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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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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火气旺,想要附身并不容易,好在吴中元乃练气之人,魂魄比常人强大许多,强行附身,逐渐将对方的魂魄逼离肉身。
  就在年轻人魂魄彻底离体之前的一瞬间,吴中元抽身而出,放弃了继续附身。令他放弃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如果占据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会消亡,等同害死了这个年轻人,损人利己的事情他干不出来。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将这具本体带回去,需要更多灵石,他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姜南等人留给他的灵石。最后一点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会合而为之,附身的时间越长,两者契合的就越稳固,日后很难彻底抽离。
  在吴中元放弃附身之后,那个年轻人彷如噩梦初醒,惊惧坐起,高声喊妈。
  听得年轻人呼喊,夫妻二人尽皆惊醒,吴中元无声叹气,离开了东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墙上挂着月份牌,吴中元瞥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离开之后七个月的日期,而这与自己离开的时间是对应的,也就是说自己在远古时期待了七个多月,现代也过了七个多月,并无时间上的重叠和冲突。
  再抬头看向墙上钟表,五点多,这与自己离开远古时期的时间也是对应的,大傻是四更之后赶过去的,之后他和吴荻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仔细算来远古时期现在应该也正是这个时间。
  天亮之后阳气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处也无法阻止阳气逼近,片刻之前还感觉针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时已如同置身沸水,剧痛难忍,无比煎熬。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危急关头了,而是生死关头,必须立刻做出选择,要么附身于这个年轻人,要么被阳气炙烤消亡。
  虽然面临生死抉择,吴中元却并未感觉懊恼,这运气已经不算很坏了,没有在大白天被送回来,不然连选择的时间都没有。
  关键时刻应该当机立断,但他却迟迟下不定决心,他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坏人恶人和试图伤害他的人,这个年轻人是无辜的,他不介意去伤害别人,但也仅限于对他心存敌意的人,让他去杀害一个无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响下,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念头自心中闪过,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过多停留,他不是武则天,干不出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那种丧尽天良,灭绝人伦的禽兽恶举,别说至亲了,就算是无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不是怕遭至别人非议,而是怕自己怀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干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了。
  就在此时,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容他寻找更好的宿主了,不愿伤害无辜弱者,只能附身于野狗。
  心中浮现出了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论上是可行的,犬类没有人类那么健全复杂的神识,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离魂魄,狗也不会丧命。
  想到此处,强忍着针扎炮烙一般的痛苦离开房屋,西墙外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
  一个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吴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这狗还没有黄毛儿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远。
  狗的面部肌肉没有人那么灵活,吴中元连苦笑都不能够,只能闭目叹气,欲哭无泪……


第三百零三章 三蹦子
  他的怪异举动引起了那条大狗的注意,歪头看他。
  吴中元有感,哭笑不得,转身往南跑走。
  “汪汪。”大狗自后面叫。
  吴中元也不回头,只是往前跑,那大狗见唤不回他,也就不管他了,仍自垃圾堆扒拉翻找。
