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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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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帮忙给找的,我要感谢他,我就说请你吃饭是了,他说不用,只要跟他处男女朋友就行,我觉得他是在说笑,就没理会他,他就让我陪他在房间里吃饭喝酒。等吃完饭喝完酒,他就对我动手动脚,不让我离开,我让他不要乱来,但他不听,就强行跟我发生了性关系,他力气大,我挣脱不过,等完事后,他见我不高兴,就说帮我支付体检费用,并当场给我发了红包,我看在他给我找工作,并帮我支付体检费用的份上,就原谅他了,没报警,第二天,他又强行跟我发生了性关系,我心里头也是不愿意的,这两次他都抢奸我。”
  听完田蓉说完这些话,孟浪点了点头,道:“他抢奸你,你只所以没报警的原因是他帮你找了工作并帮你支付了体检费用对吗?”
  “是的,我情面上过不去,再者我也怕丢人,就没报警,如果他没抢奸我,我也不会在事后提这事,这都是丢人的事,但他当时不让我离开酒店,我一时心急,便说出了这事,他便问我索要那三百多块钱,我这才情急之下杀了他。”
  孟浪再次点点头,道:“女性在抢奸案件中处于绝对的弱者,作为女性,有时会碍于面子或者情面,而选择不报警,你的情形属于这种情况,后来,你再次到马非的房间是要干什么呢?”
  “我与我男朋友分手后,他用我的微信以我的名义向我的朋友借钱,我很生气,就让他把微信号和密码还给我,他不还,我就想到马非让他帮我的忙,跟我前男友联系一下,帮我把微信号要回来。我前男友胆子小,马非身高马大,我前男友怕他,便让他帮我处理这个事情,一联系,我前男友就来了,我们就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
  “你们解决完事情之后,干了什么?”
  “说在一起吃饭打牌,玩了一会儿,然后我就想离开,马非不让我离开。”
  “他为什么不让你离开?”
  “当时天晚了,他肯定是想让我留下来陪他,与他发生性关系。”
  “你当时是什么态度?”
  “我是坚决不会留下来的,因为我不喜欢他,前两次是他抢奸我。”
  “你前男友还在,他为什么敢不让你离开?”
  “他胆子大,霸道,我当时与前男友分手了,所以他才敢这样不让我离开。”
  “后来又发生什么事了?”
  “后来他又叫了两个人上来,我一看,便以为是他叫来的帮手,我就再次要求离开,他还是不让我离开,并且有啤酒泼我的脸,我就说他抢奸我的事了,他便问我要体检费那三百块钱,我们就争吵起来,我一看,要受他欺负了,我就拿起了水果刀,他也拿起了刀,但他刀让我前男友给夺去了,他就骂我,当着许多人面骂我,骂完后,还是不让我走,我这时,心里头就非常恐惧,想摆脱他,当他再骂我时,我就刺向他,没刺中,但后来不知怎么的,他倒地了,我就用力用刀刺了他的后背,没想到把他给刺死了。”
  “你现在悔罪认罪吗?”
  “我悔罪认罪,我是一时冲动才杀了他,我杀完人就后悔了,但我当时确实是害怕,他抢奸我两次,又骂我打我,不让我离开,我受不了了,才会拿刀子捅他,如果他那天让我离开,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我也是受害者。”
  孟浪把话问到这儿,觉得问的差不多了,便说:“审判长,辩护人发问完毕。”
  见到他发问完了,法官便宣布进入举证质证阶段,由公诉人举证证明田蓉杀人的事实。
  公诉人依次提交了刀具、血衣等物证,以及鉴定报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孟浪一一进行质证。


第四百九十一章 充分辩护
  当质证到证人证言时,孟浪说:“几个证人证言都证明,被告人田蓉与被害人马非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田蓉说出了马非抢奸她的话,根据证人证言,这足以证明,马非在此之前曾经抢奸过被告人,被告人作为一名女性,如果马非没有抢奸她的话,她不可能当着众人的面讲出这种话来,被害人马非不让被告人离开,这从侧面说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并没有非常亲密的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人因为这件事反应激烈,也间接证明之前马非是抢奸她,试想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有着激烈的冲突,仅仅因为一点琐事,被告人就拿刀相向,有违常理。正是因为之前被害人抢奸过被告人,被告人才会反应强烈,发生了杀人事件,虽然现在由于被害人已死,没有证据证明抢奸事实的存在,但是从被告人的供述当中,也可以认定这一抢奸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请合议庭在审议本案时,能够将此作为一个从轻的犯罪情节加以认定。”
  孟浪经过深入的了解和考虑,推翻了之前的判断,认为马非极有可能是抢奸了田蓉。虽然田蓉事后没报警,事后要了马非三百多块钱,这都不能说明,马非没有抢奸田蓉。
  只能说田蓉当时比较蠢,或者说要面子,不想让人知道这事,再者,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追究这些事也没什么意义。
  但如果马非没有抢奸田蓉,两人之间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且不说这不符合常理,就是符合常理,两人是一夜情,那么田蓉在事后不太可能说出马非抢奸她的话,田蓉从来没有报过警,不存在想诬告陷害马非的可能性,与马非进行争吵,她也没有必要把这事说出来,而且当时还有好几个男人。
