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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极品-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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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锦绣对这方面懂得就不是很多了,不过既然宋清华已经做了决定了,她也就不干涉了,干脆继续埋头画画,反倒是宋清华有些哀怨的看着苏锦绣的背影。
  他都说了自己要下实验室了,那肯定是封闭性质的,很可能几个月的见不到面,咋媳妇儿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呢?
  其实这真的不能怪苏锦绣,因为苏锦绣对实验室的理解,还停留在上辈子大学里的那些实验室上,在她的想象中,做实验就和普通上课一样的,顶多熬点夜。
  所以宋清华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完全没有得到媳妇儿的垂怜。
  周末的晚上夫妻俩没有回寝室,等到了周一,他们直接从家里出发去上课。
  进教室的时候,所有同学正抓着英语书在大声的朗读着。
  苏锦绣坐下来,程瑞就探过头来小声的说道:“第一堂课是阅读课,他们都在临时抱佛脚呢。”
  阅读课?
  苏锦绣愣了一下,上礼拜的课是直接从周二开始上的,苏锦绣还真不知道周一早上的第一节 课就是阅读课呢,连忙掏出英语书,将今天要读的内容仔细的看了起来。
  无论她对英文的掌握程度怎么样,阅读流畅的基础是预习,她可不会掉以轻心。
  “你怎么不读?”
  等阅读完一遍,苏锦绣才发现程瑞居然还抱着他的军事课外书在看,忍不住小声的问道。
  “我昨天晚上读过了,应该没问题的。”
  程瑞见苏锦绣看过来了,干脆放下书,用手掩着嘴,小声说道:“也多亏你上个礼拜带他们开口说了英文,不然的话,今天的阅读课肯定不会顺利。”
  正是因为上个星期苏锦绣已经带领他们开口说了英文,所以他们才能毫无心理包袱的大声朗读,因为他们知道,哪怕自己说的不标准,同学们也不会因此而取笑他们。
  很快,到了上课的时间。
  给他们上阅读课的是一个男老师,姓李,长得文质彬彬的,穿着一身灰色的中山装,他一开口就是一段标准的英文,情绪饱满,口音优美,他说话并不手舞足蹈,相反,只是静静的站着,仿佛一根标杆,就连苏锦绣都觉得,李老师此时看起来十分的优雅。
  “下面,请我点到名字的同学站起来将这篇文章阅读一下,读不标准不要紧,我会纠正你们的。”
  这一句话出来,下面的同学顿时骚乱了起来。
  第一个被点名站起来的,就是王荷。
  她涨红着一张脸站起来,举着书结结巴巴的开始读,等一段读完的时候,她已经羞的抬不起头来了,她一整个早上都在读这篇课文,可到底是没多少基础的,再加上紧张,流畅度比之前自己读的时候还不如。
  “很好,王荷同学勇气可嘉,我看了你的入学测验,知道你是没什么基础的,能在一个星期内读顺一篇文章,可见你是下了苦工的,希望你接下来再接再厉。”
  让王荷没想到的是,李老师不仅没有批评,相反,他夸奖了她。
  王荷顿时眼睛亮晶晶的抬起头,满是欣喜的看向李老师。
  李老师压了压手指:“请先坐下,我们再请下一位同学,张珂。”
  叫张珂的男同学立刻站了起来,因为李老师对王荷的夸奖,他之前的忐忑已经消失了许多,再加上他本身是有基础的,所以阅读起来,就很自信。
  “很好,除了家乡口音有些重。”依旧没有批评。
  “再来,程瑞。”
  程瑞站起来,他的英文听起来就很好了,不过李老师依旧评价为:“感情不够,语速太快。”
  程瑞憨笑一声,连忙坐下了。
  李老师按着点名册一个个的喊,苏翼和苏锦绣都姓苏,所以排在了一起,两个人一前一后的阅读,苏翼的口音一本正经的,就好像广播台里的翻译似的,苏锦绣的口语就显得很日常,再加上女性特有的声线,娓娓道来,二人读完后,李老师都给鼓了掌。
  可见是真的出彩。
  不过,李老师还是给了意见:“苏锦绣同学,你的口语很好,但是有些单词的发音似乎带着点个人的小习惯,这一点必须要改正才行。”
  苏锦绣连忙点点头。
  程瑞仿佛牙疼似的倒抽了口气:“早知道我就慢点儿读了。”
  为了秀一波口语,他故意读的快,结果被说了。
  又读了几个人,突然离开时点名:“路玉米。”
  坐在第三排的路玉米站起来,抓起书张开嘴,沙哑的声音从嗓子里冒出来。
  “停。”李老师眉心蹙了蹙,关心的看过来:“路玉米同学,你怎么了?”
