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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园-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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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力克有一种预感,只要他的部落能拥有这只白鹿,就一定能够重新兴盛起来。
可是,田小胖不干啊,小霸王对他和黑瞎子屯来说,实在太过重要。所以,他只能答应得力克:如果小白鹿能够繁育出后代的话,那么一定送给得力克一只。
从玉峰王和狼群以及回春藤的情况来看,田小胖兑换的这些动植物,是可以繁殖的。不过呢,小白和小霸王可能还是太小,没有完全长成,所以还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上些日子,正是鹿群的繁殖期,可是,小霸王一点反应都没有,估计最早也得来年才能播种了。
即便如此,得力克也心满意足,在得到田小胖的允许之后,他就开始兴冲冲地挑选驯鹿,然后给它们的脖子上系了铃铛。
一共是五头雄鹿,五头母鹿,有这十只种鹿,他们部落那二百多只驯鹿的近亲繁殖情况,就可以得到极大程度的缓解。长期困扰他们族人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得力克心情大好,虽然脚上穿着犴达罕皮做成的笨重的大欤B,但是走路都感觉有点飘。他兴奋地吹起了鹿哨,呜呜呦呦的声音,传播着他内心的喜悦和激动。
他现在只有一种感觉:心中的喜悦必须发泄出来,这就是大山驯鹿人的性情,他们从来不需要掩饰。
从行囊之中取出一面皮鼓,又在腰间围上串铃,得力克手敲皮鼓,伴着哗铃铃的声响,竟然在鹿群前面跳起舞蹈。边跳边唱,应该是一种古老的语言,反正田小胖听不懂。
鹿群也似乎受到一些吸引,都抬头向这边张望张望,然后就该喝水的喝水,该嬉戏的嬉戏。
吭吭吭——旁边偷懒的飘然老道都笑出了猪声:“大兄弟,你这连跳大神都不如啊!”
田小胖抓抓后脑勺:大哥,在俺面前耍这个,你这不是勾引俺吗?
“师父,他也是部落的一位萨满,是用通古斯语唱着一首古老的史诗,讲述着他们勇敢的祖先,驱赶着驯鹿,从遥远的贝加尔湖进行大迁徙的故事。”傅天山在某些方面是超过田小胖这个师父的,比如说,他通晓通古斯语,也熟悉萨满的那些典故。
田小胖点点头:“可是,他的水平不咋地啊,好像还不如你呢?”
这一点也是没法子的事情,鄂温克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很多东西都靠着口口相传,传着传着,最后就传丢了。
“师父帮我掌握了萨满脱魂术,所以,放眼全球的萨满,我也是顶尖的。”傅天山别看在黑瞎子屯是田小胖的小支使,但是他的内心,却拥有着自己的骄傲。
田小胖不满地在傅天山脑壳上敲了一下:“夸你两句就翘尾巴,咋跟小白一个德性。那你现在就去帮帮他,帮助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萨满。”
“翘尾巴的是小白,我没有尾巴。”傅天山嘟囔一声,连忙又开始拍马屁,“师父,我哪有这个本事,还得您出手啊——”
嗯,这才有点徒弟的样子嘛。田小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凑到小白跟前:“商量点事儿呗,把你的虎皮裙借老爹先用一用?”
小白朝他呲呲牙,然后噌一下跳到小霸王身上:刚才谁说偶翘尾巴的啦——
“没你还做不了槽子糕呢!”田小胖摸出埙来,然后朝大晃招招手,大晃也将随身携带的葫芦笙取出来。
直播间里的观众顿时兴奋起来“围观,包大师要演奏啦!”
“错,是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合奏!”
“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吹啊,今天总算赶上啦!”
“不知道这次能引来什么,好期待一只东北虎啊!”
“你咋不说引来一只霸王龙呢?”