  田蓉事后只所以还会找马非,那是她觉得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就当是一夜情发生了,这说明她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打工,性格又有些大大咧咧,便出现了这种情况。
  然而当马非不让她离开酒店时,这就让她无法忍受了,而她反击的方法就是把这件事情给讲出来,以便让马非知难而退,然而马非不但没有知难而退,还向她索要给过她的三百多块钱,这无疑就更刺激了田蓉的心理,导致她失去理智,用刀刺死了马非。
  如果没有之前的抢奸行为,仅仅是马非不让她离去,她断不会因此而拿刀相向,把马非给刺死,所以田蓉在供述中说,当时她想起马非抢奸她的事,便一气之下刺向了马非,这不是她的推脱责任之语,而正是她当时心理的一种反映。
  没有无缘无分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地恨,马非种下了恶根,才会出现他被杀死的报应,田蓉杀人固然要承担责任,但是马非自身也有着严重的过错,因此,应当对田蓉从轻处罚才是。
  孟浪在法庭辩论的时候,便讲出了这个观点,法官听了,也是连连动容,在此之前,大家觉得一定是田蓉是一个狐狸精,自愿跟马非发生了性关系,不然,怎么会找马非联系她前男友,来帮忙解决她与前男友之间的事情。
  从男人的角度来看,的确可能是这样,女人不检点,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嘛,怎么可能是抢奸呢?
  然而看问题要从整体来看,并且要从事情的前因后果来看,田蓉与马非相识不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帮她找工作,也不算是什么必须以身相报的大恩,这个时候,说田蓉会自愿与马非发生性关系,太牵强了。
  当然,不排除田蓉想搞一夜情的情况,然而如果是田蓉想搞一夜情,为什么在几日之后,马非不让她离开酒店,她为什么又不同意了呢?
  一个好色的女人,有什么理由拒绝另一个好色男人的邀请呢?即使她拒绝了,她有必要反应那么强烈吗?马非不让她走,她强行离开,或者报警处理不是更好吗?
  而田蓉只所以没有这么做,就是因为这里面有隐情,她知道马非不让她离开的目的是什么,因此她要把这件事情给讲清楚,不是因为与马非发生了性关系,就是与他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而在马非的心里大概是这样认为的,他霸王硬上弓后,觉得田蓉也没什么激烈的反应,便认为田蓉被他征服了,想着让田蓉以后天天陪他。
  正是因为田蓉意识到马非有这种想法,她才在情急之下,说出马非抢奸她的情况,把这件事情给理论清楚。
  结果,马非不但不以为然,还要求她偿还那三百来块钱,这无疑狠狠刺激到了她,这三百来块钱对她来说是一种耻辱,而马非无耻的态度让她失去了理智。
  如果这个时候马非能就此罢休,而不是火上浇油,想去拿刀砍她,不用啤酒去泼她,她大概也不会作出疯狂举动了。
  而在马非无所顾忌地对她进一步刺激时,她彻底发作了,再次拿起水果刀刺向了马非,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是一个合理的推理,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但是足以在法官心目中产生自由心证,认定马非在此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即使不在判决书中认定,但也会在量刑时体现出来。
  庭审开过以后,案子一时没有下判决,法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
  但孟浪感到,这个案子的辩护应当是比较成功的,说理比较充分,公诉人最后也觉得抢奸的事实极大可能存在了。
  能把一个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说的让人觉得可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虽然打官司一切要用证据说话,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要想尽办法,让事实真相浮出水面,尽量让案子水落石出。
  故意杀人案起刑点就是死刑,然后才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如果这个案子,法院判处田蓉无期徒刑就不错了,当然,如果能判成有期徒刑那就更好了,辩护将是大获成功。


第四百九十二章 失踪的女性
  相隔有一个月,判决终于下来,一审判处田蓉十五年有期徒刑。宣判后,田蓉咨询他的意见,问是否上诉?
  孟浪道:“十五年,不错了,如果你上诉,判决就不生效,判决不生效,你就没法去监狱服刑,而不去监狱服刑,你呆在看守所里,还不如去监狱,去了监狱,好好改造,说不定十年左右就出来了,出来了,还年轻,人生还早着呢,上诉的意义不大,这已经最大限度地减轻你的刑罚了。”
  田蓉听取了他的意见,没有再上诉,案子就结束了。
  孟浪准备好好休息休息,可没想到,富春秀一个电话让他休息的愿望落了空。
  富春秀专门约见他,告诉他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
  “最近发生了两起失踪案件,都是女性,都是在乘坐一辆非法营运的车子时失踪的,你素有破案的天才,想请你给我出出思路。”富春秀跟他见面后,就说出了这个事情。
  孟浪眉头一皱,说:“这辆非法营运的车辆找到了吗?”
