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俏佳媳-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儿之前说过的,搬到市里的话。
不过这念头也就是那么一闪而过,农民离开土地,那还叫农民吗?
林小曼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可以找个老实本分的,家里又缺钱的熟悉的人来帮忙,每天给些工钱。”
林母一听就摇头,“不行不行,那是过去地主老财才干的事。那叫啥来着……”林大魁到底上了几年学,张口就来,“剥削。”
“对,就是这个话。不成不成。”林母连连摆手,想了想又说:“再说,咱自己还没挣着啥钱呢,还有,你不是说这个得保密呢,万一让人学去了,跟那房玉玲似的,也跟咱抢生意咋办?”
林小曼听得目瞪口呆,“剥削”这个词离她很遥远,那好像是只有在书本上才看到的东西,怎么就被这娘俩这么自然的说出口?到底是哪不对?难道她重生到了六七十年代?
真的很无语,她抚额苦笑了半天,才解释道:“我听说国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开办私人企业,这跟剥削不剥削没有关系。”
林母半信半疑,“真的?”
林小曼坦然看着她:“当然。”
好吧,家里只有这一个文化人,林母也不懂这个,“那也不行,万一让人把这买卖抢了呢?”
好不容易有了个赚钱的营生,要知道到五一肯定挣不出来二百块钱,她还是得借钱,那么大的窟窿等着他们夫妻俩,她也不敢让人抢了这买卖,要不然啥时候才能还上这饥荒?
林小曼只好慢慢跟她讲道理,不是所有人知道这样可以赚钱而有胆量去尝试的。有人怕做不好,有人怕砸手里,有人不敢出起始资金,有人不敢迈出第一步,有人羡慕别人有钱但却瞧不起当小贩,有人嫉妒别人嫌钱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去做。
“知道村里的小卖店赚钱,怎么只有这一家?咱村可不小,再开一家也没问题。怎么就没有人开呢?”林小曼的问题确实让林母寻思了好久,最终同意找一个和她交好的,不爱说话又老实本分的女人。
“她家日子比咱还困难,男人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前些年上山又摔断了腿,不过他可没有你爸的运气好,穷啊没钱治就耽误了,等好了就长短腿,儿子还没结婚,也正张罗着说媳妇,可谁跟呢?太穷了。”
林母的话让她想起了她来之前的林家。
要不是要林小曼订婚得了一笔彩礼钱,那欠的饥荒也足以把一家人压得喘不上来气。
“行,这事妈你自己看着办。”又怕她嘴上说想明白了,心里还是担心,就劝道:“这个东西并不难,有那爱琢磨着,买了吃,琢磨几回就会了。你不信,过几天我哥再去,你让他打听打听,肯定会有人也买这个东西。”
林母有些着急,“那可咋办啊?”
林小曼本来没当回事,反正市场很大,不能做这个还有别的,但看母亲急慌的样子,她想了想道:“以后我哥去批的时候,让卖家打上咱家的标记。‘林记’驴打滚,‘林记’点心,咱卖得早,让人觉得咱家的是正宗的。”
这也算不算办法的办法,但多少能管一点用。
林大魁听说自己五一就要过礼订亲,之后再过二三个月就要结婚,蔫了几天,到林小曼婚礼前恢复了精神头。
“小曼,要是你婆家也想做这生意咋办?”
她愣了一下,她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这也没什么好为难的,“不会。”虽然和高母接触不多,但她觉得这个婆婆还是比较明事理的。“他们也得要脸,哪怕真羡慕咱这买卖也不能去抢。”只会私下里要求她也帮着想想能挣钱的营生,或是说几句酸话说她只想着娘家等等。
不过这个事一说,她就提醒林大魁,“就是嫂子进门以后,要是想要教她娘家做这个,你也得提醒一句,别和咱往一个地方卖。要不然容易引来矛盾。”
林大魁一听立立着眉毛,“她敢!我打折她的腿。”
瞅瞅这厉害劲,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是什么厉害人!
