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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穿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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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第10章 金手指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第11章 田螺少年
塘边村这边的气候土豆一年能生长两茬,现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刚好收获一期。它是一种块茎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实都是在地里埋着,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给割了,再用锄头铲出来。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就给换了个活,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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