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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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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崇化身为点蜡烛狂魔,要不是阮素拦住他,恐怕他要将一盒子的蜡烛都点上。
阮素解释:“屋子里点太多蜡烛很危险的。”
季明崇乖乖地:“嗯。”
屋子里烛光摇曳,阮素跟季明崇坐在椅子上,停电之后人们的生活节奏一下子就回到了很久远以前,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季明崇看着他面前的墙壁,突发奇想,对阮素说:“想看电影吗?”
阮素以为他是要用手机放电影,委婉拒绝道:“现在屋子里不是很亮,这样看手机对眼睛不是很好。”
而且手机屏幕太小了,看着也吃力。
季明崇笑,“不是手机电影。”
他示意她看墙。
她看过去,墙壁上有影子,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只鸟,收回视线,侧过头看他,果然是他在做手势,这种小孩子玩的把戏,他居然也会,这让阮素有些惊讶。她现在都不玩了。
“我曾祖父是做皮影戏的。”季明崇说,“认真看电影,戏开始了。”
“喔。”阮素继续看墙壁。
季明崇模仿着电影里的说话方式介绍——
“这是一只鸟,它很美,每天在空中飞来飞去,不知疲倦。”
“或许它不是不知道疲倦,是因为没有落脚的地方了,所以它只能不停地飞,不知疲倦的飞。”
“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狗。”
他又换了种手势,墙上果然出现了一只狗。
“狗对小鸟说,你飞累了的话,可以在我背上歇着,我不会伤害你的。”
说完这话,他看向阮素的侧脸,她正认真地看着那墙壁上的狗。
阮素突然觉得,她这辈子都会记得这个场景,记得这部电影的。小鸟飞了那么久,累了吗?好像是有点累了啊。
第87章
季明崇也有自己的心机,但除了心机之外,更多的是真诚。
他知道她这些来的不容易,也知道她温柔外表下的独立坚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希望能当那个可以让她偶尔停下来去依靠的人。
从阮素家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这一块还没来电。他抬起头往楼上看去,有几个窗户都透出亮光来,其中有一个就是阮素的家,他不愿意逼着她非得接受他,只是今天一时没忍住就那样说了,不过他没后悔。
季明崇走后,阮素将蜡烛移到了房间,她坐在床上,看着屋子里的烛光。
过了一会儿,她拿起放在枕头上的手机,定了一个闹钟,以往她都是六点多起床,这一次的闹钟定的是六点。她想明天早上早点起床坐车去南街给季明崇买一份这边最好吃的早餐。
她家离南街有些远,那家早餐店总是生意很好,她早点过去的话,应该能在季明崇过来找她的时候回来。
躺在床上,她想睡着,但也睡不着,想了半天,她从被子里探出手,做了个手势,墙壁上多了一只小兔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扑哧笑出了声,感觉自己有点傻,又赶忙拉了拉被子捂着自己的嘴,可笑意也从眼睛里流露出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边刚出现鱼肚白,她就醒了,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好后便出门了。
她在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南街,这个点还没到上班的高峰期,小县城除了过年过节以外,很少会出现堵车的盛况,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南街,她从出租车上下来时也才七点,平常她才刚刚起来。
南街是县城里最热闹的地方,最好吃的那家早餐店这会儿已经有一些人在排队等着了。
她排在队伍的最后,探着头往里看,菜单正贴在墙上,她在想着,该给季明崇带些什么好吃的呢……
他喜欢吃辣的,给他带一份牛肉粉面。再带一份这家的招牌豆腐脑,还得再带一份汤包才行吧?
正在她排队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了她的肩膀一下,她回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张陌生却又熟悉的脸。
“阮素,不记得我啦?”年轻女人嘿了一声,“我们是小学同学还是初中同学啊,我是陈蓓!”
陈蓓……
听到这个名字,阮素将眼前这张脸跟记忆中的小女生总算联系到一起了,她笑道:“是你啊,你变漂亮好多,我一下没认出来。”
陈蓓一听这话,摸了摸脸,喜不自胜地说:“真的呀,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我一眼就认出你了,你怎么回来了,我之前听人说你在燕京。”
阮素嗯了一声:“回来办点事,你呢。”
“害别提了,我爸妈非要我回来,我都烦死了,谁愿意窝在这小地方啊。”陈蓓抱怨,“我毕业后我爸妈让我回来,我大学念的是师范回来后考了编,现在在咱们那小学当老师。吃不饱,也饿不死。”
“挺好的呀,工作稳定,又在父母身边。”阮素说。
“诶,只能这样想了,对了,你现在有男朋友吗?”陈蓓好奇问道。
同学见面,总归是离不开几个话题,工作、工资、感情。
听到陈蓓这样问,阮素的脑海里浮现的是季明崇那张脸。她回过神来,轻声回道:“有正在接触了解的人。”
陈蓓哇了一声,“就知道你不会缺人追,那个人做什么的啊。”
阮素想了想:“开发项目的。”
因为她这样回答,陈蓓也没想到是什么大老板,以为是社会精英员工,一脸艳羡地说:“真好啊,肯定跟你很般配……”
两人聊着聊着就排到了阮素,阮素点了之前在心里想好的几样早点。
在老板烫牛肉时,陈蓓也知道这会儿不是跟阮素寒暄的时候,飞快地加了微信之后又说:“你结婚的话,记得跟我说啊,我一定请假去参加你的婚礼!”
