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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小幸福-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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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甜抬起头,这一次她总算对面前的男生有点印象了,毕竟前几天在食堂吃饭,她可是就着他多吃了小半碗饭呢。
“没事。”
凌甜摆摆手,也是她自己不小心,转身的时候太着急都没看清楚后面的情况,好在饭盒她抱得牢牢的,一点都没撒。
“妈,我去给大姐送饭了,马上就回来。”
说罢摆摆手,冲着那大高个点了点头,朝学校跑去。
闫肃看着小姑娘跑远了,有些纠结自己是该跟上去呢,还是照原本的计划买完卤味就回家呢,或许自己应该去医院买一管药膏,刚刚他把小姑娘撞疼了,应该向她赔礼道歉,然后他就能以此为借口,跟对方介绍自己……
他在心里进行着规划,想到现在小姑娘估计连他是谁都还不知道,心里忍不住有点挫败。
“大哥哥,你要买东西吗?”
凌壮仰着小脑袋看着面前的高山,好大好壮的大哥哥啊,他好想问一问,等他长大后大哥哥能做他的将军吗,以前在国宴上他见过的燕家军的小将军似乎就是这般的身材模样,听说那小将军可威风了。
“啊?哦,我买肉。”
凌壮的话打断了闫肃发散性的遐想,这时候凌甜早就跑的没影了,闫肃叹了口气,只能按照原定计划买肉回家吃饭。
还好他们现在都还小,谈情说爱是要不得的,闫肃想着,等他再长大点,一定能更有勇气接近他的小姑娘了,至少也应该让对方知道他的名字。
严肃脸脑补狂假正经。真。害羞。闫肃很认真的想着。
*****
“凌学长,咱们社团打算明天在食堂三楼举行一个小聚会,就当是庆贺咱们英语社在院校比拼中胜过了苏师大和上师大,你可是咱们英语社最大的功臣,明天的聚会你可一定要到场。”
一个开朗的女生拦住了凌国栋,一边朝着边上的人挤眉弄眼,一边朝着凌国栋说道。
“就是就是,这样的聚会可不能少了凌学长的影子。”不少人跟着搭腔,他们英语社的成员多数都是英语系的,也有一部分是其他专业,但是对英语有着浓厚兴趣的,不论是那种人,对于凌国栋的专业水平,都是万分佩服的。
他们可都还记得当初在专业课上,从日不落国留学回来的老教授都对凌学长的口语水平称赞万分,夸他的口语就和播音员一般标准,甚至还更胜一筹。
这一次江浙沪区域二十多所师范类院校比赛,面对强敌苏师大和上师大,全亏了凌学长一人才能力挽狂澜,大家都说,如果不出意外,等到毕业了凌学长或许会被外交部要过去,这样前途远大的学长,在学校的时候就应该打好关系。
现在外头的馆子有限,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去不起那些私人小馆,食堂三楼的小炒窗口就很不错,可以单独让大师傅炒菜,价格也就比大锅菜贵了一点,一个社团聚餐,平摊下来人均也就两块钱左右,偶尔这样奢侈一把还是可以的。
“明天中午还是晚上,晚上我可真没时间。”
凌国栋收拾着自己的书本和笔记,他和媳妇看中了一处铺子,房子的屋主白天上班,晚上才有时间商谈。
