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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把刀[种田]-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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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回应。
  不过温迪不在乎,她继续乐滋滋地自说自话:“那我出去试验一下好了!”
  当然她其实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出门,从她离开森林到赶往小镇,再到等猎人将班吉尔和科兰蒂带回汉斯家,其实并没有过太长的时间。温迪立刻掏出银怀表看了眼现在的时间,才刚到下午三点,距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她已经吃完午饭,肚子不饿,因此决定趁着入夜前的几个小时在小镇里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
  这是温迪探索的第三个游戏世界,也是最热闹的一个游戏世界,在这里漫步,有一种穿越的错觉,还有许多友善的NPC互动,实在太新鲜了。而且,根据她的推测,一共要收集七个主角光环,前两个来得容易,后五个可就不一定了。既然连主角都得由她自己寻找判断推定,那就说明她应该会在游戏里待很长时间。
  当然,温迪的日子不会过得太难,魔女贡献了许多珠宝和金子,换成流通币,买房都够了。
  温迪不打算在这座小镇里定居,她发现路边有一家成衣店,决定进去买一套新衣服。
  她从衣柜中挑选的是魔女库存里最不花哨的衣服,但这仍旧与温迪的审美背道而驰。
  “太难看了。”她在心中吐槽。
  没想到,当温迪进入成衣店后,她身上的衣服却遭到了店老板和伙计的一致好评,在经过温迪同意后,店老板捧着她袖子上的蕾丝花边,大声地赞叹着缝制这件短裙的师傅手艺。温迪顺口说道:“既然你喜欢这件衣服,那我卖给你呗,我不想要了。”
  “真的吗?!”店老板兴奋不已。
  温迪惊了:“你真要啊?”
  店老板也惊了:“您不卖吗?”
  “卖卖卖。”温迪点头,这件衣服过于奢华,行动不便,且太过艳丽,她不喜欢。
  但是这件款式显然符合店老板的喜好,且衣服上点缀着许多金丝和珍珠,都是贵重物品。
  所以,她不喜欢,也不会将它贱卖。
  温迪出了身上的短裙,在这里买了一双新靴子和两套衣服,外加3枚金币,12枚银币和70枚铜币。她并不清楚市价,不太懂这身衣服卖这样的钱值不值得,但根据她定房的钱来看,住一晚上等房间只需要交纳5银币,吃午饭只用了40铜币,所以,她的收获还不错。加上温迪本来就不想要留下这套衣服,因此,她算是白赚。
  在交易的过程中,温迪以自己是外地人的理由,打听了一下当地物价。
  1枚金币相当于25枚银币,一枚银币相当于100枚铜币,如此换算。
  温迪没有铜币,所以多跟店老板换了一些。
  在糖果屋的魔女卧室中,温迪也捡到不少流通币,有银币20枚和金币17枚,剩下的她全部留给班吉尔科兰蒂这对兄妹。毕竟她还收了一些珠宝和未铸的金子,这些钱够她舒舒服服在这个游戏世界里浪了,没有必要再去多拿。话说回来,她还真羡慕魔女,钱多到只收金币和银币,而铜币则干脆没有,这小日子过得还真够舒服的。
  “这是3奥里,12第纳尔和70个福里斯,请您收好。”店老板数出钱交给温迪。
  他说的称呼是货币单位,奥里指金币,第纳尔指银币,福里斯则是铜币。


第410章 
  温迪上下摸索没找到放心的兜,索性又跟店老板要了个荷包。
  她打算买来着,不过店老板说荷包便宜,送给她。
  “谢谢。”温迪换了一身衣服,穿上新靴子,另一套衣服也已经装好,提溜走就行。她又在成衣店里转悠了一圈,感觉自己真的没有再看中的衣服,便离开了。温迪又在街上逛了一圈,但小镇里的店铺不多,东西也很少,温迪算是看看热闹尝了点新鲜就不想再继续逛了,她想回去,主要是想回去吃晚饭。
  不知道是否因为她饿了,一路上就比较关心那些正在吃东西或是拿着食物的人。等她走回旅馆前,正好发现旁边的饭店里走出了一位老人,老人手中提着三个巨大的布袋,从布袋里传出浓浓的香味。温迪立刻换方向,改由旅馆前的台阶转向走进饭店里。她今天中午就是在这家饭店里吃的午饭,味道还算不错,价格也很公道。
  一个伙计刚刚将老人送出门,见到温迪,认出她的脸,赶紧跑过来迎接。
  他将温迪引到了包间中,温迪点好菜,让他先去传达,再来送水。
  伙计点点头答应,迅速跑了出去。
  他对温迪毕恭毕敬,因为今天中午她就很大方地给了他饭钱八分之一的打赏,总数不多但很慷慨,伙计除了送水送菜就没再附送别的服务,但拿的钱却和被其他人呼来喝去时一样多,他当然会更喜欢温迪这样的顾客。伙计将菜单送到厨房,很快跑回了包间,给她送上一杯温水。
  “刚刚你送走的那个老人,好像提着三个布袋,我闻到好浓的香味啊,他买了什么?”