  路玉米指了指自己的喉咙,面露痛苦:“嗓子……哑了……”
  “老师,路玉米同学周末的时候又发烧了,早晨起来嗓子就说不了话了。”同寝室的李和平站起来帮忙路玉米解释。
  李老师听后,就让路玉米坐下来。
  还提醒道:“虽说已经开了春,可不能贪凉,生病了就不好了,春捂秋冻,得捂着点才不容易生病。”说完,就让路玉米坐下,点了另一个人起来朗读。
  一直到下课,教室里的学生才读完了三分之一。
  李老师出了教室,苏锦绣去找李和平:“路玉米怎么了?怎么又病了?”
  “不知道,昨天下午就说不舒服,还是我和赵红君送她去医务室的呢。”李和平叹了口气:“看着高高大大的,身子骨怎么就这么差呢?这一礼拜都病了两回了。”
  一礼拜病两回?
  苏锦绣看向正在看书的路玉米,只见路玉米的脸色确实有点苍白。
  要说认真,整个宿舍里最认真的除了房萍就是路玉米,可问题是,房萍学法语,那是真正的零基础,可路玉米既然能被吴桐选做帮扶小组的副组长,就说明她的英语还是可以的。
  可偏偏,自从开学起,到现在苏锦绣没有听到路玉米嘴里说出一个英语单词过。
  “哎,这年头身体不好的人多了。”苏锦绣也跟着感叹。
  然后装作不经意的问道:“对了,帮扶小组今天该路玉米上课了吧。”
  “是啊,这嗓子看来又上不成了,不过她不上课正好,我们还能去蹭课听。”李和平说到这里就忍不住的撇嘴。
  她不是那种爱占小便宜的人,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也没什么,现在苏锦绣他们帮助她这些老同学,以后苏锦绣他们有需要帮助的地方,他们一定也义不容辞的帮忙,可要是换做路玉米,她以后就要掂量掂量了。
  她说这话时声音并不小,至少前后桌的人都听见了。
  他们的水平都和李和平差不多,听到这话,也忍不住笑了:“我们也想早点把基础补好啊,今天阅读课,我差点打结巴了。”
  “是啊,书记,你们几个不能轮着来么?每次到她我们还得打听她会不会来上课。”
  “……”
  你一言我一语的,虽说都没提路玉米,可不待见却是真的。
  也不知是不是他们的谈话被听见了,晚上路玉米居然站上了讲台,她拿着本子,指了指自己的嗓子:“我嗓子不好,所以我先抄写一段对话,分两个角色,你们自己练对话吧。”
  说完,便转身拿起粉笔开始抄写。
  苏锦绣挑了挑眉,干脆拿起笔开始抄。
  不得不说,路玉米写的这段对话还是很有水平的,这两天学的生僻单词以及语法,里面都运用到了,还设定了时间、背景和情节,可以说目前这个阶段很优秀的对话了。
  只是……
  “路副组长,第二个单词是什么呀,可以重新写一下么?看不清楚。”李立林举手大声的喊道。
  路玉米的背影僵了一下,连忙用黑板擦擦掉,重新写了一遍。
  苏锦绣目光呆滞的看着黑板上的字母,陷入了沉思。
  对话很有深度,可这字也太丑了。
  “这个单词,拼错了。”原本站在旁边的苏翼忍不住的走上去,拿起黑板擦将里面的错误的单词都给订正了。
  有的是字母顺序弄错了,有的完全就是写的太潦草看不懂。
  路玉米举着粉笔,静静的站了一会儿。
  突然将手里的本子往苏翼手里一塞:“你抄吧,我不抄了。”
  说完,也不管身后教室里的情况,直接冲了出去。
  “这……”
  苏锦绣与程瑞面面相觑。
  “恼羞成怒了?”程瑞有些疑惑的问道。
  苏锦绣摇摇头:“不知道。”
