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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重生] 完结+番外-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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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在这人烟稀少,四面荒芜,还时不时有番邦骚扰的地方,就连阮临霜的心境也开阔了许多,会哭会笑,偶尔也骑个马,跟着柴筝去猎豺狼虎豹。
从前,阮临霜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要掐着指头算自己多大,柴筝多大,这一年又会发生什么大事,需不需要自己插手,但现在,阮临霜又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每个隆冬腊月,能冻死人的光景,漠北十六州的荒野上就会燃起一堆一堆的篝火,放眼望去无边无际,就算是下着雪,天空也能被照得通红。
那些雪落在身上都是不冻人的。
到了这个时候,倘若战事不吃紧,军中就会有些假,柴远道离不开,有时候赵琳琅会来,带着阮玉璋的亲笔信,有时候柴筝会跟阮临霜一起回去,总归一年也能见上一次面,看爹娘是否老了,看子女是否长大。
五六年的光阴只在眼前晃了一下就过去,柴筝已经从一介说要带兵,就被人耻笑的娃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先锋官,柴筝这个名字在草原和荒漠上流传,但凡提起,都要接一个“闻风丧胆”。
但柴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说书人的嘴里就是个青面獠牙的妖怪,丑就罢了,听说还喜欢吃人肉……直到有一天,阮临霜从集市上买回来两幅柴家父女的画像,那简直……
看一眼瞎十年。
总之保家卫国的将军声名不太好,这边塞之地有吓唬夜哭的孩子,都是说:“柴筝要来把你叼走了。”
“……”柴筝常常觉得自己牙口过好,四五十斤的小胖墩也叼得走。
又是一年开春,荒野上的风很烈,吹得沙尘迷人眼,柴筝埋伏在一块垒起来的土包之后,身旁不远处就跟着那位古板固执,能克小阮的斥候,而眼前是茫茫一片黄沙,夜色笼罩,月明星稀。
柴筝已经在这儿等了很久,她沉得住性子,手上扣着一柄短剑,整个人已经被风沙埋了半截。
忽然,一片安静中传来纷乱的马蹄声,方才还离得很远,短短时间已经到了跟前。
柴筝伸出一只手缓缓捏成拳,一道绊马索猛地从黄沙里面拉直,北厥各部都是草原荒漠上长成的强悍民族,所饲战马更是骁勇,就算是猝不及防这一下,仍是四匹中只拦下了三匹,还有一匹全身漆黑的仿佛流星,从柴筝的眼前一掠而过。
“收拾残局,我去追!”柴筝话音刚落,整个人抖落风尘,倏地一下蹿了出去。
“小……心。”斥候提醒地太慢,柴筝显然已经听不到了。
马的速度非常快,远不是个年轻姑娘能够追上的,幸而柴筝也有后招,她这绊马索一共设了三道,就算真的绊不住千里神骏,也能减缓它的速度,马蹄如飞,还没吃上第三道绊马索,柴筝已经从马脖子底下拽住了缰绳,随后一使力,马长嘶着停了下来,与此同时,柴筝翻身轻飘飘站在了马头上。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信使,手上短剑连带着剑鞘垂落下来,柴筝身上是件到小腿的紫色长裙,经过巧手改过样式,就算她想街头卖艺拿大顶,都不会有所妨碍。
柴筝笑道:“马是千里挑一的好马,可惜也得会骑的人才能发挥它的速度,你今天要是能再快点,就不会沦落到这个下场了。”
信使蒙头盖脸,长途跋涉如果不挡住鼻子和嘴,风沙会毫不留情地倒灌进去,他只有一双眼睛暴露在外面,那是双北厥人独有的眼睛,眉骨高,眼窝下陷,就算是个傻子看起来也目光深邃,他口中含糊地发出一声,“啊沧勒。”