  温迪没有铺叙太多,开门见山地询问那个老人在饭店里购买了什么东西。
  伙计才不讲究什么隐私权,立刻热情地回答道:“那是我们镇上的一位冒险家维比亚,他刚刚买走了三布袋的干粮,据说,是要培养他的儿子们继承他的本领,也要成为和他一样厉害的冒险家!”他不仅给了温迪询问的答案,甚至附赠了老人的家庭背景姓名。
  “买干粮和培养冒险家有什么关系?”温迪见他愿意多说,便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追问。
  “维比亚说,他要将三个儿子送出小镇去外面冒险,就像年轻的他一样!”伙计兴奋地说。
  “看样子,你对这个维比亚非常推崇。”
  “当然!他是我们镇子里少数去过其他国家的人,我长这么大,连镇子外的森林都没去过!”
  提及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小伙计就没那么激动了,显然他将这位冒险家维比亚视为偶像。
  温迪打开荷包:“他有三个儿子?”
  伙计努力不去看荷包里金灿灿的反光,抬头盯着房间的天花板,大声回答:“是!”
  “维比亚住在哪里?”
  “大家都知道,您向左转出这条街,再往右走,第四间屋子就是他的家。”伙计回答道。
  温迪突然调转话题:“饭钱是多少?”
  伙计没有任何质疑,依旧尊敬地回答道:“和中午一样,40个福里斯,女士。”。
  “好的。”温迪数了数,将一把福里斯交给他,“你自己点数吧。”
  伙计摊开来数出40个福里斯收进左口袋,剩下的数完是20个福里斯。他顿时露出兴奋的表情,两只眼睛简直能发光。他迅速将这20个铜币收进右边口袋,里面装的全部是他自己收的小费。他对温迪激动地致谢,声音都在发抖:“慷慨的女士,多谢您的馈赠!”
  温迪微微一笑:“不客气。”
  她也同样从伙计这里获知了自己想要的。
  接着,等厨房做好菜由伙计端进包间,温迪吃完晚饭,便溜达着离开了饭店。
  她先回了一趟旅馆,将衣服放下,背包藏起来,随身携带手枪与望远镜:
  手枪用来防身,望远镜用来窥伺。
  拿好这两样东西后,温迪就立刻离开了旅馆,往外走。
  这时,天已经黑了。
  镇子里没有宵禁,但也没有路灯,非常昏暗,路上偶尔会有行人,不多,因为正好是饭点。
  “先左转……再右转……第一、二、三、四、第四间。”温迪找到了维比亚的家。
  这位大冒险家的屋子带了一间庭院,温迪绕到院子后面,顺着矮墙爬了上去。
  古代的平民房屋有一个特点,就是隔音差,温迪趴在墙上,都能听到屋子里的人说话的声音。当然,这首先是因为说话的人并没有压低声音,所以她才能听见,不然,要是屋内的人讲悄悄话,那么她就必须翻过院墙,蹲在屋外的墙角才能偷听到他们的说话的内容了。
  她举起望远镜。
  屋子开了后窗,很小,但找对角度还是能看到一点房间里的内容。正在说话的人是她在饭店门口撞见的冒险家维比亚,那么,坐在他对面的三个青年显然就是伙计所说的维比亚之子。在吃饭时,温迪又打听了一下,得知这三兄弟由大到小分别叫作马库斯,昆图斯和格奈亚。三兄弟这种配置,就很符合一个故事主角该有的生平,一个热爱冒险又想训练儿子们继承自己的老人,也符合主角之父或引路人的身份。
  再一看名字:马库斯,昆图斯和……格奈亚?这种特殊化,一听就是个主角啊!
