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快穿]千渣百态-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买完布料,应林俐的要求,刘永泰陪林俐在义宁的街上随意地逛着。林俐对刘永泰说,她什么也不想买,就想再好好看看义宁。刘永泰点头,“行,你慢慢逛,姐夫陪你。”
其实,林俐不过是想让刘永泰多陪她一会儿,刘永泰也正有此意。一个人天天在你身边,你觉得平常。有一天,这个人忽然跟你说要走了,你又会觉得难过,失落,觉得珍贵。然后,你就想要再多看这人几眼,想要再跟这人多呆上一会儿,刘永泰现在就是这么个心情。
二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直到将要到晚饭的饭口了,林俐说:“走吧,咱们回去吧。刘婶儿该做晚饭了。”来刘永泰家的第二天,林俐就开始下厨帮老太太作饭——老刘太太主灶,她打下手。
二人回到刘家时,柱子已经下了学,在老刘太太的屋里写作业。英子坐在炕上安静地看小人书,老刘太太在外间的小厨房,扎着围裙忙活着。刘永泰没回后院,直接去了店里。林俐一个人回到后院,把布料分给了英子、柱子和老刘太太。
三个人又高兴又惊讶。
“他姨,不年不节的,咋想起来给我们买料子了,你发财了?”老刘太太摸着林俐给自己买的衣料,笑呵呵地打趣。
林俐坐在英子身边,摸了摸英子毛茸茸的脑袋,笑着回答她,“嗯,我发财了,拣着金元宝了。”
“哎呀妈呀,那分我一个呗。”老刘太太觉得孩子他姨真是太逗了。
“行啊。”林俐笑嘻嘻地随口答应。
吃晚饭的时候,刘永泰端着个托盘进了屋,托盘里放了两盘菜。平常这个时候,刘永泰都不回来,在店里忙,忙过了饭点儿,就在店里吃一口。今天他突然回来,老刘太太和俩孩子都感到很意外,只有林俐心知肚明。
“呀,你咋回来了呢?”老刘太太代俩孩子发出了疑问。
“啊,”刘永泰把托盘里的菜一一放在炕桌上,故作轻松,“这不,我听说他姨给我也买了块衣料,想早点儿回来看看。”
“锅包肉!”柱子的眼睛亮了。别看他家是开小饭馆儿的,除了过年,平常他和妹妹很少有机会吃到锅包肉。一只盘子里,放了十几片黄焦焦的锅包肉,肉片上撒了几根桔红色的胡萝卜丝。光是看着,就已经把他的馋虫勾出来了。
“糖醋鱼!”英子的眼睛也亮了。另一个盘儿里,装着一条挂了浆的大鲤鱼。鲤鱼身上撒了几片香菜叶和胡萝卜丝,绿黄相间,瞅着非常让人有食欲,一阵阵酸甜的焦香扑鼻而来。
英子和柱子盯着两盘色香味俱全的肉菜直咽口水。
老刘太太笑着问,“英子她爸,你也拣着金元宝了?”
“啊?”刘永泰愣愣地看着老刘太太,不明白老刘太太的意思。
柱子嘴快,给他解释,“姨说她捡着金元宝了,所以才给我们买东西。爸,你也捡着金元宝了?”
