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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包妹妹-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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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成磊有点无奈; 有点委屈:“……我没有客气啊!”
  他都快要上手揍人了; 哪里客气了?!她怕不是对“客气”这两个字有什么误解吧!
  季曼:“……我说的是之前!任燕他们对你一脸瞧不上的时候!”
  “他们瞧不上我; 正好我也瞧不上他们,不是正好?”姜成磊撇嘴道,“反正知青刚开始都是那副德性,大家都习惯了,又不能上手揍; 那就只能随他们去了。”
  要是按他自己的想法来,那肯定是先打一顿再说,但大成叔和季奶奶都不赞同他打架的行为,再加上他怕那些知青告去知青办会让大成叔他们难做,便只能暂时忍一忍那些鼻孔朝天的知青了。
  季曼不是不知道队上的人对知青普遍都采取的冷处理办法,从理智角度出发,冷处理也确实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替姜成磊委屈——
  任燕他们连锄头都不会拿,啥也不会干,凭什么瞧不起人?!凭他们脸大还是凭他们脸皮厚?
  她磊子哥好着呢!他又会干活又会打猎,细心能干还聪明,就算上了小学以后就没有读书了,平时也一直在自学和跟她学习,除了没拿初中毕业证以外,跟正经初中生比起来也不差什么了,他们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他?
  季曼越想越气:“既然他们那么瞧不上我们乡下人,大成叔也没必要刻意照顾他们了,直接让他们去正常上工好了,我这就去找大成叔他们。”
  姜成磊连忙伸手拦住她,劝道:“知青们刚来有特殊待遇又不是头一回的事儿,都是惯例了,大成叔怎么好说改就改?”
  他没说的是,要是让这几个新知青们知道了的话,怕是会闹起来,于大成不可能同意这种会横生枝节的建议的。
  季曼愤愤道:“那也不能就这样便宜他们呀!”
  她平时除了上学以外就是跟奶奶、姜成磊或小伙伴在一起,季家离知青点本就远得很,再加上季奶奶也不太乐意让她往知青点那边去,故而,她以前和知青的接触并不多,对知青们的态度和风评也都是听别人说的,因着笃信耳听为虚的缘故,她对人们口中的知青形象和作风始终持怀疑态度。
  比如说,以前她就一直不太相信,还真有那种站在别人的地盘上光明正大疯狂鄙夷人家的蠢货。
  现在亲自见了以后,她才终于信了。
  是的,还真有这种蠢货,且不是个例。
  四个新知青里,至少任燕和那个略胖一些的男知青都是明显瞧不上杨树大队的这些他们口中的乡巴佬的,另一个瘦一点的男知青面上的态度倒是稍微好一点,但眼神里的嫌弃也是隐约能看得出来的,只有颜妙妙神色寻常,看不出什么明显的情绪来。
  要不是颜妙妙看起来还算正常,季曼差点就开始怀疑书里写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书上可没说知青们都是这种脑子有病的傻子!后来恢复高考以后,知青里好像还有两三个考上大学的呢!就这种人也能考上大学?这不是白白糟蹋难得的教育资源嘛!
  不过,书上好像确实没写嫂嫂跟同批来的知青关系好?季曼勉强说服自己,不是知青不好,是这批知青不行,嗯,除了未来嫂嫂颜妙妙。
  不过,这么一闹,她对未来嫂嫂的热情倒是冷却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心想着跟嫂嫂打好关系了。
  人可以慢慢认识,适不适合哥哥也是哥哥自己的事儿,至于嗑cp这种事儿,完全可以等男女主碰面了再嗑。
  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继续老老实实上学和赚钱的好。
  在哥哥结婚之前,家里的环境还是可以改善一下的。
  一想到家里的老房子和共用一个院子的大伯一家,季曼就瞬间精神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呀!
  她现在也大了,奶奶对她的管制也放松多了,是时候大展拳脚了,争取在嫂嫂嫁进门之前和哥哥一起建个新房子,跟大伯一家彻底撕撸开!
