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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平阳传-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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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是怎么找过来的?她们到底想做什么?
  他越想越觉得心惊,还是旁边的二天王咳嗽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定住了心绪:不管这些人想做什么,能这么坦坦荡荡地找上门来,多半就不会有太大的恶意,而且横竖都避不开了,还不如开门见山地问清楚了再说。
  想到这里,他清清嗓子,向凌云点头笑了笑:“今日贵客临门,蓬荜生辉,却不知贵客有何见教?”
  凌云见他言语爽快,当下也抱手回礼:“不敢当,在下贸然登门,原是失礼之极,只是跟诸位好汉既已相识,如今出门在即,不来告别一声,似乎更是失礼,两害相权,也只能冒昧打扰了。”
  他们要离开了?大天王心里不由一喜,面上却少不得遗憾道:“原来如此,不知贵客要去何处高就?何时才能回来?我们兄弟又有什么能效劳的地方?”
  凌云坦然答道:“我等要去涿郡一趟,此去短则数月,长则年余,我那庄子之前多蒙诸位照顾,只望这一年里,诸位也能加以看顾,待我回来,自有重谢。”
  原来如此!众人心头都是雪亮,凌云说的自然是反话,意思是,她不在的时候,他们别去骚扰她的庄子,不然等她回来,自会好好算账。按江湖规矩,之前凌云放过他们,他们便是欠了人情,拿此事来还人情,说来倒是不吃亏,只是也不好答应得太痛快,省得别人觉得他们是怕了!
  一时间,人人都沉默无语,唯有脾气最暴躁的老三“哼”了一声,大天王转头瞪了他一眼,正要开口应下,却听凌云又不紧不慢道:“听闻大罗汉与庄子缘分最深,我还想请大罗汉得空多去转转,莫让外头的野物糟蹋了我的庄稼。”
  她的意思是,不但他们不能去,还得让别人也不能去?大天王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这倒是要费些周章了,更要紧的是,他们眼下还有别的事……只是他还没想好该如何措辞,一边的三天王已怒道:“你当我等是你家的护院么?”
  凌云瞧了他一眼,心平气和道:“不敢,只是事出仓促,只能拜托各位了而已。”
  什么不敢?她这分明就是敢的意思!三天王气得几乎笑了起来,端起面前的酒碗往案几上重重地一顿:“既是拜托,那就划下道来吧!”
  大天王原想阻止,听到这一句,倒是不好做声了:他们也是开山立万的好汉,总不能因为别人一句话就让手下去上门效力,按规矩,对方至少得露一手吧!
  凌云略一思量,点了点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她目光一转,向站在一边的那位大罗汉抱了抱手,“烦劳借刀一用。”
  大罗汉原是一言不发,就指望凌云不要看到他,闻言顿时吓了一跳。他忙看了看上头的天王们,见他们都点头,这才摘下腰间佩刀,递给了凌云。凌云接过佩刀,低头凝神,将刀缓缓地抽出刀鞘,缓缓地挽了几下,随即便抬眼四望,目光又在众人脸上缓缓扫过。
  众人不由都屏住了呼吸,看她到底要露一手怎样的功夫出来,谁知她看完了一圈,“呛啷”一声还刀入鞘,双刀送还给了大罗汉:“多谢!”
  众人不由面面相觑,这叫什么?就连二天王都沉不住气了,皱眉道:“贵客这是什么意思?”
  凌云气定神闲地负手而立,用下巴点了点三天王面前的案几,“抱歉,小婢弄坏了天王的酒碗,留下的赔罪之物,还望天王笑纳。”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一看,顿时都瞪大了眼睛——三天王放在案几上的那只酒碗不知何时已被人整整齐齐地切成了两半,破碗之间,赫然是一锭闪亮的金子!
  众目睽睽之下,竟是谁也没有看见小鱼是怎么做到的!