  这只哈巴狗是长毛儿品种,由于无人照顾,头上的毛儿很长时间未曾修剪,已经遮住了眼睛,严重影响视线,十分别扭。
  这里是个村子,村子中央有一杆红旗,那里应该是村委会的所在,他就往那里跑,村委会都会挂牌子,只要去到那里就能知道自己目前处于什么位置。
  去到村委会果然看到了牌子,志丹县顺宁镇罗山村,要是换成别的县他可能还搞不清是哪里,但志丹县他有印象,这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而改名的一个县,归属延安市,也就是说自己目前在陕西境内。
  确定了自己目前所在的位置,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设法联系王欣然,王欣然的电话他还清楚的记得,目前没办法说话,不过发信息应该可以,但发信息就得用到手机,当务之急是设法搞一部手机。
  怎么搞?别说身无分文,就算有钱也没法儿购买,只能偷。
  连手都没有,自然无法使用触屏手机,只能用带有按键的老年机,好在这种手机在农村很常见,只要留心观察,偷到这样一部手机应该不难。
  农村都有柴草垛,吴中元就趴卧在村中的草垛上,确切的说是他魂魄寄宿的哈巴狗趴卧在草垛上,不过仔细想来貌似也没什么本质区别,现在没有人认得他,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一条哈巴狗。
  他此时的心情非常复杂,不但有急切和忐忑,还有兴奋和紧张,急切是因为他自现代耽搁一天,远古时期也会过去一天,本来他的时间就不够用,此番魂魄离开肉身,不但该做的事情做不了,连灵气修为的提升都会陷入停滞。
  而忐忑则源自对目前处境的不确定和不乐观,他是被吴巭强行送回来的,而不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事先没做任何准备,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不知道洛水的那处阵法有没有遭到十八分局破坏性的研究,如果阵法遭到破坏,就算找到灵石也回不去了。
  至于兴奋,则是因为用不了多久就能见到王欣然了,他没想过自己还能看见王欣然,而王欣然也想不到他会回来,倘若突然收到他的消息,定然惊喜非常。
  之所以紧张,乃是因为他离开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临走之前对王欣然也没有任何承诺,他不确定王欣然是不是已经放弃了他。
  农村人勤快,不赖床,吃过早饭纷纷下地劳作,上午九点左右,吴中元自村里转了一圈儿,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只存在于理想中,现阶段国民素质还没达到那种程度,人走了,门也就锁了,他进不了院子。
  此外,农村人都有养狗的习惯,有些狗是拴着的,也有一些是散养的,他所寄居的哈巴狗是条流浪狗,不属于这个村子,见到外来的狗,本村的狗多会追撵攻击,哈巴狗太小,也打不过它们,只能狼狈逃走。
  自村子里搞不到手机,吴中元便将视线投向田野,眼下正值夏天,田间地头儿都有人在劳作,由于天气炎热,容易出汗,他们的外衣多会放在地头儿。而带着手机干活儿也不太方便,故此有些人也会将手机和脱下来的衣服放在一起。
  只要方向对了,成功的几率就高了,半个小时之后,吴中元终于成功的偷到了一部手机,叼着手机跑到安全僻静处,环顾四周,确定安全,这才将手机平放在地,用趾甲小心翼翼的艰难拨号儿。
  他没有发信息,而是尝试打电话,手机的按键很小,想用爪子按键打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此之前必须确定王欣然的手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缓慢的摁下了王欣然的手机号码,按键拨出,再摁免提。
  拨出电话之后,吴中元紧张的屏住了呼吸,马上就要听到熟悉的声音了。
  片刻过后,电话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却不是王欣然的声音,而是一个全国人民都熟悉的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每个听到这句话的人心情都不会很好,但恐怕没有人比他的心情更差,他不知道王欣然住在哪里,也不知道十八分局在哪儿,这个号码是他与王欣然联系的唯一方法,电话打不通他就找不到王欣然,王欣然是关键的关键,找不到她就无法确定那处位于水下的传送阵法有没有遭到破坏性研究,更别说利用那处阵法重新回去了。
  沮丧总是难免,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冷静,目前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设法寻找王欣然,二是在没有王欣然的帮助下先去寻找灵石。
  想要寻找王欣然难度极大,他虽然认识一些王欣然的同事,却并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此外,十八分局的总部位于北京,这是一个处理非自然事件的秘密部门,外界不可能查到他们的办公电话,更别提找到他们的办公地点了。
  想要主动找到王欣然,可能性几乎为零,想要找到她,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被动寻找,所谓被动寻找就是设法让十八分局过来找他,十八分局处理的是非自然事件,只要哪里发生非自然事件,他们就会赶去处理,他现在附身在了这条流浪狗的身上,做出一些奇异举动引起轰动轻而易举,届时十八分局自然会闻讯赶来。
  但这么做有很大的风险,因为他不知道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十八分局都做了什么样的科学研究,也不确定他们有没有人事和政策上的调整,万一得不到他们的帮助反倒被抓去当做研究对象可就完蛋了。
