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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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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永会听了他这话,顿时冷笑一声道:“你连具体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还当什么律师?我不跟法盲律师辩论!”
呵呵,钱永会不屑于与他辩论了,不愧是大律师啊,到了汉州这种小地方,可以藐视众生了。
孟浪看着他道了一句:“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在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不能判处死刑,只是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而如果审判的时候,他年满十八周岁了,为什么不能适用死刑?”
钱永会见说的这般理直气壮,一时让他给说住了,心想法律法条记错了,但他转念一想,便冷笑着回道:“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既然法律规定只要不满十八周岁就不能适用死刑,那么就可以理解为在案发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就不能适用死刑,这是基本的法理,你不懂吗?”
孟浪当即说道:“你要是这样讲,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他在有犯罪预谋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也可以不适用死刑了?我十岁的时候就想犯罪,结果到了八十岁才犯,也可以不适用死刑了?不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吗?那我们就这么理解不也可以吗?”
孟浪把这话一说,直接把钱永会给说愣住了,敢情坐在他对面的这位年轻小律师脑回路就这么清奇吗?
孟浪不但把钱永会给说愣了,就是坐在台上的法官以及郑义红他们也都愣住了,他们想了想,孟浪这话说的貌似也有理啊,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法律要做有利于被告人的理解,要真是这样,孟浪说的真没错呢。
钱永会都不知该如何回孟浪了,就在这时,法官清了清嗓子,严肃地道:“你们两人不要争辩了,现在是代理人发问时间,其他人等不要插话。”
把钱永会给说了一顿,钱永会听了,干瞪眼,只好坐在那里生闷气。
孟浪心里笑了笑,他现在就是不按套路出牌,打乱秦守的心理预期,这小子只所以敢满嘴跑火车,主要原因在于,律师告诉他,无论法院怎么判,都不会判处他死刑,他拥有免死金牌,这让他变的有恃无恐。
而现在他看到孟浪跟他的律师钱永会说了半天,弄的情况不明了,到底能不能被判处死刑,他看了看钱永会,心里头一时有些沉不住气了,到底还是年轻,脸上开始冒汗了。
孟浪继续问他:“杀人是要偿命的,你知道不知道?”
秦守忙说:“我知道,但我不是故意杀的,而是过失杀人。”
“你知道什么叫故意杀人,什么叫过失杀人?”孟浪问。
秦守听了,不知该怎么回答了,想了想才说:“我是无意才把她给杀了的,不是故意杀的。”
“你是无意杀的?你知道什么是有意,什么是无意?”
“我没想杀她。”
“你没想杀她,那你为什么要掐被害人的脖子?”
“我当时一时兴奋,只是为了追求性快感,才那样做的。”
“原来你杀人是为了追求性快感,你个死变态,你个人渣,法庭不判处你死刑,我这律师就不当了……”孟浪手指着秦守大骂道。
“抗议,被害人的代理人当庭侮辱我的当事人,请审判长制止被害人代理人发言!”钱永会又举手抗议了。
法官听了,闭了一下眼睛,然后说道:“被害人的代理人,你的用词可以再委婉一些,比如死变态,人渣这样的词语,可以用其他词语代替,用法律术语。”
孟浪听了法官的话,笑了,道:“听从审判长的指示,我在接下来的发问中,尽量采用法言法语,这种情绪化的语言,我会节制使用的。”
法官听了,点了点头。
钱永会一见法官居这样,就睁大眼睛说:“审判长,他这是什么意思?侮辱完我的当事人就跟没事似的完了?不能再允许他发言!”
孟浪当即怼了他一句:“在法庭上,是法官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你身为律师,要不要听从法官的指示?”
钱永会让他给怼了一句,哑口无言了。
孟浪继续:“你是在发生性关系之前掐被害人的脖子的,还是在之后掐的?”
“发生关系时掐的。”秦守此时心里很不爽,面对郑义红的时候,他可以满嘴说谎话,但是面对孟浪的询问,他一点也不适应了,有些乱了方寸。
“你为什么要掐被害人的脖子?”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为了追求性快感。”
“你个人渣,畜生!死变态!”孟浪又骂起来了。
“抗议!抗议!”钱永会又抗议了。
孟浪直接对钱永会说道:“你抗议个屁,他这样做是不是变态,是不是人渣?你不同意我这样说,难道你也是死变态,是人渣?”
钱永会没想到孟浪会直接骂他,气的浑身发抖,在辩护席上坐不住了,手指着孟浪道:“我要控告,控告他诽谤我!”
