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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过敏原-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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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乐知时无所事事,于是拿宋煜的手机看动漫,但新出的后传他并不喜欢,所以一集都没看完,还没过江,他就歪着脖子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家,他发现自己的座椅被放平了,脖子还垫着一个U型枕,宋煜依旧在驾驶座上,心无旁骛地开车,仿佛什么都没做。
乐知时没出声也没起来,靠在座椅靠背上伸出手,摸了一下宋煜的手肘。
“醒了。”宋煜从上面的后视镜瞥了他一眼,拿出一瓶气泡水给他,“喝一点。”
乐知时听话地坐起来,睡得脑子有点懵,拧开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对着天空发呆。才这么一会儿就变了天,窗外的世界仿佛被灰色的水雾罩着,积雨云聚拢,压低了天空。
原计划是林蓉和宋谨来他们学校附近吃饭,但宋谨有事走不开,正好宋煜也要去西北外出作业,想着回家住一晚,收拾几件厚衣服。
乐知时上次回家是一个人,和往常一样吃饭睡觉,逗家里的猫猫狗狗,和林蓉坐在一起看电视剧听她聊八卦,没有多少负担。这次和宋煜一起,他的心里总隐隐感到不安。
他们出了电梯,宋煜看起来和平时并无两样,沉默着开了家门。乐知时和他一起进入玄关换鞋,他们两人的拖鞋已经摆在了门口,并排放得整整齐齐。
棉花糖第一时间冲了出来,站起来挠着乐知时和宋煜的腿,乐知时抱起棉花糖亲了好几下他的脑袋,关上门,听见林蓉在里面喊,“回来了?”
这恍惚间让乐知时回到了中学时代,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林蓉都是这样等着他们。
他应了一声,叫她蓉姨,然后趿着拖鞋进去了,棉花糖又从他的怀里跳出来,跑去骚扰宋煜。橘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听见动静抬了下头,慢悠悠摇了一下尾巴,很高贵地打了个招呼似的。
沙发上还摆着织了一半的羊绒毛衣,另一件已经织好,只是颜色不同。
乐知时在楼下买了林蓉爱吃的雪糕,他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林蓉总是会嚷嚷着“这吃完又会长胖”然后吃下一整罐。
宋煜跟在后面,走进来才叫了妈。林蓉围着灰粉色的围裙拿着一颗西红柿从厨房出来,素面朝天,头发很松散的盘在脑后,乐知时觉得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好像也没分别。
“我买了冰淇淋,放冰箱啦。”乐知时走过去拉开冰箱门。
“哎呀又要长胖了。”林蓉嘴上这么说,可还是跟在乐知时后头,看他买的什么口味。
“你爸爸在路上,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抬头看了一眼宋煜,又蹙了蹙眉,“小煜,你眼睛度数升了吗?”