  这个风险迟早得冒,但不是现在,在将十八分局引来之前,他必须确定姜南有没有按照此前议定的那般埋下灵石,确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能找到灵石,他就可以尝试引来十八分局,然后设法将王欣然带走。如果找不到灵石,事情就变的很复杂了,不但无法带走王欣然,连他自己也回不去了。
  如果想在找不到灵石的情况下回去,就必须联系赵颖,因为赵颖手里还有一颗灵石没有使用,而那处传送阵法属于人为制造的虫洞,十八分局哪怕不将其分解搬走,也会严加看守,届时就需要获得两方面的支持才能回去,这种复杂的情况别说具体操作了,单是想想就令人头疼。
  思虑良久,最终做出了决定,设法赶回老家寻找灵石,他不知道埋藏灵石的具体是哪座山,但曾经请他看风水的李先生知道,那个包裹灵石的铁球就是李先生自农民手里收上来的,发现铁球的农民曾经带李先生去过那座山。
  眼下他附身在了这条流浪狗的身上,没办法携带手机,在还回去之前,他犹豫了片刻,赵颖的电话号码他也记得,他犹豫的是要不要先确定一下能不能联系上赵颖,但犹豫过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没必要先联系她,会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如果找不到灵石,再考虑联系赵颖。
  手机送回去了,把人家的干粮叼走了,农民生活很是俭朴,也不是什么好干粮,就是两个馍。
  填饱了肚子就开始上路,目的地是县城汽车站,这里距老家有一千多公里,日夜不停也得跑上一个多月,远古时期正在紧张备战,他哪舍得浪费这么长时间,想要节省时间只能搭乘交通工具。
  想的越多,意外情况就越少,赶去县城的途中,吴中元遇到了一条溪流,正值中午,气温也高,他便自水里洗了半个钟头,确切的说是冲了半个钟头,这狗身上太脏了,不多冲一会儿洗不干净。
  洗澡是为了去除身上的异味儿,以免躲到车上之后因为身上有难闻的气味儿而被人发现并撵下来。
  为了能够赶上去市里的末班车,吴中元便控制着这只小哈巴狗尽量快跑,实际上控制哈巴狗和控制大傻是同样的性质,不同的是眼下开的是个局促的小夏利,而之前开的是辆彪悍的大卡车。
  说它是小夏利其实都是恭维它了,这条哈巴狗太小了,充其量也就是个三蹦子,便是拼命奔跑也跑不了多快。
  沿途都有路标,循着路标找到了汽车站,又根据汽车挡风玻璃上的贴字找到了去往市里的汽车,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多,足足跑了三个多钟头。
  小有小的好处,司机自后视镜里看不到他,趁车上还没有乘客,悄无声息的跳上了汽车,跑到后排藏在了座位下面。
  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市里车站,延安没有回老家的汽车,倒是有开往老家方向的火车,火车站位于汽车站南面,相距八公里。
  这时候也没有那么多坏人,很少有人会去为难一条流浪狗,夜幕降临之后,吴中元赶到了火车站,狗自然过不了安检,而他也不需要过安检,只需要确定几点几分几站台就可以。
  这时候是夏天,往返打工的人不多,也不是节假日,没有多少人坐火车,即便有,大多也买卧铺,硬座车厢没什么人,趁乘务员不注意,他又溜上去,上车之后赶紧找了个角落里蜷缩下来。
  没过多久,火车开动了,吴中元终于放下心来,虽然疲惫不堪却还算顺利,没有过多的浪费时间,他在这里耽误一天就等同在远古时期耽误了一天,时间本来就不够用,得抓紧时间争取早点儿回去……


第三百零四章 重回故地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话一直被吴中元奉为座右铭,想的越多,前瞻的越远,越能够趋吉避凶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自座椅下面藏好之后,吴中元开始前瞻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前瞻也得有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眼下他所前瞻的是途中可能会遭遇什么情况,仔细想来,人类对他没什么威胁,只要不乱咬人,城管是不会管他的。猎捕流浪狗吃肉的人也有,但他寄居的这条哈巴狗很小也很瘦,毛多肉少,不太可能成为伤害猎捕的对象。
  危险主要来源于动物,得尽量避免跟其他狗接触,以免遭到攻击,这条哈巴狗太小了,如果遭到大型犬只的攻击很可能会丢掉性命,即便没有被咬死而是被咬伤了,也会导致行动不便,直接后果就是自现代滞留的时间会延长。
  在现代的时候,师父为了避免他和林清明遭到世人的误解和排挤,并没有传授他们任何法术,也没有跟他们讲说与魂魄有关的事情,去到远古时期也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内容,故此他对魂魄的了解并不多,在为数不多的了解中就有头七这个概念,民间有头七回魂一说,他不确定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但宁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七天之后回去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如果能在七天之内回去,那就更保险了。
  七天,七天就是他努力的目标,尽量争取七天之内回去。
  除了犬类,自野外活动还得防范蛇虫,百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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