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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脑黑客-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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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适配器和几张薄薄的正方形塑料卡。在键盘上面,有着一个彩色的苹果图案,这个苹果的右边似乎被谁咬掉了一口,在苹果的旁边有几个字母“APPLE_II”。而在那两个正方体小盒子上,其中有一张印刷有“DISK-II”的字样。
    从整体看,这台计算机的结构非常简单,只有这么几个部分,不过林鸿不敢轻易直接乱连接,如果不小心烧坏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再次在泡沫包装盒中寻找了一番,终于在里面找出了一本厚厚的红色产品说明手册。
    只见红色的封面上部印刷着“Apple_II_Reference_Manual_January_1978”这么一句文字,在左边又重复了一下前面三个单词。
    林鸿的口语非常不错,但是英文书写方面却还有点不足,这主要是他在自学英文的时候,没有响应的教材可以参考的缘故。所以他大概也只能猜测得出这句话的意思,宗旨是参考手册没错了。
    林鸿怀着朝圣的心情翻了开来,发现里面全部是英文的,这让他有点傻眼,他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发现里面的生僻单词非常多,他根本无法阅读下去。
    于是他快速的翻了几下,最后找到了一张计算机部件连接示意图,他也没管那么多,按照示意图将书桌上面的机器连接了起来。
    然后插上电源,按下“POWOR”按钮。
    随着“滴”的一声响起,这台蒙尘已久的计算机终于重新开始了开机自检启动过程。
第七十七章 纽约口音
    感谢大家的打赏,不一一点名了,在粉丝榜上就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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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段时间滴滴的声音响起之后,林鸿看到了显示器的中间黑色的背景屏幕上出现了几行绿色的英文,最上面第一排显示着“APPLE''”,也就是这台电脑的型号,第二排则为“DOS_VERSION_3。3_SYSTTEM_MASTER”。第三排则显示着一个时间,意思是1983年一月。
    最下面,则有一个单独的“'”符号不断地在跳动着,这是命令行提示符,可以从这里输入命令,不过,现在林鸿还不知道这个符号的意思。
    他只是基于观看一下计算机开机之后,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毕竟这是他期待已久的场景。
    这就是计算机?
    看着显示器上面显示的东西,林鸿感到有些稍微失落,这和他心中所想的落差太大了。在想象中,计算机应该是一台非常强大的机器,可以完成非常复杂的功能。可是现在,似乎看上去什么都没有。
    不过他也仅仅是失落一下而已,就如同是对一个期待已久的风景,乍一眼看上去,完全不符合传说中那么好一样。
    林鸿知道,这是因为自己还不懂得如何操作这个东西,所以无法看出它的强大来。毕竟LUS可是详细说过他是如何利用计算机来做出一些令他震惊万分的事情来的。虽然他并没有亲见,但从LUS的描述中也可以想象出那些事情的奇妙之处。
    另外,林鸿也见过街机的强大,那些游戏精妙无比,不也是计算机的功能吗?
    林鸿意识到一点,自己要想学好计算机,必须将英文读写能力提高上去,无论是那本厚厚的说明书还是计算机里面的内容,全部是英文的,他现在看得有点两眼抓瞎的感觉。
    林鸿走到书架旁,将之前那本中文的书籍重新拿到手中,快速地翻看起来。
    这是一本主要介绍一种名为BASIC编程语言的教材,作者专注于如何使用这种语言在苹果计算机上编写程序,但是却没有涉及到苹果计算机的具体操作部分,作者在序言中就已经明确提出,他假定阅读这本书的人已经掌握了苹果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虽然林鸿现在非常想快速地使用这台计算机,可是却没有办法,他必须得将自己的英文读写能力提高之后,才能看懂计算机手册。
    以往的经历告诉他,学习任何东西,要想节约时间,最好是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一下,这样往往比自己独自摸索要上很多。
    于是,林鸿找到正在给他收拾房间的母亲,直接问道:“妈,我想快速提高自己的英语阅读能力,能给点建议吗?”
    冯婉先是一愣,然后奇怪地问道,“你的英语不是已经很不错了吗?”
