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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之荒野挑战 [校对全本]-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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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鑫跟王亮也是一脸错愕。
  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出来还能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他们赶过来的时候,在大灯的照射下,可是清楚地看到,现场一共有六只狼。
  其中两只围着一名陌生男子,剩下的四只,都在陈旭身边。
  也就是说。
  陈旭自己一个人,只用了一把匕首,不但同时打败了四只沙漠狼,还捅死了其中一只!
  这TM……
  这TM让人怎么形容啊?
  难不成这小子是神?
  当然,这只是王亮自己的想法,杨鑫的想法,是觉得陈旭一定是受过极其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格斗经验不会低于五年。
  以他这种身手,完全可以媲美华夏军区的那些特种部队了,甚至还要比一般成员还要强!
  这小子估摸着也就二十多岁,这么年轻,就有这种成就,简直前途无量!
  杨鑫眯着眼,下定决心,一定要帮陈旭找到那个陆瑶。
  这种神人,一旦能结交下来,甚至可以成为改变人生的转折点也说不定啊!
  “不好意思,杨警官,刚才实在是太凶险了,出于自卫,我失手杀了一只沙漠狼,不知道……”
  喘了片刻,感觉自己体力恢复了一些,陈旭这才开口,简略解释了一下刚才发生的经过。
  “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叫我杨哥就行。”
  杨鑫摆了摆手,“刚才那一幕我们都看见了,你做的没错,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这是情有可原的,以你的实力,真想杀,估计四只都跑不了,你放心,回头我把这事儿跟罗布泊的派出所说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
  陈旭点点头,并回了个礼貌的微笑。
  至于旁边的王亮,现在已经完全把他当作了动漫、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一样看待。
  今天经历的这一切,对于他来说,简直太刺激了,就像活在小说的情节中一样,完全打开了他内心世界,一扇新的世界大门!
  等了片刻,见那名搜救队员包扎完毕后。
  陈旭三人这才围过来。
  那人大约三十岁上下,国字脸,一身军绿色的工装打扮,脚上穿着一双登山鞋。
  徒步探险者!
  不提陈旭现在如何如何,上一世,他就是混户外探险圈儿的,这一身职业装备,价格不会低于一手之数。
  所谓工装,起初真是工人的职业装扮,但由于后来的发展,工装作为专业性强,质量耐操等各种优点,而被应用于日常生活中。
  户外工装,就是户外装备当中的一个分类。
  由于其质量极佳,尤其适合长途徒步跋涉。
  “怎么样,没事儿吧?”
  杨鑫最先开口问了一句。
  那名搜救队员摇摇头,“情况很不客观,他的左手小臂被沙漠狼咬出了一道长度12厘米,纵深接近1厘米左右的严重伤,静脉血管全部断裂,动脉血管也有破裂口。”
  “如果他不是做了简单的结扎,这血早就留光了,而现在,他的情况已经非常不乐观了!”
  受伤男子喘了口气,一手握住了陈旭,“兄弟,真的太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及时赶到,我今天很可能就……”
  “没事儿,我也是来这里找一个朋友,没想到一路沿着线索,就找到这儿来了,换做其他人,也会出手相助的。”
  陈旭这句话倒真不是谦虚。
  如果不是因为陆瑶,他真就不会来到这儿救人。
  “不管怎么说,你还是救了我的命!”
  男子的言语非常激动。
  陈旭点点头,“你的心意我领了,兄弟,看你的衣着,应该是来罗布泊徒步探险吧,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黄色风衣的女人,她对我非常重要,前两天在罗布泊失踪了!”
  “你说的是陆瑶吧?”
  原本,他只是抱着随口一问,碰碰运气的念头,但没想到,男子口中的下一句话,竟然令四个人都是一惊。
  陈旭的反应尤其强烈。
  他一把抓住男子的衣袖,立刻追问道:“你认识她?”
