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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苏历险记-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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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厉害?”
  “比伍建国还厉害。”
  然而她还是死了。
  薛家距离伍家不算太远,他们跟着伍家人过去的时候,恰好看到薛家老太太在院子里大发脾气,所有的薛家人噤若寒蝉地在下面听训。
  薛老太太是这样的脾气,她的几个儿子就养得有些懦弱,唯有薛烟嫣这个女儿脾性与她相似,又是头生女儿,于是格外宠溺,从小要星星不给月亮,她还争气,武功练得很好,戾气重这种事在薛老太太眼中不算是缺点。
  薛烟嫣也是被人杀死的,一个高明的剑客在她的胸口刺了一剑,一招夺命,不过看地上的血痕,这位刺客同样受了伤。她的尸体已经有些凉了,大约就是在晚饭的时间,那位凶手到了不喜欢人打扰的薛烟嫣独居的院落杀了她。
  “应该是同一个人,在杀伍建国的时候就受伤了,然后才来杀薛烟嫣。”卫姚说。
  楼锦书皱眉,“那这个人的武功应该很厉害。”受伤之后还能杀得了薛烟嫣。
  他们说话的时候,沈隽却在看看向另一边,在场的人都是耳聪目明的江湖人士,但要论耳聪目明的程度,肯定比不上沈隽,她忽然说,“你们照顾一下李如和佐伊。”
  楼锦书和卫姚甚至来不及问她去哪儿,就看到沈隽转身就出了薛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黑了,只是在这地下城里,没有凛冽的夜风,并不显得寒冷,然而,明亮的集成光板关掉了之后,开启了昏暗的夜晚版本,十分影响人的视线,但确实很有夜晚的感觉。
  一只几乎融入夜色的鸟扑棱着翅膀停在了路边一棵树上,沈隽抬起头,与那只天生穿着夜行衣的八哥对视。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那八哥话居然说得很溜。
  沈隽笑着说,“那你为什么要飞走?”
  “我是鸟,我当然要飞。”
  “你为什么在我看到你之后就跑了?”
  “我不会跑,我只会飞。”
  沈隽:“……”跟一只鸟争辩她大概是傻了。
  八哥毕竟只是鸟,它在树上整理了一会儿羽毛,又扑棱了几下朝着城西飞去。
  沈隽不紧不慢地跟着,它飞飞停停,没多久沈隽就看到它飞进了一个小院子。
  这个地下城里绝大部分的建筑都是后建的,但也有一些是秦时留下来的土房子,城西这里几乎没人居住,大多都是土坯房子灰蒙蒙的。
  “将军,你回来了。”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沈隽站在门外挑眉,她有一种感觉,自己找到了凶手。
  就在这个破败的小院子里,那个偷窥着薛家的八哥肯定有个主人,这个主人,多半就是刚才杀了薛烟嫣的凶手。
  沈隽直接跨进了院子。
  “是你?”她惊讶地说。
  坐在院中的少年抬起头来,看到她笑了笑,很平静地说,“是你啊。”
  他竟然是那个和沈隽同车而来的那对祖孙中气质干净清淡的少年,他的那位祖父似乎已经不在身边,只有他一个人坐得笔直,仍然像车上那样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
  沈隽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个少年从头到脚都不像是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
  “你是来抓我的吗?”少年没回答她的话,反问说。
  沈隽说,“原本是来抓你的。”
  “噢,可不可以等明天再抓我?”
  “嗯?”
  “我还有三个人没杀,明天就可以了。”
  沈隽:“……”
  “我本来也快死了,”少年笑了笑,沈隽已经看出来了他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等我杀完这最后三个人,我会偿命的。”
  沈隽在他的身旁蹲下来,“可以给我讲讲为什么要杀这六个人吗?”
  “你想听故事?”
  “嗯,我想听故事。”
  “那好,第一个故事,是一桩情杀旧事。”少年口吻清淡地说。
  沈隽:“……”有点狗血老土。
  于是,沈隽在这个萧瑟又破败的小院子里,听了一夜的故事。

    
第35章 
  既然是情杀; 自然是要有感情,也要有人死。
  “薛烟嫣年轻的时候; 长得还算漂亮; 本身武功家世都好,就算脾气差一些,也还是有人追的。”少年的声音很清淡; 就好像真的是个彻底的旁观者。
  “但是她只喜欢一个人,那人叫范红岭,是一名潇洒英俊的侠客,问题就在于,他有妻有女; 早已成家。”
  沈隽皱起眉,“所以呢; 她杀了范红岭的妻女?”
  “可不是那么简单。”少年说; “她杀了他全家,包括范红岭,只有他年幼的小女儿被藏在衣柜里逃过一劫。”
  “为什么?”沈隽不理解,“既然她喜欢他; 为什么要杀他,难道是范红岭拒绝了她?”