阮素抿唇笑了,“行!”
就在阮素早起去南街买早餐时,季明崇也很早的醒了,他也不愿意在带着陈味的房间思考人生,洗漱好便出门了。有时候就是这么巧,阮素前脚走出小区去路口搭车,后脚季明崇就走进了小区。
天还没完全亮,快十一月份了,天亮得也不早。
他抬头看了一眼她家的方向,再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这个点她应该在睡,还没醒。
他也没想过要去吵她,便绕着这小区溜达散步,似乎是想从这里的一草一木,看到她曾经的回忆。
溜达了一会儿,他看到有大爷在拿着扫帚扫落叶,灵机一动,他大步走上前,很客气的说道:“大爷,您这扫帚能借我一下吗?”
这个小区很老旧了,没有物业,也没有保安,这个老大爷也是退休了的老师,在家里闲着没事干,便想发挥余热为小区做点贡献。老大爷见季明崇也不是很眼生,这两天也看着他跟阮素一块儿,便笑眯眯的把扫帚给了他,自己双手抄在背后,走出小区准备去买早餐,步伐轻松还哼着小调。
季明崇拿着扫帚,看着这满地的树叶,弯下腰将那些树叶扫在一块儿,扫成了一个爱心。
在做这件事之前,他也观察了很久,计算好了角度,确保阮素醒来走到走廊,第一眼就能看到。
不过做完这件事后,他站在一旁看着这个爱心,脸色微变。
他并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现在看着这个爱心,就是怎么看怎么油腻了。
扫爱心,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以做,他都快三十了。追求的应该是清清爽爽的气质,来这一套,是想彰显自己的情史很丰富吗?他果断得用扫帚将那个爱心树叶扫散。
同时,他为自己刚才的举动羞耻,露出的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果然这种事不适合他,以后千万不要再做了,这种念头都不要有。
他看着这一地落叶,并不想辜负自己这个点子,于是又将这些落叶堆成了笑脸。
哪知道他刚准备走远一点看看实际效果,有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经过,这个年纪的小孩最喜欢搞破坏了,眼看着他就要将这个笑脸毁掉,季明崇赶忙叫住了他。
虽然毛豆比这个小孩要小几岁,不过他有跟这种喜欢搞破坏的小孩打交道的经验,他不慌不忙地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本来想掏出一百块买他一个老实的,但又看了看这小孩,看起来就是十来岁的样子,一百块不适合,太多了,说不定小孩会拿着这一百块做不利于学习的事,他又将一百块塞了回去,还好昨天他买蜡烛,老板给他找了零钱,他拿了十块钱给小孩,说道:“别搞破坏,这个给你。”
小孩拿了那十块钱还嫌少,不过也不敢说什么就一溜烟跑了。
好歹是没将他辛辛苦苦堆成的笑脸破坏。
他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身后传来阮素的声音。
“你在这里做什么?”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他比她更诧异,“你没在家?”
“恩,去买早餐了。”阮素隔着一些距离,也不是从高处看的,并没有看到那笑脸树叶,只晃了晃手里的打包盒,笑道:“走,上楼吃早餐,再不吃,面就要坨了。”
什么叫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就是。
季明崇将扫帚放在一边,跟在她身后上了楼。
阮素将折叠桌打开,温声介绍说:“这是牛肉粉,是那家店的特色,味道很好,听说还上过电视,没让老板给你放太多辣,不过微辣也辣,对了,这个豆腐脑他家卖了二十年,味道特别好。”
“这好像不是昨天那家早餐摊的。”季明崇说。
阮素抬起头笑道:“这是南街的,是我们这里最出名的一家早餐店。”
季明崇愣住。虽然对这里不熟,但这两天下来,他也知道这里离南街是有一定距离的,再算算时间,难道她六点多就出门了,就是为了买这些早餐吗?他了解她,这份早餐多半也是为他买的。
他知道她很会照顾人,她明明要比他小好几岁,但跟他在一起时,她都会下意识地习惯性地更考虑他的感受,照顾他。
没有人天生就是这样体贴的。
自己喜欢的人为了他一大清早去买早餐,这本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季明崇心里莫名感到难受。
“对了,你刚才在干嘛啊。”阮素问。
季明崇有些难堪。跟她比起来,他刚才那个举动,显得太……
轻飘飘了。
楼下似乎有人在喊,阮素放下筷子,往走廊走去,季明崇这两天习惯了当她的小尾巴,也跟了上去,来到走廊,阮素听到声音是从下面传上来的,她往下一看,没忍住,扑哧笑了起来。
难道她问他刚才在干嘛,他不说话。
真是没想到他也会做这样的事。
季明崇也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结果好家伙,他明明扫的是笑脸的,这会儿又变成爱心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个爱心比他最开始扫的那个更大,也就显得更浮夸。
那个老大爷拿着扫帚,中气十足地对季明崇喊,“小伙子别谢我啊!”
