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俏佳媳-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西林葳蕤
林小曼重生了。
而且是重生到了一位即将被退婚的女人身上。
此时,婚还没退,原主遭遇的那些不公正还没发生。
攥拳:她的命运她做主。
标签:温馨清水
===========
☆、第一章 这倒霉的身份
新文求关注,求收藏,求推荐票!!!
林小曼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她出生的十年前——八六年的春节过后。
让她觉得悲催的是,她竟然重生到了她曾经听说过的一位老干部——年轻时候同村的邻居,外加前几个月刚刚订婚的未婚妻身上。
这位前世她就曾听说过的某市处级实权局长,据说一辈子兢兢业业,刚正不阿,帮助了好多人好多上不起学的贫困孩子和家庭,抓了好多罪犯,让她生活的那个城市成为全省唯一的一个连续几年犯罪记录最低,治安最好的城市。为城市招商引资提供了非常好的招商环境,多次被市、省里表彰。
可临退体之前家里却出了大事,因为他的妻子买凶杀人,杀的人正是她丈夫的前未婚妻,自己倒霉重生到的这个女人的女儿。
说起这位老干部,在当地流传的一句话:“老子英雄儿孬种”,老百姓私下里调侃都说这话说的是就是他。
他那儿子,学习学习不好,工作也没什么大的能力,用他的话说属于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那伙的。更是被他妈妈惯的不像话,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他儿子从初中开始处对象,典型的花花公子,处的对象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排了。这么个花花公子,却在他年近三十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农村姑娘,收心与其谈恋爱并且非她不娶。
老局长的爱人一辈子强势惯了,哪怕再疼儿子,可对于儿子的婚事寄予厚望的她,也不能容忍儿子要娶一个村姑大学生。
母子二人因为这事吵了无数次。
她想尽办法想拆散二人,却一次次失败。更是在无意中得知,这个女人的母亲,正是让她耿耿于怀了一辈子的,自己丈夫的前未婚妻。
因为退婚,害得前未婚妻被人嘲笑差点自杀这事,老局长一直心怀愧疚,曾经几次找到前未婚妻,想帮她生活的好一点,都被她拒绝了。
可这事,被她妻子知道后,深深恨上了那个可怜的女人。
知道儿子迷上的还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她心里的恨一下子爆发出来,觉得这就是那个女人的阴谋,想要报复她当年抢了她的亲事……
她买凶杀人这事被查出后,他儿子伤心之下远走国外,而老局长以前曾经退婚另娶一事也暴了出来,他的口碑和名声立刻崩掉了,骂声一片。
哪怕大家都知道他另娶之事是因为报恩也没有人理解。就连当时林小曼听说后也觉得不可能:“就因为报恩?不可能吧,不是说那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门路吗?”
大家都认为他是为了更好的前途才舍弃农村的未婚妻娶了城里的妻子。
直到后来来家里串门的一个叔叔,和这位老局长是莫逆之交,年轻时一起共过生死的那种。
林小曼听叔叔说了好多他的事,他妻子不仅买凶杀人,还查出她背着他敛财,多年前就包养情人。出事之前她把自己的钱都给了她的情人,而情人前一年已经在国外买了房子并且出国定居,说是她本来也是要等他退休之后,身上再也榨不出一滴油时就与他离婚。
要不是买凶的事查出来,又暴露了她包养情人这事,他还傻傻的以为二人只是感情不好。
“我们所有老战友都很为他惋惜,”因为他年轻时战功赫赫,在部队本来是前途无量,但他的那个媳妇在家作闹,还去部队闹,就是嫌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太辛苦,想让他转业到地方上去。
后来他心力交瘁,终于听从媳妇的心愿转业回了地方,当了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从普通警察做到副局长,从副局长做到局长,他本来有很多次升职的机会,却因为家庭原因没能成功。
而他那个媳妇从年轻时就不是省油的灯,蛮不讲理,又懒又馋,二人经常打架,也闹过几次离婚,可最后都不了了之。
就因为这个女人的哥哥,曾经在战场上救了他一命因此失去了双腿,后来因为抑郁而自杀。
为了报恩退了原本定的亲,娶了恩人的女儿,任凭她作闹,哪怕没有感情也容忍多年,却落得这么个结果。
多么大的狗血啊!
林小曼指指自己,我这就重生成了那个老局长的前未婚妻?那个倒霉的被退婚的女人?被他媳妇买凶杀人那姑娘的亲妈?
“他这个人重情重义,非常有能力。如果留在部队,不只这点成就。可也就因为太重情重义,才落到今天这种地步。”这位叔叔显然对他的事非常痛心,“如果当初他不退亲,也就不会有这种事了。说来说去,这都是命!”
林小曼觉得这不是命,而是他自己找的。
报恩有多种方式,退亲另娶本就是对原来未婚妻的不义,而又对这位贪心懒作的妻子一再纵容,才会纵容出她敢伸手到他的工作中的贪心和敢杀人的嚣张与妄为。
本来就是眼瞎心盲……
那位叔叔叹息着说:“可能因为感情不好,所以二人一直以来很少交流。我去过他家,有一次他喝醉酒跟我说,自打他转业回来,他们就是分房睡的,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分居。”
年轻一代的林小曼对此不能理解,“感情不好就离婚呗,这样不是双方都痛苦?”