不过,怕他到时候真犯混,林小曼还是警告他:“既然跟人家结婚了,就好好对她。别把你的厉害劲使到这上头,有能耐你跟骗了你的房玉玲使去啊?欺负一个本分老实的女人算什么能耐?”
看他有些不自在,就知道自己想多了,他不过是过过嘴瘾。
不过她还是多说了一句:“有能耐就让你媳妇孩子和爹妈都过上好日子。打女人的男人,最让人瞧不起了。”
☆、第六十章 和新娘子抢风头
婚礼当天,林小曼穿着普通的但是新做的衣服,脖子上系了一条红纱巾,脑后头的辫子上戴了一个新做出来的粉色蝴蝶结的头花,前面则是缠了粉色绸布,上面还缝了一个同色的蝴蝶结的发卡,这形象要多乡土就有多乡土。
没办法,谁让林母能唠叨,眼泪又多,本来就心疼的姑娘要嫁人了心里难过,又见姑娘穿着素气一点不像新娘子,这眼泪就一直在眼圈里含着,直到林小曼无奈的听从她的话,把自己打扮成了个村姑,林母这才破涕为笑,拉着她的手,一会给她正正头花,一会脑袋往后仰仔细看着她,念叨着“我姑娘不愧是咱乡里最漂亮的姑娘,看看这拾掇的,不是红衣裳也一样漂亮”。
林小曼像个木偶一样被她摆弄着,幸好不用抹大红嘴唇和像猴屁股一样的腮红,还有争取到了自己系纱巾的权利,这才没像当地女青年一样恨不得系成个红领巾样。
她把纱布斜斜的系在脖子上,对着镜子怎么看那条发卡怎么难受,这本来是她做了想卖给学生的,可没想到,第一个戴上它的竟然是自己。
这形象,简直是没谁了。要是让以前的朋友们看到,肯定会乐得直不起腰肚子疼。
不过,家里来人越来越多,谁进来都会夸两句新娘子漂亮,一开始林小曼还觉得这是正常的恭维,都说新娘子最漂亮嘛。可听到有人问她这都是在哪买的,看到旁的同性那羡慕的目光,她才惊觉,自己脑海里遗憾的白色婚纱是不符合这个年代和这个村庄的。
这时候她心里已经平和下来,甚至心里还有些美滋滋的。别管土不土,只要大家认为漂亮就行。
等到高建军来接她,眼里也是一闪而过的灼热和毫不掩饰的满意时,她觉得这土也有土的好处,起码符合这年代的审美啊。
两家都在一个村子里,但高建军还是借了个辆自行车,前面车把上挂了个大红花,他自己穿了一套绿色的军装,胸前也别着一朵小小的红花,看着倒是很喜气。
高建军驼着他在村子里溜了一圈然后到了高家,后面跟着的送亲队伍捧着她的嫁妆——几个轻飘飘的包袱。
一路上跟了老多的小孩拍着手叫着,“新娘子来喽”,林小曼心里却波澜不惊,好像出嫁的不是她本人一样。
没什么形式,简单的说了几句,就开席了。
高家院子里大,摆满了桌子,还有邻居家也都摆了桌,几乎是全村人都来参加婚礼了,热闹得不行,比起头一天家里办的简简单单几张席,简直没法比。
林小曼坐在高家西屋的炕上,隔着贴着喜字的窗户就能听到外面喧嚣的声音,她总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她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月就把自己给嫁了?
来送亲的二叔家的林小娅终于有机会去摸她头上的发卡,“小曼姐,这个真好看,在哪买的?我也回去让我妈给我买一个戴。”
林小曼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姑娘还是挺有好感的,这小姑娘从一开始就不停的在她耳边小声说着“姐你紧张吗你别紧张你这么漂亮姐夫肯定会喜欢你的”之类的话,让她有些哭笑不得。
林家的亲戚们,头一天请席的时候她都见过了,因为是继母,林父和几个弟弟妹妹们感情一般,说酸话的有不少,但太过分的没有,大家不看僧面看佛面,都知道她嫁了高建军,不说巴结着,可也没必要惹得人家刚结婚就不快。
林小曼觉得,从这点上,林家那些亲人比她想像的要好得多。
而林小娅,昨天还送了自己一只钢笔,是她用自己攒的钱买的,偷偷摸摸背着家里人送的她。“姐,送你的,我去乡供销社特意给你挑的,看看喜不喜欢?”