季明崇:“……?”
这怎么回事?
他赶忙侧过头跟阮素说:“你听我解释……”
这个爱心……真的跟他无关,不要误会他是那种轻浮的人。
阮素憋着笑,后来实在没憋住,实在是太好笑了,于是干脆笑出了声,这会儿已经七点多了,太阳升起,温暖明亮的光照在她脸上,她正开怀。
他看着她,一时之间将“解释”也咽了回去。
第88章
阮素就请了两天假,加上休息的两天,一共是四天。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阮素养母的忌日已经过了,她就准备踏上回程的路了。
季明崇订了两张机票,航班是晚上的,订好以后,他跟阮素提出,反正时间还很充足,能不能带他去她之前念的高中看看。
这次来她老家,他去过她就读过的小学跟初中。好像去过她呆过的地方,就能离她更近。
阮素见时间的确很多,也不用赶着去机场值机,便转道带季明崇来到她以前的高中,高中课业繁重,基本上没有双休日可言,不管哪天去,学生们都是在上课,市一中管得很严,上课时间是不会允许外人随意进出的,阮素跟季明崇围着学校转了一圈。
她踢开脚边的石子,对他说道:“我第一次来这高中时,觉得这学校好大好大。”
“现在呢。”季明崇看她。
“现在觉得好小。”阮素抬起手看了一眼时间,“还想说带你去学校食堂吃饭的,算了,就不破坏学校的规矩了,我请你去吃我以前最喜欢的砂锅小馄钝。”
“好。”
这几天,都是阮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一开始她还以为季明崇会不习惯的,就算他说好吃,她也觉得是客套话,结果一两天下来,她发现她安排的他是真的喜欢吃。
加上今天,他们这样单独相处也只有三天,可是这三天里,他们的关系,他们对彼此的了解是突飞猛进。
阮素要带季明崇去吃的那家店,就在学校附近,太短的距离也就不需要打车,天气又好,气温也不低,两人便慢悠悠地步行过去,学校附近有一条街非常热闹,平常做的也就是学生生意,一排店铺,要么是卖衣服卖小饰品的,要么卖奶茶卖吃的,阮素几个月之前也来过一次,知道那家店还没关门,正带着季明崇往前走时,一道响亮的男声叫住了她:“阮素?还真是你啊!”
回老家最容易碰到的就是熟人。
只是阮素没有想到毕业后还会见到于驰。
于驰在高中时期追阮素算是很轰轰烈烈的了,他跟阮素不是同班,这都快过去十年了,阮素一眼还能记得他,认出他,也是因为对他印象很深。
“恩,你好,于驰。”阮素冲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于驰不是当年的板寸头了,他也没高中时清瘦了,他的身上多了烟火气息。
他嘿嘿笑了一声:“幸好你没问,你是谁啊,还记得我啊?”
“恩,记得!”
于驰的目光从阮素转移到了季明崇身上,“男朋友?”
“还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季明崇,他语气沉静,同样也是盯着于驰。
两个男人无声地打量着彼此,也在暗暗较着劲。其实于驰早已经放下了阮素,但毕竟是他当年最喜欢的人,最认真喜欢过的人,看到她身边有个男人,也会习惯性地去挑剔,很幼稚的比较一番。
“到饭点了。”于驰拿出手机看了时间,对阮素提出邀请,“正好我开了家小饭馆,请你跟你朋友吃顿饭?”
阮素看了季明崇一眼,算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季明崇心里怎么想的没人知道,只见他表面风轻云淡的点了下头。
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叫于驰的男人不对劲,再一听他们以前是一个学校的,阮素还记得他,那这两人肯定是有过过去。
对方既然都邀请了,阮素也没婉拒,来征求他的意见,他总不能小气到连或许已经成为过去式的情敌也容不下吧。
三人来到于驰开的小饭馆,于驰领着他们去了楼上的包厢,铺好一次性桌布后,在点菜时,他问道:“还喜欢吃炒土豆丝吗?”
阮素一愣,看了季明崇一眼,点了下头。
“行,哥们儿,吃不吃牛杂,我这招牌是牛杂干锅。”
季明崇神色淡定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可以。”
于驰征询他们口味后点了一桌子菜,见他还要加菜,阮素赶忙拦住他:“别点了,点多了吃不完多浪费啊。”
于驰将圆珠笔随手夹在耳后,感慨道:“你还这么替人着想啊。”
季明崇抬起头静静地凝视他。
点好菜后,于驰坐了下来,摸了摸自己的头,面对昔日的女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我成绩不好,后来没上大学,这几年自己在上班赚钱,跟一个亲戚合伙开了这家饭馆,生意不错,你等下尝尝菜就知道了,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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