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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炮灰娇气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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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跟身份,她想替她孝顺胡春丽。
“比沈旭还好?”
“当然,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肾好的能比肾虚差吗?
原芯说完还不忘摆出一副少女娇羞的模样。
胡春丽看女儿这般“十月芥菜”的模样,估计是真有喜欢的人了,于是暂时把给她找丈夫的心思歇了下来。
不过接下来要分家,她也没那个时间。
其实原家分家也不太难,本来就穷,一年到头挣的还不够吃,家里没什么钱,把屋子跟家具、厨具这些家当分一分就完事了。
只不过之前都是一大家子同吃,锅碗瓢盘这些厨具很多只有一件,现在分成三家,不少东西得多准备两份。
第二天起来,胡春丽想去把东西买回来,可得跑县城一趟才买得到。
前溪公社离县城不远,偏偏隔了三条河,得绕去龙窝公社再去县城。这年头公共汽车很少,即使有也舍不得花钱坐,徒步一来一回得一天时间。要是今天不去上工,她又舍不得那八个公分。
原芯看着胡春丽愁眉苦脸地给她剥着鸡蛋,问:“妈,你怎么了?”
胡春丽把剥好的鸡蛋塞进原芯的手里,叹了口气,把事情说了一遍。
“妈,你去县城,我去上工吧。”原芯说。
虽然知道活肯定很累,可往后都是不干活就没饭吃,原芯只好硬着头皮上。
“不行。”胡春丽想没想就拒绝,“你这身体还没恢复,去扛一天鞭炮,回头不知道得吃多少只鸡蛋补回来。明天一分家,家里的三只母鸡一家一只,以后就不可能天天有鸡蛋捡了。”
“……要不你告诉我要买什么,我去县城。”原芯有原主的记忆,估摸着能找得着去县城的路。
这当然最好,可胡春丽还是有些不放心,可一想到8个公分,还是应了下来。她把昨晚连夜加工的两件的确良递给原芯,小声道:“我给你的衣服里面做了一个内袋,你把那一百块放里面,以后随身带着,千万别放家里,回头让老大老二家偷了抓不着证据就没处说。”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原芯点点头,把一切收拾好了,才挽着提篮出门。
等她循着原主的记忆走出前溪公社,看着眼前这条望不到尽头的河堤泥路,她真有种调头的冲动。
可她还是生生忍住了,现在是1975年年中,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在那之前,她都得在这里生活,走路算是最轻松了。
原芯背挺腰直大踏步往前走,忽然身边一阵风拂过,然后就看到一个男人骑着一辆自行车拼命往前蹬。
这宽肩窄腰,不就是她家沈皓吗?
原芯欣喜若狂,立刻大喊一声:“沈小叔……”
沈皓闻声扭头,发现是原芯就收了收刹车,停了下之后,问:“你上哪儿了?”
“我要去县城。”
原芯笑着朝沈皓小跑过去,河边的风把她身上的确良吹得贴在了身上。
这下宽大的衣服也掩盖不住她的好身材,一跑起来,事业线就在上下窜动。
沈皓看着忍不住想起了前天的画面,脸一热,别开了眼。
“沈小叔,你去哪儿呀?”原主的身体还很差,小跑两步就气喘吁吁了。
沈皓闻声去看她,入目又是她的心口在起伏,他立刻把脸往一边撇,僵硬地回答道:“去……县城办点事。”
“那太好了,我能搭你的顺风车吗?”
“……”沈皓有点后悔老实回答了,可即使这样,他还是没好意思拒绝。
原芯开开心心地坐上了车后座,看着眼前的腰就想抱上去,可还是忍住了,老老实实地抓住后座的钢条,说:“沈小叔,可以出发啦!”