真有年代特色的礼物啊!
听到她问发卡,她顿了顿笑道:“在市里,等我哥下回去,让他给你带一个。”心里想着过几天做一个送给她。
“不用不用,我让我妈给我买。”她顿了顿问:“贵吗?”又自言自语,“这么漂亮,只要不超过一块钱,我妈肯定能给我买。”
一个光板发卡批发是二毛钱,加上手工和布头,她准备批发六到七毛钱,外面可以卖到八毛到一块。
林小娅家条件要比自家好,在村子里是中上等人家,她家能买得起,那这个价钱定得就不贵。
林小曼笑道:“不贵,也就一块钱一个。”
姐妹两个正说着话,高秀梅跑进来,一脸兴奋的说:“大嫂,我哥城里来朋友了,有一个姐姐可漂亮了……”
话音刚落,高建军就引着一帮人进来了。
有林小曼认识的他的那几个战友,还有几个不认识的朋友,说是同学。让她意外的是,走在中间的,最显眼的是穿着大红色格呢长外套,烫着大波浪的陶玉容。
她比自己这个新娘子穿得还要喜气,是要和自己比一比吗?
这一刻林小曼心里升起这么股念头,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当听到高建军给他们一一介绍,才恍然大悟,陶玉容竟然和王建华结婚了。
结婚啦?
这可太让人意外了。
林小曼垂下眼帘,心里有些复杂,才几天啊,她都没听到消息,这就结婚了。
是因为受了刺激,所以才这么选择?还是被王建华所感动?
再抬起眼时,林小曼脸上带了些羞涩的笑容,看着陶玉容和高秀梅在一旁嘁嘁喳喳的,一左一右的拉了高建军出去。看着她好像才是新娘子一样的喧宾夺主,心里再次发散起思维:难道她抢在自己前面结婚,就是为了能穿着红衣服过来抢她的风头?
的确是抢风头,不知道的来宾怕是会把她当成新娘子。就是本村的,看她穿着红色衣服,抹着红嘴唇拉着高秀梅站在高建军面前笑得跟朵花似的,新奇、猜测的目光也都落到了她的身上,恐怕都忘了今天结婚的主角到底是谁了。
林小曼并没有生气,她只是唇角带了程式化的笑,往后站了站,心里对陶玉容的行为很不以为然。
这就是可怜却不自知的姑娘。
她这样做,自以为让自己难堪了,可她至王建华于何地?没看到他脸色已经不好看,连笑容都很勉强了吗?
☆、第六十一章 又一个(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支持!)
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支持!
高建军被妹妹和陶玉容拉着,勉强应付了她们几句话抬起头来,就发现王建华那一脸勉强的笑,和躲在角落里的林小曼。
此刻,林小曼正被林小娅拉着低语,“那女的谁啊?也真不要脸,不知道这是别人结婚的日子?你瞅她穿的大红的,好像她才是新娘子似的,你说她是不是有病啊?”