  男子咽了口吐沫,点头道:“我也是刚认识,没错,你说得对,我叫丁健,是一名徒步运动员,这次是来罗布泊徒步穿越的。”
  “但没想到,前两天,我遇到了特大沙尘暴,没办法,我只好向东北方向逃,因为方圆百里范围内,只有那里有一家大型矿场能够求救。”
  “而就在往东北方向赶路的时候,我遇到了一名发生车祸的女子,通过交谈,她告诉过我名字,就是陆瑶!”


第五百四十二章 失去了一个大英雄
  “你说你看到陆瑶了?”
  杨鑫也没想到,顺手救的这个男子,竟然有陆瑶的消息。
  丁健点点头,“没错,她也是因为特大沙尘暴,而被迫朝这里逃的,由于罗布泊的手机信号本来就差,再加上低气压团的关系,我们两个人的手机根本拨打不出去。”
  “幸亏她手里有个GPS定位器,但却没有求救功能,我们原本商量是在原地等待救援,因为她车上准备了充足的水源跟压缩食物。”
  “但没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刚坚持了一白天,还没过夜的时候,一头沙漠狼发现了我们,陆瑶仿佛对沙漠狼非常有经验,她说那是哨狼,如果不杀掉,它就会呼唤狼群,对我们进行包围。”
  听到这里,陈旭的心里,下意识地有些动容。
  丁健讲出来的这些,正是他当初在魔鬼城晚上,遇到那只追踪过来的沙漠狼时,跟陆瑶说的话。
  没想到,她记得倒是清楚。
  “她这么一说,那个地方肯定是不能待了,没办法,我们两人商量,准备去往东北方向碰碰运气,那里有一家大型矿场,沿路说不定会遇到矿队车或是工人求救。”
  “我们逃了一夜,以为成功甩掉了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就在今天傍晚,还是被狼群给追上来了,我依稀记得,当时追我们的狼群有十多只,我俩根本无法反抗。”
  “所以,最后我决定留下来拖住狼群,让陆瑶继续跑,去矿场求救,要不然,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丁健最后又补充了几句,终于将这两天的经过,简略地讲了个大概。
  王亮在旁边一听,不禁眉毛一挑,没想到这个大叔还挺有牺牲精神,竟然选择自己留下来面对狼群,让陆瑶先跑。
  该不会……这老小子是被陆瑶的美色给迷住了吧?
  要知道,王亮在进国家地理前,曾在许多时尚杂志社打过工,见过的模特美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陆瑶的气质跟容貌,绝对是最迷人的一个!
  如果非要用一个具体事物做类比,那她就像一本精包装的书,外表既耐看,内容又耐读!
  陈旭倒是没像王亮一样,被丁健的牺牲精神感动。
  事实上,敢一个人来罗布泊这种极为危险的无人区徒步穿越的人,他本身的户外经验,应当也是非常丰富的。
  那种情况下,两个人,明显打不过十几只狼,所以,一个人选择留下来拖住,另外一个人继续逃跑搬救兵,是一种非常正确的方法。
  留下来的人肯定不能是陆瑶。
  因为,她没有任何战斗力,根本拖不住狼群,十几只狼,只需要几分钟,就能把一个活人撕成碎片。
  说句难听的,陆瑶的肉量,根本不够狼群瓜分,更何况,它们还有一堆嗷嗷待哺的孩子。
  所以,如果丁健耍心眼儿,最后迟早也得死在这儿。
  十几只成年狼,刚好符合沙漠狼群的常规狩猎成员的数量。
  想到这里,陈旭的脑中突然闪过了一个信息。
  等等!
  刚才包围丁健的一共有六只,而之前在陆瑶发生车祸意外的附近,还有一只,也就是说……
  至少还有三只狼不见了!
  “先不说了,陆瑶有危险,目前至少还有三只沙漠狼正在追她,我得赶快过去!”