“好。”沈皓应了一声,开始慢慢瞪车。
后面坐了个人,他瞪得很小心,可路实在太烂,在车子避无可避地碾过一个小坑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哎呦”,紧接着,他感觉腰上一紧,背上一暖,他整个人的体温随之上升。
第4章 核桃酥换番薯这种吃亏的事……
沈皓今天穿了一件短袖白衬衫,看上去非常整洁,可大概穿了有好些年头,布料已经洗得很薄了。
不过这正中原芯的下怀,隔着这层如纸一般纤薄的布,她能清晰地感触到沈皓身上的肌肉线条,硬邦邦地充满了紧绷感。
即使他现在穿着,她已经把他脱了的模样yy了一遍,她意犹未尽地多摸了两下,才依依不舍地松开自己的手,说:“不好意思哦,刚才车子一晃差点把我甩出去了,情急之下才……”
原芯说到一半没说下去,把少女的难为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要是沈皓现在回头,肯定能看到她笑得跟狐狸一般奸诈。
可沈皓没有回头,被她抱过靠过的地方像是烙铁一般热,感觉无限放大,现在全身的感官都放在腰上背上。
夏日七点钟的太阳开始火辣起来,他感到口干舌燥,想停下来喝水却生生忍住了,他觉得还是快点到达县城比较好。
“没……事。”沈皓声音沙哑地回了一句,更加卖力地往前瞪了,好像身上有使不完的劲。
有了单车,从前溪公社到县城的速度快了很多,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可这一个多小时于沈皓来说,简直比一个世纪还要长。
一条泥路过来,他骑得再小心,坑坑洼洼还是不少,车子稍有晃动,原芯就抱过来,那柔软的小手拂过他的身体,像是小猫拂过一般,在他的心尖宠挠痒痒。
沈皓从军多年,什么苦没吃过,可就是受不了这样的,比负重五十公斤跑二十公里还要难受。
反观原芯就乐得不行,这一路占便宜占得嘴都快裂开了。
其实她以前可没有这样的胆量,一来是生于书香世家家教不允许,二来是身为人民园丁的身份不合适。现在来到这里,谁都不认识,她体内潜在的“狼女”属性被最大程度开发出来。
因为刚才原芯说出来买东西,沈皓直接把自行车骑到供销社的门前,问:“在这里放下你,可以吗?”
“可以。”
沈皓停车之后,原芯麻溜地下车,然后走到他的身侧,十分诚恳地向他道谢:“沈小叔,今天真是多亏你,否则我一来一回,到家都天黑了。现在来的时候省了时间,我等会也能在天黑之前走回家。”
“没事,顺路的事。”沈皓摆摆手说:“我大概中午就能办完事,要是时间合适的话,我可以捎你回去。”
沈皓刚说完这话就后悔了,本来大家都是一个生产队的互相帮衬一下很应该,更何况沈家对原家有亏欠,这种小忙更得帮一帮。可一想到等会回去又被原芯抱一路,他就有些五味杂陈。
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他不能出尔反尔,只希望原芯拒绝自己这个提议,但她下一刻就让他失望了。
原芯觉得沈皓太好套路了,她委婉卖下惨,他就跳坑了,她理所当然应下,“那就再麻烦你一路,你放心,在中午之前,我一定乖乖站在这里等你。”
“……好。”
沈皓应下之后就蹬着自行车离开了。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原芯才收回视线。
她看了看供销社门前排着长队,果断掉头往一旁的民房走去。
明天分家,厨具那里真要配齐得买不少东西,但胡春丽舍不得,只要以后每家能煮得了饭就行了。她让原芯今天买一口锅、一只锅铲。
虽然只是一口锅一只锅铲,但在物质贫乏的七十年代,要买这两件东西很难,除了有钱还得有工业券。
没有工业券,原芯只好去黑市里面花高价买。
在原主的记忆里没有有关县城黑市的,但原芯以前没少看年代文,知道黑市一般隐藏在集市旁民房的小巷里。
她在小巷里穿梭了一圈,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各色过路人,直至她绕了两圈,大爷走到她旁边,小声地问:“小姑娘,要买点什么?”