林小曼心想,你还真猜对了,她怕是真的在幻想她是今天的女主角……
这时,她听到高建军在喊她,林小娅推了推她,“姐,你过去,姐夫喊你呢。”
林小曼这才注意到,王建华脸上已经恢复了平和的笑容,正站在高建军身边朝她微笑着。她也笑了笑走过去,高建军伸手揽在她肩上,“走吧,去给乡亲们敬杯酒。建华,你也过去坐着。”他指着西屋里刚开的那一桌,现在已经被他刚来的朋友们坐满了。
高秀梅还是和陶玉容挨着坐着,二人笑容满面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正好陶玉容抬起头来,对着窗外笑了笑,林小曼转开头,王建华挤出个生硬的笑容,高建军笑呵呵的跟他说:“快去吧,没看玉容给你留了位置,在朝你笑呢。”
林小曼心想,你这是装糊涂呢,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她在冲你笑……
等王建华进了屋,高大姐拿了瓶酒出来,倒了一小盅递给弟弟,又进屋拿了个杯倒了点水给林小曼,嘱咐道:“今天可是你们大喜的日子,别喝多了。”
高建军笑道:“姐你放心吧。”
高大姐又对林小曼笑:“他要是喝多了,晚上你就给他踹地上去,不让他上炕。”把林小曼闹了个大红脸。
敬酒是高父和二人一起去的,每桌都去,无非是感谢大家来参加婚礼之类的话。高家亲戚几乎也都是本村的,林小曼经过这些日子,已经勉强能对上号哪个是哪个了。
敬了一圈,高建军和林小曼去东屋,这一桌都是村里年纪大的长辈,外面天还冷,就把他们安排在了屋里。
“当初我就说建军有出息。”高大爷笑呵呵的说:“看看,让我说着了吧。”
“小曼这孩子也不错,咱村里属一属二的好姑娘。”原本还有个房玉玲,可现在名声彻底臭了,大家都不爱提她。
不过,显然她自己不觉得,这不,她和刘明才也来了,和她娘家还有刘明才的几个姐姐家坐在一桌,此刻看大家吃的差不多了,桌上的菜大多进了各家主妇的碗里,她借口去找高秀梅离了桌,自己去找了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又另外倒了满满一杯,端着进了屋。
她也不傻,知道村里的长辈们是她惹不起的,直接就进了西屋,“哟,来了这么多人,都是建军哥的朋友啊?来,咱们喝一个,以后就都是朋友了,常来玩啊,不用客气。”
高秀梅嫌弃的翻了个白眼,“你来干啥?”
“秀梅,你这纱巾还是我送的呢,你可不能前脚收了我的东西后脚就对我这样,呃,”她说着打了个嗝,“秀梅……”高秀梅不耐烦的道:“别叫这么亲热。”她解下纱巾往高秀梅面前一扔,“你送我的我才不稀罕呢,我还脏呢,你拿回去好了,我嫂子又给我买了一条。”
她这态度让原本想问这个谁的几位的话咽了下去。
主人家都不喜欢的人,他们还是别理了。
房玉玲嫁给刘明才这几天,家里吃的天天都是大饼子就咸菜,今天看到好菜吃得就有些多,又看到高建军和林小曼那一脸幸福就恨得不行,不知不觉中已经喝了一大杯白酒。现在打嗝一股浓浓的酒臭味就飘到陶玉容的面前,她皱着眉往王建华那边歪了歪,手揉着太阳穴娇声道:“建华哥,我头疼,这里太吵了,咱们回去吧。”
李士海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笑道:“玉容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娇气了,这婚礼吗,图的就是个热闹,不吵不热闹啊。”
齐明书说话就不更客气了,点点头道:“就是,玉容你别这么多事,老实坐着,我们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也得把建军喝趴下了让他洞不了房,你们说是不是啊?”
他和李士海虽然不知道之前她弄出来的闹剧,前些日子她说要嫁给高建军的话他们也没在意。但她明明已经和王建华结婚,却今天往高建军身边凑乎的样子,让二人心里很不悦。
她也不是孩子了,怎么就不能有点分寸懂点事呢?齐明书甚至已经在和王建华小声嘀咕,让他以后好好教教玉容,“这丫头被咱们惯着长大,一点不懂人情事故,你以后多提醒着点。这也就是这里,这要是上外人家,人家不得以为你们是来砸场子的呢。瞅瞅她穿的……”
齐书明是好意,王建华听了却有些羞愧,对陶玉容的不满也在那句“不懂人情事故”中慢慢退散。
是啊,她不懂,自己又不是不知道,以后慢慢教就是了……
心里甚至对林小曼也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