  一边说着,陈旭一边急忙转头想跑。
  可是,就在他跑出去的刹那,杨鑫却一把拽住了他,“你先别着急,陆瑶跑了也有一阵了,也许狼群追不了那么远就放弃了。”
  陈旭摇头。
  “你不懂,由于荒漠地区生物稀少,所以这里的狼群,狩猎范围要比森林狼、雪地狼大3~5倍,要不然,他们不会跑了一天都还没出狩猎圈。”
  杨鑫一听,眉头一蹙,“那你也别一个人去啊,一起上车追,这样不比跑步快多了!”
  “来不及了。”
  陈旭一把抓开了杨鑫的手,“静脉断裂,动脉破损,从丁健的声音跟面色来看,他至少流失了将近一升半的血,如果再不及时治疗,他就会陷入重度昏迷,到时候,会有很严重的生命危险!”
  “所以,你们赶紧先送丁健去镇医院输血,至于我的安全问题,你们不用担心,稍后用对讲机叫其他车队队员过来帮我就行!”
  杨鑫一听,转头看了一眼那名搜救队员。
  后者也点点头,“他的确是失血过多,我不是专业医疗人员,算不出具体的失血量,但从他的面色上看,估计真挺不住多久了。”
  “我目前只给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但这根本无法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快送到医院,进行输血跟伤口处理。”
  “好吧,那你跟王亮先回去,我留下来,跟陈旭一起去救……”
  杨鑫想了想,最后下了命令。
  可谁知道,他这句话还没说完,陈旭便已经跑了出去,一边跑,他还一边留下话,“不用,我一个人就够!”
  几人看着陈旭背影消失的速度,不禁下意识地咽了口吐沫。
  尤其是杨鑫,感觉自己两侧的脸颊都在发烫。
  这速度,他根本就跟不上啊!
  “行,我们也抓紧时间,回车上赶紧通知李队长他们去支援陈旭!”
  最后,他说完这一句,三人便立刻扶着丁健上了车,然后朝着罗布泊镇的方向,原路返回。
  ……
  陆瑶是个很独立的女人。
  这主要源于她的父亲。
  小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每天听自己的父亲讲他出差的那些事儿,路过的风景,见过的人,发生的事儿。
  这里面,有有趣的,有惊险的,也有遗憾的。
  陆瑶那时候刚记事儿,对于她来说,父亲就是她的心目中的大英雄。
  无论她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一想到自己的父亲,就总能够咬着牙关,克服下去。
  直到有一天。
  警察来到家里,带来了一件父亲的风衣。
  父亲失踪了。
  那一年,她十四岁。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它失去了一个依靠,对于母亲来说,她失去了自己的爱人,而对于陆瑶自己来说……
  她失去了一个大英雄。
  一个一直在心里支撑她的信仰!


第五百四十三章 陈旭所说
  陆瑶永远无法忘记自己那段日子是如何度过的。
  父亲的失踪,对于她来说,就像天塌了一样。
  再也不会有人经常讲外面的故事给她,再也不会有人能这么义无反顾地支持她,再也不会有人会这么毫无保留地去爱她。
  直到过了一周后,警方再次传来消息,人没找到,不过也没有发现尸体。
  于是,陆瑶在心底里又燃起了希望。
  她觉得自己的父亲没死。
  她觉得父亲只不过是在外面遇到了困难,只要等他把困难解决了,他就会像以前一样,仍旧会回到家里,坐下来,一点一点地跟她讲外面那些新奇的事情。
  所以,她必须坚强。
  她要像父亲一样,成为一个能够去全世界各地探险的英雄,只有这样,等到父亲回来那天,他才会高兴!
