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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4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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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840年,普鲁士的德莱赛才首先制造成功后装步枪。

其次它应该使用定装枪弹。十七世纪末期,火绳枪和燧发枪都是使用散装弹药,即先装填发射药,然后装填弹丸,再在火门处装填引火药,这样的弹药装填方式是无法实现连续射击的。在十六世纪后期欧洲曾出现过将发射药和弹头包在一起的纸壳弹,但那只是为了简化装填并比较准确地控制发射药量,装填时还须将纸筒撕破,将火药和弹丸分别装入枪膛,因此它还算不上是定装枪弹。真正的定装枪弹是1812年在法国出现的,他们将弹头、发射药和引火药(当时称为底火)用纸弹壳连在一起,从尾部装入枪膛,大大简化了装弹过程。1860年后,又出现了金属弹壳,进一步改善了弹壳的闭气性能,并提高了弹壳的强度,为枪弹的连续快速装填准备了条件。

最后。它应该是击发枪,否则无法引发定装枪弹。因为定装枪弹将底火置于弹壳之内,靠火绳和燧石是无法引发的。十七世纪末期,击发枪在中外都没有出现。一百年后。1799年英国化学家发明雷汞,1805年英国福西将军将雷汞用作枪弹的起爆药,并发明了击火法用于枪机,其方法是用一击锤打击雷汞,让它的火焰点燃药室里的发射药。1840年德莱赛发明的后装枪首先使用了击针装置。它具有一个针形的击针,装在滑动的枪机中,射击时,击针穿透装药的纸药筒,并以其撞击力点枪燃弹底部的底火。击针枪发明后,很快就淘汰了燧发枪,并为自动武器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总而言之,只有具备这些技术前提后,机枪才有发明的可能。而这些技术都是十九世纪后才陆续出现的,要比戴梓制造连珠火铳的时代晚一百多年。况且机枪本身要具有一套自动装弹、击发、退壳、再装弹的机构。这些机件须经比较精密的加工,对金属加工技术的要求较高,这在戴梓的时代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将连珠火铳定为机枪是不符合枪械发展规律的。

那么戴铳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枪?若光凭《阅微草堂笔记》的记载,难以得到答案。但现在林逸青手中的这支火枪,构造却与《阅微草堂笔记》的记载十分相似!

这支枪全长约有150厘米。枪管长60厘米,口径约2厘米,枪机为燧石发火装置。在枪托上开有弹仓和发射药仓。弹仓从枪托尾部直通机轮处,内壁光滑,弹仓正好装填28发弹丸。在弹仓下方有一长方形发射药仓,上有盖可启闭。发射药仓也有一个孔通向机轮处,在枪膛尾部安有一可转动的机轮,机轮略呈圆锥形,可插入枪身的锥孔。配合紧密,无缝隙。机轮上有2个小圆槽,正好与弹仓出孔和发射药仓出孔相合,是贮弹丸和发射药所用。机轮左端(较细的那一端)有一四方螺母,上面装了一个扳手,机轮右端有一个细柄。上面有一个引火药槽,火门在一端正中,火门通过机轮内部与贮发射药槽相通。枪身锥孔内壁的后部有上下两孔,上为出弹孔,下为出药孔,枪身锥孔内壁的前部有一孔,即枪膛底孔,枪机采用撞击式燧石发火,机头上夹有燧石,机头前方有一打火镰。枪机中部有引火药仓,上置盖启闭,仓内也正好与机轮细柄上的引火药槽相合。

刚才阿布凯的射击已经让林逸青看清了这支枪的使用方法,在射击前,先打开枪托尾部的圆盖,依次装填28发圆铅弹,再打开发射药仓盖和引火药仓盖,装满发射药和引火药。将机轮上的小圆槽对准出弹孔和出药孔,将枪口略向下倾,使弹丸滚入弹槽,发射药和引火药分别填满药槽。左手向前扳动扳手,使机轮转动半周,弹丸先进入枪膛,再向前转,将发射药槽对准枪膛底孔,这时引火药槽亦向上待燃。扳起机头,与之相连的一铁钩即将其前方的火镰勾起,呈待发状。瞄准目标,扣动扳机,燧石击火,引燃火药,将弹丸出。再将扳手继续向后转动半周,使机轮恢复到装弹药的位置,如此反复,将28发弹丸依次射出。

