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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女扮男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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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快要冲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一个趔趄脚拌在旁边的石头上,整个人一栽歪,直接栽进了河水中。
  “……”
  “……”
  童颜和沈绍卿都被他这骚操作给雷到了。
  “堂哥救命啊!我不会游泳!救命!”赵树根在河水中拼命扑腾着,一张猪腰子脸早已吓得刷白。
  “咱们回去吧。”沈绍卿拿过童颜手中的镰刀,只冷冷地扫了一眼河水里的人便迈开步子往前走。
  “咱们不救他吗?”童颜端起地上的水盆着急问道。
  虽然这个赵树根不是什么好人,可真要出了事该怎么办?
  “那水只没过膝盖,他不会有事的。”
  “……”童颜回过头又看了一眼河水里的赵树根,见他正狼狈地往岸上爬,这才紧跟在沈绍卿的身后回了知青点。
  直到回了知青大院,沈绍卿把镰刀还给她,“这把镰刀磨得不行,需要重新磨。”
  “哦,好。”接过镰刀,童颜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她也知道磨得不好,但就是不会磨啊!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说出口,只能拿着镰刀和磨刀石打算回到屋子里继续磨。
  至于那一盆没洗完的衣服,只能留到晚上再继续洗。
  见她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沈绍卿强忍着一股想要撸毛的冲动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
  “给你,这是刚才送来的。”
  幸亏有这封信,他才会去河边找人,并及时阻止赵小虎他们。
  “我的?谢谢。”童颜接过信,见上面的地址是京市纺织厂便知道来自京市的家书邮来了……
  回到屋里打开那封信,堪堪两页纸,字里行间尽是敷衍的态度,就连一句关心话都吝于说出口。
  一目十行读完之后,童颜不禁嗤笑出声,这原身父母还真是无情!看来他们是打定主意不管原身的死活,并绝口不提当初的承诺。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会觉得女扮男装这种事可以隐瞒一辈子!
  怕被旁人抓住把柄,不管是她的去信还是那边的回信,大家都十分默契地没提互换身份的事。
  把信纸折叠重新放进信封里,童颜把它妥善地放进了自己的行李袋中。
  ……
  镰刀磨不好,用起来就不给力。童颜不好意思再找沈绍卿帮忙,只能硬着头皮拿它割麦子。
  效率不怎么样还把自己累得够呛。
  第二天一早,睡醒后腰酸背痛腿抽筋,真是爽得不要不要的……
  这一刻,她想死的心都有!
  从土炕上来回滚了两圈她才不情愿地坐起身准备起床。
  掀开被子,一双小巧的玉足入目眼帘,娇娇嫩嫩的,就连足尖的趾甲盖都晕着晶莹的粉色。
  童颜不禁看傻了眼,更吓破了胆。
  今天之前,原身的脚又黑又糙,并没有这样一双细腻光滑的小脚……
  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诡异的事情。
  上次是手,这次是脚,那下次会是什么?
  童颜突然觉得脑子乱哄哄的,在穿越之前她是个无神论者。穿越之后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彻底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和三观。
  还好上次已经被吓过一次有了经验,这次虽然又被吓到但还算适应良好。
  这两次变化都是一天早上睡醒之后发现的,也就是说改变是在睡梦中发生的。她觉得,就算再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契机才对。
  仔细回忆昨天经历的种种,她猛然发现好像上次在双手发生改变的前一天她也曾遇见过赵小虎,而且当时的赵小虎想把她引到树下让闪电劈死自己,只不过她当时没有证据罢了。
  这么说……她身体的变化和赵小虎有关?
  没时间再细想下去,童颜迅速穿好衣服准备去开工。
  在穿鞋的时候,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脚,心里有些庆幸:幸亏脚的尺码没什么变化,不然她还要重新买鞋,怪费钱的。
  童颜长这么大,终于体会了一把什么是“豌豆上的公主”。上辈子她算是娇养长大的,但身子再怎么娇都没有现在这双脚娇贵。
  从知青点走到麦田这一路上,她这双娇嫩的小脚被胶鞋磨得不行,地上的石子更是无比硌人,每次只需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让她走了近二十分钟。
  好不容易到了麦田她已是满头大汗。童颜再次确认,上天送给她的绝不是馅饼而是坑!
  现在秋收这么累,拥有一双这样的脚只会让她更遭罪而已……
  想想就气人!
  啊!!杀千刀的赵小虎!
  ……
  在千里之外的京市,童家。
  童大宝手里拿着他姐寄过来的信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连连叹气。
  他和童颜长得及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皮肤更白皙一点儿,骨架也更大一些。
  “宝啊~你还看什么呢?快收拾收拾去你奶家住一段时间!”童母刘文慧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念叨着,干巴瘦弱的身子一脸温和,看起来特别贤妻良母。
  她转过头见儿子还在看那封信瞬间变了脸色,忙伸手扯过来扔到桌子上。
  “这破信还看啥?!你姐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你看你以前对她多好,现在让她帮这么点儿忙都不乐意!”