不过等到乐声响起,直播间里立刻寂静一片。
得力克的歌唱和舞蹈很投入,这首本民族的史诗歌谣,是他所在部落的酋长、也是他的老祖母亲口传给他的,得力克很喜欢。每当唱起这部史诗的时候,他仿佛都回到从前,和祖先一起,在高山和丛林中穿行,那一刻,那觉得自己的灵魂是最接近祖先的时候——
但是唱着唱着,他忽然觉察到和往日的不同。似乎有一个声音融入到他的歌声之中,就像一条无形的丝线,牵引着他的情感和思绪。这一瞬,似乎他的灵魂都飞了起来,飘飘欲仙。
得力克只觉得眼前一阵模糊,然后,他的眼前就呈现出一片无边无际的水面,无数水鸟在湖面飞翔。
他知道,这是就是他们鄂温克人的起源之地——拉穆湖,也就是今天的贝加尔湖。
不过,冬天严寒的气候,还是迫使他们的祖先驱赶着驯鹿,一路南下,穿过雪原,穿越森林,征服高山——得力克似乎伴着祖先,走了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走过漫漫的岁月长河。在他的身边,始终有驯鹿伙伴相伴。伴着先人,他也学到了许许多多已经失传的东西……
田小胖和大晃已经停止了他们的吹奏,只剩下得力克,盘膝坐在地上,他闭着眼睛,手掌中擎着一件非常小巧的乐器,那是鄂温克萨满只有在请神的时候,才会吹奏的“朋留坎
”,也就是口弦琴。一种需要簧片震动,同时需要手指弹拨来演奏的乐器。
在口弦琴嗡嗡的独特韵律下,那些驯鹿都渐渐围拢在得力克身边,一个个都凝神遥望着高远的天空,似乎它们的灵魂,也随着祖先一起迁徙在莽莽密林之中。
呦呦呦——鹿群齐鸣,似乎在为它们的新生而欢鸣:真正的驯鹿鄂温克,又回来啦!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最珍贵的礼物
这是什么情况?直播间里的观众也蒙了,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吹奏,好像被这位鄂温克大叔给抢了风头?
难道,这位大叔才是真正的高手,果然都是高手在民间啊!
终于,得力克缓缓地睁开眼睛,他收起口中的口弦琴,站起身来,挨个抱住周围的驯鹿,亲昵地贴贴它们的大长脸。
驯鹿也伸出大舌头,轻轻舔着他粗糙的脸颊。这一刻,终于能够感觉到,他和这些驯鹿之间,像真正的朋友一样心意相连。他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只驯鹿的情感和它们的想法,这简直太神奇啦!
挨个和驯鹿亲近一番之后,得力克来到田小胖身前,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皮衣,然后摘下狍子帽,深深地向田源施礼:“感谢你,我的兄弟,是你帮我打开了一扇遥远的大门!”
“一家人,都是一家人!”田小胖抱住得力克强健的胳膊,“是你们对古老传承的坚守,以及对森林和驯鹿的热爱,才唤醒了你灵魂中的记忆。”
两个人彼此揽着手臂,一起哈哈大笑。
可是,直播间里的观众,却有点瞧得云山雾罩,不知道这两位在打什么哑谜。
鹿群忽然一阵骚动,纷纷向后退去。然后,就听到小丫的一声欢呼:“大豹子小豹子,它们回来啦!”
只见从东边丛林的方向,正有两只半大的小豹子欢快地向这边跑过来,在它们身后,雌豹迈着优雅的脚步,不过却并没有太过靠近。
“是它,我在林子里见过这只豹子。原来它是你们的伙伴,难怪没有攻击我的鹿群。”得力克满眼敬畏地望着雌豹,他知道这种猛兽一旦发动攻击,是多么的凶残。
与此同时,几个小小的身影已经飞跑着应了上去,小囡囡和小光光各自搂住一只小豹子,开心地在地上打滚。
田小胖抓抓后脑勺:好像回去又得洗澡洗衣服喽。
可是,这种重逢后的相聚,是多么的可贵,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好。
“欢迎你们回来。”小丫朝着雌豹招招手,雌豹将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地上,低吼一声,算作应答。
直播间里的观众也终于获得安慰:“原来,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吹奏,引来的是豹子一家!”
