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阮素嗯了一声,“这样啊。”
语气比较冷静淡定。
马雯又开玩笑着说道:“季明崇这样有没有可能败你桃花啊?”
这个问题就有些严重了,阮素将削好的苹果递给马雯,一边若有所思一边拿起旁边的湿纸巾仔细地擦了擦手指,这才问道:“他打巩扬了吗?”
马雯愣了一下,“当然没有,难不成季明崇有揍情敌的前科?”
阮素摇头,继续问道:“他警告巩扬离我远一点了吗?”
马雯想了想,“好像也没有,如果有的话,佳佳应该会说。巩扬都是之后才知道季明崇在追你,那应该没有。”
阮素又问:“那他有跟巩扬说是我男朋友吗?”
“……没有吧!”马雯疑惑,“你问这个做什么?”
阮素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湿纸巾,淡声道:“那不就得了,剩下的我也管不了,基于以上这三种事都没发生,我觉得,败我桃花这个锅不能甩在他身上。”
马雯一怔,反应过来后凑在阮素身旁,悄悄地说:“素素,你完了。”
阮素笑,“我怎么完了。”
马雯以一种“我都看不下去了的”语气说道:“你没发现,你对季明崇还有别的男人,都是双标得彻底了吗,这就是沦陷的第一步了啊!”
沦陷?
阮素低头莞尔一笑,“那倒不至于。”
“怎么会。”马雯叹道:“先是双标,然后是动心,再是喜欢,最后就是不可自拔。”
她一脸担忧的看着阮素,“我可怜的素素啊。”
阮素抬头望向她,“我又怎么可怜了。”
“我眼睁睁看着你羊入虎口,我还拦不住你!”
马雯戏瘾发作,一顿嗷嗷嗷的感慨。
阮素看她这样,反倒笑得更开心了,马雯心下又是:芜湖,素素,你完了。
…
这天季母在家收拾东西打扫卫生。来到季明崇的房间拖地,在一旁的角落找到了包装还没拆开的记录心率的手环。
季明崇正好走进房间来,看到他妈拿着当时他买的手环。
季母转过头来,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跟毛豆的电话手机有点像,是买给他的吗?”
“不是。”
季明崇当时是买了两个手环,这个粉色的还是在导购小姐的推荐下买的,拿回来后就放在屋子里了,他都差点忘记还有这么一个手环了。
想起来自己当时的举动,他就想笑,觉得自己有点蠢。
好在他也只戴了两三天就取下来了。
季母也没注意到他也有过这么一个手环,这跟他平常的习惯有关,他习惯了佩戴腕表,就算她当时看到了他手腕上的手环,也只会认为那是一个手表。于是也没注意到他曾经佩戴过的那个手环,跟她手里这个没拆封的,是同一个款式,不同的颜色。
季明崇也不可能说这是他买的。
他知道,他说了以后,他妈会问这是给谁买的,还是个粉色。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便回道:“是一个合作商送的。”
季母哦了一声:“那你不用吗?”
“不用,您看那是粉色的。”季明崇顿了顿,又说道:“给您戴着吧,这个手环还挺好用的,随时监测血氧、血压还有心率,您用最合适不过了。”
季母拿走了。
跟自己儿子是没必要客气的,不过她没自己戴上,在季明崇都不知道的时候,第二天她来到阮素的家里,像献宝一样拿出了这个手环递给她,“素素,你戴着,我听说这个手环特别好,能检测你的身体状况,还是粉色的,多好看啊。”
阮素接了过来一看,笑道:“这个更合适您。您戴着。”
季母摆了摆手,“我都六十多了,还戴着粉色的,这出门买菜都不合适,你王奶奶看了也要笑话我的。”
“怎么会。”阮素说,“谁说六十多就不能戴粉色穿粉色啦?”
“反正你戴着,这个就适合你们年轻人。”
季母很坚持,她开始跟很多的老人一样,什么好的都想留给自己喜欢的晚辈。
刚看到这个手环时,她的想法就是送给阮素。
漂亮又实用,可以检测身体的健康状态,又可以当手表来用,多好啊。
阮素拗不过季母,只好当着她的面戴上了那个粉色手环。
阮素是在体检中心上班,每天都可以测量血压血氧,她虽然看起来瘦弱,但身体很健康,不管是血压还是心率,都是标准得不能更标准了。
只是晚上的时候,阮素看着手腕上的手环,总觉得这个好像在哪见过,但就是没想起来。
想了又想,她知道这个手环网上销量特别好,猜测她应该是在哪个同事或者朋友手腕上见过吧……于是也不再为难自己的脑细胞了。
阮素的人缘很好,朋友同事听说她骨折后,都是一波接着一波的过来看她,家里的牛奶水果都快堆成小山了。她有几天没去拳击馆了,教练就在微信上催了她几次,她实在是没办法了,就跟教练说了自己的事,本意是想请个假,过段时间好了再去,哪知道这天中午教练非要过来看她。
一般拳击馆中午都比较有空,晚上才是热闹的时候。
阮素的教练似乎也懂一点骨科,看了看她的报告,又看了看她的小腿,松了一口气说道:“你这个问题不大,轻微骨折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都不用打石膏,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就行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你这两个月最好还是别去打拳了。”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了。
阮素的教练起身去开门。
是季明崇来送饭了,这段时间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送饭,季母跟毛豆中午也会过来一块儿吃饭,今天比较特殊,季母要去参加酒席,也就带着毛豆一起去了,一大清早,阮素就跟季明崇说了她的午饭自行解决。
他明明说了“嗯”……
季明崇也没想到阮素会有客人在,他看向教练,只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阮素坐在季明崇之前用过的轮椅上,她不是很会用这个,季明崇教过她几次以后,她也能简单的使用了。
“明崇,这是我的教练乐晴乐小姐。”
“教练,这是……嗯。”阮素犯难了,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季明崇了。
乐晴也盯着季明崇看了一会儿,笑道:“我认识,这是季总,对吧?”