  温迪在三人中逡巡,试图将脸和名字对应。
  不过难度不小,因为三人都是大胡子,光看颜值,个个都挺莽的。
  童话主角不该是金发王子吗?最起码也要占个眉清目秀吧?看着这三张脸,温迪很是幻灭。
  “这些干粮和水是我为你们准备的,作为一名冒险家,会经常在野外生存,水与食物是你们最重要的东西,明白吗?”听到这句话,温迪推测维比亚应该是已经训诫完毕,正在作结束语。他扫视着三个大胡子青年,叹息着摇摇头,“也许,我应该早一点放手让你们出去,而不是将你们关在我身边。”
  “不,父亲,陪伴您和母亲,让她快乐地度过最后一段时光,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我想留在您身边,继续照顾您!”在靠窗这边的青年开口,他的声音与脸截然不同,听起来十分稚嫩。温迪端起望远镜仔细研究他的侧脸,忽略胡子的话,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皮肤看起来也不错,眉清目秀四个字,刮了胡子应该是沾边的。
  “格奈亚!”在靠门那边的大胡子张口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父亲的使命吗?身为伟大的冒险家维比亚之子,你我都应该拥有与父亲一样强大的冒险精神和进取心!留在父亲身边?你是认为父亲的训练是不正确的吗?”他的语气逐渐变得严厉,像是在指责自己的弟弟。
  坐在中间的人开始打圆场:“好了,格奈亚,哥哥,你们不要当着父亲的面吵架。”
  根据这三人的话,温迪得出结论。
  那个最先张口的人就是被她预订为故事主角的格奈亚,是年龄最小的弟弟。那么另外两人就是他的哥哥,针对格奈亚的人话语里没有能分辨年龄的有效台词,但是,幸好坐在两人中间负责调节气氛的那位称呼他左边的人为哥哥,不必说,那个对格奈亚看不顺眼的人就是大哥马库斯,性格较为温和担当调解者的则是排行第二的昆图斯。
  马库斯、昆图斯、格奈亚。
  温迪端起望远镜,仔细研究戴胡子的三张脸,将他们的长相与名字一一对应并记住。
  冒险的三兄弟,多么典型的童话故事啊!
  她明天终于有事情做了,温迪决定,要跟踪这三个人。
  不过她没有离开,温迪还想多留一会儿,也许还能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
  果然,温迪的想法并没有错,很快,维比亚又接着说话了。他首先安慰格奈亚,老人似乎都最喜欢最小的孩子,他对格奈亚非常温柔,先安慰他,说道:“孩子,我很高兴你能想到你的母亲,而且,愿意留在我的身边陪伴我。但是你的大哥说得没错,身为我的儿子,你也要有冒险的勇气,得有和我一样想出去闯荡的决心。”
  接着,他将目光落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你们和我不同,我没有兄弟姐妹,独自闯荡,在外面遇到过许多的麻烦,可是,我没有值得相信的人,有再多的危险也只能一个人去闯。可是你们比我要好太多了!你们是三兄弟,结伴出去冒险,可以互相照应,互相保护。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们是兄弟。马库斯,你是最大的哥哥,一定要好好保护你的弟弟们;昆图斯,你是最聪明的孩子,有任何危险,你一定能帮助他们化险为夷;格奈亚,你还太小,要好好听从你哥哥们的话,他们会指导你,帮助你。咳咳!”