  “找到了,但司机说当时她们都下了车,不知去向。”富春秀说。
  孟浪问:“这两起失踪案件,都是坐她的车吗?”
  “都是坐他的车,但此人心理素质极好,我们审问了半天,他滴水不漏,没发现他有作案的嫌疑,只好把他给放了。”富春秀回答。
  孟浪吃了一惊,道:“两起失踪案件都与他有关,难道还查不出他的嫌疑?”
  富春秀道:“我调过监控,发现他在把这两人送到艾山景区后就返回了,没有作案时间。”
  “那怎么这么巧,失踪这两人都乘坐过他的车?”孟浪也很纳闷。
  富春秀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认定一个人有作案嫌疑,必须要证据,如果只是怀疑,那是没用的。”
  孟浪点了点头,他赞成富春秀这个说法,没有证据,再怀疑人家也没有用。
  “你们没在艾山景区找一找吗?万一是她们掉入悬崖了呢?”孟浪说。
  “艾山本身就不高,景区面积也不大,家人也雇人搜索了,没找到,才报的警。我们通过调监控,发现这一情况,才去找司机了解情况,结果还是没有什么头绪。”富春秀叹了一口气说。
  孟浪问:“确定是在艾山景区失踪的吗?”
  “没有发现她们俩再去其他地方,现在监控这么严,基本可以排除她们离开艾山景区的可能性。”富春秀说。
  孟浪道:“那就挖地三尺就在艾山景区找啊。”
  富春秀道:“艾山景区是五A级景区,如果在艾山景区失踪的事情传出,会对艾山景区的形象不利,因此我们不可能大规模地去调查此事,你一向很有破案的头脑,你帮我出出主意,看有什么好的办法,查出这两起失踪的案件。”
  孟浪皱眉道:“人不会凭空消失,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她们离开了艾山景区,现在你们排除了,二是她们在艾山景区出现意外,掉入悬崖或什么的,这个你们也排除了,那第三种情况就是她们遭遇非常凶险的事情了,出现了刑事案件,第三种情况,你们能否排除?”
  富春秀道:“第三种情况正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情况,我们很怀疑那名司机,但是那名司机根本不承认他们与二人失踪案有关,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所以案子就搁浅了。”
  孟浪道:“你们没对艾山景区附近的情况进行走访吗?比如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她们让人绑架了也说不定。”
  富春秀道:“艾山景区附近是一个村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
  孟浪听了,想了想道:“富姐你先回去,我考虑一下再答复你。”
  富春秀离开后,孟浪启动真相之眼先看一看真相,看看这两人是否已经遇害。
  真相之眼一启动,他的眼前便出现其中一名女子在艾山景区游玩的场景,这说明她当时确实到了艾山景区。
  然而紧接着他突然看到,这名女子双眼睁大,挣扎的场景,他给吓了一跳,画面维持了两分钟,这名女子活生生地让人给勒死了。
  而勒他的人因为光线太暗,只能看个大概轮廓,年龄在五十岁左右,是一名男性。
  当他再启动真相之眼看第二名女子的情况时,真相之眼的元力耗尽了,然而只看到一名女子的遭遇,就足以让警察局要重视起来了。
  失踪案件并不代表一定会发生刑事案件,警方的调查力度,还是没有命案的调查力度大,如果确认发生了命案,警方的调查会全力以赴的。
  然而现在说明确实发生了命案,然而他没法告诉富春秀,他看到了有一名女子被人杀害的事实,他想了想,觉得有必要让富春秀和他一起去景区看看,实地了解一下情况。
  既然这两名女子没有离开艾山景区,那么她们一定是在艾山景区遇害,而要杀害她们两个,必然有一个适合杀害她们的地方,找到这个地方,差不多就能破案了。
  把这种想法跟富春秀一讲,富春秀点头同意,两人就驾车去了艾山景区。
  驱车两个小时才到达艾山景区这个地方,他们在这两名女子下车的地点下了车。
  “从这里离景区还有三四里路,她们下了车,会步行走过去吗?”富春秀一下车,就皱紧眉头问道。
  孟浪看了看周围说:“如果步行走过去,也不远,但如果有交通工具载她们一阵子,也是有可能,这附近没有监控吗?”
  富春秀道:“所有的监控,我们都调完了,唯独这个地方没有。”
  孟浪道:“这就是景区的失职了,他们为什么不装监控?”
  富春秀道:“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他们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啊。”
  孟浪道:“那我们朝前走走,看一看这沿路有没有可疑的情况,她们要出事,也只有在前往艾山的路上出事,到了艾山上面,人来人往,凶手很难下手。”


第四百九十三章 养猪场
  沿着前往艾山的道路走去,沿路有一些丛林,还有掩映在丛林里的村庄,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在这里下车后,可以欣赏一下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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