“我诽谤你个毛线!你要是想为被告人辩护,就坐在这里老实听着,别插话,等我问完,你再讲,否则,我对你也不客气!”孟浪义愤填膺地说。
看着孟浪凶猛的样子,钱永会终于意识到自己老了,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否则被气死,也是有可能的,罢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他现在差点要给拍死在沙滩上了。
“好好好,你问,你问,我一句话也不说了,但我要提醒你一句,如果你再侮辱我,等开完庭,我一定会将你告上法庭!”钱永会说了一句狠话,好给自己留点颜面。
第四百三十五章 善恶报应
孟浪没再去理会钱永会,想在事后起诉他诽谤,他一定会奉陪到底。
看了看秦守,孟浪又问他:“你掐被害人脖子的时候,被害人是什么反应?”
“她没有反应。”
“没有反应?来来来,我来掐你脖子试一试,看有没有反应!”孟浪招着手,对秦守说。
秦守有些崩溃了,心想这是什么律师,居然要在法庭上掐他的脖子。
“我当时没注意到她有什么反应?”
“你眼睛瞎了吗?她有什么反应你注意不到?你个死变态,杀完人还不敢承认是吧?”
“你侮辱我!”秦守开始说这话了。
“本律师就是要侮辱你,不侮辱你,对不起死去的被害人,我问你,你强迫被害人的时候,她没有反应吗?”
“没有!”秦守怒道。
“没有?真没有还是假没有?”
“就是没有!”秦守愤怒了。
“你敢说没有反应?”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
“你掐被害人脖子,她没有反应,你强迫她的时候,她也没有反应,你觉得你这样讲,对你有好处吗?”
“我就这样讲,我说的都是事实,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秦守的态度大变,不愿意跟孟浪说话了,孟浪一见此人无可救药,如果让他长大了,不知会再祸害到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原本想动用朦胧之眼,让他说实话的,可是转念一想,且不说动用朦胧之眼,还需要花费大量经验点,就是为了让秦守受到惩罚,愿意花这些经验点,最后也只是判他一个无期徒刑,正像秦守的律师钱永会说的,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如此恶劣的行径,而且事后拒不认罪,如果只是判个无期徒刑,那太便宜他了,也就是十来年,他就能从监狱里头出来了,才三十来岁,出来后,他再祸害其他女人,岂不是又是造孽?
孟浪如此一想,便没了动朦胧之眼的想法,刚才激怒他,想让他说实话,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毕竟无法让他完全讲出事实,不如直接动用善恶报应图,让他遭到现世的报应。
孟浪便不再要求向秦守发问,而是坐在那里,暗中用起了善恶报应图,众人自然是浑然不觉。
钱永会开始向秦守发问:“被告人秦守,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下面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你,请你能够如实回答。”
秦守马上点头说道:“我会如实回答的。”
钱永会看了他一眼问:“你刚才在回答被害人代理人问题的时候,可能没有注意到他的话里有一个语言陷阱,他问你,你在强迫被害人的时候,被害人是什么反应,你回答没有,但是这个问题他暗含着一个事实的前提,即你强迫了被害人,我现在问你,你有没有强迫被害人?”
”我没有!”秦守马上说,同时转过头瞪了孟浪一眼,那意思是说,他差点上当了,幸亏他的辩护律师慧眼识破了他的奸计,才没有得逞。
孟浪见了,笑了笑,没理会他,管他呢,善恶报应图已经启动,他再如何耍无赖已经没用了。
钱永会见秦守这样讲了,脸上也变的有些得意,刚才孟浪想蒙混过关,让人误以为秦守强迫了孙小宁,他现在再问一遍,就破了孟浪的诡计了。
“你没有强迫被害人,被害人是与你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吗?”
“是的,是她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
“为什么选在教室?”
“因为当时很晚了,而且校门已经关闭了,我们正处于热恋阶段,情不自禁就发生了性关系,就是这个样子。”
“你刚才说是失手杀了被害人,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我没想杀她。”
“你什么时候发现她死亡的?”
“她当时没有死亡,我失手掐了她以后,发现她身体不动了,但肚子还有呼吸,我当时一时吓傻了,就跑了,后来我就自首了。”
“你的意思是说,在你离开被害人时,被害人还没有死亡是吗?”
“是的,她当时没死,后来我才知道她死了。”
“报告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钱永会问到这儿,停止了发问。
他刚发问完,郑义红举手道:“公诉人有问题需要补充发问。”
法官当即同意。
郑义红便问:“你刚才说与被害人处于热恋阶段,是吗?”
“是的。”
“你是受被害人的吗?”
“如果你爱被害人的话,会在发生关系时掐着她的脖子吗?”
“我当时一时冲动,没想那么多。”
“你没想那么多?你知道不知道掐别人的脖子会导致死亡?”
“我没用那么大的力。”
“你没用力,如何会导致被害人死亡?”
