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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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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二审的开庭,孟浪和牛昭还是第一次经历,因而做了精心的准备。
又巧合的是,二审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员又是郑义红,对于二审来说,检察院的出庭人员不再叫作公诉人了,而是直接叫作出庭检察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
因为一审已经公诉过了,而上诉人上诉的目的是推翻原来的判决,出庭检察员一般只要提出维持原判决的建议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一审判决确实有问题,检察院也可以建议撤销原判决,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
但检察院一般不会这样做,因为那样做是在打自己的脸,说明他们一审时公诉错误了。
孟浪再次见到郑义红时,两人是相视一笑,没有了之前控辩双方对垒的那种敌意了。一是两人已经熟悉,二呢,今天是二审,而不是一审,一审的庭审会非常激烈,而二审相对来说,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会减弱许多。
人员到齐之后,王某被带上了法庭,王某果然是一个大胖子,大约有两百多斤。孟浪之前去会见他的时候,已经见过了他,裘宣相猜的没错,吴某只所以会死亡,与王某的身体重量有关。
同时也可以理解,他与吴某发生完关系后,为什么睡了那么长时间的觉,这胖人喜欢睡觉啊,心宽体胖,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最好了。
孟浪现在是他的二审辩护人,等法官核对完当事人之后,便由他代表王某宣读上诉状。
上诉理由只有两条,一条是认定事实错误,一条是案件定性错误,不应该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
孟浪很快把上诉读完,法官便亲自问了问王某的情况,王某讲了讲,法官便问孟浪有什么问题需要问的?
孟浪马上说需要问。
此时,郑义红坐在一边是不用说什么话的,一审时,公诉人要担当指控犯罪的主力,而到了二审,被告人的辩护现在成了法庭的主角了。
孟浪在法官同意之后,便准备问话,他先悄悄问牛昭是否代替他向王某问问题,牛昭连忙悄悄摆手,说不问。
这个事情,不适合他这样一个女孩子去问。
孟浪这才看向王某道:“你与吴某认识时间多久了?”
王某转头看向他:“有半年多。”
“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吗?”
“是的,我们是微信好友。”
“案发当天,吴某过去找你干什么的?”
“就是找我约会。”
“你当时是什么态度?”
听到问这话,王某忍不住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还能是什么态度,她一个女的,愿意出来与我见面,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王某的脸胖乎乎的,说这话时,样子很让人感到好笑,把男人的那种猥琐劲全部给表现出来了。
牛昭听了,不由地想起一句话:“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王某这么胖,按说胖人身体不行,而且也没什么吸引力,但没想到他还真与吴某约会成了。
孟浪也是暗中笑了笑,继续问道:“你们见面后,发生过什么矛盾没有?”
“没有,怎么可能发生矛盾,我们是约会的,又不是约架的。”
王某回答的很好,孟浪心里很满意,虽然王某的智商让他感到堪忧,但这句话回答的不错,无论怎么样,王某都没有杀人动机啊。
“那你们见面后干什么了?”孟浪又问。
孟浪一问起这事,王某的脸上现出一种忸怩不安的表情,让人看起来也是感到很滑稽。
见他迟迟没回答,孟浪又催了一句:“见面后干了什么,你直接说就可以了。”
王某这才不好意思地道:“我们见面后,就……发生性关系了。”
孟浪不动声色地看向他:“你们当时是怎么发生性关系的?”
孟浪一问出这话,法庭里头突然静下来了,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郑义红坐在对面,完全怔住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孟浪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怎么发生性关系的,难道还要让被告人现场讲一遍吗?那成什么了,岂不成了黄色小说有声现场了?
牛昭禁不住用胳膊肘抵了他一下,悄声道:“你怎么问这种问题?有这样问的吗?”
孟浪马上回了她一句:“为什么不能问?这牵扯到被告人有没有犯罪故意的问题,我必须要问,只要法官不禁止,我就可以问。”
没想到孟浪会这么回答她,牛昭扭过头不理他了。
法官这时坐在审判席上,虽然皱着眉头,可是并没有禁止他,因而王某听了他的话之后,一脸为难地道:“这个……这个不好回答吧?”
孟浪听了他的话却道:“没有什么不好回答的,因为这牵扯到你杀人的问题,必须要将细节讲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如实讲,我们不会笑话你的。”
孟浪把这话一说,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眼睛也是亮了,什么都是成年人,难道是成年人就能听黄色小说了吗?他们是不是要马上制止一下他的发问?