“他妻子不肯离婚。而他答应过他的救命恩人,要一辈子照顾她的。”
所以把对方照顾进了监狱?自己则落得一身骂名?
林小曼对此嗤之以鼻。
叔叔说她:“你们年轻人不懂……”
不懂什么?
不懂他们为什么死守承诺?不懂他为什么抛弃未婚妻?不懂他为什么纵容他妻子还不肯离婚?
林小曼觉得,没有他一步步的纵容,就不会发生后面一系列的事。
说到底是他娶了人家又没有对人家好。
不过当时她就觉得这是别人家的生活,和她没有关系。
可谁想到生活中本来就不乏狗血,竟然狗血的把她弄来和他做了未婚夫妻。
想想自己成为一个因为这种原因被人退婚在村子里指指点点生活不下去,最后被逼远走他乡的女人,她心里跟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这又不是古代,搞什么嘛,还要来个“救命之恩,无以相报,大男人只得以身相许”的戏码之类的,最让人看不起了……
☆、第二章 只能安了
新文求收藏!求推荐票!
她不怕被退婚,她又不是原主,可她不想被窝囊的退婚。
要退婚,也是那个男人承认是自己的错误。
凭什么啊?
做错事的又不是她!
他退了婚拍拍屁股走了,结果把不能承受的后果给了这个无辜的女孩。
原主是个刚烈又有些一根筋的姑娘,初闻被退婚的当天夜里她就差点上吊死掉,幸好被她妈妈救了下来,后来被流言蜚语逼的受不了,全家商量过后,搬到几百里外她舅舅家所在的地方……
这些都是那位叔叔说的,所以这老干部才觉得对不起她,在知道她婚姻不幸后才想去帮助她。
她又不是原主,这样的男人她也不稀罕,可被人这样窝囊的退婚逼到在这里呆不下去,她却是不愿意的。
林小曼呆坐在炕上,长长的叹息一声。
她不知道这个男人具体是什么时候来退婚的,但傻坐在家里被动的等着,可不是她的风格。
可她总不能主动找上门去说“我要和你退婚”的话吧?
原因呢?理由呢?她又不能说,“你过些日子可能会和我退婚,所以我先和你退婚”之类的话。
人家还不得当她是精神病啊?
要真是精神病,那样倒能把婚退了,可她的名声也完了,这和原主的前世有何区别?
这可不是无理由出轨都能理直气壮的年代。
她要真敢那样做,那吐沫星子还不得把她给淹了,关于她的“某些不得不说的真相”那不得满天飞啊!
她想了半天,觉得她要主动出击才行,最起码不能让那个男人痛快的把婚退了。
要退也是她退。
她要给原主出出气,让自己置身于困境之中,那是那个傻原主,可不是她。
她一个新时代九零后的优秀女孩,还能拿不下一个当兵的?
看看,她多伟大,她可是决定牺牲自我一下下,拯救一个好军人,不让他落到悲催的境地,好保住他一世英明。
拿下他,让他看清那个女人的真面目,然后……
嘿嘿嘿……林小曼阴险的笑了笑,然后嘛,当然是一脚踹了他。
爱哪凉快哪凉快去吧!
敢退婚?敢让她背着流言蜚语差点自杀?
此时林小曼已经彻底把自己代入进去了。
她就是原主,原主就是……哦,原主可能不想再过一世不幸的生活,已经投胎去了。
看看,都是这个男人做的孽!
这样的人,也不配那身军装,被他媳妇作下来落得个身败名裂真是太正确了。
可就是我这样的好人,才会想要解救你……
林小曼胡思乱想了一会,开始努力回想:他到底是哪年受的伤啊?
原谅她上学的时候历史学的不好,她出生后经济发展的太快,大家都变得浮躁,她的脑子里除了各种技能就是关于挣钱,仅有的关于这年代的认知都是从网络小说上看来的。
“也不知道靠谱不靠谱……”她低声嘀咕着,“好像是八八年还是八、九年?”
她只知道个大概,具体的她还真不知道他在是哪?因为什么的伤?
要是那样,还有两年的时间,让他在这两年爱上自己是件很容易的事……可万一他要跟自己结婚,那这婚是结还是不结啊?
林小曼又开始纠结了。
她是不想退婚,可这是有前提的。要真把自己搭进去,也非她所愿啊,关键是这样没有担当的男人她也不想嫁啊!
算了算了,她觉得把头发想掉了也没用,没见着人想也白想。
这件事先缓缓吧!
林小曼这个遇事想不明白就不去想的老毛病又犯了。
现在更重要的,是她要从农村走出去才行。
这地方的人一点没有人情味,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要不是他们的嘲笑,原主上一世能想不开去自杀?能被逼得全家背井离乡搬走?能婚姻不幸一直耿耿于怀?