“是不是要陪嫂子,其实凌学长你完全可以把嫂子一块带过来。”不凑巧,聚会还真就在晚上,最先开始邀请凌国栋的女生急了。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离不开人。”凌国栋笑了笑,自从不知道哪里传出来等他一毕业就会进外交部的消息后,明里暗里有不少女生和他表达了欣赏他的意思,凌国栋觉得这一点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他疏忽了,没有彻底宣传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还是很淳朴的,不能说没有不好的,毕竟哪里都有老鼠屎,但是更多的女生还是自尊自爱的,尤其是大学女生,她们有美好的前途,基本上在知道他有妻子孩子后就理智的保持距离,并不会一味痴缠。反正凌国栋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在知道他已婚的身份后依旧做出那些暧昧行为的女同学。
“下次,下次我一定到场。”
凌国栋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拿出一叠小名片,这还是他专门花大价钱请印刷厂做的,上面写着卤味店的名字和地址。
“这是我爱人开的卤味店,你们去报上我的名字,一定给你们打折。”凌国栋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男,趁大伙儿都在呢,赶紧给自家小店打了一波广告。
“一口香是学长你家开的啊,我可爱吃你们家店的东西了,尤其是香辣脆肠,不行,想想我这口水又要流下来了。”
一个北边来念书的青年欢呼道,他想着卤肉店的老板娘似乎是一个高挑美颜的女子,那就是学长的媳妇,又漂亮又能做一手好菜,学长也太有福气了吧。
“喜欢吃就多来,给你最优惠的价。”别人夸自家的东西好,凌国栋自然再开心不过了:“给你推荐猪头肉和卤猪蹄,好吃下饭,我个人最喜欢这两道菜。”
往日里凌国栋在大家的心里是比较清高的,不是贬义词,而是对方的长相,和他站在讲台上用英语诵读外国文学时的气质就给人这么一种感觉,可这么清高的学长和卤味联系在一块,一下子就变得接地气了,双方的距离感也缩短了不少。
林芝琦坐在角落里,接过边上的人递来的名片,看着不远处说起自家店里卖的卤味神采奕奕的青年。
不该是这样的,她以为那般光风霁月的男人,往日里最爱吃的应该是香菇菜心这般雅静素淡的食物。
猪头肉,卤猪蹄,林芝琦觉得自己初恋的男神幻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大哥哥我可爱么
闫肃:不可爱
小太子:为什么,所有看书的姐姐都觉得我全世界最可爱
闫肃:你抢了我男主的位置你说你可不可爱
第60章 相处
“红姐,东西放下我来搬就成了。”万多禄看着张红一个女人搬着二十多斤重的大铁缸,赶紧上前帮忙。
自从上次去了二姐家还钱后,他心里翻来覆去想的就是关于来市里工作的事。
先不说二姐和二姐夫开的店靠不靠谱,他想着既然二姐要请人干活,自己人总比外人来的贴心,别说给那么高的工资了,就凭二姐当初对家里的付出,不给钱他也得来帮忙啊。
因此在和家里人说清楚,并且把自己手头的活都干完后,万多禄就拎着自己的小包裹来了市区,过来前一天用村里的座机给二姐打了个电话,是二姐夫来车站接的人。
这年头一般人家装不起座机,万金枝一开始想过要不要在自己家装一个,后来一打听,装座机还不是个简单事,不仅费钱,还费事。
最早的时候,座机只能厅长级别的干部家里才能装,这些年条件放松了,出得起钱就能去申请开户,通讯部门会审核你家的条件,然后再交2300就能装好电话了。
2300块钱都能在市里买一套便宜点破一点的小院了,还能买七八个万金枝当宝贝的手表呢,她权衡再三,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就是要装,也得在座机普及到多数人家的时候再装,不然装了也只是积灰。
所以万金枝给弟弟留的电话并不是自家的,而是他们那条弄堂口一个代销社站点的,管那个站点的人知道附近多数人家的门牌号,接到电话就会来家里喊人,到时候给个电话费和辛苦费就成,方便了邻里,代销社的人也能靠这个辛苦费赚点零花钱。
万多禄长了个心眼,只和家里人说来市里给二姐帮忙,没说二姐一家开店的事,也没说二姐给他开了三十块钱一个月工资的事。