第二百三十二章 间接故意
“辩护人,这个问题不适合在法庭上回答,你能否改变一下询问的方式?”法官坐不住了,决定制止孟浪的发问。
孟浪见法官禁止他发问了,便解释道:“报告审判长,我这样发问的目的,是想寻求事实的真相,更好地为上诉人进行辩护,而且我认为,正是在法庭上才需要这么问他,因为法庭就相当于事实的解剖现场,如果不在解剖现场问这事,那还能在哪儿问呢?如果有人觉得不方便知道这里面的事,可以申请回避一下,等他回答完了再回来。”
孟浪把这话一说完,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相互咬耳朵商议了一会儿,审判长只好说道:“请上诉人回答辩护人提出的问题。”
法官同意了孟浪的要求,上诉人可以回答他提出的问题,而其他人也没有人提出回避的请求,郑义红和牛昭两位女士虽然感到不太好意思,但也没起身离去。
王某听了法官的话,也不再怕不好意思了,便说道:“当时我和她都脱光了衣服……”
王某刚说到这儿,孟浪却马上制止道:“你脱衣服这事不用说,反正你们不能穿衣服发生性关系,这个细节不用讲,而是要讲你如何导致吴某受伤的。”
这王某还真实在,让他讲,他就要一五一十地讲,而这样讲的话,那真是在讲黄色故事了。
王某脸红了一下,便忙闭口想了想道:“我当时是在压在她的身上,不过持续了四五分钟,我就发现她不太正常,就连忙停了下来,停下来后发现她嘴歪眼斜的,而且还小便失禁了,我当时就没太在意,以为是她高朝后的反应,然后我们就结束了,我就躺下睡着了……”
“你除了压在她身上,还有其他的动作吗?你的手有没有压在她的身上?”孟浪又问。
“我当时手没放在她的身上,是用手撑着的,时间很短,也没有什么其它的动作。”王某回答道。
王某一个胖人,那方面能力估计也是一般,时间短很正常,孟浪想了想又问:“你的动作当时激烈不激烈?”
王某道:“有点激烈,因为我是第一次与网友约会,心情有些紧张,吴某也紧张,动作上有些激烈。”
“你体重是多少?”
“我之前称过了回体重是,二百零八斤,现在不知道多少斤。”
“吴某多少斤?”
“我不知道,但是我看她顶多是八九十斤的样子,比较瘦小。”
“你这么一个大胖子,她这么瘦小,你压在她的身上,没想到她会受不了吗?”
一问到这话,王某就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我……当时没想太多,她也没说什么,如果她不愿意的话,我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
“她当时向你提出什么要求了吗?”
“她没提出什么要求,当时我们说话也不多。”
“她有没有向你提出金钱上或者是其它的要求?”
“没有,我们就是约会,她不可能向我提出什么金钱上的要求?”
“你当时发现她出现问题了,为什么没有及时把她送到医院去救治?”
“我当时没想到她受了什么伤,以为是事后的反应,便没当回事。”
“可是到了后来,她都出现大便失禁了,你为什么还没有送医?”
“我……”王某不知怎么回答好了,在这方面他的确有失误,而且还是致命的失误。
“当时吴某还能说话吗?”
“我不知道,她当时也没让我送她去医院。”
“你有没有意识到吴某会有生命危险?”
“我没有,我当时与她约会,心里头也是紧张的,哪会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是一时大意了。”
“吴某长时间不说话,也不动,你就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体出现重大问题了吗?”
“我……没有,我身体胖,平时也是懒的动,躺下就睡着了,睡醒后也是迷迷糊糊的,没去多想这事,我知道我有罪,但是我真的没想去杀他,说我是故意杀人,我接受不了。”
“你后来为什么把她给送到医院了?”
“后来我发现她真的不行了,这才慌了,才想起把她给送到医院去,我之前真的是没有想到她会出大事。”
“吴某中间有求救的声音吗?”
“没有,她很平静,我当时以为她也是睡着了,就没多想。”
孟浪问到这儿的时候,便说道:“审判长,我的话问完了。”
法官听了,便看向郑义红道:“出庭检察员有没有什么问题需要向上诉人发问的?”
郑义红听了之后,想了想便简单问了几个问题。
“上诉人,你从发现吴某身体出现问题,到你将他送到医院去,长达十几个小时,你说你没想到她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我问你,吴某不说话,身体也不动,作为一个成年人,你难道不知道她的生命可能受到威胁了吗?”
“我当时睡迷糊了,真的,一上来我没想到她会有什么问题,后来我睡着了,醒来后也是迷迷糊糊,又是深夜,我就没朝坏处去想,如果是白天,我或许会想着送她去医院,我当时是大意了。”
“这不是大意的问题,你明明看见她身体出现问题了,你想想一个人如果躺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难道你还能等闲视之吗?别说你们是在约会,就是她是一个路人,你发现这种情况后也应当及时将其送医啊,除非你是就想让她死去,你有放任她死亡的故意,对不对?”