  “范红岭还没来得及拒绝她; 因为薛烟嫣从来没对他说过自己喜欢他; 直到杀他的那一天。”
  沈隽:“……”这纯粹是个神经病吧。
  “她杀了他,取走了他的头颅。因为没有人知道她喜欢范红岭,而且她之前和范红岭毫无交集; 所以在她杀了范红岭一家十七口,包括范红岭的弟弟以及刚满三岁的侄子、范红岭的父母叔伯以及叔伯的子孙之后,一把火烧了范家,却没有人怀疑是她做的。”
  “因为喜欢他,所以取走了他的脑袋?”
  “大约对于薛大小姐来说,范红岭是个死人比是个活人可爱吧。”少年一本正经地说。
  沈隽:“……”
  “不过,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然后就是那个小女孩长大了,来报仇了是吗?”
  “小女孩报不了仇,因为薛烟嫣比她强得多,她打不过她。”
  “但小女孩也有优势吧,薛烟嫣不知道她还活着啊。”
  “不,薛烟嫣知道,知道范红岭还有个小女儿,她知道,却并没有杀掉小女孩。”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她觉得这样很好玩,有个人想杀她,又杀不了她。”
  沈隽:“……”这是纯粹心理变态吧。
  “薛烟嫣甚至在小女孩不知道的情况下,资助成了孤儿的她上学,悄悄派人教她武功,甚至连她的男朋友都是她故意找来的。对于薛烟嫣来说,这可能是个很有趣的游戏。”
  “然后呢?”
  “然后小女孩知道了真相,她决心与薛烟嫣同归于尽。”
  沈隽皱起眉,“所以她与你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我与她不过是萍水相逢。”少年淡淡说。
  “萍水相逢,你就替她杀了薛烟嫣吗?”
  少年笑了笑,“萍水相逢,路见不平,还需要其他原因吗?”
  沈隽看着他,忽然问,“你的祖父呢?那天看到车上与你一起坐的那一位。”
  “他?”少年叹了口气,“他已经死了,临死之前回到这里,也是想落叶归根,这里是他的故乡。”
  沈隽若有所思,“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长大了,难道她是车上那位都市丽人?”
  “是的。”少年并没有隐瞒。
  “伍三爷的死,他也是你杀的,是因为那对兄妹,对吗?”
  “对,”少年爽快地承认,“伍三爷与他们有杀父辱母之仇,可不仅仅是夺其祖屋,不过这兄妹二人苦无证据,心中郁愤,没有人愿意为了他们得罪伍三爷,只有一位好色之徒愿为他们动手,他们差点为此丢了尊严。”
  沈隽恍然,怪不得那天卫姚说怪怪的,那一班车那个时间,本该没有多少乘客的中巴车有不少人。“既然这样,伍建国又是因为什么?”
  “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少年叹了口气,“他的死和伍援朝毫无关系。”
  “是因为车上的谁?那个小道士,还是那对夫妻、校服男孩、魁梧大汉?”
  少年怜爱地摸了摸八哥的小脑袋,“这世上的凶杀不外乎那几种,为情为利者最多,当然也有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伍建国表面上急公好义,为人大方,性格爽朗,在这秦城中是颇有声明的侠义之士,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选上城主的原因。”
  “但他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不是。”少年摇摇头,“他事实上是嫉妒心极强的人,不过披着一层宽容大方的皮而已。早年秦城中发生过一起大案,连续有七个孩子被杀,时至今日也没人找到凶手。”
  “是那伍建国动的手?”
  “那一年,伍建国才刚满十一岁,是伍家人人称赞的少年天才,资质极佳,谦逊懂事,前途光明。而那七个孩子,个个都是新兴的少年天才,无一例外资质极佳,如果他们活到今日,大约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可能要比伍建国武功更高。可惜他们没能活到今天,因为伍建国那时自己也是孩子,和其中几个被杀死的男孩还是好友,绝无可能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他是一个天生的杀手,但杀第一个人时,到底不熟练,是他的哥哥伍建军替他抹去的尾巴。”
  沈隽若有所思,“那现在他的哥哥伍建军呢?”
  “伍建军是看在兄弟情义的份上帮的他,而且家中就属伍建国的资质最好,他为了伍家也要这样做。但伍建军是个好人,他一直心中愧疚难安,尤其很快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七个受害者,有了经验之后,伍建国杀人再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伍建军既为助纣为虐不安,又对弟弟产生了恐惧,与人比斗之时心神不定,才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于是,他借此离家,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他在港城碰到了当年第一位受害者的弟弟,那种愧疚又来纠缠他,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他真相。”
  沈隽问,“那人的弟弟是那位魁梧大汉?”她以年龄猜测。
  “不,是那位年轻道士。”少年笑着说,“他是父母的老来子,在他的哥哥被杀之后,父母十来年后才有了他,然后没有几年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他失去父母兄弟的庇佑,流落在外风雨飘摇,到处闯荡,后来假扮作道士,以在港城招摇撞骗为生。”
  “他回来也是为了报仇?”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是能为了家人付出所有的,”少年的表情有些忧伤,“他从没见过他哥哥,又谈得上什么感情?”