原芯看了看身旁的倒爷,问:“有锅跟锅铲吗?”
“有。”倒爷挑着眉说。
“那带我去看看。”
原芯跟着倒爷一直往里走,直至走到一个看似死胡同的巷子里面,往里看才发现有一个三十公分的缺口,得侧着身子才能进去。
等进了里面,倒爷才把一口铁锅跟一支铁锅铲翻出来,递给原芯看,“都是好东西,全新的。”
原芯接过来看了看,沉甸甸的,东西的确不错,于是问:“这多少钱?”
倒爷:“铁锅五块,锅铲一块,外加两张工业券,没有工业券两样算你十块。”
“十块?”原芯瞪大了眼。
不说七十年代的东西很便宜吗?怎么一铁锅跟一锅铲就去了她十分一的财产?
不过想想也是,钢铁在这年代金贵得很。虽然不用她给钱,但也不能放胡春丽的血,最后退而求次,买了一口陶锅跟一支木锅铲,一共花了一块。
另外,趁她现在手里有钱,她又买了一些大米、糖、面粉、鸡蛋跟调料,一共花了五块。她本来还想买点肉的,可天气这么热,等回到沈家村,肉都该臭了。
即使没有买肉,也不妨碍原芯在倒爷眼里的大客户形象。
他笑眯眯地把这些东西整整齐齐码在原芯的提篮里,末了还贴心地用一块荷叶盖在上面,“你这样出去保证不会被发现,放心。”
原芯看大爷开心了,这下才大着胆子问:“叔,你这里收东西吗?”
她没有比较就直接在这里一站式消费,是看上倒爷这里东西齐全,估计是个有经验跟有规模的倒爷,想趁机打听一下黑市的情况跟规矩。
这年头想吃饭得拼体力,她没有,只能捣鼓一下黑市小生意,可她啥都不懂,得有个引路人。
“你有东西想卖?”原芯这六块可谓花到刀口上了,倒爷一下子对她放松了警惕。
“暂时没有,不过我手艺还行,打算做点吃的放在你这里寄卖,你看行吗?”要是自己卖肯定能赚得多些,可从沈家村来一趟县城太费时间了,她沈家村一枝花,赶早路跟夜路都不安全。
“可以。”倒爷爽快答应,但也提出要求,“我得试过味道,味道不好我可不收。”
“好。”
现在的人只求填饱肚子,平时做饭只求煮熟啥都舍不得放,她相信自己的业余厨艺肯定能征服他们的胃。
从倒爷那里出来之后,原芯就在供销社的门口等沈皓。
夏日正午的太阳毒得很,原芯站在树荫底下都热出一身汗。好在等了没多久,沈皓就骑着自行车出现了。
“等很久了吗?”沈皓问。
原芯笑着摇头,“没有,就一会儿。”
沈皓:“你吃饭了没有?要不要先吃点再回去?”
“我带了两根番薯。”原芯从面上写着“为人民服务”的绿色斜跨布包里面掏出胡春丽今早给她塞的两个大番薯,把其中一根递给沈皓,说:“我们一起吃吧。”
今早就吃了一个鸡蛋跟一个小番薯出门,她早就饿了,但为了跟沈皓分甘同味,她愣是忍着没吃。
“谢谢。”沈皓把车子停好,接过她番薯的同时,把一纸袋塞进她手里。
“什么东西呀?”原芯边问边打开纸袋,然后看到里面躺着两个核桃酥。这可是七十年代的上好零食点心了,农村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儿。
她眼睛亮了亮,问:“你去国营饭店买的?”