“我没有,我没想着让她死亡,让她死亡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干嘛要让她死去?我真的是大意了,没及时将她送医,我不是故意杀人犯。”
王某急忙辩解,郑义红看了看他,又想了想,说道:“你的行为表现反映出你心里的犯罪主观态度,你说你是过失,但是你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躺在你面前,你不管不问,导致她死去,而且她身上的伤是你造成的,你虽然没有积极追求她的死亡,但是她死了,你也是不反对的是不是?你的这种行为就是一个间接故意,你明白吗?”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一审判决是错误的
郑义红作为出庭检察员,虽然不像一审时作为公诉人,去积极地追求将被告人送入大牢,但是她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审的判决被推翻,因而她有必要出手,尽力维持一审的判决。
见孟浪的问话目的就是在于推翻原来一审的定性,想让二审法官确信王某只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她不能轻易地让孟浪得逞了。
她这么一问,王某不知作何回答,什么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他哪里会懂,反正他只知道自己并没有杀死吴某的想法。
见郑义红这样问了,孟浪提出抗议道:“出庭检察员这是主观臆断,上诉人从来没有想致吴某于死地的想法,同时吴某死了对他没有任何的好处,要说吴某死了,他反对不反对,本律师认为这不是吴某有没有杀人的主观心态,面对他人的死亡,从主观上讲我们都是会反对的,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但如果说不反对,这也没什么,因为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你总不能反对客观规律吧?因而本案的关键在于,上诉人是否对吴某的死采取了放任或者希望的态度,这才是本案的焦点所在。”
虽然和郑义红熟悉了,但是在法庭上,孟浪还是毫不客气,法官听了他的话,禁不住点了点头道:“上诉人的辩护人讲的有道理,本案的焦点就在于上诉人在本案中的罪过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接下来的庭审请出庭检察员和辩护人针对此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官这样一说完,郑义红便看了孟浪一眼,心想孟浪的确十分敬业,一个二审的案子,也下了功夫了。
双方发问完毕后,便进入法庭调查,由于一审的时候已经对证据部分进行了举证质证,二审的法庭调查就简单了许多,法官问双方是否有新证据提交?
孟浪便说没有,而检方同样也没有,但是孟浪提出要对一审的证据提出一些新的意见,法官听了,就让他在法庭辩论部分一起陈述,不必在法庭调查部分发表意见了。
很快就进入了法庭辩论,孟浪便围绕着案件焦点,先发表了辩护意见:“上诉人通过微信与被害人吴某相识半年后约会,双方之前没有任何矛盾,在约会期间也没有发生什么争执,双方为了寻求生活刺激而出来约会,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首先我们可以排除王某有直接故意杀死吴某的情况,这其实在一审时已经认定了,如果是直接故意,一审不会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
其次,上诉人到底有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的情况呢?辩护人认为,他也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的罪过,间接故意是一种不作为的故意,他虽然没有积极追求,但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它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极为相似,二者容易混淆,但两者的区别在于,他对危害结果持什么态度,间接故意的态度是,危害结果发生了,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态度是,危害结果发生了,对我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因而归结到本案上,对于吴某的死亡,上诉到底是可接受的呢,还是不可接受的?
当事人的主观态度不能靠我们去主观臆测,还是要用证据说话。上诉人在吴某的死亡过程中,确实是存在着不可饶恕的错误,他迟迟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导致吴某的病情加重,从而死亡,但是从上诉人最后紧急将吴某送到医院救治的情况来看,他对于吴某死亡的结果是不可接受的,如果他有着放任的心理想法,他完全可以在与吴某发生完关系后,一走了之,然后告诉我们,他当时没发现吴某有什么异常,如果这样的话,如何认定他有杀人的故意呢?上诉人一直与被害人呆在一起,正说明他没有杀人的故意,他的疏忽大意,他的反应迟钝,确实是让人感到怀疑,但是怀疑归怀疑,如果我们认定他有杀人的间接故意,必须要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才行,而现在我们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证据,而从逻辑上也无法认定上诉人有杀人的间接故意,因而一审的判决有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上诉人的刑事责任,而不是认定他为故意杀人。”
孟浪这样讲完后,法官听了点了点头,然后就看向郑义红,由她发表出庭检察员意见。
郑义红此时其实也意识到一审判决的确有点问题,认定王某故意杀人有些牵强了,但事已至此,她不能临时改变原来的意见,只好说道:“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故意杀人,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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