的净事,你还不敢说半个错字。
  所以对李明珠,她从来没好脸色。
  李明珠虽说没嫁进来,可直接以吴家当家奶奶自居,从上到下全都翻新了遍,家里的老仆人多数打发了,而对于她,则“建议”老爷送回乡下老家静养。

    
第3章 狼心
  还记得李明珠特意带来了一套用各色锦缎拼缝的水田衣,几件精致金玉首饰,笑盈盈地走上前来,道了个万福,说:我与嫂子一见如故,真真喜慕嫂子的品貌。只是嫂子毕竟寡居在家,这街里街坊闲言碎语就会多,恐对嫂子清名有污;再加上我与二爷成亲后,来吴家作客的官家贵人定会不少,到时候怕那起不懂规矩的羞了嫂子。莫不如……请嫂子暂且回乡里小住些日子,等我将家里打理齐整了,再派人接你回来。
  这话说的可真周全,明明是要赶人走,偏生做出一副我为你着想的姿态。 
  每每想到此,沈晚冬的唇角都会不自觉地勾起抹讥诮的笑。凤凤生前说过李明珠手段颇高,是个不好相与的,果真是呢。
  老爷子当初之所以让她住在眼跟前,就是怕她跑了,将来没有才貌俱好的女人骨头和他那个死鬼儿子合葬。现如今李明珠如此赶人,老头子是敢怒不敢言,于是私下里把二爷叫来,说:“明珠容不下老大家的,多半是因为这些日子你冷落了她,姑娘家都是要哄的,两句贴心的话灌进耳里,还愁不听你的?” 
  二爷本也窝了一肚子气,连想都没想就去了,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李明珠三言两句就把这个大男人说的没脾气了:“怎么,你竟舍不得?我的爷,快别管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一切有我料理呢。别忘了,咱们正月还要去大梁给舅舅拜年呢。” 
  只是‘拜年’两个字,就把二爷打回了原形。你能说什么,你敢说什么,只要仰仗着裙带,就算你是七尺男儿也得矮上几分。
  从那之后,二爷眉眼间的郁郁之色更浓了,而街坊里又有了新笑话,那起尖酸之人当着面都敢开玩笑,给他起了好些难听的诨名,什么李家相公、明珠小相儿。他气的不行,可又堵不住人家的口,于是闷着头去找老爷,想要取消这门亲事。
  老爷一听这话,登时火冒三丈,怒骂道:“真是个没出息的,说话做事都不会过过脑子。明珠与你素日里亲厚,你若悔婚就是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已经死了一个,你还想另一个女人因为你死吗?再者,因咱们没有把凤丫头的事处理干净,以至现在风言四起,李大人脸上好没光彩。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哪里还有后悔的余地。” 
  得,又碰了一鼻子灰。
  想到这儿,沈晚冬不禁掩唇摇头轻笑,她放下眉笔,从抽屉里拿出一副白狐裘做成的手笼子,套上后慢悠悠走到房门口,斜倚在门框上,任由清风带着片片雪花往她面上扑来。
  “哎呦,这大冷天的,小心冻坏了您。”刚倒完灰的春杏急忙丢下扫帚,手反复在裙上擦了几下,过来扶住沈晚冬的胳膊往屋里走,嗔道:“头几日听见您咳嗽,二爷赶忙给了我些碎银子,让我去买些川贝炖在羊肉里。您嫌膻,怎么都不吃,这几日瞧着清减了不少,为此二爷把我一顿好骂。您老也心疼心疼我,别再冻坏了,否则我又得挨骂了。”
  “就你话多。”沈晚冬扬起手笼子,佯装要打人,她手轻附上肚子,淡淡地瞟了眼春杏,笑道:“待会儿你把炉子支起来,给我熬个瘦肉粥,往里头加上几勺牛乳,这样吃着香甜,现而今我可得把这小东西照顾周全了。”
  果然,春杏身子一顿,眼睛微微眯住,借着屋檐下的那盏小白灯笼的微光,有意无意地瞅了好几眼沈晚冬的肚子,眉头皱住,好似在盘算些什么。
  沈晚冬自然将春杏这些细微表情全都看在眼里,心里暗骂:这蹄子真是越发不简单了。