自古钱帛动人心,嫂子们本来就有把债都推给二姐的意思,要是知道这件事,非闹翻天不可。
刚来到市里的时候,万多禄先是住在二姐家的。
其实来到市里后,他就发觉似乎二姐和二姐夫的日子比他们所有人想象中过得还要好千百倍,原先他以为是二姐夫租的大院子其实是二姐夫买的,二姐开的那家卤味店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差不多了,完全就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或许什么和海叔兰婶借钱给爸治病也只是个幌子,这钱估计就是二姐先给垫上的。万多禄想不通二姐和二姐夫哪来的那么多钱,可就是直觉,他们就是有那个本事。
万多禄知道后的第一反应是庆幸自己当初瞒着家里人二姐给自己开三十块一个月工资的事,不然恐怕现在来市里干活的就不是他,而是几个嫂子了。要是让她们知道二姐的日子过得这般富裕,那就不仅仅是赖账的事了。
他不想将自己的亲人想的那么坏,也不想看到几个哥哥因为二姐有钱的事就生出什么不好的想法,他就想着将这件事牢牢瞒着,或许以后几个哥哥的日子也好过了,不会眼红二姐这儿的家产了。
庆幸完了之后,万多禄收三十一个月的工资就稍微好受了一些,店里的卤味不是每天都能卖完的,还有当天没卖光的剩饭,这些自家人解决一部分,另一部分送去孤儿院。
万多禄这辈子都没吃的那么好过,餐餐白米饭,顿顿都有肉,才来半个多月,整个人就和吹气球似得胖了一圈,人也养白了许多。万金枝看在眼里别提多欣慰了,这个弟弟总算长出了点哥儿的模样,看着不那么辣眼睛了。
他卖力干活,原本万金枝每天晚上剁骨头,做卤味得花几个小时的功夫,现在有了弟弟的帮忙,时间减半,空出更多的时间能陪伴孩子夫郎。
店里的活也不需要万金枝一天到晚盯着了,万多禄干活麻利,也念过几年书,基本算术他还是行的,有他和张红在,万金枝彻底从忙成陀螺的状态里解脱了出来。
三天前,万多禄从二姐家搬了出来,搬到了店铺的小二楼住,并不是万金枝不乐意这个弟弟住家里,而是万多禄觉得自己毕竟也是个成年的弟弟,一直住在姐姐姐夫家不好,卤味店晚上就红姐一个人看着,他过去还能帮她壮胆。
张红住的是卤味店的二楼,万多禄住的是后来扩建的那半间店的二楼,两边隔着一堵墙,就算一块住也不用担心外人说闲话,那墙的隔音不是特别好,只要有重点响声隔壁就能听见,遇到危险只要喊几声,万多禄就能过去隔壁,也算是对女员工的保障。
“不用,你别看我个头不高,在老家的时候地里的活我也是干惯的,这点重量我还搬得动。”
张红侧了侧身躲开万多禄伸过来的手,对方年纪比她小,还是老板的弟弟,这些重活累活她都是抢着干的,可不敢让对方太累着。
三十一个月的工资,还包吃住,张红这辈子就没想过还能有那么好的事,恨不得一天都不让自己嫌下来,生怕对不起这一份工资。
在她看来,老板和老板娘就是她的恩人,一开始她还没想明白,渐渐的她也回过神来了,凌老板,也就是她那个负心汉的同学,或许就是当初那个隐晦提点她的神秘人,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觉得他声音耳熟的原因。
如果没有对方的提点,她稀里糊涂就被李衢山送上了火车,一个被抛弃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女人,还有两个没有爸爸的孩子,过得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老板娘人也和气,给她那么高的工资还同意她年后把儿子女儿接过来,以后孩子们跟她一块在店里吃,每个月只要意思意思给五块钱的食宿费,比张红预期的少了太多太多。
她觉得老板和老板娘就是神话故事里活菩萨的化身,偷懒的念头压根就没在她脑子里出现过。
“我来搬就成了,那边还有几盘没卖完的脆肠和酱瓜,红姐你去收拾收拾,等会儿我给带去孤儿院。”