季明崇跟阮素都诧异地看着她。
阮素没想到自己的教练居然认识季明崇,该说这个世界太小了吗?
见季明崇似乎还没想起来自己是谁,乐晴笑了笑,“那个,季总,上个月你们公司搞聚会,我男朋友带我去了。”
季明崇:“你男朋友是……”
“向昆。”
季明崇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他觉得她有点眼熟,他们的确是一起吃过一顿饭,她是以他员工女友的身份出席的。
本来他是打算陪着阮素一块儿吃午饭的,这会儿乐晴在场,他跟她实在是不熟,呆在这里恐怕也会影响到两个女孩聊天的兴致,放下手中的饭盒还有水果便走了。
等他走后,乐晴才凑过去,一脸八卦的问道:“他是在追你吧?”
阮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便问道:“你吃过饭了吗?一块儿吃点吧,这家的牛肉做得特别好吃。”
乐晴嘿嘿的笑:“看来是真的了,我之前就听我男朋友说过,季总女人缘挺好的,公司那两个前台小姑娘都喜欢他。”
阮素打开饭盒的手顿了一顿,“恩?”
…
季明崇跟阮素送了午饭,就直接回了公司。
在经过向昆的座位时,他停了下来,敲了敲挡板。
向昆正在看新闻,抬起头来,见是季明崇,呲牙笑道:“季总。”
现在是午休时间。
季明崇弯下腰,刻意压低了声音,显得有几分沙哑,“你女朋友是教练?”
他是怎么都没想到,向昆的女朋友居然是阮素的教练。
短短几秒钟,向昆的眼中闪过好几种情绪——
“难道老板对我女朋友感兴趣?”
“不对,不可能啊!”
……
向昆谨慎地点了下头,“是的,拳击教练来着。季总,有事吗?”
他本来是想加上一句——我们都准备订婚了。
但这话愣是没好意思说。
季明崇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教练?”
“拳击。”向昆说,“酷吧?我都打不赢她,她一拳就能把我撂倒。”
第81章
季明崇没想到,阮素口中的去锻炼,不是去跳舞,也不是瑜伽,而是拳击。
他坐在办公室里,捏了捏鼻梁,每当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很理解时,都会被打脸。他离了解她,还差很远很远。那天,他在大厦上的招牌上只看到了舞蹈馆跟瑜伽馆,便先入为主的以为,她应该是选其中一个作为兴趣爱好,不过往深了想,即便当时广告牌上有拳击馆,恐怕他下意识地也会将这个选项删除。
因为阮素看起来并不像是会打拳的那种人。
季明崇不由得自省:他对她的了解还是太狭隘了。
盛夏的夜晚来临得很晚,晚上七点,天还没完全暗下来,吃过晚饭后,阮素坐在轮椅上,跟着季明崇一起带着毛豆去小区的游泳池游泳,季母则留在家里收衣服叠衣服。
季明崇推着阮素,毛豆在前面蹦蹦跳跳,他是一刻都停不了的性子,想到去游泳,原本就晒得黝黑的小脸,更是黑得发红。
夏天穿的也是短袖,阮素在家休养,为了方便也就没穿裙子,只穿了简单的家居服,夏天太热,她将一头长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就像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自然而然的,季明崇也就看到了她细白手腕上的粉色手环。
如果他没记错,这是昨天他妈拿走的那一支,怎么会到了阮素手里。
再一想他妈如今对阮素的偏爱,他也能理解了。
阮素见季明崇盯着自己的手腕,她抬起手晃了晃,“好看吧,这是妈送给我的。”
她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口,还是称呼季母为妈。
季明崇嗯了一声,没说这是他妈从他那里拿的,“挺适合你的。”
她皮肤本来就白,这粉色戴在她手上,的确好看。
毛豆早就换上了小泳裤,戴上了泳镜跟泳帽,飞快地就溜进了泳池里,小孩子都喜欢玩水,这个浅水区里基本上都是跟毛豆差不多大的小孩在撒欢。
季明崇一边盯着毛豆一边问她,“你那个教练,是教你什么?”