《阅微草堂笔记》所记的戴铳与林逸青手中的这支枪相比,可以看出它们无论从外形到结构都十分相似。戴铳“形若琵琶”,即指枪托为琵琶状;“凡火药铅丸皆贮于铳脊,以机轮开闭”,即指将弹药贮于枪托中,用机轮的转动来控制;“其机有二”,即指有扳机和机轮两个枪机;“相衔如牝牡”,牝牡原指雌性和雄性的动物,古书中也常指动物乃至人的生育部位,此句指机轮与枪身的结合像雌雄动物的结合,比喻得十分形象,时至后世,在机械制造行业中还常将“轴孔配合”俗称为“公母配合”;“扳一机则火药铅丸自落筒中”,即指用扳手转动机轮,将弹药入膛;“第二机随之并动”,即在用左手扳动机轮后,随即用右手扳动机头和枪机,而不是转动机轮后,枪机就自动击发了。

而从现在的情况看,这种枪显然是为了达到连续射击的目的,因此被称为“连珠枪”,但从构造原理来看,它与机枪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不是自动武器,不能自动完成连续射击的过程,因此后世里把和此枪类似的戴铳称为“机枪的祖先”是错误的,根本就是一厢情愿的往自己祖宗脸上贴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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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章神秘杀手

从构造上看,这种枪的确有新奇之处:它在枪托上设置了弹仓和药仓,并通过扳动机轮,从枪膛后部装填弹药,这预示了枪械发展的一个趋势后装化,而后装枪将大大简化装填弹药的过程。

一般的前装火枪,每装填一发弹药须取出火药罐(或火药葫芦、火药袋)对准枪口倒入一定量的火药;用溯杖(通条)从枪口伸入,将火药捣实;取出铅弹放入枪口,并用溯杖将其捅入膛底;取出引火药装放在火门处的药池里,瞄准击发。而林逸青手中的这支枪,将这个复杂的过程简化成三个十分简单的动作,这三个动作又可用两手依次完成,显然会大大提高射速;机轮的设计是相当巧妙的,它通过机轮的反复转动,解决了多次装填的问题。机轮在孔中既能灵活地转动,又不能间隙过大,以防药气外泄,因此在制造工艺上也是较精密的。但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支枪的设计者没有解决,即装填的火药处于松散状态,无法捣实,因而发射时爆发力不强,影响枪的射程。刚才阿布凯的射击已经演示过了,因为这种枪的实战价值有限,加上构造过于复杂,不易制造,所以应该并没有大量制造和装备于乾军当中。

而林逸青由此判断,在他原来的历史时空中,戴铳没有被大量制造以至失传的原因,也是这个原因。

林逸青细看枪上的纹饰和文字,判断这把枪应该是荷兰工匠制造的,作为贡献给乾国皇帝的礼物来到中土的。

“林爵爷,这枪……乃是小人祖传之物,不幸为这伙窃贼偷走,我与好友一路追踪到此……”阿布凯看到林逸青翻来覆去的看着自己的家传宝枪,心中又升起林逸青把枪占为己有的担忧,忍不住说道。

看到阿布凯竟然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戴鹏不由得苦笑起来。

“我早看出来了。”林逸青笑了笑,将手中的飞火连珠枪抛还给了阿布凯。“好好收着吧!可别再让贼人偷去了。”

阿布凯大喜过望,连连叩头称谢,戴鹏也是欣喜不已。

就在这时,搜索的人回来了。

忍者们将一具尸体放在了林逸青的面前。林逸青注意到这是一个身着乾国江湖人士经常穿的那种夜行服的人,不过他的胸前已经开了一个血洞那是曲飞鹏打的那一枪造成的,子弹由后心射入,前胸穿出,那支大号猎枪的威力可见一般。此外这人的身上还插了几支箭,不过全都不在要害的位置。

“这是他用的枪,主公。”曲飞鹏将一枝长枪呈到了林逸青的面前。

林逸青接过枪看了看,发现这把枪竟然是一支法国夏赛波步枪,而让他感到吃惊的,是枪管前端竟然装有一个圆筒式的消音装置!