“我当时是无意识的。”
“你的手只要松一松,被害人就不会死,你是怎么做到无意识杀死一个人的?”
“我当时激动了。”
“你是双手掐的,还是一个手掐的?”
“单手掐的。”
“你是垂直掐的,还是采用其他姿势掐的?”
“其他姿势掐的。”
“什么姿势?”
“就是伸手过去掐的。”秦守比划了一下。
“你这样掐,如果没用力,能把被害人掐死吗?”秦守没有垂直用力,除非他有很大的力道,否则很难轻易把一个人给掐死。
“我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把她给掐死的。”
“你掐完被害人为什么跑了?”
“我当时害怕了。”
“为什么害怕?”
“因为我发现她不动了。”
“她为什么会不动?”
“因为我掐着她了。”
“她不动了,你就跑吗?”
“我害怕。”
“你有没有对她施救?”
“我想施救来着,但我不会施救。”
“会打电话吗?”
“会。”
“那为什么没有打120报警?”
“我忘了。”
“你忘了?你刚才口口声声称爱被害人,现在被害人有生命危险,你敢说你忘记打120报警了,你就是这样爱被害人的吗?如果你的父母被人掐晕在地上,你也是害怕,转身就跑吗?”
郑义红也气愤至极,不顾公诉人的身份,拿他父母来作比喻了。
秦守低头保持沉默。
第四百三十六章 不按套路出牌
郑义红问的秦守哑口无言,但是秦守还是死不承认,他是故意杀害孙小宁的,郑义红便再次结束讯问,不再多问了。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郑义红先提交了物证,孙小宁的血衣,证明孙小宁在现场受到了外伤,而这些外伤的形成与秦守的暴力行为有关。
钱永会看了,便质证道:“这件血衣并不能证明外伤是被告人造成的,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孙小宁身上如何有外伤呢?那只是在发生关系时造成的误伤,毕竟教室不是卧室,地面很硬,容易造成外伤。”
孟浪听了他的话,便开口反驳道:“被告人把一起约会弄成了命案现场,还说成是误伤,做这事的人是人渣畜生,这么说的人也是人渣畜生!”
钱永会一听这话,怒了,便对法官道:“被害人的代理人再次侮辱我的人格,我请求法庭对被害人的代理人进行训诫,逐出法庭。”
法官仔细听了他的话,然后转过头来对孟浪道:“被害人的代理人,请注意你的言词,下不为例。”
“好的审判长。”孟浪道了一句,“我收回我的话,被告人的律师不是人渣,不是畜生,好了吧?”
钱永会听了这话,瞪眼看着他,给气的要命。
郑义红继续举证,下一组证据是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孙小宁的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
钱永会便质证道:“辩护人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不持异议,但是对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的手段存有异议,现在的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是过失,或者是间接故意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在被告人在离开现场时,被害人并没有死亡,被告人此时只是一种对死亡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构成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
钱永会把秦守的行为辩成了间接故意,因为他知道想把这起案子弄成过失杀人,那是不可能的,公诉机关起诉秦守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无论秦守如何狡辩,都不可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认定他的行为是过失杀人。
而辩护成间接故意杀人,虽然还是故意杀人,但是相比起直接故意,罪行就相对轻一些了。
但他这样一讲,郑义红便反驳道:“被告人辩解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还活着,这不过是他的一面之词,实际上,根据尸体检验报告,被害人窒息死亡时间较短,被告人离开时,不可能还活着。”
钱永会听了,却是坚持说道:“尸体检验报告并没有说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其窒息死亡时间较快的表述十分模糊,并不能推翻被告人的辩解。”
这时,孟浪也质证道:“被告人在事后打电话报警,说他杀人了,如果他在离开时发现被害人还没有死亡,他如何在报警时说杀了人?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因此,被告人的话不过又是一句胡说八道的狡辩。”
三方辩论一通,接下来郑义红便举证证人证言,证明发现尸体的情况,在这一点上,钱永会也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但是举证到证人证明秦守与孙小宁之间并不是恋爱关系时,钱永会便马上质证道:“证人的证言不具有真实性,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不是只有恋爱关系,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是无法知道的。”
郑义红听了,说道:“这几个证人都是与孙小宁十分要好的同学,朋友,孙小宁喜欢不喜欢被告人,孙小宁会告诉她们的,这足以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是恋爱关系,而且从事后的情况来看,他们也不可能是恋爱朋友关系,被告人说是与被害人约会,正常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跟被告人到教室里约会,教室是学习的地方,即使是晚上,也难免会遇到人,他们不可能到教室约会,并发生性关系!”
钱永会看了郑义红一眼,却是马上反驳道:“公诉人只是说不可能这,不可能那,但是却没有证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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