  第二天,吴桐来了,她将苏翼和苏锦绣还有程瑞喊了出去,询问晚上帮扶小组的学习情况,等问完后,才沉吟一声说道:“路玉米说她身体不太好,拖帮扶小组的后腿,所以早上已经和我请辞了帮扶小组副组长的工作了,既然你们三个人带两个小组没压力的话,你们就继续带着吧。”
  苏锦绣诧异的和程瑞对视了一眼。
  反倒是苏翼,一脸不意外的点了点头:“好。”
  没了路玉米,苏锦绣他们的工作开展的反而更顺利了,每周三个人一人带两天,空余的一天可以休息一个人,他们三个轮着休息。
  因为照顾苏锦绣的原因,这个星期苏锦绣只上了周三一堂帮扶课。
  所有人都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所以到周五的时候,苏锦绣发现,语法之类的他们讲到的,同学们已经完全消化了,现在他们已经集中开始钻研口语的练习与运用了。
  看到这里,苏锦绣想到前世每个大学都会有的神秘存在——英语角。
  将英语角的作用告诉苏翼和程瑞。
  不用苏翼点头,程瑞这个人来疯已经举双手双脚的赞同了。
  一放学,他就满学校的到处跑,打算找到一个合心意的活动场所,需要够大,够安静,也够开阔……总之,要求还挺高的。
  有程瑞跑腿,苏锦绣干脆放手让他去干,自己则是和宋清华回了宋家小院。
  一星期没见爸爸妈妈的双胞胎又黏黏糊糊的一晚上。
  等到了周六,苏锦绣直接带着双胞胎去了她的小院儿,她到的时候,于红和赵萍已经到了,赵萍正用锅子烧红枣茶喝,一进门就闻到了香甜的味道。
  “绣儿,快来尝尝,这枣子可是乐林的金丝小枣,特别甜呢。”


第64章 纠缠
  “副食品店有乐林小枣上了?”苏锦绣走过去从袋子里抓了几颗。
  赵萍愣了一下,连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是宿舍里的同学带来的,她带的多,我看着好,就和她换了一斤。”
  说是换,其实就是买了。
  现在平首长刚刚上台,正在拨乱反正,准备将接下来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面来。
  也正因为上面有这样的口风透露下来,虽说现在还没有完全的开放交易市场,但是百姓们私下里已经蠢蠢欲动了,类似于赵萍找同学购买乐林金丝小枣的行为已经渐渐开始普遍开来。
  “这小枣真不错。”苏锦绣吐掉枣核,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嘴。
  乐林的金丝小枣,哪怕到了几十年后都是比较出名的,这种枣子个头小,味道甜,尤其适合煲汤,现如今来看,唯一的缺点应该就是销路的问题了。
  苏锦绣又拿了两颗,将中间的核去了,塞到八两九两的手里,让他俩去院子里玩,两个孩子对这院子不陌生,一人拿着一颗枣子就手拉手的跑出去了。
  “问问你同学,他们家给邮寄包裹么?我想买个几十斤。”
  苏锦绣一开口就要买几十斤,顿时把于红和赵萍都吓了一跳。
  “你买这么多做什么?”赵萍忍不住的问道。
  “留着送人啊。”
  苏锦绣又拿了两颗枣子:“而且长期吃红枣对女人的身体很好啊,正所谓,女人每天三颗枣,美容养肤永不老,我买回来婆家娘家的几个女人分分,也没多少了。”
  “你可真大方。”于红靠着桌子,忍不住揶揄道:“我记得你婆婆是妇产科的医生,看来这吃枣的好处,也是她告诉你的吧。”
  “嗯。”苏锦绣不好说她本来就知道,干脆就让颜晴背了这个锅。
  反倒是赵萍愣了一下:“绣儿的婆婆是妇产科的?”