    林鸿摇了摇头:“我的口语是没问题,但是我的阅读能力很差劲,只认识一些简单的英文单词,大多数单词我根本不认识。”
    冯婉恍然,儿子的口语是通过电台而学习的,就如同是生活中小孩子学说话一样,虽然会说,但是却不一定会读会写。
    如此看来,这是儿子的英文词汇量的问题。
    按照现在的教育体系,只有到初中之后,学校才会教英语,不过既然儿子主动提出要自己给建议,冯婉也是非常开心的。
    冯婉给他提出了几个建议,一方面是看记忆单词,另外一方面则是看相关的课本,学习英文的语法以及句式结构,毕竟英文的语法和中文有比较大的区别,有时候仅仅知道单词也并不能完全理解整句话的意思。
    冯婉立刻从书架上找来初一到初三的英语课本,还另外有一本厚厚的英汉大字典。
    “你现在的口语完全没有问题了,学起来应该事半功倍。不过有一点,我要纠正你一下。”冯婉对林鸿说道,“你的口音现在比较偏重纽约口音,和库克差不多。但是在美国,纽约口音并不是很受欢迎,这种口音经常被人称为是‘乡下’口音。”
    由于工作的关系,冯婉经常接触外宾,并且周边的同事和朋友都出国比较多,所以知道这个事情。
    实际上,纽约口音并不是标准的美式英语,就像带着上海口音的普通话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一样。
    在纽约,世界各地的移民都有,纽约口音就是南腔北调的大杂烩,爱尔兰语、德语、依地语、拉丁语,还有些加勒比地区腔调。纽约大学语言专业的两位教授调查显示,纽约口音在美国是最不招人喜欢的英语。
    在美国,由于过去南方比北方穷,所以南方口音就被认为比较土,听起来不上“档次”。最标准的是北部芝加哥一带的口音,是公认的美式英语中的“普通话”,电视里的播音员用的都是这种口音。
    纽约的口音听上去感觉鲁莽、没教养,很多其他地区的美国人并不待见。不过,也有一些在华尔街工作的人专门去学纽约口音,为的是给人强硬、不好打交道的印象。
    所以,在大家的耳中,罗伊*库克和林鸿的口音非常奇怪,好像发音很不标准一样。
    冯婉将这个说给林鸿,就是担心他以后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提醒他一下,要是他愿意就将口音纠正过来。不过要是无法纠正,也基本无所谓了,反正语言嘛,就是用来沟通的,能听懂就好。
    接下来,冯婉按照教材,把英语的基本发音规则给林鸿仔细说了一遍,例如一个单词分几个音节,重音在元音结尾的时候该怎么发之类的。
    这发音规则是最基础的东西,就如同是汉语里面的拼音一样,只要掌握了,以后完全可以根据字典来学习单词。
    结果冯婉被被林鸿那超强的记忆力给惊到了,她只是讲过一遍,林鸿对单词的发音就已经基本没有问题了,并且还能够举一反三,说得头头是道。她原本还想多给儿子讲点内容,结果后面根本没什么可讲了。
    无奈之下,她只好交代几句,继续帮林鸿收拾房间。
    林鸿回到书房,首先将初一至初三的英语课本快速地翻了一遍,边翻边读,将自己之前口语和实际的单词一一对应起来,然后再重点突击了一下相关语法。而这个过程大概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半个小时之后,他便捧起了英汉字典,开始快速地翻阅起来,这才是他真正想看的东西,他计划着,啃完这本字典之后再去看那本计算机手册。
第七十八章 奇妙的状态
    记忆一直都是林鸿的强项所在。而且可能是由于有着计算机的刺激,林鸿翻英汉字典的速度很快。
    刚开始的时候,他一边看单词以及中文翻译,一边还按照音标将单词郎读出来,以便逐渐和之前掌握的口语一一对应起来,毕竟绝大部分常见的单词意思他早已知道,只是之前不知道如何写而已。
    到了后来,他的朗读速度已经完全跟不上眼睛和大脑的记忆速度了,于是改为在心中默念单词。
    这是林鸿第一次自己有意识地主动快速记忆内容,所以记忆速度要比以前快很多。
    只见他的两只眼球不停地上下快速颤动,刚开始的时候是几十秒看完一页,慢慢地时间缩短为几秒钟,并且还有加速的趋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手中的翻页速度越来越快……
    林鸿最终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他的主观意识完全集中在单词的记忆上面,完全屏蔽了外界的干扰。
    当他的母亲冯婉在他耳边大声叫醒他的时候,林鸿手中的英汉字典已经只剩下了一小半的内容。
    “小鸿,你怎么回事,我在外面叫了你半天都不听你应声。”冯婉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林鸿感觉自己的耳朵似乎刚刚恢复听觉,他完全没有听到母亲之前到底说了什么内容,有些发愣地说道:“有吗?我没有听到呀,刚才在看这本字典。”
    他此刻都有些恍惚,刚才他似乎进入了一种非常玄妙的状态,在那个状态中,整个世界都仿佛只剩下了他和手中的那本英汉字典,外界所有的一切都完全屏蔽掉了,完全没有半点记忆。
    “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你来看一下自己的床到底怎么摆。”冯婉并没有在意,而是拉着儿子来到了他的新卧室。
    林鸿对于这种事情根本不怎么在乎,他看了里面的布置之后,道:“这样就行了。不过……能不能在里面给我加一张桌子?”