“又多了个豹神的绰号吗?”
“我看到了,豹子竟然叼着一条猪大腿,可怜的猪不戒啊,你死得好惨啊!”
“小豹子好可爱,我也要抱抱——”
然后,字幕就全都是一片抱抱。
小丫朝着雌豹走过去,然后吃力地拎起地上那个血乎连拉的猪大腿:“谢谢你的礼物!”
雌豹又是低吼一声,然后就伏在地上,静静地望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和两个小娃子撕疯。
“哎呦妈呀,原来动物也懂得报恩!”
“这恐怕是最有意义的礼物,我也要去田小胖加啃猪大腿!”
“本人已品尝,真香!”
下面又是一片“真香”。
田小胖也乐呵呵地点点头:“不错不错,没白养你们娘几个。不过以后就不要送礼了,你们自个够吃就好,人家野猪也不容易啊,都是为了生存。”
这个当然不可能是猪不戒,老猪现在基本上天天都跟着包二懒混呢。不过,林子里的野猪群确实很多,别说雌豹一家三口了,就算是养两只东北虎,也觉得没问题。
看看时间也到了中午,田小胖就宣布收工,下午再接茬干,这活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工的,赶在封冻之前能栽完就好。
在雌豹反复的呼唤下,两只小豹子这才恋恋不舍地随着它回归森林。鹿群也散了,得力克也不管自己的那群驯鹿,直接跟着田小胖回村。他知道,有白鹿王的引领,在森林中,没有谁能伤害到它们。
得力克带来的那只大狗,紧跟在主人身后,跟着跟着,就觉得背上一沉,是小猴子当腻了猪骑士,想尝尝狗骑士的滋味。
青色的大狗只是回头用舌头舔舔小白,然后就继续往前走,丝毫没有什么不满,甚至,它的狗脸上好像还很兴奋似的。
“兄弟,你的这只猴子很厉害。”得力克忍不住赞了一句,他的大狗,敢和野狼叫板,凶得很,可是被小猴子的猴爪子拍了两下,就老老实实。
等进了田小胖家的院子,大青狗忽然开始炸毛,因为它嗅到狐狸的气息,然后就发现在窗根下晒太阳的火狐狸,立刻就要扑上去撕咬。
得力克赶紧喝住大狗,他倒是没太在意这只狐狸,而是被柴垛那边传来的叫声吸引。
“兄弟,这是什么怪鸟?”得力克愣是没瞧出来。主要是沙雕穿着小背心,脑袋上套着半截袜子,造型实在有点辣眼睛。
正好,小丫给大雕切了一条猪腿肉,然后把它的眼罩给拿下去,得力克这才一声惊呼:“金雕,好大的金雕!”
说完,无比羡慕地朝田小胖竖竖大拇指:“兄弟,豹子金雕这种猛兽和猛禽你都能驯服,简直太厉害啦!”
田小胖咂咂嘴:“俺也不想啊,都是捡回来的伤号,把俺这当动物医院了,一个个的,还得当大爷伺候着。”
“别人想伺候,还没有这个资格呢——兄弟,这只金雕用不用我帮着你熬一熬。哥哥我可是熬鹰的老把式!”得力克也是见鹰心喜,不免有些手痒。
不少民族都有熬鹰训鹰的传统,其中以哈萨克牧民为最,他们驯养的金雕,甚至可以帮助放羊。如果有狼群袭击羊群,它们就会勇敢地驱逐恶狼,是哈萨克牧民的好伙伴。
最令人称道的是,这些民族驯养猎鹰,每到繁殖季节,就会把猎鹰放飞,让它们能够繁育后代,种群不会因此而消亡。
这才是真正把动物当成伙伴,平等对待;而不是把它们当成某种工具。
不过熬鹰的过程,对人和鹰来说,都实在太过煎熬,田小胖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就像大雪和小雪,从小养起来,也没熬过,照样听话,根本没必要遭那个罪。
进到屋里之后,田小胖把大猪腿收拾一下,放在大盆子里面,用盐水先泡着,等把血水泡出去之后,下午再烀,正好晚上吃。
午饭杨老爷子都已经做好了,又炒了几个菜,大伙分成两桌,开始用餐。来了朋友,当然少不了好酒,得力克的酒量很不错,一斤下肚之后,才有些微醺,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说的最多的,还是他的族人,他的驯鹿。据得力克说,迁出森林之后,许多族人都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整天借酒浇愁。鄂温克人离开森林和驯鹿,也就没魂儿啦!