还有那男人他家里人,也不是什么好饼。
都是一个村的,就这么让他轻易退了婚,她被村民非议的时候也不出来帮着说几句话,能是什么好人?
别的她不知道,可她听那位叔叔说过,老干部可没少帮几个弟弟,同时又对他们拘的很紧,不让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利,他被免职后名声坏了,他几个弟弟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
她坐在炕上正琢磨呢,一个四十多岁的黑瘦女人端着一个碗口边破了好几块瓷的粗瓷二号碗,碗里放着两个鸡蛋,从外屋地走进来,“曼啊,还烧不?妈上你奶家借了两个鸡蛋,给你煮煮补补身子。”
林小曼从原主留下的记忆里知道,这个奶奶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喜欢她爸她妈这个儿子和媳妇,连带着她和她哥也不受待见。
因为啥啊?
就因为这个儿子是她不得意的,是几个儿子中最穷最没能耐的。
林小曼家是真穷。
吃个鸡蛋都得去借,你就想想吧,这得穷到什么地步。
按理说,这么穷的人家,姑娘不太好找婆家。
可林小曼能订婚给非常有前途的军人,一来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二来就是因为她是初中毕业。
有文化。
对,别看林小曼出生农村,家里还穷得叮当响,可林家父母惯孩子,愣是让爱读书的女儿读完初中,反倒是不爱读书的儿子跟村里大部分人一样,只读了个小学就回家务农了。
这也是林小曼母女,连同她那个爹不受奶奶待见的一个原因。
“姑娘迟早是别人家的,谁家像你们那么傻啊,把那钱大把的花她一个丫头片子身上。”这是奶奶的原话,原主记得清楚,轮到林小曼也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自打她跟那人订婚,奶奶对她们家明显态度好起来。
要搁以前,别说生病了想借两个鸡蛋,就是要饿死了,他奶奶也不会施舍一粒粮食给他们家的。
那句“穷在闹市无人问”,在他们林家可是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好多了。鸡蛋留着你和我爸吃吧!”虽然前世是个娇养的女孩,但架不住她能干懂事啊,所以这话说的很自然。
她已经想开了,穿越小说不是常说:既来之,则安之嘛。
她不安也不行啊,她睡了一觉就到了三十几年前,可来到这睡了好几晚了,也没睡回去。而且估计以后的日子也不可能再睡回去,她也只能“安”了。
☆、第三章 想娶村花的哥哥
“我和你爸好好的吃这个做什么。两个蛋,你今天吃一个,那个留着给你明天吃。”
两个最普通不过的鸡蛋,饱含了林家父母对女儿浓浓的爱意。
林小曼想到自己的父母,眼眶有些发红,这辈子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希望他们不要太悲伤,能一世幸福安康!希望弟弟能好好孝顺他们!
“咋了姑娘?还哪不好受?”林母一看姑娘这样,心疼了,忙过去放下碗,伸手去摸她的额头,“这也不烧了啊?你还哪难受?跟妈说说。”
心痛!
可我难受还不能说……林小曼虽然是九五后姑娘,但良好的家庭教养让她并不娇气,相反还很能看。“我没事。”她果断转移话题,“妈,我哥呢?”
林小曼的哥哥林大魁,一米七的身高,在这年代也不算高但也不矮。
只是他长的跟名字很不相配,一点不魁梧,相反很瘦,再加上个头不太高,长得又黑,黑不溜秋扔煤堆里都找不着,很不显眼的一个人。
和他妹妹林小曼一点不像一个爹妈生出来的。
林小曼一米六五的个头,长的漂亮,皮肤白晳,又有文化,在村里姑娘中间那是鹤立鸡群。
要不然也不能订给同村最有前途的军官当媳妇不是?!
林大魁比林小曼大两岁,今年二十岁了。
在村子里,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已经结婚了,有的都抱上孩子了,可林家因为穷,一直没有给儿子说上媳妇。
不过,那是以前,自打年前她和那人订了亲,上门来说合的媒人多了起来。
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什么心态?
原本被人挑剔的,现在倒是可以挑别人了。
林家夫妻两个年前给儿子选了一门亲事,是邻村的一个长相平平,家里也很穷却很能干的姑娘。
只不过姑娘家爹妈有些贪,彩礼要的多了些,张口就要六百块钱彩礼钱,林家要有这么多钱,儿子早娶回媳妇了,还轮得着她?
林大魁一听就嘟囔说不给,其实他是没看好,那姑娘他认识,和他同岁,就因为家里穷想把姑娘卖个好价钱……不是,是想把姑娘多留几年好给家里干活,所以才拖到这个年纪没有嫁人。
正好彩礼谈不拢,这事就拉倒了。
他自己看好了一姑娘,是本村西头的,跟林家沾着亲带着点故,是大魁大姑夫的表妹家的姑娘,今年十八跟他妹同岁,长得很俊俏,那双眼睛像带钩子一样,看人一眼能把人魂给勾走。
大魁喜欢人家有一年多了,可人家看不上他,他长的一般,可家里太穷,长得又黑,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之前人家家里也想着把她嫁给那连长的。
房玉玲和林小曼相比,比林小曼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