  于是,姜成磊便发现,近来季曼对上山打猎这事格外热忱。
  现在是春天,偶尔上山一趟打点小猎物倒没什么,但要是频繁上山打猎,以他们这种绝不会空手而归的水平,他觉得,有点不太妥当。
  面对季曼的又一次上山邀约,他终于忍不住说道:“咱们最近上山打猎太频繁了点吧。”
  季曼微微挑眉:“就多去了两次而已,算不上频繁吧?”
  “……以前我们春天都是不怎么往山上去的。”他提醒道,“这时候正是那些野兽畜生开始带崽的时候。”
  季曼这才反应过来他脸上隐隐的尴尬是怎么回事。
  这话还是她之前告诉他的呢,结果她自己现在却给忘了。
  从长远的眼光看,春天确实不是打猎的好时节。
  “我就想着要多打点猎物赚钱盖新房子,把这事给忘了。”她挠了挠后脑勺,憨憨笑道。
  “怎么突然想建新房了?还差多少?要不我给你补上好了。”姜成磊立马就准备回屋拿钱了。
  这几年他打猎以后没少往城里送,日积月累下来,家里也存了一笔钱了,要不是怕其他人怀疑他钱的出处,他都可以继续去读书了。
  故而,他说起给季曼补建新房的钱时,还真不带虚的。
  季明伟的津贴大部分都是寄回家的,再加上季曼之前也偶尔上山打猎换钱,季家肯定还是有一些家底的,再加上他身上攒下的钱,怎么说都够起屋子的了,哪还用得着季曼这会儿临时抱佛脚上山打猎换钱?
  季曼忙不迭拦住他:“你咋听风就是雨的!我不要你的钱!”
  她的力气贼大,姜成磊自然是挣不开的,他便没有试图去挣开,而是难得委屈巴巴地瞅她:“你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十五岁的少年郎身形渐渐抽条,瘦高瘦高的,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低垂着看她,竟隐约有种水光潋滟的感觉。
  季曼被问得有点发懵:“不是,我为什么要要你的钱?”
  就算他们俩关系再好,季奶奶再把他当自家孩子看待,他们说到底还是两家人啊!哪有季家起新屋子让姜家给钱的!就算要找人借钱,也不该是找他一个独居的半大小子借啊!
  姜成磊理直气壮:“你不是说缺钱?”
  你缺钱,我有钱,所以我给你,没毛病啊!他如是想道。


第36章 
  尽管知道小伙伴在某些时候比自己还直肠子; 季曼还是被他的逻辑给噎到了。
  她缺钱他就给?他又不是她爹!
  “磊子哥啊,咱们真的不能这么老实的。”她有点替他发愁,“自己的钱自己藏好; 谁都别告诉; 闷声发财才是正理儿。别说我们这些外人了,就算是你将来结婚了,有了媳妇,也得藏点私房钱才是; 不然的话到时候想给媳妇买个小礼物都没钱,更别说给自己买东西了。”
  钱这个东西,别看现在好像需要的地方不多; 但将来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还是有点理财观念的好。
  然而,季曼的语重心长并没有得到姜成磊的认可。
  “你不是外人。”他盯着她,语气坚定地回道。
  闻言,季曼郁闷地瞪了他一眼。
  要不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形象,她都想揪着他的衣领质问他还能不能抓住重点了; 她刚刚说了那么一大段话; 他就听见了一句“我们这些外人”?
  还她不是外人; 她不是外人还能是内人啊!
  “……这不是重点!反正我不用你给钱。”她无力地重申道; “你的钱留着干啥都行; 买吃的用的买衣服; 随便!”