“还好。”宋煜说自己只有学习和开车的时候会戴,“还是两百度左右。”
“要定时验光的,不能再涨了。”林蓉伸手抚平他大衣上的一处褶痕,转头又拿着她没切的西红柿进了厨房,絮叨说,“听说涨到六百度的话,是会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们家还没有近视基因呢。别到时候小宝宝一出生眼睛就不好。”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怔了一秒,脸上迟钝地起了一层细密轻微的痛感,冰凉的,像是被许多根很细很小的针扎过。
他回头,正巧与宋煜对上视线,宋煜似乎对他的反应十分敏感,直接握住了他的手臂,力气没有很大,但是像是攥住了乐知时不安跳动的某根神经,令他安心些许。
“我上去休息一会儿。”宋煜看着乐知时的眼睛,说。
林蓉背对着他们,“你去吧,还早呢,现在才四点。”
但乐知时没有跟他上去,他留在了厨房,帮林蓉择菜。
宋煜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仿佛也不想独自上楼了,但他的手机响起来,是他的导师打来的电话。他还是上去了。
“哥哥好忙哦。”林蓉感叹了一句。
和绝大多数母亲不太一样,很多时候林蓉总是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不像许多母亲那样稳重,甚至略显疲态。她年轻漂亮又孩子气,喜欢对着老公和儿子撒娇,时不时还会被亲戚在背后说嘴。
但事实上,料理生活这一点,林蓉比任何母亲都做得认真,家人的衣食住行没有一点不安排妥当,就算是最简单的炒青菜,乐知时都觉得林蓉做出来的比任何人做的都好吃。
“在学校怎么样?初选是不是没问题了?”林蓉在西红柿顶部划了很浅的十字花刀,在沸水里煮了一小会儿。
“应该没问题吧。”乐知时避重就轻地向她讲述了一些在学校发生的事,讲课普通话不标准的老教授、食堂里很暗黑的西瓜炒肉,还有开了一整条路都没人收的桂花。
唯独不敢说自己的恋情。
“真可惜,那可以做很多糖桂花呢。对了,我这次用糖桂花做了小汤圆,冰在冰箱了,你一会儿吃完饭吃。”西红柿的表皮卷起来,林蓉夹出放在冰水里,撕掉了表皮放到一边,又抽出一根长长的西芹,切掉尾部的根,很细致地抽掉芹菜背面的粗纤维。
乐知时也上手拿了一根芹菜,帮她一起,但他不是很熟练,林蓉就手把手教他,“这样,你掰断的时候抽丝,对。”
她一着急叫了乐知时毛毛,大部分时候她都叫乐乐,有时候叫乖乖,毛毛是这座城市的人形容刚出生的小宝宝的叫法,但林蓉经常这么叫乐知时,好像他还是个很小的奶孩子一样。
乐知时都已经习惯了,今天忽然一听,莫名有些鼻酸。
“你们俩也真是好玩,你是很多东西不能吃但什么都爱吃,除了不吃枸杞和姜,哥哥就麻烦了,嘴挑得很,芹菜都不能有丝,西红柿也不爱吃皮,喜欢喝汤。”她把择好的芹菜放在一边,唉声叹气道,“得亏是他自己会做饭,不然我都不放心。”
乐知时知道她不放心什么,只说,“哥哥很厉害,自己什么都做的了。”
“那也需要一个人和他相互照顾。”林蓉把放凉的番茄切成块,放进正文火煨着的砂锅里,里面是炖得软烂的牛肉,“我其实蛮矛盾的,一面不想让你们长大,无论哪一个,一想到有一天你们要离开妈妈自己成家立业,就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她拿小勺搅了搅,“但是呢,我也希望你们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特别是哥哥,每次想到他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就很难过。明明他条件这么好,怎么能一直单身这么多年呢?”
乐知时哑口,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索性不接话了。
“其实我也知道他要求高,可能不像别的小孩儿一下子就能找到一个中意的,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那我都要得心病了。”她舀了一口汤,吹了吹,喂到乐知时嘴边,“尝尝,淡吗?”
乐知时顺从地抿了一口,摇头,“正好。”他又安慰地摸了摸林蓉的手臂,但也只能对她说,“你不要想这些了。”
“那我还能想什么呢?”林蓉放下勺子,“你们都长大了,我们只希望你和哥哥健康平安,每天开开心心的,未来可以有很幸福的生活。”她摸了摸乐知时的脸,有些俏皮地皱了下鼻子,“你还小,不着急谈恋爱啊,我还想你多陪我几年呢。”
乐知时笑了一下,“为什么不着急我找啊?”