“啊沧勒”在蛮厥的语言中代表着“声音嘹亮的乐器”,他们以此形容“筝”,到最后“啊沧勒”直接成为了柴筝的名字。
但这么多年过去,柴筝还是觉得自己进入蛮厥的语言体系,像是改了个名,叫“柴唢呐”。
柴唢呐抬了抬下巴,默认自己的身份,同时道:“我现在是个抢劫的,不必守战场上的规矩,你乖乖交出我要的东西我会杀了你,你不交我就杀了你再搜身……”
她恶劣的笑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们蛮厥最是瞧不起女人,婚是抢来的,抢来之后征服不了可以一刀杀了,若是被陌生女人摸了身体你还不能反抗,那简直是绝顶的耻辱,永世不能翻身。”
这信使咬牙骂道:“你们大靖的女子就是不知廉耻。”
“现在是我赢你输,我强你弱,你若觉得不服气就反抗啊,我绑着你手脚了?”柴筝耸肩,“快选,我没什么耐心。”
柴筝是真想将这人一剑杀了直接搜,但刚开春,天气还很冷,蛮厥为了御寒,这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异常复杂,真要搜的话得将整个人扒干净了,说不定这血还会渗进信封里染了字迹。
为了自己的眼睛不遭罪,也为了保护情报完整性,能说动对方主动将信交出,当然最好不过。
“你杀了我吧。”那信使将头一昂,有些个宁死不屈的意思了。
柴筝叹了口气,“哦”了声,拿剑比划一下,随后手起刀落,狭长的剑尖从信使太阳穴戳进去又抽出来,出血量远不如捅脖子,但人咽气也咽得很快。
她对着尸体挑了挑眉,“死得亏不亏?”
埋在沙丘两侧负责拉绊马索的人被柴筝招手喊了出来,柴筝蹲在尸体旁边吩咐他们:“衣服都解开看看,蛮厥这半年来虚虚实实的送出了好多封信,但这次骑得马却是最好的,想必有什么重要的情报。”
那匹黑色的马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气,竟然一点也不害怕,仍然稳稳当当站在原地,它柔顺的鬃毛随风曳动,如同漆黑的波涛。
柴筝从刚刚开始,就有心留下这匹马——
自来到这里,柴筝没一样专属自己的东西,盔甲是穿赵琳琅当年的,马厩里随便挑个没主的骡也配给她,有一次骡被伙房借去搬粮食,她不得已骑个驴上战场,至今仍然传作笑柄,至于称手的武器更是没有一把,经常到兵器库里随便挑,兵器库剩下的多是残次品,日常卷刃或断柄。
柴远道因此将柴筝列为了“败家”的行列,每次往长安城里寄家信,都是嘱咐柴霁勤俭持家,几年下来,柴霁除了满腹经纶,就是一脑门的进账出账,为以后进户部管钱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厢柴筝带来的人正疯狂地扒拉尸体,将衣服从里到外都摸索了一遍却一无所获,这个人若真是信使,很有可能只是顺了一句话,既然是口信,人死了自然无从得知。
但主帅杀错人这种话谁也不敢说出口,只能低头继续装。
“……”柴筝有些无奈,“你们也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这么搜有什么用?北厥虽然气候恶劣,民风不开化,但也是长了脑子的人,真重要的信笺当然不会□□裸放在外面。”
“衣服夹层找了吗?他身上呢,以特殊墨水写在人皮上你们元帅都曾搞过的手段,怎么北厥的人不会学?”
“报,报告将军。”一个脸被头盔盖住大半的士兵抬起头来,“我是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也是!”
柴筝:“……”
她用剑柄将头盔挑开,里头露出来的面孔确实非常年轻,比自己也就大一两岁的样子,当初点兵的时候直接拉了一个小队过来,柴筝倒是没好好注意过他们的模样。
“张凡!怎么是你!”柴筝手一哆嗦,头盔砸下来,差点砸塌这少年人的鼻梁。
张凡有些奇怪:“怎么将军认识我吗?”
柴筝认识他,当年她被以“存谋反之心”召回京城时,有一支贴身卫队同她一起赴死,而那支卫队的队长就是张凡。
===第54章 第 54 章===
在柴筝的记忆中; 她认识张凡得在两三年后,那时候张凡已经是个卫队长了,体格比现在的健壮; 肤色更黑; 目光坚毅,至于眼前这个傻乎乎的愣头青……不面对面仔细看清楚; 柴筝是真的认不出来。
“信找到了哎!”
