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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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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杰跟我关系闹僵了,我弟弟在他公司里的投资肯定收不回来了,我弟弟就很生气,想问马杰要,但一直没要回来。”
  “既然是投资,而不是借款,投资要承担风险,你弟弟为什么要把投资收回来?”
  “我弟弟投资是有要收益的,马杰不给我弟弟分红,我弟弟不就想着把投资收回来吗?”
  “这个事情你弟弟去找过马杰吗?”
  “找过。”
  “去哪里找的?”
  “去过马杰的公司找过,但马杰不理会他。”
  “你有没有因为这事找过马杰?”
  “我也找过,但马杰一样不理会。”
  “你弟弟找过马杰多少次?”
  “好多次吧,我弟弟手里头没钱了,就想把这笔钱要回来。”
  “你过马杰几次?”
  “我也找过马杰好多次。”
  “你弟弟知道马杰找你打你的事吗?”
  “知道,但我没太当回事,打就打了吧。”
  “你弟弟向你提过要报复马杰的事情吗?”
  “没有。”
  “你和他提过要报复马杰的事吗?”
  “没有,我没想着要报复他。”
  “马杰欠着你弟弟的钱,又把你打了,你和你弟弟从来没想过要报复马杰?”
  “没有,我们都是守法的人,如果把马杰报复了,我们要受到惩罚,有什么用呢?”
  “你说的没错,冤冤相报何时了,对不对?但你弟弟最后为什么会去报复马杰了?”
  “我觉得跟他吸过毒有关,他手里头没钱,马杰又不还他的钱,他一时冲动就做出了这样的傻事。”
  “你弟弟有没有向法院起诉过马杰要钱?”
  “没有。”
  “为什么不起诉?为什么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弟弟是投资,我们咨询过律师,起诉不太好弄,所以就没起诉。”
  “如果马杰不给你弟弟分红,也不把投资的钱还给你弟弟,你们完全可以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起诉他,怎么不能起诉呢?”
  “我们咨询的律师说不能起诉,起诉没用。”
  “你和你弟弟找过马杰多次,马杰均拒绝还款,那在案发当天,你弟弟问你马杰家住在哪里时,你心里是什么想法?有没有想到你弟弟会去报复马杰?”
  “我以为他是要去找马杰要钱,之前找马杰都是去他的公司,现在去他家里要也是很正常的,至于他是不是要去报复马杰,我当时不知道,也没问他。”
  “你自己的亲弟弟,问你马杰家住在哪里,这个时候,马杰刚找人把你给打了,难道你不怕马杰与你弟弟产生纠纷,进而吃亏吗?你都被打了,难道马杰不会打你弟弟吗?这个时候难道你不需要问清你弟弟到底要干什么,关心一下你弟弟吗?”
  “我当时心情不好,就没多想,他要去找就找是了,我不想多问。”
  “你跟马杰打交道这么多年,他是什么人,你应当是知道的,你弟弟是什么人,你也是知道的,就在这个关键时候,你却当了甩手掌柜,任由你弟弟去找马杰,这不是把你弟弟往火坑里推吗?你这话很不符合常理。”
  “我说的都是实话,马杰欠我弟弟的钱,我弟弟去马杰家里找他,很正常,去公司找他不给,去他家里头找,还能不给吗?我哪里会想到我弟弟会去报复他呢?”
  “录音里头所讲的东西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
  “怎么不是真的?”
  “那录音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怎么可能是真的?”
  “录音的来源确实不明,我就问你录音里的内容是不是真的?你与你弟弟的通话是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我没有说那样的话。”
  “哪样的话?”
  “就是我弟弟告诉我要去报复马杰的话,我没听到过。”
  “你真的没听到过?”
  “没听到过,录音是伪造的。”
  “哪一部分内容伪造了,你能讲出来吗?”
  “全部是伪造,他们就是为了诱导我作证,我不知道我弟弟要报复马杰的事。”
  “被告人陈明,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现在所说的话才是假话,而录音里的话才是真实的话,你心里头也知道录音是不是真的,虽然它可能不是合法的证据,也就是来源不明,但是不代表他不是一个客观真实的证据,可以根据证据规则将它排除在证据之外,但是你有没有实事求是讲话才是问题的关键,我希望你再考虑几分钟后回答我的话,我现在给你一分钟的思考时间,一分钟之后再回答我。”


第四百八十六章 是真的
  “我不需要思考。”陈明大叫。
  “你再想想。”孟浪笑着说。
  过了一会儿,陈明转过头来,茫然地问道:“你刚才问我什么?”
  孟浪道:“我问你你弟弟陈聪有没有告诉你要报复马杰的事情?”