林蓉蹲下来检查了一下烤箱里的鸡翅,语气里是满满的不放心,“因为你太单纯了乖乖,蓉姨好怕你被骗啊。欺骗感情就算了,万一有人追不到你,或者跟你分手回来报复你,你体质又特殊,到时候出点什么危险,我要哭死了。”
乐知时静静地站在厨房里,望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蓉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眼睛酸涩,但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有一瞬间他产生了一种向林蓉和盘托出的冲动,不说别的,只告诉林蓉他可能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
但他看着厨房满满当当的菜,又想到客厅的毛衣,思绪跳转,想到正忙着工作还往家里赶来陪他过生日的宋谨。
他放弃了这个不计后果的念头。
至少在所有人都一心为他庆祝的这一天,他不想搞砸一切。
乐知时为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而难过,家里的温暖和烟火气像一把钝刀磨在心上,令他进退两难。他终于还是选择了躲避。
“我去喂橘子和棉花糖吧。”
林蓉回头亲昵地摸了摸他后背,“嗯,我把它们的食盒都放在楼上了,拐角储物间门口,少放一点,最近棉花糖肠胃不太好。”
拖着步伐上去,乐知时蹲在储藏间外给棉花糖倒狗粮,又给橘子开了一个猫罐头,听见声音棉花糖就跑了上来,橘子倒是不紧不慢。他抱着膝盖坐在它们面前,静静地看它们吃饭。
“慢一点。”他小声对棉花糖说,又摸了摸它的背,感觉它瘦了,呼吸声也变重了。
乐知时站了起来,走过走廊打开了自己的房间门,里面拉着窗帘,阴雨天屋子里也很暗,他抬手想关上门开灯,忽然感觉手臂被一只温热的手握住。
门被关上了。
抬头与宋煜的眼对上,乐知时无端产生了一种消极情绪。
过去的宋煜如果这样进入他的房间,他会开心得要命,但宋煜从不会来。
手臂垂下来,他不想开灯了。
乐知时低垂着脸,无声地在昏暗的房间里抱住了宋煜。他们靠在门板上,外面就是明亮的、温暖的家。
宋煜抬手抚摩他的后颈,语气温和地问:“累了吗?”
乐知时在他怀里摇头,答非所问,很小声地喊他宋煜。
“嗯?”宋煜低下头,手滑到他的后背,轻轻抚摸。
“我爱你。”乐知时很小声说。
宋煜好像感应到了什么,他们对彼此的情绪变化都有着高度感知力,但他没问缘由,只是捧起乐知时的脸,像是怕激起他的情绪,没有吻他,只是和他额头轻轻相碰,“今天生日,不要不开心。”
“没有不开心。”乐知时踮起脚,吻了一下宋煜的嘴唇,没有逃避,抱他更紧。
天色更接近黑暗了,这间屋子就像一个可以容忍秘密与错误的温床,尽管乐知时知道,他们总要开灯的。
谁也没法在黑暗中生活一辈子,尤其是宋煜这种优秀到理应有光明未来的人。
总有把谎言揭破的一天,但他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真的到了那时候,他希望孤注一掷的是自己。宋煜是最谨慎周全的人,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他不应当犯错,也不应当由他认错。
在他父母的心里,在几乎所有人的心里,宋煜应该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拥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再有一个继承他优秀基因的可爱的孩子,人生美满,没有意外。
想到这里,乐知时无端心痛,呼吸困难。
他心胸狭窄,连臆想都觉得痛苦。这种美好的蓝图如果真的需要被打碎,也应该是自己。
毕竟是他这么自私,把宋煜的这些可能性夺走了。
宋煜给他的爱情,对乐知时而言像是从天而降的头奖,是不愿清醒的美梦。但乐知时也很清楚,林蓉和宋谨给他的亲情,对他而言是宝贵且唯一的。
他没有其他可以称之为亲人的人了。
他大概没办法两者兼得,乐知时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幸运,贪心的人什么都得不到,他总得做好舍弃一个的准备。
发着呆,乐知时感觉到宋煜的怀抱收紧。他喊了一声乐乐,声音很沉,给乐知时很多很多的安全感。
“突然有点想见你的爸妈。”宋煜说。
这是已经不可能做到的事了,乐知时还是问他,“怎么想这个?”