    他心中想到的是,计算机摆在书房很不方便,尤其是晚上的时候。
    冯婉笑道:“桌子当然会有,不过没有现成的,得另外购买。”
    她那张书桌对于这个房间来讲,稍微大了点,只能另外再购买一张合适的桌子,作为林鸿平时做作业的地方。
    冯婉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快接近下午三点:
    “呀,这么晚了,我得去买菜了。小鸿,你喜欢吃什么,告诉妈妈,我给你做。”
    “随便吧。”说起这个,林鸿这才感觉自己的肚子已经开始饿的咕咕叫了。中午的时候他吃了个大饱,却没想到现在就肚子饿了。
    冯婉故意道:“随便?好像没有随便这个菜,换一个其他的。”
    林鸿想了半天,最终蹦出一个字:“肉。”
    冯婉有种被他打败了的感觉,她想让儿子变得开朗一些,也想让他们之间的对话变得欢快随意一些,可是她发现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交代了几句之后,冯婉匆匆提着一个手提袋出门买菜去了。
    其实,肉类的确是林鸿的最爱,原因无他,因为吃了这些之后,最不容易那么快就觉得肚子饿。要是其他蔬菜之类的东西,基本上刚刚吃完没多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肚皮要贴着后背了。
    在他的记忆中,很少有吃饱过。他猜测可能是和自己的大脑经常要想事情的缘故。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还有练武的原因,毕竟他师父说过“穷学文,富学武”,练武需要大量的营养供应才能给满足平时所消耗的体力。
    回到房间,林鸿继续拿起那本字典,脑子里却想起了刚刚进入的那种状态。
    他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仔细回想起来,脑海中刚刚记忆的内容全部历历在目,非常深刻。但是除此之外,却没有其他任何记忆。就好像一瞬间他的脑子里就突然之间装入了大量的单词内容一样。
    林鸿想了半天,没有任何头绪。他想要重新进入刚才的状态也没有成功,翻起字典来自然也没能达到刚才的速度。
    等他全部看完最后剩下的一小半内容,时间却比刚才的还要长。
    他合上英汉字典,他闭上眼睛让有些发涩的眼球休息了一会儿。
    然后,他才重新拿起那本红色的计算机手册看了起来。
    这一次,他已经完全清楚封面上的英文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已经是九零年,但是手册却是一九七八年出的第一版,出现的时间比他的年龄还要长。
    林鸿有些感叹,觉得自己接触计算机的时间实在是太晚了点。
    然而,他却不知道,相比起中国的其他人来说,他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了。
    在这个时候,国内计算机实际并没有普及,只是在一些研究机构和比较大的公司和企业中才能见到微型计算机。
    更为难得的是,他手中这台APPLE_II型个人计算机是八十年代最流行的个人计算机之一。被众多计算机爱好者称为“神机”,而那本红色封面的计算机参考手册,则被大家称之为“红皮书”,是个人计算机历史上最为全面的一本计算机技术书籍。
    这红皮书已经彻底超出了一般产品说明书的范畴,可以说,完全是给计算机爱好者和工程师看的技术参考手册,出了少数一部分因为技术保密而故意漏掉的内容,里面包括了APPLE_II所有的技术细节。
    有人甚至说,凭借这本参考手册,完全可以亲手制造一台计算机出来。
    所以,很多人也将这本书也被大家称之为计算机DIY的“圣经”。
    “红皮书”只有在前面几版的时候才随机发行,后来新的产品说明书逐渐将其中的技术细节给删除了,更多的是以一个用户的角度来撰写操作说明。
    几年时间过去,市面上流传的红皮书也来越少见,进入国内的就更加稀少了。要是被国内其他计算机爱好者知道林鸿手中竟然有着这本“圣经”,不知道要羡煞多少人。而且肯定会有很多人找上门来提出复印请求。
    当然,林鸿此刻完全不知道手中红皮书的意义所在。
    在他看来,这就是计算机的产品手册,他要想快速掌握这台电脑,就必须将其完全阅读一遍。
    怀着激动的心情,林鸿翻开红皮书,跳过目录部分,开始从“GETTING_STARTED_WITH_YOUR_APPLE_II(开始你的APPLE_II之旅)”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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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火种
    在历史上,第一款APPLE_II电脑于1977年6月5日上市,搭载MOS科技的1MHz6502微处理器,拥有4KB内存以及用来读取程序及数据的录音带接口。
    4K内存?录音带数据存储?
    不用怀疑,当时的内存的确只有4K,这还比第一代APPLE要大很多了。
    使用录音带作为存储设备,原理和音乐磁带差不多,只不过音乐磁带存储的是模拟信号,而数据录音带存储地却是数字信号。
    不过林鸿目前手中的这台机器,存储数据却不是录音带,而是使用5。25英寸的软盘。这是1978年的改进型号,外接式的5。25英寸软驱DISK_II已经将录音带替换掉了,这是个天才般的设计,而当初其制造者史蒂夫*沃茲尼克之所以要自己设计这么一个东西,完全是为了省钱节约成本,因为他们当时创业的时候很穷,穷到连买一台自己制作的产品的钱都不够。
    “省钱”是APPLE_II的一个重要设计理念,沃兹尼克使用了许多奇思妙想和高潮的工程技术技巧来实现整个目的,这台机器使用的元器件都是最少最便宜以及市面上最常见的。
    例如,这台机器的文字与图像系统使用了在当时已属过时的连接方式,据说是沃兹尼克认为这样可以节省一个芯片,以软件计算或做扫描线寻址会比另加硬件控制更便宜。类似地,在高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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