  瞧着那断碗,人人都只觉得背上发凉,这一刀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断了碗,自然也能断了他们的头!三天王的手脚更是凉得厉害:这碗就放在他的面前,他的手还搁在案几上,这刀但凡再偏一点……
  鸦雀无声之中,还是大天王扬声大笑起来:“好本事!好手段!”二天王也跟着笑道:“贵客今日让我等开眼了。贵客所托之事,我等自然也义不容辞!”众人也回过神来,自是纷纷附和。凌云这才抱手一笑:“众位高义,在下感激不尽。”
  只有小鱼暗暗撇了撇嘴,这一招她和娘子都玩过好几回了,每回使出来,大家都会立刻变得又爽快又义气——毕竟这个世上有人要钱不要命,有人要命不要钱,但谁会疯到既不要钱,也不要命呢?
  此事大家既已心照不宣,接下来无非是你来我往地互相吹捧几句。那大天王还进里屋寻摸了半日,最后拿出了两把雪亮的突厥弯刀,硬是塞给了两人。小鱼瞧他那满脸欢笑的模样不似伪装,忍不住有些疑心:难不成这人是想拉她们入伙?
  好在这天王虽是热情备至,倒没说出什么离谱的话来,待到凌云告别时,他也只是吩咐大罗汉好好相送,倒是让小鱼松了好大一口气。
  有了大罗汉带路,这一次,不过一刻多钟,她们便顺利地走出了竹林。此时日头刚刚西斜,从竹园回庄子,快马加鞭只要一个时辰,走得再慢些,日落前也能到。凌云和小鱼心情都松快了下来。小鱼便忍不住抽出了新得的弯刀细细打量,只见这刀的刀口极为锋利,弧度长短恰到好处,比寻常大刀还轻便得多,当真是趁手之极。
  小鱼越看越觉欢喜,忍不住笑道:“算那天王有眼色,我正缺一把这样的长刀。”随即又叹道,“要是再送我匹好马就更好了。”
  凌云好笑地瞧了她一眼。小鱼不服气道:“这一路去涿郡得走两三千里呢,如今除了娘子的飒露紫,别的马要么跑不快,要么就跑不久!也不知良叔那边有没有准备好马。”
  凌云想了想摇头道:“只怕没有。”经过元家的事,李渊已彻底想通了,家里最好的骏马,除了已经给他们姐弟的这几匹,其余的都已献给了皇帝,听说颇有奇效,如今父亲那边定然已没什么好马,更不可能让良叔带马过来。
  小鱼多少也听说过献马的事,扁了扁嘴没有做声,过得片刻又高兴了起来:“这一路咱们要走的地方多着呢,说不定路上就能遇到好马!”
  凌云挑眉问道:“然后抢过来?”
  小鱼忙道:“我可以买啊!”说完便觉得不对,她们这次出来其实钱带得也不多,最大的一锭金子刚才已放在那什么天王的案几上了……娘子这是给个巴掌又给颗枣,效果当然不错,但她们也愈发穷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正要开口,前头的竹林里却是一阵摇动,有人突然冲了出来,拦在了两人马前。那人身形极高,往那里一站,就如黑塔一般。小鱼唬了一跳,正要挥刀指向来人,却听他声调古怪地叫了一声:“救、救命!”
  就见拦路的是个瘦高的汉子,皮肤黝黑,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也难怪腔调如此奇异。他的打扮原本大概原本还算体面,一袭交领绫袍看得出质地甚是精良,只是此时衣服上满是灰尘,还破了好几个口子,头发散乱,脸颊青肿,看着实在有些凄惨。
  小鱼收刀回鞘,皱眉道:“你这胡子,为何拦我们的马?”
  那胡人神色惊惶地往竹林里看了一眼,结结巴巴道:“我是来长安做生意的,在路边吃了碗肉,睁开眼睛就到这里了。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钱和货物,还说要卖了我们。刚才他们那边突然乱了,没人管我们,我们就跑出来了,求求你,救救我们,我们不想挨打,我们不想被卖掉!”