“不是,别人给的。”沈皓没有多解释,只说:“该饿了,你赶紧吃吧。”
“好。”原芯从纸袋里面拿出一块核桃酥递给沈皓,“我今天就占你便宜了,一根番薯换你一块核桃酥。”
“不用了,你吃吧。”沈皓直接把原芯另外一条搁在提篮荷叶上面的番薯拿了过来,说:“番薯顶饱,我吃番薯就好。”
说完,他就靠着大树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剥皮吃起番薯。
妈呀……她看中的男人果然是德智美体全面发展的男人,他怎么这么好呀?核桃酥换番薯这种吃亏的事情也愿意,看样子他很喜欢她。
没错,他肯定喜欢上她了。
原芯心里得意极了,也挨着他坐了下来,开吃之前还不忘撩他一下,稍稍把身子往他那边侧了侧,“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哦!”
不知是被表扬觉得不好意思,还是因为她靠得有点近,沈皓听完这句轻声细语,脸立马红了。
这么不经撩,原芯真想乘胜追击,可现在路上人来人往,男女关系在70年代又是大防,她不好继续,低头吃起了核桃酥。
沈皓认认真真地吃着番薯,核桃酥却不能让原芯注意力集中,她吃一口又偷偷看他一眼。
他的侧脸也很好看,真是360度无死角,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是炮灰呢?这本书的作者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
想起他因为被说命犯孤星孤独一生,原芯忍不住道:“沈小叔,你的事情我听说过,其实你根本不用在意。无论是那些跟你说过亲的姑娘还是你大哥,他们发生的不幸都是意外,于你无关,所以你无需内疚。”
沈皓愣了一下,侧头看向原芯,只见她一双水灵的大眼睛坚定地看着他,认真地说:“如果你真有克死人的本事,那打仗的时候还需要牺牲那么多革命先烈吗?派你去克一克就好。”
沈皓想说话,吞了吞嘴里的番薯。
番薯明明是冷的,可吞进他肚子里,却觉得暖暖的。
第5章 带上我的粮食,今晚蕉田见……
沈皓十八岁当兵,二十一岁就当上了战术教员,成了全校教员当中最年轻的一个。
他一个农村出生没背景的小伙子能上升如此之快,凭的只是一份孤勇,随部队上前线,顶着枪林弹雨,出色完成任务荣立三等功,在他的立功证书上面还有一行醒目大字“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
他不怕死吗?大概是吧。
从他出生不久,被一个算命的扣上“命犯孤星”的帽子之后,他的人生就一片黯淡。
父母虽然没有明说,但下意识地疏远他,他很小就懂得察言观色,卑微地活着。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虽然日子难过,但好在父母健康平安,他希望有朝一日能摘掉“克星”的帽子。
直至十四岁那年,他突然发起了高烧,赤脚医生给看了,土方也用了,但他还是几天几夜不退烧。
最难熬的那个晚上,他以为自己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没想到第二天醒来,他觉得神清气爽。要不是还是睡在那间破败的房子里面,他都以为自己升仙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不烫了,兴高采烈爬下床准备给父母报喜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黄勤兰一脸愤恨地走进来,抬手就给他狠狠甩了两个耳光,狠狠地戳着他的脑门骂:“你这个克星、扫把星,你哥都给你克死了……”
他被打懵了,只听到跟着进来的邻居在说什么“你看他烧了几天没退,现在突然好了,肯定是老大给他挡灾了”、“果然是命犯孤星”。
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也听明白了一个大概,就是自己把大哥给克死了,他的命是大哥的命换回来的。
他觉得委屈,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谴责。他下意识去寻找父母,可看到沈树根跟李桂香的时候,只从他们的脸上读出了失望。
他从小就很聪明,也很会读书,但从那天开始,他辍学了。每天起早贪黑地干农活,上生产队干活挣工分,把自己辛苦所得全都补贴给黄勤兰。
对他的补贴,黄勤兰从来都是来者不拒,但也从来不会给他好脸色,隔三差五就阴阳怪气刺他。他不是没有脾气,只是一想到她的丈夫因为自己而死,他再大的怒火也偃旗息鼓了。
直至一年之后,有个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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