刘永泰飞快地溜了林俐一眼,含糊应道,“啊,是,爸也捡着金元宝了。”
“爸,给我看看呗。”柱子当了真。
“我也要看!”英子紧随其后。
刘永泰瞪了柱子一眼,又放柔了声音哄英子,“先吃饭,吃完饭再看。”
英子不闹了。
刘永泰端菜进来时,林俐的心扑嗵一跳。她知道,刘永泰还是放心不下自己,来给自己饯行了。不敢明目张胆地说给自己饯行,只好找个了看衣料的借口。
她领他这份情,很领。
“爸,你看。”英子从炕柜里掏出了属于刘永泰的那块衣料,献宝似的拿给刘永泰看。
刘永泰接过衣料,笑呵呵地左看右看,装出一副刚刚看到的样子。林俐买料子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早看过了。林俐跟他说,这个料子质量很好,花色也漂亮,冬天的时候,用这块料子做件棉袍,会很好看,很有气派。
“真好看。”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刘永泰微笑着对林俐道谢,“他姨,让你破费了。”
林俐还了刘永泰一个差不多的笑容,“在姐夫家白吃白住了这么长时间,怎么的也得表示表示,不然姐夫该嫌我吃闲饭了。”
“看你说的,姐夫是那种人吗?”虽然明知林俐是在开玩笑,不过在听到林俐说出这句话时,刘永泰的心和鼻子还是一起酸了一下。他强咬着牙,不让自己失态。
“咱们吃饭吧。”刘永泰把衣料放在一边,挨着柱子坐下来,抄起筷子给林俐夹了片锅包肉,“尝尝姐夫手艺。”
“谢谢姐夫。”林俐夹起米饭上的锅包肉咬了一口。
“咋样?”刘永泰紧盯着林俐,另外三人跟他一起盯。
“嗯,好吃。”很快,林俐给出了发自内心的评价。的确非常好吃,外焦里嫩,酸甜可口。
刘永泰松了一口气,柱子和英子也松了一口气——俩孩子一致觉得他们爸爸作的菜,天下第一好吃,他俩特别爱吃,他们希望姨妈也能和他们一样爱吃。
刘永泰松了一口气是因为做这道菜的时候,他因为心急,恨不能一下把菜作好,有好几次差点出错——不是差点儿把小苏打当成生粉,就是差点儿把盐当成了糖,把酱油当成了醋。好在每次范师傅都及时提醒了他。
一顿晚饭,柱子、英子吃得很开心,很过瘾。两个孩子开心,老刘太太也开心。林俐看上去也很开心,不时和大家说说笑笑。
吃饭时,刘永泰不时以饭碗为掩护,偷眼去看林俐。对面的女人,说不上多好看,不过这段日子相处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的存在。
习惯了每天早上跟她打招呼,每天晚上回到家,看到她和他的孩子们有说有笑,教孩子读书、算数,给孩子们讲故事。她讲的故事很新奇,很好听,连他这个大人都爱听。戴着红帽子的小女孩,长着鱼尾巴的鱼姑娘,叫声“芝麻开门”就会开门的山洞。
他以为这个人会永远呆在他家的小院,永远呆在他的视线之内。可是,明天……她就要走了。走出这座小院,走出他的视线,不知什么时候会再出现。
吃过晚饭,刘永泰假借陪两个孩子玩儿,又在老刘太太的房里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直到英子连二连三地打了好几个哈欠,眼瞅着就要睡着了,刘永泰才不得不带着柱子回了自己的屋。
离去前,他深深地看了林俐一眼,一按柱子的肩膀,“柱子,跟姨说再见。”
“姨再见。”柱子困得打了个哈欠。
“他姨……”刘永泰张了张嘴,想要跟林俐说点什么,然而柱子在跟前,他又实在没法说些什么。最后他只能望着林俐的眼睛,感伤地笑了下,“他姨,你早点儿歇着吧。”
林俐回望着刘永泰,轻声说:“好。”
夜半时分,英子和老刘太太都睡熟了,柱子也睡熟了。刘永泰则是迷迷糊糊地刚睡着。入睡之前,他还在想,明天得早点儿起来,给孩子他姨做点儿好吃的,让她吃得饱饱地上路,完了再给她带几个包子,路上吃。
刘家人全部睡着了,只有林俐一直没睡。她的手表是夜光的,夜里也能看清时间。午夜十二点,林俐悄悄下了地。下地之前,她把自己的皮箱从炕柜上无声地拿了下来,然后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了一面小小的圆镜。
圆镜跟个鸡蛋差不多大小,一面是玻璃水银,一面是青铜的。青铜那面说不上刻还是铸,并立着三位复仇女神的全身小像,每个小像和每位复仇女神像极了。
送她来之前,复仇女神给了她这面镜子,告诉她,想回来的时候,只要对着镜子念一声,“以复仇女神之名,带我回去吧。”就可以回到原来的时空了。