  在童颜刚下乡的时候,童父童母多多少少也会觉得对不起女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丢丢心虚和不安早就被他们抛之脑后,现在反而开始责怪起童颜来。
  谁家闺女不是家里家外的操持,一心为家做贡献?所以不管啥事那都是她应该应份要尽的义务,还妄想每个月从家里领五块钱,简直是做梦!
  “我姐不是白眼狼!我要下乡把她换回来!”童大宝气呼呼地踢了一下凳子腿,他现在十分后悔当初经不住别人忽悠,一时脑热报名下了乡,结果把他姐给坑了……
  “去啥去!不许去!”刚从外面回来的童父童建国一进屋就听到了这句话。
  宝贝儿子要下乡,那还了得!他们童家也算得上是三代单传,童大宝就是老童家的金疙瘩,下乡的事想都别想!
  “那农村可不是你能呆的地方,痛快把心思收一收去你奶家!”
  一张略显疲惫的国字脸上因为生气胀得通红。
  这段时间左邻右舍好几个人打听童颜的去处,他们谎说人去了外地的姥姥家。
  现在童大宝的身份是下乡知识青年,幸好周围的人还不知道。如今把他留在家里实在是太扎眼了,如果碰到有心人查一查,那这狸猫换太子的事可就露馅了。
  所以,童建国和刘文慧几番商量后决定把童大宝送到城东头的爷爷奶奶家住一段时间。
  “我不去,我想我姐,我要去找她!”比起跟父母的感情,童大宝和童颜的感情更好一些。
  父母都是双职工,平时没空管他们姐弟。从小到大都是他姐领着他玩,给他好吃的,在外面受欺负也是他姐替他出头,之前他已经像个懦夫似的当过一次逃兵,他不想再继续错下去。
  “找啥找!童大宝我可告诉你!你爷你奶都岁数大了,如果你把他们气出个好歹来那你就是老童家的罪人!”知子莫若父,童建国非常清楚应该说些什么能让儿子心软。
  毕竟才有十七岁的年纪,又被家里保护得太好,“傻白甜”的童大宝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气哭喽,哽咽了好半天才问:“那我姐咋整啊?都是因为我她才下乡的。”
  见儿子服了软,童建国偷偷松了口气,语气也不再那么强硬,“我和你妈会想办法把她弄回来的,你先安心去你奶家避一避。”
  其实他们根本没有门路把女儿调回京市,说这些谎话只是为了安抚儿子而已。
  “真能把我姐调回来?”童大宝眼前一亮,信以为真。
  “能,估计过完年就差不多了。”
  “那行,我去我奶家!”
  有了家人的保证,童大宝的脸色终于多云转晴,并主动帮忙收拾行李。
  此时,童老爷子和童老太太还不知道自家儿子儿媳干出的缺德事。
  童建国夫妻二人更不敢把这事告诉给父母知道。因为心虚,他们只把童大宝送到了汽车站点,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他在爷奶面前不能说漏嘴。
  直到儿子坐的那辆小客车缓缓开动,刘文慧那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
  “大宝他爸,你说咱们这谎能撒多久?”这段时间她总被噩梦惊醒,就怕有一天事情败露连累了儿子。
  “唉……能瞒一天是一天吧。”童建国摸了摸裤兜,从兜里拿出一根烟卷捏了好几下才放进嘴里。
  也不点燃,就那么叼着它。
  “那……万一颜颜那丫头把这事捅出去咋整?”一想到那臭丫头竟然敢写信提钱的事,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她没那胆子,而且她也舍不得让大宝吃苦。”童建国自认为很了解女儿,所以并没把童颜寄来的那封信当回事。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这句话像是在安慰妻子,也像是在安慰他自己……


第10章 塌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杏花村的麦子已经收割得差不多了。
  和往年一样,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大家心里“噼里啪啦”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想到下半年能分到的粮食,脸上都是一片喜气洋洋。
  这段时间,童颜被手脚折磨得苦不堪言,如果不是秉着“不劳动没饭吃”的坚定信念,估计她早就受不住了。
  今天是收麦子的最后一天,知青点的这些知青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平时需要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今天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所有麦子都收割完了。
  曾经一望无垠的麦田如今变得光秃秃的,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自豪,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点长,秋收任务顺利完成了,咱们晚上是不是该好好庆祝一下啊!”说话的人是郑洲,他把镰刀扔到一边,一屁股坐在土坷垃上,然后毫无影响地抻了一个懒腰。
  身心得以彻底放松,大家都随着他坐到地上累得不想动。
  “可不是,咱们今天该改善一下伙食!”
  “是啊!这段日子天天吃土豆都快吃吐了!”