怪不得刚才对方枪杀巴尔赤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听见清脆的枪声,也没有看到枪口的焰光!

林逸青仔细的看了看这支步枪,眉头渐渐的皱紧。

林逸青将枪交给曲飞鹏,俯身揭开了死尸的面罩。露出的是一张约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的脸,这张脸带有浓重的风霜之色,很是普通,林逸青又看了看对方的双手,摸了摸对方手上的老茧,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身上搜过了没有?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吗?”林逸青问道。

“搜过了,主公,除了些暗器,没有能查到身份的东西。”一名忍者答道。并将搜出的几枚金镖拿给林逸青看。

林逸青接过金镖看了看,这些金镖都是乾国镖局的镖手们经常用的东西,上面也没有铭文,他看了几眼。便将金镖又交给了那名忍者。

“此人不知是什么来路,竟然能有这样新式的洋枪。”曲飞鹏看着那支夏赛波步枪,自言自语道。

听了曲飞鹏的话,林逸青突然象是想起了什么。

“把枪给我。”他沉声道。

曲飞鹏一惊,赶紧将步枪又交给林逸青,林逸青接过步枪仔细的又看了一遍。最后目光落在了木质的枪托之上。

他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枪托的一个地方,脸色忽然间变得很是难看。

林逸青向渤人骑兵头目招了招手,头目愣了一愣,赶紧下马,跑了过来。

“敢问爵爷有何吩咐?”他点头哈腰的问道。

“你们骁骑营,有没有这样的法国新式洋枪?”林逸青问道。

“呵呵,不瞒爵爷您说,咱们骁骑营,主要习的是弓马,以前兼习鸟枪,后来说要给配洋枪来着,就把鸟枪全撤了,但鸟枪撤了之后,洋枪始终没给配,是以骁骑营里是没有这等洋枪的。”头目苦笑着摇了摇头,“要是有这等洋枪,这些个毛贼早就给拿下了,也不会折损这么多的弟兄了。”

“京军六大营里,哪一个会有这等洋枪?”林逸青想了想,又问道。

“自然是神机营了。”头目答道,“神机营是最先换的洋枪,一开始是直隶李制台帮着从洋行买的,后来船政枪炮所又给造了一批,好象就是这样的法国枪。”

“噢。”林逸青不再问话,目光又重新落到了手中的步枪上。

曲飞鹏注意到林逸青面色阴沉,以为他可能是因为今夜无缘无故被人打了冷枪而恼火,正想出言劝解,却忽然想到,一向谨慎的林逸青,应该是第一次遇到今夜的情况不知不觉的暴露在了对方的枪口之下。

曲飞鹏回想着刚才的情景,突然间明白过来,不由得冷汗直冒。

刚才林逸青是蹲着和巴尔赤说话,从这个不知身份的杀手的角度来看,巴尔赤高大的身躯正好挡住了林逸青,所以才会被对方一枪给爆了头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对方的目标就是巴尔赤,而不是林逸青,是以对方的这一枪才会准确的击中巴尔赤的头!

“走吧!”林逸青的神色慢慢的恢复了正常,他将夏赛波步枪交给了一名忍者,挥了挥手。便重新上了马车。

不多时,所有的人都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白茫茫的细雪中响得清脆而欢闹。笑声和拍掌声也响成了一片。气势恢弘的敬亲王府外,仆人们正在燃放鞭炮和烟花,那边楼上则有家奴顺风抛洒各式纸花,有御样的纸蝶、纸雀、纸蔷薇,都是描金画红的。看过了烟花的人们一窝蜂的去抢那些纸花。揭开来,有的就有毛笔写着“迎春钱三十”、“迎春钱五十”的字样。