阮素正在往脚脖子那里喷防蚊喷雾,直起腰,回道:“拳击。”
她的语气稀松平常。
季明崇也顺着她的动作盯着她的脚踝,他感觉他一只手就能将她的脚踝圈起来,“挺好的。”
阮素闻言便扑哧笑了起来。
到底为什么笑,她也不知道,不过最近她看季明崇笑的次数的确频繁了些。
她想要克制住笑意,收敛上扬的唇角。
…
阮素只是轻微骨折,在家里休息了十来天后又去医院检查了,确定没问题后她便跟领导销假准备上班了。
每次的毕业季,都是体检中心的旺季。
她去上班时,巩扬已经交接离职了,从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收到来自巩扬的晚安早安消息了。
这天,体检中心的保洁阿姨在草丛里捡到了一只小奶狗,小奶狗看起来还很小,眼神湿漉漉的,叫声也不大,分外可怜。保洁阿姨找了个纸盒子,又找了件旧衣服垫着,小奶狗乖乖巧巧的趴着,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大家都很喜欢,围着纸箱看,女同事们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只是这年头,喜欢是真的喜欢,可要是说收养,就没人愿意举手答应了。
保洁阿姨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小狗。
其他的女同事要么家里有宠物了,要么就是没办法养。
“我来吧。”
最后还是阮素鼓起勇气,收养了这只小奶狗。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养过什么宠物,只依稀记得,以前养母家邻居养了一只土狗,那只土狗很喜欢她,每次她放学回来,它就老远的冲过来迎接她,后来,养母去世了,那只狗有一天也不见了,听邻居说,有偷狗的贩子给它喂了药把它抓走了。
阮素越看那只小狗就越喜欢。
小奶狗躺在纸箱里睡着了,马雯也开玩笑说,阮素的确是需要养一只看家护院的狗了。
下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阮素小心地抱着那个纸箱下楼,刚走出体检中心,就看到了树下的季明崇。
他特别的引人注意。
这次就不是因为他的气质相貌了,毕竟隔着雨幕,很难看清楚人的五官。
他见她下来,也往她这边走来。
他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面容清隽,从雨幕中朝着她走过来。
等他来到她面前了,她看着他的伞问道:“你的伞怎么这么……”
“大?”季明崇失笑,“夏天的雨又急又大,一般的伞感觉遮不住两个人,我就买了一把大伞。”
如果他们是情侣,他搂着她,她靠着他,一般的雨伞是够的。
可关键是……
他们不是啊。
幸好季明崇的雨伞够大,都可以容纳三个人在伞下也不会被雨打湿。
纸箱子里的小奶狗还在趴着睡,季明崇一手举着伞柄,看了一眼,诧异问道:“这是?”
阮素抱紧了纸箱,不想步伐太大,吵醒了小奶狗,说话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轻了许多,“阿姨在草丛里捡的狗。”
“你要养?”季明崇问。
“恩,先去宠物医院查查看它有没有生病。”
阮素喜欢猫也喜欢狗,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要养宠物来陪伴自己,但一直下不了决心,她觉得养宠物是一件特别严肃的事,一旦养了,肯定是不能遗弃,也肯定是要负责它的一生的。没想到下不了决心的事情,等它真的到了她面前时,她就这样做了决定。
一路上,阮素都在盯着纸箱里睡着的小奶狗。
神情无限温柔。
季明崇得承认,他有些酸了,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羡慕的对象会是一只小狗。
当然,更酸的是,等他陪着阮素来到宠物医院时,发现兽医是个年轻男人,兽医在说一些喂养的注意事项时,阮素用那种专注的眼神盯着兽医看,一直到这会儿,他也察觉到危机即将来临,直到阮素将小狗放在宠物医院观察,临走前加上了兽医微信,他走出宠物医院时,大门自动发出了“叮”的声音,他大脑的那根弦也紧绷起来了。
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兽医还在看着阮素的背影,顿时,季明崇警铃大作。
在喜欢上阮素之前,季明崇从来都不会对陌生人产生莫名其妙的敌意,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见谁,都觉得那人对阮素居心不良。
尤其是上车以后,阮素一边低头回微信一边跟他说:“那个周医生很专业呢。”
季明崇下颚线绷紧,嗯了一声。
……
季明崇不知道自己是在吃醋。
之后盛远听了他说的这一通后,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平静地下了结论,“你在吃醋。不过我提前跟你说,以后你也会一直吃醋的。”
季明崇瞥向他,眼神意味不明。
盛远说:“其实也就是造化弄人了,就是我……”
季明崇:“?”
盛远赶忙摆了摆手,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季明崇盯着他,“说清楚一点。”
“好吧。”盛远耸了肩膀,叹了一口气,“我如实交待,其实我觉得我之前跟阮素挺投缘的,你别瞪我,我只是在阐述事实,第一,我跟她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能谈得到一块儿去,第二……你这样看我,我就不说了。”
“说。”
“好,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