趁柴筝愣神的功夫,另外一人已经把衣服拆得面目全非; 并从袖口里抽出一封很薄的信。
他拿着信看了两眼; 上头用的文字比较奇怪; 跟大靖的南辕北辙; 柴筝将信接到手中; 又仔细看了看这个人的脸; 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禀将军,我叫王碗; 三横一竖的王; 饭碗的碗。”他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娘使得劲太大,竟将家中一口海碗捏碎了一个角,爹说碎碎平安; 要叫我王碎,娘嫌不吉利,叫了王碗。”
柴筝一言难尽地看着眼前两个少年。
王碗倒是没跟着她一起回长安,但王碗是被柴筝留在漠北十六州守城的人,弹尽粮绝之下; 王碗撑了足足一个月才终于全军覆没。
柴筝对人少有亏欠,偏偏这两位她都觉得对不起。
“将军,怎么了?”王碗比张凡要活泼一点,行动力也更强,伸着手在柴筝眼前扇了扇,“任务完成,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柴筝有些缓不过神来,她答应了一声,“回去吧……”
王碗立马从地上蹦了起来,就连稳重点的张凡也有些振奋,他两刚当兵没两个月,就忽然被点来执行埋伏的任务,活活冻了好几天,手脚都起泡了,终于能回去歇一歇当然开心。
有些事冥冥之中似乎加快了进程,柴筝捏了捏手里的信,忽然发现这信封内装着一片薄薄的金属,金属比信纸要硬上好几分,稍微用力就从信封里戳出一个角来。
柴筝认识一些北厥文字,她家里有个现成的状元,本人也跟蛮厥打了十几年交道,若是这样都学不会,柴筝也算是笨蛋里的佼佼者了。
信上署名,是要交给一位姓“商”的人,信封里头除了一张纸,还有一块铁片,根据柴筝两天弄坏一柄剑的经验,这块铁片的成色极好,硬且韧,还不易生锈。
随后柴筝又展开信纸,纸上写得是:“商先生,我们的诚意已经给出来了,您的呢?”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北厥估计也是清楚这条路上经常有些“狡诈”的大靖人拦截,所以除了行动上的隐秘,就连信也写得非常模糊。
可惜这封信若是落在别人手上还真有可能被蒙住,柴筝却在好几年前就知道这位商先生是什么人了。
商先生本命叫商余钦,就住在漠北十六州的凉州赊仇县,表面上是个卖茶的,不过说实话,边塞之地一年四季有三个季节都冻手,人人随身挂着酒壶,冷了灌一口烈酒才能缓和过来,在这里卖茶,要么不指望这个行当吃饭,要么就直接饿死了。
这位商先生既没饿死,相反还混得相当好。
柴筝刚来漠北的那几年,曾经为了夭夭仔细寻找过贤夷太子的踪迹,木桑国内等级森严,唯一能跟祭司院平起平坐,知道祭司院的秘密,说不定还掌握不少秘术的就是皇族,克勤王恨不得将夭夭拴起来,当然不会为她解了身上的禁术,那就只剩下贤夷太子可以指望。
可是贤夷太子此人像是忽然从世间蒸发,不得已柴筝只能想想其它办法,就在这时,这位商先生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范围之内。
商余钦今年七八十岁,手底下有几名巫医,最善治一些寻常大夫看不明白的疾病,尤其擅长医脑子,传言纷纷,甚至还有说先帝驾崩前几年,精神已经不清不楚,宫里就曾想派人来请,到最后有没有请到或是有没有请说法不一,那时柴筝尚未出生,问爹娘也说不知道,成了一桩悬案。
最后以雀玲珑三天的赏玩时间以及夭夭的一些自由为代价,商余钦答应为夭夭医治,但后来得到的结论也只是仅能压制平衡——
也就是当年乐清采取的办法,想要真正解开禁术困难重重,可能性太小。
此后夭夭每三年就要回凉州一趟,以加固这种平衡,否则还是会被人当傀儡利用。