  “那他……”
  “他来秦城,不过是因为听说伍建国如今是秦城的城主,事业有成威望极高,他自觉握住了伍建国的把柄,回来想办法威胁伍建国一把,从中谋取利益而已。”
  沈隽皱眉,“伍建国这人心机很深,他如果这样做了,很可能反倒会被伍建国杀害。”
  这种十几岁就会杀人的人,还指望他对杀人有什么心理障碍?敢威胁我,杀了比较放心啊。
  “是的,不过这位从六七岁就会骗人榨取钱财,也说不定能够成功吧,只是他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少年又笑了笑。
  沈隽并不再追究这个问题,“所以还有三个,穿校服的少年,和那对夫妻,以及那个魁梧大汉呢?他们又是为何而来。”
  “你不抓我了吗?”少年反问。
  沈隽托着下巴说,“我本来也和你无冤无仇啊,不过是伍家请我去,想让我帮他们抓你。”
  “你很厉害吗?他们为什么要请你来抓我。”
  “我当然很厉害啊。”沈隽笑起来,“因为我刚刚打败了秦城的第一高手丁卯呢。”
  少年第一次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真心实意地称赞,“那你真的是很厉害了。”
  “剩下那三个人你是要明天杀吗?”
  “嗯。”少年承认。
  “也都是和薛烟嫣、伍建国和伍援朝差不多的理由?”沈隽看着他问。
  少年点点头。
  沈隽笑着说,“那我当然不会抓你了。”
  “谢谢。”
  “不用谢,他们都该死。”沈隽认真地说。
  少年咳嗽了几声,苍白的脸上浮现两抹嫣红,明显身体的情况在恶化。
  “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嗯,无药可解的病。”
  沈隽想了想,“现代医学已经这么发达了也看不好吗?”
  “白血病,第二次骨髓移植了,还是发生了排异反应。”这个古风古意的少年用很现代的口吻说,“其实我以前以为这种病只存在在狗血电视剧里,想不到会发生在我身上。”
  “不能再移植吗?”
  少年摇摇头,“匹配不上合适的骨髓了,除了爷爷我没有其他亲人,他去世了,骨髓库里也匹配不到,我已经撑不了几天了,陪着爷爷回来一起死在这里我已经别无所求。”
  沈隽不知道这种病江雪宗或者容明溪能不能看,不过,就算不能治这种病,也许延长生命还是可以的?
  “所以你是想着临死之前杀死那几个人渣是吗?”
  “嗯。”
  “不过我有一点我很奇怪。”沈隽忽然说。
  少年看向她没有说话。
  “你怎么会知道他们的事?”沈隽笑盈盈的,“我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告诉你。”
  少年沉默不语。
  “尤其是那个年轻的道士,他既然是想来敲诈伍建国,就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这个秘密。”
  少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回到秦城吗?”
  “为什么?”
  “因为这个时间回秦城不会有任何人问为什么,秦城最近有一件大事,只要是练剑的人,都收到了邀请,如果不封城,本来会有更多的人来。”
  “所以他们觉得现在回来是个好机会?”
  “是,人多,不论是要揭露恶人的真面目,还是混入人群之中不被想要敲诈的人发现,都是不错的机会。”
  沈隽摇摇头,“我并不想知道这件大事是什么,我只想知道你是从哪里打听来那么隐秘的事的。”
  “我没有打听过。”
  “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出来你也不会信的。”少年认真地回答。
  沈隽笑了,“说说看。”她不觉得能有什么让她不信的事,她自己本来就是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存在。
  “我能读心。”
  “哦?那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少年露出一点点困惑的表情,“我刚刚就感到很奇怪,我明明能够读出人心中在想什么,可为什么就是读不到你的心?”
  沈隽:“……”
  她能说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主角所以他无法读她的心吗?
  少年盯着她,“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不懂的人。”他眨了眨眼睛,“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
  “对了,我忘了问,你叫什么?”
  “我叫宁丛疏。”少年回答。
  沈隽也说,“我叫沈隽。”
  宁丛疏笑起来,“嗯,我们这样就算是认识了吧?”
  “对呀,我们可以做朋友。”沈隽说,“如果让我知道了这些事,也许我也会去杀这些人。”
  宁丛疏叹气,“我并不喜欢杀人,但是临死之前,总想再做一些事。”
  “你读了车上那些人的心,所以决定帮助他们杀人,是吗?”
  “反正我也要死了。”宁丛疏平静地说,“其实我的武功也没有那些人想得那么强,不过是因为我能读懂他们的心,自然知道他们接下来要使用什么招式,料敌先机,杀起人来要简单得多。”
  沈隽也叹气,“所以,你不能将剩下三个要杀的人告诉我,也不能讲那三个故事给我听吗?”
  “故事没有什么好听的。”宁丛疏说,“人死如灯灭,我杀了他们,我死之后,那份仇恨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样不是很好吗?”
  沈隽凝神看着这个眼神清淡隽永的少年。
  他身骑白马而来,一日杀三人,远遁而行,无人能够发现他的踪迹。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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