窗外,月光朦胧。
借着朦胧的月光,林俐最后看了一眼炕上的英子和老刘太太,在心里默默地跟她们告别:英子,姨走了。刘婶儿,我走了。……刘永泰,我走了。
站在地上,手提皮箱,林俐用似乎耳语地声音,对另一只手中的圆镜念道,“以复仇女神之名,带我回去吧。”
一道细微的光,刹那之间从圆镜之中生发出来,眨眼间包围了林俐和皮箱。两三秒后,林俐和皮箱消失不见了,房间恢复了原样,英子和老刘太太睡得依然香甜。
远处,有一两声猫头鹰的叫声偶尔响起,幽幽的,有些孤独,有些吓人。
☆、第一章
不知过了多久,林俐冻醒了,迷迷糊糊间,她感到了疼,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稍微调整了下呼吸,林俐有气无力地睁开了眼。天光微亮,满眼的杂草杂花外加杂树。
唉,林俐叹了口气,又掉山涧里了。山风不绝吹来,吹得她一阵阵地打着哆嗦,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层接一层地起。她想抬手摸一下关键部位,结果刚一动左手,一阵钻心的疼痛自左肘处传来,疼得她倒抽了一口凉气,左臂大概是骨折了。
算了,她对自己说,不用摸也知道,这次她又穿成了个男人。
从东北作家群故事里穿回不久,复仇女神们又给林俐指派了一个任务,就是她现在执行的这个。
这次的任务是个明人写的拟话本小说,年代,作者将其设定在了宋仁宗庆历年间。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宋仁宗庆历年间,东京汴梁住着个姓孙的员外。孙员外膝下无儿,只有一女,名叫孙月娥。孙月娥七八岁的时候死了娘,孙员外没有再娶,一心一意地独自抚养女儿。孙员外开了个解库,也就是当铺。解库很赚钱,孙员外家使奴唤婢,钱花不了地花,父女俩锦衣玉食,人人称羡。
孙月娥十七岁那年的冬天,一日大风,孙员外家的解库不知怎么,突然着了火,孙员外的家和解库连着,前面的解库着了火,后面的孙宅跟着一起遭了殃。大火烧了一整天,连解库带宅院烧了个精光。眨眼之间,孙员外由人人巴结的大富翁,变成了人见人躲的穷光蛋。
家财烧没了,房子烧没了,外面天寒地冻,没有办法,孙员外带着孙月娥搬到了类似收容所的“不厮求院”。
不厮求院的居住条件和孙员外家原来的居住条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原来,孙员外父女在家使奴唤婢,这回到了不厮求院,所有的事,只能是父女二人亲力亲为。原来,孙员外父女一日三餐,那真是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调着样儿地吃。这回到了不厮求院,有时一连两三日也吃不上一口饭。
大冬天的没炭烧,连带着冻饿忧愁,孙员外病倒了,没过几天就死了。临死之前,孙员外拉着孙月娥的手,让孙月娥在自己死后,去江西投亲。他在江西有个亲戚,是他亲叔叔的女儿。小时候,他们家和叔叔家常来常往,他和这位堂妹的关系非常好。后来,堂妹嫁到了外地,就再也没联系了。
孙员外拿着自己写好的一封信,交给孙月娥,让孙月娥带着这封信去江西找堂姑。说完,孙员外落泪而逝。千求万求,孙月娥从棺材铺里求了副薄皮棺材,发送了父亲,然后她把自己扮扮成个小厮模样,又往脸上抹了好些锅底灰,怀揣着父亲写给堂姑的信,和家里所剩不多的一点儿钱,上了路。
一路上千辛万苦,孙月娥好容易来到了江西,找到了堂姑。堂姑看了孙员外的信,涕泪横流地留下了孙月娥。堂姑的丈夫早年亡故了,留下偌大一份家业,全靠堂姑一人打理。堂姑有个儿子,前几年去了外地的书院求学。
堂姑家有几处田庄,堂姑家自住一处,另外几处租出去,每年收租子。在堂姑所住的田庄里,孙月娥遇到了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名叫赵舜,十九岁,比孙月娥大两岁,大高个儿,宽肩膀,浓眉大眼,鼻直口方,一乐满嘴白牙放光,左脸上还有个深深的大酒窝。是个非常英俊的后生。
赵舜是个打杂的,平日里的活计就是给孙月娥堂姑家挑水,劈柴,跑腿,学舌。为人,憨厚又勤快,很得孙月娥堂姑和庄里其他人的称赞。
时间长了,孙月娥也听说了赵舜的名字,她对赵舜充满了好奇,想要亲眼看看,这个人人称赞的俊后生到底长什么模样,怎么个俊,怎么个好法?