他们的老酋长、已经近百岁高龄的老祖母玛利亚·索,一直忧心忡忡,担心再过几代之后,驯鹿鄂温克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当地政府兴建了民族村,或许是真的希望鄂温克人能过上安稳的定居生活。可是,这真的不是他们所希望的生活。森林,驯鹿,猎枪,自由,这些,才是鄂温克人的灵魂……
不过,得力克现在成为一名真正的萨满,或许,回去之后,可以帮助族人,重拾过去的荣光。只是这条路,注定充满荆棘。
看着得力克说到动情处,眼泪噼里啪啦地落到酒碗了,田小胖的心里也不大好受,可是,不仅仅是鄂温克人,全世界的土著,现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他只能端起酒碗:“得力克大哥,俺不能给你们什么承诺。只有这句话,希望你能记住:如果你的部落无法生存下去,可以迁到俺们这边。这里的森林,永远向你就和你的族人敞开怀抱!”
在未来,田小胖的愿望是承包越来越多的森林,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多的帮助一些人。
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民族的传承和繁衍的大事情。最可悲的事情是:虽然他们还流淌着本民族的血液,可是却连自己民族的语言都不会说,本民族的文字都不会用。民族传承消亡,才是最令人痛心的。
得力克用袖子使劲抹了一下眼睛,然后郑重地从脖子上取下一件古朴的吊坠饰物:“这是我们部落萨满传承下来的,今天,我要把他赠给我最好的兄弟,鄂温克人最好的朋友,请务必收下!”
既然是人家的传承之物,田小胖还真不好收下;可是,他更能感受到得力克的心意,知道这件信物,更是一个沉甸甸的承诺。
不过,礼物必须有来有往。田小胖在身上摸索两下,还真没有合适的礼物。于是起身打开柜子,然后,取出来一截短杖。
可以看出来,这是用某种鹿角磨制的短杖,长约一米,光滑晶莹如玉,可以当手杖。如果是萨满使用的话,那就相当于法杖。
小猴子手快,也掀开柜子查看:好宝贝啊,啥时候藏到里面的,偶怎么不知道呢,应该修理成一根金箍棒的——
它哪里知道,这是田小胖刚刚从燧石之珠里面花了大价钱兑换出来的,所消耗的能量,甚至都超过了三只草原狼!
当然,作为小当家,小丫是知道一些的,但是,她是肯定不会说的。
彼此郑重地接过对方的礼物,得力克在握住法杖的一刹那,身子不由一颤,他竟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似乎,手中的法杖,原本就是属于他的东西。
他当然知道这是一种错觉,或许这个法杖,曾经是某个部落的萨满所用,一代代传承下来,今天,终于传到了他的手中。
而对面的田小胖,在接过得力克的饰物之后,也是双手一颤,愣在原地——
第一百七十六章 猪拉雪橇
田小胖的手上,捧着一件圆形的饰物,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成。表面刻着简洁有力的花纹,从纹饰上来看,应该刻画的是一对鹿角。或许,这就是鄂温克人的图腾。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这件饰物里面,他感受到一股磅礴的力量,甚至,要远远超出他刚才的付出。
而且,眉间的燧石之珠也有了一些反应,显然,这股能量也是可以吸收的。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燧石之珠并没有主动去吸收。
想了想,田小胖心里也猜到个大概:这件信物,应该有着古老的传承,经过鄂温克一代代的萨满的加持,所以,才会拥有巨大的能量。
既然燧石之珠不会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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