  他们馋肉,可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弄不到肉,如果能弄到一点荤油拌饭吃也是好的。
  知青点里能有本事在方圆百里弄到肉的人只有沈绍卿和李祖川,李祖川这个人无利不起早,大家对他不抱有任何幻想,于是都用热切的目光盯着沈绍卿,期待他能发挥一下助人为乐的精神。
  “你们想吃什么?”沈绍卿也知道大家最近累坏了,尤其是坐在他对面的童大宝,每天晃晃悠悠地上工,步履蹒跚地下工,病怏怏的,没想到竟然还能坚持下来。
  童颜见他看着自己问话,可没敢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而且她也没有闲钱改善伙食,于是僵硬地低下头用麦秆逗起了蚂蚁……
  这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让沈绍卿轻拧眉心,他侧过头对郑洲说道:“你先带他们回去,下午好好休息,晚饭我来负责。”
  有他这句话,每个人都开始两眼放光,如果现在是黑漆漆的晚上没准外人会以为进了狼窝。
  “点长你真是仗义!”
  “沈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童颜在一旁听了兴致缺缺,不管沈绍卿能弄来什么好吃的都和她没关系,还不如回去美美睡一觉来得实在。
  大家原地稍作休息之后就兵分两路离开了麦田,具体沈绍卿能去哪里弄肉谁都不知道。李祖川眯缝着小眼睛见沈绍卿走远了不由得冷哼一声。
  回到知青点,女知青们得知晚上要改善伙食都兴奋不已,来这里下乡的知青们,家庭条件参次不齐。
  不过除了童颜以外,间隔几个月吃上一顿肉还是能够承受的。
  童颜回到自己的小屋先是洗漱干净,便躺到炕上慢慢睡着了。
  晚饭做的是猪肉片炖大白菜,猪肉肥瘦相间能有三斤多,是沈绍卿从邻村换来的。主食是高粱米饭。
  终于不用再吃土豆,大家吃起白菜来就跟吃山珍海味似的,极其满足。
  饭桌上,沈绍卿刚要动筷子便发现少了一个人,“童大宝呢?怎么没来吃饭?”
  “童知青说他身体不舒服,晚饭不吃了。”今天轮到女知青魏敏做饭,见大家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平时性格内向的她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
  “身体哪儿不舒服?”
  “他没说。”
  童颜那副弱不禁风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之前一直都是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所以魏敏听说她不舒服也就没太当回事。
  那小子到底有没有生病,作为从医学世家长大的沈绍卿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一直以来只不过是懒得戳穿她而已。
  一想到她上午逗蚂蚁时的可怜样儿,沈绍卿难得生出一丝恻隐之心。
  “给他留出一碗饭菜吧。”
  随即又补充道:“他这顿饭从我的粮食里扣。”
  “哦,好。”魏敏是个实在人,怕大家把菜都吃光了,她忙去厨房找来一个海碗把饭菜装得满满当当后放到一旁。
  桌上的几个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给童大宝的碗里盛满了饭菜,这让他们不禁怀疑魏敏是不是看上了童大宝那小子。
  粮食是从沈绍卿的身上扣,肉也是沈绍卿找回来的,即使心里再不乐意,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
  昏昏沉沉睡醒一觉,外面的太阳已经落山了。
  童颜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饿得人心慌。
  那些知青她太了解了,一个个都跟饿狼似的,厨房不可能还留有什么吃的,但她实在是太饿了,即使喝了一大杯白开水还是不顶饿。
  知青点的厨房在女知青的院子里,童颜先是隔着墙头望了一眼,见那边的屋子还亮着灯,便拿起手电筒准备过去烀个土豆填饱肚子。
  黑灯瞎火看不清周围,她刚迈出院门,一个人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了出来,童颜被吓了一跳。
  “谁?!”
  “童知青,是我。”魏敏手里端着海碗木愣愣地站在那里,眼底难得流露出一抹热切。
  她在院子里已经等了大半天,可算盼到童大宝那屋的灯亮,她终于可以完成任务回去睡觉了!
  其实沈绍卿并没让她这么做,只不过魏敏这人太实在,办事过于认真负责,一心等待想把晚饭交给童颜。
  好像从没想过如果童颜一觉睡到大天亮该怎么办?
  “哦……是魏同志,请问有事吗?”童颜顺着手电筒那微弱的亮光看见她手里的吃食愣怔了一下。
  “这是你的晚饭,我刚才又热了一回趁热吃。”魏敏把手里的海碗捧到她面前,童颜下意识地伸手接碗,还没等她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魏敏就已迫不及待地转身跑了。
  “……”
  童颜低头看了看还冒着热气的饭菜,再看向已跑回屋的魏敏,一股暖意涌上心头。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有书中男主那块美玉在前,她还没自恋到会觉得魏敏对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假男人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虽然不清楚魏敏为什么突然对自己这么好,但这份好意她会记在心里的。
  她准备明天把粮食钱还给人家,一想到仅剩的四块多钱又要少去几张毛票,她的心疼得直抽抽。
  吃了那么久的土豆,好不容易能吃上一口带有荤腥的炖白菜,此时,童颜身心愉悦,无比满足。
  一小片猪肉含在嘴里胜似人间美味……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上辈子活了二十多年她算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父母慈爱家庭和睦,大学毕业后顺利签约一家靠谱的经纪公司,闯荡娱乐圈的过程中也比别人顺风顺水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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