  姜成磊沉默不语,在心里默默说道:我不买吃的用的,也不用买衣服,只要你要,我全都给你。
  不过; 既然季曼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想听他说这种话,他便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而是让话题回到了上山打猎这事上:“那我们还是上山吧,下午不上工了,咱们去县里找向叔叔他们‘走亲戚’。”
  让山上的野物休养生息固然重要,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鹞子山的物产本就丰富,山下的人们打猎技术却很是一般,连个正经猎户都没有,拿杨树大队为例,明面上还算有打猎这项技能的只有于大成一个人,其他人最多能设设陷阱碰碰运气。故而,就算他们俩频繁上山,只要手上稍微有点分寸,就不会对鹞子山的野鸡野兔之类的动物产生什么毁灭性的打击。
  “走亲戚”算是他们俩之间的一个黑话了,实际上指去县里通过向叔叔那边的路子出手自己打到的野味。
  向叔叔便是七年前他们在山上从拍花子手里救下来的小孩向鹏的爸爸向原野,在县机械厂做技术工作,认识的人不少,轻轻松松就能出手他们俩打回来的猎物,还不打眼,比他们自己去黑市慢慢摸索要安全多了。
  闻言,季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下定决心道:“那我们就上山!”
  大不了少对那些野物下几次手,尽量给它们多留一些休养生息和繁殖的余地,再不济他们还能朝那些野猪下手。
  野猪对居住在山下的农民来说可不是什么受欢迎的好东西。
  野猪的獠牙可怖,脾气凶猛,人一旦遇上了,稍有不慎身上就会多一个血窟窿,杨树大队也不是没有死在野猪獠牙之下的人。
  再加上野猪还会时常下山拱食,霍霍地里的农作物,大家对它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要是真的能影响野猪的繁衍壮大,对居住在山下的人们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季曼这时便真的打起了野猪的主意。
  过去的几年里,她和姜成磊虽然经常上山,但基本都是冲野鸡野兔之类的这些小东西下手,一来是他们俩年纪毕竟在这,哪怕两人都有一身本事,对那些大东西下手还是危险了一点,万一受伤的话,季奶奶那儿也不好交代;二来呢,小东西不管是家里吃还是拿去卖,都比较不引人注意,符合他们俩闷声发财的准则。
  但是,鉴于她现在上山的主要目的是挣钱起新房,再一门心思盯着小玩意儿的话,就有点不够看了,野鸡野兔再多再肥,卖的那点钱也不够起新房的啊!
  要是能打到野猪,弄来上百斤肉,那就不一样了。
  就算野猪肉不能卖到家猪肉的价,但在不要票的情况下,一斤怎么着也能卖到八毛左右吧!一斤八毛,一百斤就是八十块了,再加上哥哥季明伟之前寄回来的津贴、她自己卖猎物挣的私房钱,起新房绝对够了,还能把哥哥的彩礼钱给留出来呢!
  季曼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满脸斗志昂扬地就和姜成磊一起上山了。
  对于她要打野猪的“海口宏愿”,姜成磊倒是接受良好——除了那种拖家带口的野猪家族以外,要是遇到了那种落单的野猪,以他们俩的本事,好好周旋一番,也不是没有到手的可能。
  事实证明,他们俩运气确实还不错,在循着野猪走过的痕迹找到野猪时,遇上的并不是足以团灭他们俩的野猪家族,而是一个不知道为什么落单了的公猪。
  而且,从体型上来看,这只公猪还没到完全成年的时候,也就是说,杀伤力有限,且防御水平并没有那些浑身沾满积年的厚厚油脂的野猪好。
  对一心想着打野猪换钱的季曼来说,这情况说是瞌睡来了就有人来送枕头也不为过。
  两人对视一眼,便默契地悄悄绕到了那野猪的背后,一左一右,远远呈包抄之势。
  姜成磊自幼在山里长大,身上自有一种煞气,身形够灵活,速度也够快,便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作为本次打野猪计划的主攻。