围观叫好的多半是贵家女眷,严冬腊月都是重锦的宫裙,狐裘貂裘的大氅,争抢中裙钗散乱,玉臂纵横。就有好色的世家子弟混在人群里摸捏,家奴们也不阻止,只在暗中偷笑。

鞭炮烟花的声音、挤挤撞撞的动静、娇气的惊呼和窃窃的笑声正好成就这场热闹,谁也不好在这个日子翻脸怒骂。

而饥肠辘辘的贫苦人是不得踏入府邸前的,巷口有家奴摆下了铺子。有热腾腾的热粥和面饼赈济。长长的队伍排到了一里半之外,拿到粥和面饼的饥民们要说一声:“王爷活命大恩,再生不敢相忘。”然后立刻就找个角落里吹着粥大口的吞食起来。偶尔有人痛喊一声,随即却转成惊喜的声音,是大口啃咬面饼的时候咬到了里面的银元。

一个银元贫民人家吃饱肚子可以吃上两个月之久,纵然为它掉了牙齿,也是高兴的。

“又下雪了呢。”齐布琛一身白袍站在街头,喃喃的自语。

他记得,那一天,也是这样的大雪……

“你叫什么名字?”

“齐布琛。”

“从哪里来。”

“很远的地方。”

“为何不辞长路?”

“望能持箕帚。侍奉先生。”

“侍奉于我又如何?”

“望能从先生学斩天之术。”

“那,你回去吧。”

头顶的松枝喀喇喇一阵低响,忽的一振,大片的积雪在空中散成雪霰。在簌簌的寒风中飘零莫测,洒落在少年人凌乱的长发中。他立在古松下,一身破蔽的白衣上沾满了雪泥的细点,默然的像是冰雪雕成。严冬寒月,山顶的风刮面如刀,像是随时都能如掀起一张枯叶般卷起他略显纤弱的身子。将他葬送在面前的千丈深谷中。可是他已经在那里站了一日一夜,并无离去的意思,也看不出任何的畏惧。

峭壁深谷上架了一座简陋的悬桥,在风势中摇摇欲坠。悬桥的对面,雪峰的背风处,是独门独户的茅舍院子,木门半敞,门前坐了一个老人,老人的头顶撑开一张巨大的油伞。他坐在厚实的毡毯上,面前置一张小条桌,条桌上有温好的酒。

两人都没有再说什么,老人举杯饮尽了锡杯中的剩酒,转过身去。他没有起身,是以双臂撑起身子转身的,谁都可以看出那双虚软的双腿已经断了。院子里黑巾覆面的下人们踏雪而出,他们的步伐轻飘,踏在雪上无声无息。两个下人以扛轿托起了老人,第三人收起油伞和条桌。院门嘭的闭合,自始至终没有人再看少年人一眼,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

过了许久,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悬桥对面那扇透风的门,而后坐下来从怀里摸出了冷硬的面饼嚼了一口。他拾起脚下的坛子,里面的水已经封冻,静了片刻,他拾起身边的一块石头,一下一下砸在坛口的封冰上,直到砸开了一个裂缝。他凑在那个裂缝上饮了一口冰水,把面饼的渣子灌了下去,胸口透寒,像是血都冷了。

他这样嚼了几口,灌了几口水,又站了起来,默默的面对着那道悬桥。

从门缝里看去,他纤弱的身影仿佛要融在那渐黑的暮色中,雪又下了起来,绵绵密密没有尽头。

“今夜的雪,会下得更大吧?”老人喃喃的说着回头。

侍从们默默的跪立在他的身后没有出声,一身黑衣像是夜色中的枭鸟。老人也没有期望他们回答,他知道这些人都没有舌头。

“你怎么还未回去?”

“我等着先生回心转意。”

“我为何要回心转意?你和我素不相识,你折磨自己候在冰雪中,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有诚心。”

“世上有诚心的不只你一个。”

“我比他们都有诚心。”

老人笑了笑,仍旧坐在油伞下饮酒。第三天的早晨。雪停了,悬桥前的一树老梅静悄悄的开放,在垲垲的银白中红得令人惊心动魄。老人就坐在悬桥的对面饮酒,遥遥的赏着梅花。看着风里偶尔细琐的轻红飘落,落在雪地上红得如血。比梅花更红的是少年人的血,他垂手立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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