  说着说着,维比亚大声地咳嗽起来。
  格奈亚吓了一跳,立刻跑进厨房给维比亚倒了一杯水,服侍他喝下。
  喝完这杯水,维比亚继续说道:“当你们三个人能够在外面闯荡获得成就,那么,一定不要忘记你们是伟大的冒险家维比亚之子,等你们闯出了名声,就像从前的我一样时,就可以回到我身边来告诉我你们究竟做了多少事情,与我分享你们的冒险经历。放心吧,这次历练之后,我会给你们一个很好的奖励,让你们成为名正言顺的大冒险家。”
  听完这席话,马库斯和昆图斯激动地握紧拳头,对视了一眼。
  唯独格奈亚,仍然用忧愁的目光看着维比亚,面带担心。


第411章 
  格奈亚的目光与他两位哥哥的完全不同,马库斯和昆图斯两人都表现得对离家冒险感到迫不及待了,格奈亚却依旧恋家,满脸都是对父亲的担心。这个沿袭了维比亚取名风格的小青年,有着与父亲和哥哥们截然相反的性格,这着实是一种不幸。如果这是一位主角,那温迪倒真想不到他的故事该怎样书写。
  她端着望远镜将几人的表情都摄入眼中,顿时叹息不止。
  这个格奈亚还真是够会捣乱,他究竟能不能搞清楚自己现在身处于怎样的气氛?连她这个外人都能一眼看出维比亚明显是一个积极进取的冒险家,将三个儿子能继承自己的衣钵视为最重要的目标。而他两个哥哥马库斯和昆图斯显然都对父亲非常了解,他们的兴奋与激动都太浅显,也许是因为真的太热爱冒险,也许是为了表演给维比亚看,但都得到了维比亚欣赏的注目。
  唯独格奈亚!他满面忧愁,仿若一个怯懦的孬种。
  正如温迪推测的那样,望着格奈亚的维比亚渐渐流露出怒意:“你难道没有进取心吗?”
  “父亲!”昆图斯似乎是一个专业调解员,“格奈亚向来这么傻,绝不是故意对您无礼。”
  他一番好心,却刺痛了维比亚。
  维比亚对格奈亚更加失望了,他摇头说道:“或许我不该指望你,好吧,你留下不要去了!”
  “不行啊父亲!”昆图斯连忙说,“您千万别对格奈亚失望,我和马库斯会照顾好他的!”
  “这小子懦弱无比,更应该出去历练,留在家里他岂不是废了?”马库斯也说。
  没想到,马库斯这个大哥嘴上不饶人,却仍然对兄弟爱护有加,不想让他变成废人。
  维比亚为两个儿子爱护弟弟的情谊深受感动,他点点头,“好吧,既然你们都为他做保证,那么,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好好照顾格奈亚。听到了吗?格奈亚,你的哥哥对你是多么的爱护,你一定不要让他们的担保变成笑话,更加不能令我失望,你离开家后,便代表着维比亚之子的身份,绝不可以影响家族的声誉,别再令我丢脸了!”
  格奈亚小声答应。
  在得到两位哥哥热情地支持后,他再不愿意,就太伤哥哥们的心了。
  “这个人真的是主角吗?”温迪深表怀疑,她现在仍未想起有哪出童话的主角如此恋家。
  相比较而言,更具武勇的马库斯和更具智慧的昆图斯反倒更接近主角模板,只不过他们的名字取得比较普通罢了。幸好,根据维比亚的说法,接下来这三兄弟会捆绑在一起共同冒险,温迪不需要斟酌应该跟踪谁,跟谁都是一样的,至于谁是主角,只需要静待故事展开即可。她趴在院墙上,听完了维比亚最后一句话:“等到天亮以后,你们带上干粮和水即刻出发,不要耽误。”
  马库斯和昆图斯齐声道:“是!”
  格奈亚慢吞吞地答应:“……是。”
  维比亚无奈地看了眼最小的儿子,似乎想说什么,但只是张张嘴并未出声,摇头去休息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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