  而季曼力气大,可以在一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力图能直接击中要害或者打碎它的骨头、让它失去行动能力。
  他们俩之前都没对大东西下过手,自然就没什么配合的机会,今儿骤然打起配合,即便有这么多年相处的默契在,刚开始还是有些狼狈,比如说,季曼抡下的锄头险些砸到姜成磊,姜成磊一个抽身不及差点被野猪尖锐的獠牙戳中,等等。
  两人的额头都不禁冒出了冷汗,相较之前的淡定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更多了一分谨慎,也被激起了几分凶气。
  季曼深吸一口气,眼神死死盯着那头哼哧哼哧喘着粗气的野猪,捏着锄头把儿的手微紧,瞅准时机就一锄头挥上去,直接命中它的脑门,在命门上破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姜成磊则趁机一棍子捅进了它的眼睛,并飞快地拉着季曼后退。
  以季曼的力气,那野猪最多还能垂死挣扎一会儿,活肯定是活不成了。
  但是,姜成磊捅上去的那一下,防的就是它的垂死挣扎:捅瞎眼、飞快退开,这样的话,就算它还能横冲直撞,也伤不到他们了。
  论力气,他肯定是敌不过季曼的,可要论周全程度和命中技巧,那还是他略胜一筹。
  等它倒地抽搐了几下,不动了以后,他才拉着她小心翼翼地上前,确认野猪死了以后,两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我们好厉害!”季曼用手杵着立了大功的锄头,笑嘻嘻地说道。
  姜成磊则开始用土掩盖住那些掉落在地上的血,以免吸引来其他猛兽。
  野猪肯定不能就这样送去县里,甚至不能就这样带下山,以防被队上的人发现端倪。
  他们便扛着野猪去了姜成磊以前特意收拾过的一个山洞,打算在那先把野猪给略微收拾一下。
  乡下人家的孩子,没杀过猪也见过杀猪,更何况这头猪还是一头死猪,收拾起来相对来说还算简单,起码不用愁要怎么按着猪不让它跑。
  条件有限,要想收拾得多干净肯定是不太可能的了,姜成磊只是尽量放了还没凝固的血,将野猪毛略微烧了烧,内脏不好处理便先扔到了一边,要么到时候贱卖要么留着回家收拾,然后将整头猪给拆成了几个部分,放到了从家里带来的筐里,。
  山上猛兽多,他们俩和野猪身上血腥味又大,他们自然是不敢在山上久待的,匆匆收拾完便拖着竹筐下山了。


第37章 
  如果他们打到的是野鸡之类的小东西; 直接装进背篓里坐牛车送去县城当然没什么问题,毕竟,以姜成磊平日的作风; 没事的话也没哪个不识相的敢掀他背篓上盖着的布。
  但现在他们打到的是野猪; 别的不说,这个血腥味就不是能轻易被盖掉的,他们前脚往牛车上一坐,别人后脚就能闻出不对来; 到时候恐怕就管不住那些人的手了。
  好在现在天气还不算热,野猪肉放一晚也不会坏,故而; 姜成磊并没有按照原计划下午就去县里,而是改成了第二天清早走。
  杨树大队到县城的距离还挺远,就算是抄近道,坐牛车也得三四个小时,更别说走路了。要是真的背着野猪肉走到县城去,除非半夜就动身; 不然的话怕是瞒不住人的。
  就算是他胆大; 敢半夜就动身抄近路走山间小道; 这不还有个季曼非要跟着嘛!季曼力气虽大; 人却被家里养得娇; 平时上山多走一会都要喊累要休息的; 要是光靠脚走到县城,她还不得累得哭天喊地啊,他可舍不得她遭这个罪。
  于是,他只能去找于大成租队上的牛车。
  于大成是个靠谱的人,自然不会直接答应; 而是随口问了一下原因。
  姜成磊那点道行,哪里瞒得过惯常与人打交道的于大成?支支吾吾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原本没当回事的于大成的注意。
  “你老实跟叔说,你租牛车到底是要干啥?”
  现在正值春耕的时候,队上的牛原本就紧张,连平时一旬一次的“班车”都改成了半月一次,最近的一次还是今天下午,他有事要去县里的话为什么不早点坐下午的车去?这时候专门租牛车……就算是为了做给其他干部和队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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