  陈明道:“说过,他跟我讲要报复马杰,问我要马杰家的地址,我让他小心一点,教训他一下就行了。”
  “你为什么没有阻止你弟弟去报复马杰?”孟浪问。
  陈明道:“马杰之前打了我,我也一直想报复他,但是没有机会,我弟弟因为钱的事情,对马杰也很恼火,他要去报复马杰,我当时也是一时头脑发热没想太多,就没阻止他,我没想到,他会把马杰给杀了。”
  “这么说来,录音里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吗?”孟浪问。
  马杰道:“录音是真实的,是我与我弟弟的对话,但我不知录音是怎么来的,是谁偷录了我与弟弟的通话。”
  孟浪道:“这个你不要管,只要它是真的就行,那你在侦查机关所说的话是真的吗?”
  “是真的。”陈明道。
  “那刚才你为什么说是侦查人员诱导你说的呢?”孟浪问。
  陈明道:“律师跟我讲,那则录音证据不合法,并且告诉我不合法证据是不能在法庭上出示的,即使出示也是无效证据,他这么一说,我就想翻供,说是侦查人员诱导我作证,但我当时讲的确实是真话,没有说假话。”
  听了陈明这话,他的辩护律师坐不住了,这不是把他给卖了吗?好在陈明没说他翻供是他指使的,如果这样讲了,他麻烦大了。
  “你现在所讲的可是实话?”孟浪问。
  “是实话,没有任何虚假之处,我存在侥幸心理。”陈明心服口服的样子。
  孟浪问到这儿,便结束了问话,他刚结束,陈明的辩护律师就举手道:“报告审判长,鉴于被告前后说法不一,本律师需要重新对其进行问话。”
  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听了孟浪对陈明的问话,心里头也是狐疑,陈明为什么要前后不一?为什么会在孟浪让他再想想之后,就改变了之前的说法?
  想到这儿,法官就点点头,同意了辩护人重新问话的要求。
  陈明的辩护律师便连忙问道:“被告人陈明,本律师在告知你录音证据是非法的时候,有没有指使你翻供?”
  “没有。”陈明说。
  他的辩护律师专门问了他这么一句,防止事后有人拿这事作文章,让他惹来什么麻烦,现在陈明一说没有,他就放心了。
  “录音证据是非法的,侦查机关按照规定就不应当向你出示,而他们向你出示了,就是一种诱导行为,套取你的口供,你确定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他的辩护律师又说。
  陈明道:“我刚才讲的是真的,录音也是真的。”
  “现在不管录音是不是真的,首先它就是非法的,只要是非法的证据,不管它真不真,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你知道吗?”他的律师很不解他为什么会改口承认录音是真的,因而一再提醒他,录音证据是非法的,只要他不承认是真的,法庭没法给他定案。
  然而陈明依然说:“我知道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我讲的话是真的,当时我弟弟确实跟我讲了他要报复马杰的事。”
  看见陈明还是坚持说他知道陈聪要报复马杰的事,他的辩护律师实在是不解了,他脑袋一时发生什么情况了?明明可以否认的事情,他为什么不否认?中了迷魂大法了?
  他的律师急了,问:“那你刚才为什么说不知道?你的口供反反复复,你的精神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我精神上没有什么问题,我头脑清醒着呢。”陈明说。
  一看陈明这样讲了,他的辩护律师实在是没着了,明明是为他好,想把他辩成无罪,这下可好,自投罗网了,今天真是中了邪了。
  陈明的律师没有招了,只好放弃了问话,这时,公诉人向法庭提出,重新对陈明进行讯问,这样才可能固定证据,作为认定陈明罪行的依据。
  面对公诉人的重新提问,陈明的态度好的不得了,和之前在侦查机关所作的笔录一致。
  问完陈明后,把陈明给押下去,然后把陈聪给押上来。
  面对公诉人讯问,陈聪把事情全部抗在自己身上了,说与他哥陈明无关。
  当问到他有没有把报复马杰的事告诉陈明时,他马上就说没有。
  陈聪在侦查阶段也一直没有供认他告诉陈明要报复马杰的事,因而如果陈聪现在还不认,势必影响到对陈明的认定。
  孟浪在旁边看见了,便再次动用朦胧之眼,轮到他发问的时候,他就问:“马杰欠你的钱吗?”
  “欠。”陈聪说。
  “是借款还是投资款?”
  “投资款。”
  “你当时采用法律手段了吗?”
  “没有,因为马杰不还我钱,采用法律手段也没用。”
  “你知道马杰与你哥哥陈明关系不和吗?”
  “知道一点。
  “马杰找人打过你哥你知道吗?”
  “知道。”
  “你哥有没有安排你去报复马杰?”
  “没有,我是自己想要报复马杰。”
  “你怕连累别人吗?”
  “怕,好汉做事好汉当,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坏人,你杀了人不错,但别人如果有帮助你的情形出现,他也要承担责任的。”
  “我不太懂,这事跟我哥无关。”
  “你再仔细想想,你在案发当天,有没有告知你哥陈明你要去报复马杰的事情?”