  就这样,国家地理专栏旅拍作家,成了她的目标。
  风衣,成了她的信仰。
  一切,成了现在的陆瑶。
  杂志社里老人传过流言,说是她父亲是为了离开母亲,才故意失踪的。
  是,在父亲失踪之前的那段时间,两人的确总是因为出差的问题吵架。
  但陆瑶见过自己母亲看到风衣时,流的眼泪。
  那种表情是做不了假的,她知道两个人一直都非常深爱对方。
  这么多年了,母亲也从没有谈过改嫁。
  同样,陆瑶也从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父亲,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她知道这个机会已经很渺茫了。
  而这一次,新江的一个朋友,发来一张照片,说是在罗布泊的无人区里,偶然拍到了一个人,是一个侧脸。
  但是,这个侧脸长的非常像她的父亲。
  这样直接性的证据,如何不令陆瑶激动?
  于是,她直接跟总编请了假,一个人飞到了新江,租车、准备物品,打听路线,然后寻找父亲。
  其实,出发之前,陆瑶本想联系一下陈旭。
  但她知道,陈旭这个时候一定还在大凯马达岛直播,他……
  呵呵,说起来,他倒是跟我爸挺像的。
  漆黑的荒漠中,陆瑶忍不住自言自语地笑了一声。
  而就是这声笑,令她感觉自己仿佛不是那么害怕了。
  没错,她在逃。
  她知道,现在,自己的身后,一共有四只沙漠狼在追杀着自己。
  “狼是靠嗅觉狩猎,狼类生物的普遍嗅觉能力,都在人类的四十倍以上。”
  陆瑶之前逃跑的时候,脑海中下意识地就想起了陈旭当初曾在魔鬼城跟她讲过的话。
  所以,在逃跑的时候,她跟丁健带上了汽油。
  陈旭曾经说过,水会洗掉一个人身上的气味儿,可以用来躲避棕熊、狼等靠嗅觉狩猎的生物。
  如果没有水,那就用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儿的液体来掩盖自己身上的味道,必要时,还可以在某处故意撒上,留下痕迹,借此来混淆狼群的追猎方向。
  可以这么说,陆瑶能逃到现在,陈旭的这句话,帮了很大的忙。
  嗷——!
  这时候,一声阴厉的狼嚎,就像一根针,刺破了夜空的宁静,从远处,传到了她耳边。
  陆瑶的身子下意识地抖了一下。
  是哨狼!
  被发现了!
  下一刻,她立刻打开手机,还是没有信号,但根据本地地图显示,自己距离那个淤泥河矿场还有至少10多公里的距离。
  怎么办啊?
  一瞬间,陆瑶便下意识地想到了上一次在魔鬼城,眼睁睁地看着三只沙漠狼闯入团队帐篷,然后活生生将一个人咬成了重伤。
  而最后,这个人死了。
  恐惧这种东西,就像是毒品,一旦沾上,就会迅速腐蚀掉你的整个灵魂。
  可是,就在陆瑶内心的害怕正在疯狂增长时,一阵微风吹来,将她的风衣吹得,紧紧地贴在了她的身上。
  爸……
  陆瑶看着自己的风衣,咬了下嘴唇。
  霎时间,一股热流,从她的脚底,一直传到了头皮。
  “越是到这种时候,越不能害怕,一定要冷静!”
  下意识地,她脑海中,再次蹦出了陈旭的话,不知怎么,一想到他俩,陆瑶心里的恐惧,竟然一下子消失了不少。
  想一想!
  快想一想陈旭曾经讲过的狼类习性,以及对付狼的办法!
  霎时间,陆瑶一边拼命奔跑着,一边动着脑子,努力地回想着陈旭曾经跟她讲过的话,以及他的那些理论。
  所幸,她身为陈旭跟《华夏国家地理》杂志唯一签约授权的图文作家,陈旭每直播一次,她都会将直播内容制作成图文版,在杂志上发表。
  所以,陈旭所有的野外生存理论,她几乎都看过。
  “记住,遇到野兽,一定不能害怕,如果双方实力差距不是过于巨大,千万不要逃跑,因为,在自然界的规律下,一旦逃跑,它们就会以为我们怕它,反而会一直死追着你不放!”
  “狼、狗、猫科动物,都有天生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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