“小阮好像就在赊仇县?”柴筝忽然想起这一茬,她伸手一揽马脖子,翻身上了鞍,那马刚开始纹丝不动,马腹被人一夹,就开始嘶鸣,它撂着蹶子想将背上的陌生人甩下去,然而柴筝却坐得安如泰山,看起来一点不受影响,甚至还有余力对目瞪口呆的二人组道:“去找张叔……你们的张将军汇合,就说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先去追查,而你们直接回营地。”
“哦……哦哦。”张凡从没见过这么超凡的骑术,颇有些惊叹和艳羡。
柴筝就像是浮在浪涛中的一苇扁舟,随波逐流,但这浪不管如何翻滚,都始终难以打翻这艘船,到最后浪反而先疲了,认命般消停下来。
柴筝留下句,“以后教你骑马。”便一骑绝尘,消失在两人视线当中。
赊仇县虽然位于大靖国土,但过于靠近边界,导致这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基本上踏进这里就是生死自负,隔三差五就有失踪和杀人案,赊仇县衙的衙役一年能过劳死一大半,县令也是高危行当,任上被杀得比两江总督还多,到最后朝廷里都把县衙给撤了,平常任由闹腾,真出了大事,直接军队镇压……
就算是州府衙门,也根本管不起这地方。
不过赊仇县也有赊仇县的好处,只要出得起代价,在这里什么东西都能买到,名驹美人、宝藏地图,甚至是人命,阮临霜便时常来这地方买卖情报,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吃过亏。
柴筝这样的年轻姑娘骑一匹千金难求的宝马闯进这里,当然是引人注目的,不过柴小将军的声名不坠,除了刚来此地没几天,还将那嘴里长角的画像当柴筝本人的傻子,其他人的眼神都收敛得很快,不敢过多关注。
街上车马多,行人也多,赊仇县官道不算狭小,可是摊贩占了一半有余,柴筝很快就下了马,她是过来找人的,并不想惹事。
轻车熟路的来到一家青楼门口,柴筝直接把缰绳扔给看堂的小倌,脚下并不停留,口中却道:“这马是我今天刚得到的,要是没了或有闪失,你能赔我最好,如果不能我就剁了你一只手。”
那小倌刚刚还摸着马背,心里想着偷偷卖了能换多少钱,这会儿将头一缩,赶紧道,“不敢不敢,小将军的东西,我一定保证安全。”
“那就好。”柴筝笑了一声。
赊仇县人均土匪,没有善良之辈,可算成全了柴筝跟阮临霜的恶劣性子。
阮临霜坐在三楼雅间,打扮似个男子,白衣束冠,但谁都看得出她是个少女,还是个相当美丽的少女,阮临霜也没有刻意去隐藏这一点。
她跟人动手不行,但论阴谋诡计,阮临霜五十岁高龄,能当人奶奶。
她原本就是个小美人,这些年过去更是出落的花容月貌,但比起前世,兴许是陪在柴筝身边没那么多忧愁,又兴许是这边塞的风水往刁钻里养人,阮临霜的身上也有些淡淡的飒爽利索,眉眼不再无意识地向下撇。
既然是来青楼,按规矩自然要点几个头牌陪着,阮临霜不是过来喝花酒的,老鸨心里也知道,给挑上来的姑娘个顶个的清秀文雅,只抚琴唱曲或倒酒,不会说话,也听不见什么声音,不给阮临霜添麻烦。
阮临霜的面前坐着一位体态丰盈的富商,富商带了打手,一男一女,都穿着统一的黑衣服,衣服倒是没什么特别,但一看就知道造价昂贵,襟前和衣袖上都有金丝缴的线。
桌上一共两碟点心,没人动过,除此之外还有两张纸盖着向下,纸背上压着玛瑙,谁也看不见纸上的内容。
那富商嘿嘿笑了两声,先道“我清楚阮姑娘是什么身份,否则也不敢跟您做这笔生意,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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