万多禄二话不说就接过那铁缸,朝后厨房走去,张红抢不过他,只能照他的说法那般去整理今天没卖完的卤味。
一口香卤味店的生意能这么红火,也离不开店里用料讲究,所有卤味都保证是当日生产,确保新鲜的这个卖点。
猪肉是从闫家猪肉铺买来的上好猪肉,大块大块的猪肉运到店里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开人的,晚上店铺关门,所有卖不出去的卤味也全都打包好,送去市里那家孤儿院。
这年头的人不一定讲究这个,可是光看这卤味店的做法,就觉得这是一个可靠的,有爱心的人家开的店,老买主更加认可他们,新顾客也愿意来店里尝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张红在打包卤味的时候留了半叠脆肠和半叠小菜,加上刚刚她在后厨炖的一碗热腾腾的白菜粉条,就是她和万多禄两人的晚饭,今天老板和老板娘不来店里吃,不用留太多的菜下来,不然吃不完。
“骑自行车小心点,我给你烫壶酒,晚上喝暖胃。”
现在天气渐渐冷起来了,他们住的是楼房,不能烧炕,用煤炉也是小心翼翼的,睡觉前喝两杯烧酒能暖身活血。
“好嘞,谢谢你啊红姐。”
万多禄朝着站在店门外的女人笑了笑,感叹对方真是一个细心又体贴的好女子,真不知道对方那个丈夫眼睛是有多瞎,这么好的女人不要,连两个孩子都丢下了。
他庆幸自己的二姐夫不是这样没良心的人,即便考上了大学依旧把乡下的妻子儿女接到了市里来。
其实张红长得不算难看,五官甚至可以说是秀气的,要不然李衢山当年也不会看上她,只不过嫁人后,终日在地里操劳,那过于粗黑的皮肤掩盖了那点姿色,加上住在乡下,没有打扮的习惯,家里有点钱都紧着丈夫和孩子,终日穿着丈夫的衣裳改做的衣服,连那出挑的身段都给压下了。
张红生过两个孩子,身材相较于年轻姑娘跟丰腴了些,又因为常年干活的缘故,腰身并不臃肿,现在她每天待在店里也不用出门,皮肤略微白了一些,加上眉眼间的忧愁不见了,相较于刚出现在江师大的那个农村妇人,漂亮了不止一筹。
在她身上能看到华国乡村姑娘的所有美德,淳朴、善良、踏实、知恩图报,如果她没遇到李衢山这样的男人,或许在她的家乡,她依旧能过着平凡却温馨的小日子,和自己的丈夫和和美美,教养自己的孩子。
万多禄感叹了一番命运对张红的不公,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光棍,又一声讪笑。
不过他觉得未来的日子是充满希望的,他现在每个月三十的工资,除了偶尔给娇娇甜甜他们买点零嘴,每个月他起码能攒下二十五,到时候他替三个哥哥多还一部分,这欠债马上就能还清了。
至于红姐,她能接两个孩子来身边,供他们读书,将来的日子一定也是红红火火的。如果有那个缘分,遇到一个不在意她结过婚,带着孩子的男人,就红姐这品性,日子保准也差不了。
万多禄卖力地瞪着自行车,踩着夕阳朝孤儿院骑去。
冬天虽冷,可是想着未来的日子,似乎心里头暖洋洋的。
第61章 好吃(捉虫)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有点忙,原本开卤味店之前他们也没想过生意会这么火爆,尤其是临近年关的时候,时不时就有大老远跑来店里买卤味的,一买就是十几斤,跟屯年货似得。
在家人的集思广益之下,店铺也与时俱进,推出了一些烧腊,保存的时间更长,还有专配烧鸭和叉烧的酱汁,有酸甜口的,也有甜辣,麻辣味的,解腻又好吃,尤其是凌甜研发的那个酸梅酱,一经推出,店里烧腊的销量增了好几截,每日光是搭配的酱料就能卖出一小缸。
不少住的远的顾客都反映了,希望他们这一口香卤味店能在城北城南也开上几家,不然每次都跑城中心来,也怪麻烦的,尤其这年头交通也不那么便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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