  春杏是吴家田地租客的女儿,家里孩子太多养不起,正好那年老爷要给她寻摸个贴身伺候的丫头,于是就买了下来。春杏刚从乡下出来,加之年纪又小,十分的惧怕老爷,所以她的一举一动甚至饮食脂粉,这丫头都会事无巨细地给老爷说。
  后来,这丫头逐渐长大,便有些嫌弃老爷的吝啬,每回报告都得不到赏钱。当摸索到二爷有些过于‘敬爱’她后,就很少往老爷那儿去了,因此着实得在二爷这里得了许多好处。再后来李明珠出现了,这丫头觉着得好好巴结这位未来的当家奶奶,便将二爷钦慕她的事给偷偷捅了出去,故又得了一大笔银钱。
  有些狼,永远都喂不熟;有些狗,怎么都贪不够。
  一阵寒风吹过,沈晚冬狠咳嗽了几声。正在此时,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从外头进来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反手将门关好插住,疾步朝沈晚冬走来。
  是二爷,吴远山。
  “外头冷,快回去。”吴远山警惕地朝四周看了好几眼,随后笑着扬了扬手中那个鼓囔囔的布包,做贼似得低声道:“这是燕窝糕,最能补身子的了,晓得你晚上肯定会饿,我就多买了几块。”
  沈晚冬侧着身子,将吴远山迎进屋里。她从桌上那起鸡毛掸子,走上前将他披风上的雪花扫干净后,这才帮他宽衣。
  “春杏,去煮碗姜汤来。”
  待春杏出去后,沈晚冬开始慢悠悠地叠着披风,忽然被人从后头环抱住,那人身上散发着冬里的雪气,凉飕飕的,却又挺好闻。他比她高出一头不止,微微屈膝,从侧面轻吻着她的脖子,大手地在她身上游走,最后停在了她肚子上,摩挲着,温柔道:
  “我的两个宝疙瘩,今儿都好么?”
  沈晚冬闭眼轻笑,闻着他身上的淡淡酒香,身子酥了半边,仿佛都有些醉了。想想前些日子,二爷不仅在外头被人取笑了个遍,而且在内里还得受老头子和李明珠两边的夹板气。
  他有些后悔了,满肚子的郁闷没地方去说,晚上借着酒劲儿翻墙进来,瞧见她屋里灯灭着,不忍打扰她的清梦,于是就坐在门口吹了一夜凉风。
  次日早上她醒来,一开门就瞧见在地上熟睡的他,几缕发丝凌乱在高鼻梁上,眼底乌青,满身的颓废酒气,蓝色直裰皱得难看,活该!她心里还恨着,可瞧见他这副样子,忽然想起三年前刚到吴家的那夜,他也是这样在门外守着她,心就不知不觉软了下来。 
  当时他醒了,瞧见她在看他,头颓丧的低下,撑着墙往起站,叹道:“我知道你不想看见我,我这就走。”
  “你站住。”鬼使神差,她喊住他,瞧着他落寞萧索的背影,她往前走了两步,檀口微张,把心底的话全咽下,只是说:“凤凤生前让我离了这里,我,我要走,”
  “走?”他猛地转身,疾走过来,紧张地看她,呼吸有些粗重:“走去哪儿,你是吴家的人,哪儿都不许去。”
  “哼。”她瞪了他一眼,冷笑:“三年前我是怎么进你家门的,你心里清楚得很,分明就是你爹隐瞒了你大哥重病不治,骗了我堂哥收下重金聘礼。不仅如此,我哥为了我的事,不知道给你爹磕了多少头,可你爹呢?总是暗中叫凶神恶煞的军牢去我家,讹诈、威逼、抢砸,哥哥是老实人,怎受得住这伙强盗的欺负。凤凤说的没错,吴家就是虎狼窝,与其日后被你爹和李明珠逼死,倒不如趁早跑了,还留得一条命呢。”
  “你!”他一时被呛得语结,又不知说什么,在原地与她大眼瞪小眼站了半响,一甩袖子气呼呼走了。
  瞧着他远去的背影,她也气得拧身回屋了,一整天都没进饭,直到夜里吹了灯睡下,还是气。后来听见院子里的蛐蛐瞎叫唤,没一会儿也渐渐有了睡意,谁知模模糊糊间感觉有人在动她。
  一个激灵惊醒,刚要叫,就被人捂住了嘴。
  “冬冬,是我,别叫。”
  他身上的酒味很浓,口中呼出的热气带着欲望,全都打在她脸上。
  “你做什么!”她掰开他的手,压低了声音,指着门的方向,喝道:“出去!”