  “你不知道?”
  “不知道啊,我只知道是个当大夫的。”
  “她婆婆是妇产科的,当初绣儿生娃,还是她婆婆亲手接生的呢。”于红一边解释一边羡慕:“真好啊,亲婆婆给接生,这心里头得多安心啊。”
  “你要是害怕,到时候生娃的时候也让我婆婆给你接生就是了。”
  苏锦绣意有所指的对她笑笑:“反正以后有机会的。”
  只要嫁给部队里的军人,不仅能去军医院生孩子,还能去建档做产检呢。
  于红一听脸‘噌’的一下就红了,她忍不住的推了苏锦绣肩膀一下:“少贫几句啊,别以为现在当妈了就什么荤话都敢说了,我可还是大姑娘呢。”
  “好吧,大姑娘,我买金丝小枣你买么?要买就一起买,说真的,女人吃了真的补气血的,咱们下乡这么多年,多少亏了点身子,我怀八两九两的时候,月份大了就觉得不得劲儿,身上没啥力气不说,夜里腿还总抽筋,也就我男人脾气好,大半夜的打瞌睡还给我揉腿呢。”
  苏锦绣说起宋清华的时候,眼底满满的都是笑,看起来幸福极了。
  于红看着很是羡慕,心里头愈发的憧憬以后相对象的事了。
  “对了赵萍,你现在和顾强咋样了?我上礼拜去找你,看见你和他说话了。”
  一直在吃枣子的赵萍闻言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牵强的笑:“有啥咋样不咋样的,人家都结婚了,他把钱还给我,我寻思着就算了,他不要名声我还要名声呢。”
  “他还钱给你了?”
  “还了,就上礼拜还的,他也在师范读书呢,主动来找的我,也和我道了歉。”提起顾强,赵萍的语气愈发的落寞,她暗恋了顾强好几年,哪怕顾强前任妻子难产去世了,她也没有动摇这份心,可现在顾强又结婚了,新娘依旧不是她。
  她抿了抿嘴,苦笑一声:“大约我们俩就是有缘无分吧,算了,只期望以后真的再无交集吧。”
  这话说的,于红和苏锦绣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劝吧,显得不近人情,劝吧,又不知道能劝什么,反正是两难……
  两人沉默一瞬,于红先开口:“我去看看锅子里的红枣汤烧好了没。”说完,就从堂屋里去了厨房。
  苏锦绣则是坐在方桌的另一边,继续拿枣子吃。
  “对了,绣儿,你说你婆婆是妇产科大夫,那能治不能怀孩子的事么?”赵萍起身拎着热水壶给苏锦绣到了杯茶,里面还给舀了红糖。
  苏锦绣喝了一口茶,甜枣子配红糖水,有点腻。
  “嗯,能治,不过谁不能怀孩子?”苏锦绣不吃红枣了,又起身去箱倚里翻了一袋子瓜子出来,招呼赵萍:“吃瓜子啊,这还是盖房子那会儿,清华的发小儿带过来的呢,五香味的,香的很。”苏锦绣先抓了一把嗑瓜子,这瓜子是许母亲手炒的,据说是家传的方子,味道很像以后的‘洽洽’。
  “就认识的一个人,我也就问问,这事儿可不能乱说的。”
  赵萍笑了笑,连忙转移话题:“对了,绣儿,现在我和于红都住学校宿舍去了,这屋子的钥匙也该还给你了。”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递给苏锦绣:“不过你这屋子赁不赁啊,要是赁的话,我帮你问问。”
  “不赁。”
  苏锦绣随手将钥匙往包里一塞,摇摇头:“不缺这三瓜两枣的,这屋子建好了我还没住过呢,可不想给不认识的糟蹋了。”
  这话说的豪气极了。
  无论是之前开口要几十斤金丝枣,还是这会儿对房子无所谓的态度,都昭示着苏锦绣的日子过得多舒坦,当初一起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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