  “我没有。”
  “你再想想,给你一分钟的时间。”
  陈聪果然低下头想这个事情了,其他人见到后,猜测着孟浪是不是又在使用着什么魔术,能让别人实事求是地说。
  陈聪想了一会儿,再次抬起头来说:“我现在想起来了,当时我是跟我哥说过要报复马杰的事。”
  “他是怎么说的?”孟浪连忙开口问道。


第四百八十七章 公平公正
  陈聪又很蹊跷地向孟浪讲了他告诉陈明他要报复马杰的事情,这在旁人来看,真的是邪门了,为什么公诉人问他,他都不讲实话,而孟浪一问,他就讲了。
  陈明的辩护律师觉得他们兄弟俩都中了邪,如果没有中邪,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报告审判长,本律师申请对两被告进行精神鉴定。”陈明的律师沉不住气,向法庭提出了要求。
  “为什么要申请精神病鉴定?”法官问。
  陈明的辩护律师道:“他们二人的精神有点不正常,口供前后矛盾,语无伦次,没法作为定案的证据,为了保障他们二人的合法权利,应当对他们的精神情况作出鉴定。”
  律师的话刚说完,公诉人就反驳道:“他们连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的精神有问题,辩护人如何得知他们精神上有问题?他们的口供反复是因为他们有畏罪心理,但最后还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认罪态度好的一种表现,难道辩护人认为他们主动认罪,就是脑筋有问题了吗?辩护人是不是一门心思想让被告人翻供,以达到为被告人脱罪的目的?”
  公诉人敲山震虎,陈明的辩护人坐不住了,马上反驳道:“我从来没有让被告人翻供的意思,我只不过是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公诉人这样讲,是对我的一种诬蔑!”
  “有没有诬蔑你,你心里头清楚,身为律师,还是要坚持站在正义一边,不能为了赚钱,给被告人脱罪,便不讲职业道德了。”公诉人不客气回了陈明的辩护律师一句。
  陈明的辩护律师给说的脸色绯红,他心里头有鬼,不敢再恋战,说了一句标榜的话:“本律师是依法辩护,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便算完了。
  问完二被告人话之后,公诉人进行举证,由于二被告人在最后阶段又改口了,所供认的内容与在侦查机关所作的笔录一致,因而公诉人将二被告人的笔录作为了呈堂的证据提交给了法庭。
  法庭调查结束,便进入了法庭辩论,对于陈明到底是不是犯罪,如果犯罪,犯的是什么问题,控辩双方又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公诉人认为,陈明明知陈聪要去报复马杰,仍然向其提供马杰家的住址,为陈聪的杀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因此涉嫌故意杀人罪,属于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而辩护人则认为陈明不构成犯罪,理由是,陈明即使明知陈聪要去报复马杰,而报复的内容并不为陈明所知,陈明告诉陈聪马杰的住址,并不能证明陈明有犯罪的故意,并且陈明知道马杰欠陈聪的钱,因而陈明在主观上认为,陈聪去找马杰,主要是为了要钱,而报复只是他要钱的一种手段,他完全无法预料,陈聪会去杀害马杰,因而其在主观上没有犯意,客观上也没有杀害马杰的行为,认定陈明犯罪,明显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判决陈明无罪。
  孟浪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按说主要是为被害人代理民事赔偿部分,但在涉及刑事的问题上,马杰的家属还是希望他多发声,让法庭判陈明的罪。
  孟浪就主张,陈明涉嫌犯罪,陈聪虽然事先没有与他进行密谋,但是在案发当天,陈聪打电话告知了他要报复马杰的情况,这个时候两人就达成了一种共同犯意,即要对马杰进行报复,而报复的实施者是陈聪。
  因为他们是兄弟俩,陈聪去报复马杰也是为陈明报仇,陈明没有反对陈聪的举动,即可认定其与陈聪有共同犯意,在有共同犯意的情况下,他将马杰家的住址告诉了陈聪,为了陈聪去实施杀人提供了方便,这无疑是一种帮助犯。
  虽然陈明没有明确指使陈聪去杀人,但是他在得知陈聪要去报复马杰时,无形中起到了一种怂恿的作用,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只是陈聪没有告诉他如何去报复马杰,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可以认定陈明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因为报复的内容不确定,但故意伤害起码要在报复内容的范围之内,陈明没想到陈聪去会杀人,但是陈聪去报复马杰,他应当知道陈聪可能会对马杰造成伤害。
  陈聪作为实行犯,存在了一个实行犯过限的情况,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陈明的刑事责任比较妥当。
  他这样一讲,法官听的很仔细,觉得很有道理,如果陈明仅仅是因为告知一下陈聪有关马杰的住址情况,就涉嫌故意杀人,确实是让他难以接受,但是如果认定他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他没话说了吧?
  辩护人虽然坚持陈明无罪,但是他没法自圆其说,陈明明知陈聪要犯罪,还向其提供帮助,怎么可能无罪呢?
  经过控辩双方的激烈辩论,法官最后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马杰的家属对孟浪的表现非常满意,一方面他们的心情平静了许多,原来的时候一直认为陈明是幕后的凶手,认定陈明才是罪魁祸首,必须要将陈明判处死刑才行。
  而现在,他们经过庭审认为陈明可能真的没有唆使陈聪去杀害马杰,这样他们原来的那种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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