  “不!”
  他的嗓音低沉而坚决,喘着粗气:“我要你。”
  她是女人,力气远没有男人大,不住挣扎只是换回他更粗暴的捂住口,撕扯寝衣……
  疯狂之后,他从背后抱住她,让她整个人贴在他身上,吻着她略微泛湿的额发,低语:“冬冬,我离不开你。”
  每当想起那夜,沈晚冬的脸和耳朵就烧得滚烫。
  “怎么了?”吴远山瞧见怀中的美人在发怔,他笑了声,轻轻地摇他的宝,柔声道:“想什么呢。”
  “远山。”沈晚冬垂眸,看着地上相互交叠的影子,道:“我的肚子往后就瞒不住了,我也不想瞒。你答应过会娶我,我们一起离开这地方,到他州外府找个营生,安安分分过一辈子,不好么?”
  身后那人身子一顿,没有说话。
  “你!”沈晚冬猛地挣脱开吴远山的怀抱,往后退了两步,杏眼含怒,瞪着面前这个面容俊美的男人,恨道:“我告诉你,过了年我就走。如果你还舍不得荣华富贵,那你就跟李明珠成亲去,我不拦你。但我今儿明白告诉你,我这辈子都不原谅你,也不会让你的孩子认你。”
  “你看你,怎么又恼了,我又没说不走。”吴远山急忙上前,拉住沈晚冬的手,温柔地抚摸,笑着哄道:“咱俩到外面过日子,总该要银子吧,你得给我点时间筹钱。”
  沈晚冬不屑地哼了声,眉头深锁,却也不再发怒。她手指点了下吴远山的鼻头,正要嗔怪他两句,可就在此时,门忽然被人从外头踹开,一个背稍有些驼,眼边尽是皱纹的老人疾步进来,正是吴老爷! 
  【注】
  军牢:为官府服役的卫兵

    
第4章 有孕
  吴老爷今儿穿了身半旧的元色直裰,头戴着顶瓦楞帽,帽上落了好些雪花,他的双眉几乎拧成了个疙瘩,目中透着凶光,手里抱着个红绸包袱,一步步走进屋来。
  “爹,您,您怎么来了。”吴远山下意识丢开怀中的女人,赶忙退了两步,咽了口唾沫,强装镇定地微笑,可眼中的慌乱却难以掩饰,他开始胡乱辩解:“这不是快过年了么,我就是来看看嫂子这边还短些什么,回头好置办。”
  越往后说,吴远山的声音越低,他脸颊稍有些发红,见老爹黑着脸一声不吭,干笑道:“既没事,那我就先走了。”
  “先别溜。”
  吴老爷斜眼瞪了下儿子,目光落在面前楚楚动人的沈晚冬身上,重重地冷哼了声,口边的胡子跟着颤了几颤,他厉声喝道:“春杏,进来!”
  话音刚落,春杏就进来了,她双眼迅速扫了下沈晚冬,抿了下唇,半低下头,垂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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