宋煜的语气很是慎重,“要谢谢他们让你出生。”
乐知时更难过了,但他不想哭,所以一直忍着。
“听说你是下午生出来的,我记得爸妈是下午接到的电话,不过在英国应该是早上。”说完,宋煜轻笑了一声,好像在自嘲自己竟然能记得三岁发生的事。
他的下巴轻轻抵上乐知时的发顶,这样的姿态展露出一种非常罕见的依赖感,仿佛这时候的宋煜很需要乐知时似的。
“很想回到十九年前的这个时间点,想在产房等着你出生,然后捏一下你的手。”
乐知时眼睛很酸,但是在笑,“只是捏手吗?”
宋煜犹疑了一下,“他们会让一个三岁小孩抱你吗?”
“会吧,如果是你的话。”乐知时觉得他很奇怪,把这些幻想说好像真的一样,“你要做什么?偷小孩儿吗?”
宋煜摇头,“我要把你抱到角落里,告诉你,我们会一起长大,我很喜欢你,十几年以后,我们就会在一起。”他声音很轻,很温柔,把乐知时从煎熬和焦虑中拉出,给他温暖。
“麻烦你早一点爱上我,好不好?”
第69章 和和美美
乐知时几乎没有犹豫地说了好。
他对宋煜永远予取予求。
事实上; 乐知时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很少去想如果。因为对他来说,想象如果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失去的就是失去了,想象越是美好; 现实越是残忍。所以他十分平和地接受自己没有父母的事实; 也接受自己过敏、哮喘,很多事做不到。因为只要接受得够轻松; 好像也没什么可惜的。
但被宋煜抱着,乐知时非常渴望有如果,哪怕时间不能回溯到三岁以前,不能重新拥有自己的家人,也没关系; 他不贪心,早一点点就好了。
再早一点知道宋煜的心,就不会让他独自原地等待这么久。
“你说; 如果我们不是一起长大,你还会喜欢我吗?”乐知时十分依恋地窝在宋煜的怀抱中; 问他。
宋煜点头; “会。”
“为什么?”乐知时想不出太多会让宋煜动心的点,但可以找出一些比较合理的理由; “你是觉得我长得还不错; 性格也还行,是吗?”
宋煜对“不错”、“还行”这类形容仿佛不太满意; 他不明白乐知时为什么对自己的认知总是不太准确,明明从小也是被很多人追捧着长大的。
“你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性格也最好的人,但这些都只是你的一小部分闪光点。”宋煜的语气很稳重; 让他连少有的夸张赞美都显得很有分量,令人无法产生质疑。“你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朋友,我会喜欢你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没有人像乐知时一样,一颗心只扑在他身上,不计回报地对他释放光和热。
明明忍了很久,可乐知时最后还是哭了出来,只是流眼泪,几乎没有声音。
长大成人以后,哭也成为一种奢侈品,是难堪而私隐的,不能随时随地掉眼泪,最好是一个人,哭过之后最好谁也不要发现。不给任何人制造情感上的负担,是成年人生活的基本准则。
但对乐知时而言,宋煜是一个秘密的时光胶囊,在他的怀抱里,长大成人的乐知时永远都可以做一个想哭就哭的小孩。
在宋谨回来的时候,乐知时又恢复成相对成熟的模样,很懂事地给宋谨泡茶,和他坐在一起毫无芥蒂地聊天,任何人看来,他们都像是一对无话不谈的父子。
宋谨有无论去哪儿都给家人带礼物的习惯,每个人的都不一样。大家围坐在坐在客厅拆礼物是乐知时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这次他得到的是一本书,是南非宪法的大法官奥比萨克斯所著,以南非视角展开的宪法建立和共和国变革的过程,探讨人权、自由和平等。宋谨喜欢给两个孩子买书,尤其是乐知时,他每次都会自己看一遍,挑选出他认为不错的,在扉页写上“赠知时”三个字,有种老派的、传统的呵护感。
“我看过了,觉得你会很喜欢的。”宋谨抿了一口茶,“以前我觉得你学法并不是很适合,你性子太柔,太善良,但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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