一天,孙月娥让伺候她的丫环金菊把赵舜叫到她所居住的绣楼下,让金菊求赵舜帮忙买点儿绣花线回来。乘着金菊和赵舜交待事情的时候,孙月娥站在二楼的窗前,悄悄把挂在窗上的竹帘挑起了一点儿,顺着挑起的缝隙,瞄准似的侧着脖子偷眼观瞧楼下的赵舜。
这一看不要紧,孙月娥动了心。十七岁的她,正是个怀春的年纪。像她这个年纪,很多人已经出了嫁,有的孩子都一两岁了。打那以后,孙月娥时常让金菊把赵舜叫来,不是求赵舜帮忙买点儿针头,就是求赵舜帮忙买点儿线脑,再不就是求赵舜帮忙买本绣花样子。
起初,只有金菊和赵舜说话,几次之后,孙月娥打着感谢赵舜的幌子,亲自下楼跟赵舜打了个照面。慢慢的,孙月娥不再避讳赵舜,赵舜对孙月娥也由第一面的拘紧,变成了习以为常。
论模样,孙月娥没到闭月羞花的地步,不过却也生得唇红齿白,眉弯眼俏,是个漂亮姐儿。
赵舜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见了美人,自然是要心动,何况这美人还言语温柔,眉眼含情,这更是让他热血翻涌。他又不瞎,自然看得出美人对自己有意。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不高之夜,赵舜按着金菊的传话,偷偷翻过了孙月娥所住绣楼的花墙,进入绣楼之中,与孙月娥成就了一番好事。这件事,除了孙月娥和金菊之外,再无第三人知晓。
自此以后,赵舜不时前来与孙月娥幽会,竟至孙月娥有妊在身。害怕事情败露,孙月娥和金菊商量对策,最后,金菊给孙月娥出了个主意,让赵舜偷偷去买打胎药,把胎儿打下来。
赵舜有些不情愿,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但因孙月娥态度坚决,他怕触怒佳人,没奈何,只得硬着头皮买来打抬药,交与金菊。孙月娥服下打抬药,折腾半宿,打下一团血肉,让金菊埋在后院,又在上面压了一盆极重的花。
事后,赵舜偷来与孙月娥幽会之时,极认真地与孙月娥商量,要么跟孙月娥的姑母坦白,请求孙月娥的姑母答应二人的婚事。要么他带着孙月娥私奔,这些年,他存了一些钱,他想带孙月娥去外地,赁间小房,作个小生意,绝不会让孙月娥冻着,饿着。
孙月娥一条也不答应,她既不打算跟姑母禀明,也不打算跟赵舜私奔。她是个千金小姐——原先是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现在虽说寄人篱下,那也是寄人篱下的千金小姐。千金小姐嫁小厮?说出去别人不笑死,她自己还要臊死!嫁小厮都要臊死,更别说跟小厮私奔了。
孙月娥很瞧不起赵舜的出身,不过,在瞧不起赵舜出身的同时,她却是很高看赵舜的模样和赵舜的“本事”。直到有一天,她姑母孙氏在外求学的儿子回了来。
表兄妹见面,孙月娥不仅暗暗把赵舜与表哥杨安国作了比较。论身材,赵舜是个强壮的身材,而表哥杨安国是个细条条的身段。论相貌,赵舜长得浓眉大眼,表哥杨安国是细眉凤目。浓眉大眼好看,细眉凤目也很好看。论能耐,赵舜能挑水、劈柴,跑腿、学舌,表哥杨安国看举止听谈吐,是个很有学识的读书人。最重要的是,赵舜只是个无钱无势的小厮,而表哥杨安国是有钱有地的富家独生子,日后若是再考取了功名……
孙月娥在心里飞快打起了小算盘,最后决定:要尽最大努力,把表哥杨安国勾引到手,成为杨安国的妻子,让杨家的万贯家财,同时也成为她的。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