  他的声调七扭八拐,好在事情倒说得甚是清楚,凌云一听便明白了——当初在岔路口的竹棚里,十八罗汉也说要拿他们去换赎金。这胡人穿得贵气,自然被当成了肥羊。这事论理她们不该多管,但司竹园的人抢钱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还要把人卖掉,这却着实有些过了。
  凌云想了想便道:“小鱼,你上我的马,咱们带他走!”
  小鱼“哼”了一声,上下打量了那胡人几眼:“你这模样,有什么好卖的!”
  那胡人呆呆的也不知是否听明白了,不过瞧见小鱼已跳到了凌云的马上,脸上顿时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冲着两人连连鞠躬,随即转身向竹林里叫道:“主人,出来吧。”
  凌云和小鱼都有些意外,这胡人居然只是个下人?但见竹林之中,一个白色的身影微微闪动,果然有人快步走了出来。待得他走出林子,抬头看了过来,凌云和小鱼不由都呆了一下。
  这个人,居然能长成这样?
  其实他的状态比之前那胡人也强不了太多,身上一袭交领白袍已颇有污损,面上虽未带伤,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憔悴,头发并不齐整,嘴唇也有些干裂,然而凌云一眼看过去,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她自然不是没见过美人,母亲窦氏风华绝代,南阳公主娇美无双,玄霸和窦师纶也各有风采,但他们之中,没有人能像眼前这个狼狈的男子一样,压根不用什么气度风韵打扮来锦上添花,只要让人瞧见他如玉的容长面孔,如画的浓黑眉目,就会目为之炫,神为之夺!
  这白袍男子自然也瞧见了凌云,伸手抚胸,欠身行礼:“多谢两位救命之恩。”发音竟然颇为标准,声音更是低沉动听。再抬头时,他的脸上已带上了微笑,眸子里更是光芒闪动。
  凌云几乎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耳中就听小鱼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卖掉他了!他长成这样,指定能卖出个大价钱!”
  这句话仿佛打破了某个微妙的魔咒,凌云差点笑了出来,那白袍男子的笑容却有些僵住了。
  那高个胡人倒是没大留意小鱼的话,恭恭敬敬把白袍男子扶上了小鱼的马,躬身道:“主人,咱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说完伸手一拍马臀,马顿时跑了起来,他自己则撒腿跟了上去。
  凌云也只能催马跟上。两匹马跑得并不算慢,那瘦高的胡人却一直跟在后头,看去跑得竟然并不十分吃力。凌云不由回头看了好几眼,连小鱼都啧啧称奇:这种事她自然也能做到,但那是靠轻功和步法,不像这胡人纯粹是身高腿长,体力过人,跑起来倒像他自己就是一匹马。
  大约看到凌云和小鱼都回头看了几次,白袍男子解释道:“两位不必担忧,阿祖平日跑惯了,寻常的马都甩不下他。”说着又看了凌云骑的飒露紫一眼,叹道:“不过两位所骑的这匹马若是跑起来,他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
  小鱼听他谈吐颇为文雅,不由奇道:“你是哪里来的?怎么长安话说得这么好?”
  那白袍男子含笑答道:“在下来自何国,不过家中有长辈就是长安人。”
  小鱼恍然点头:“难怪你生得也有些像汉人,若不是这身衣袍,还有行礼的模样,说是长安人也没人会疑心。你来长安多久了?是来做什么生意的?”
  白袍男子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来长安已有半个多月,带的货物和金子都被竹林里的强盗抢走了,好在长安城里还剩了几匹马,不过他们都说,这样的马如今长安城里已没人能买,也没人敢买,最好等到大隋的皇帝打完仗回洛阳再说,我实在等不及,他们就让我带着马去辽东去涿郡,说大隋能买下这些马的人,如今都在那边。我本来已办好过所,准备到那边去,没想到却把路费都丢了。”
  凌云心里不由一动,小鱼也轻轻戳了戳她,两人相视一眼,还是凌云开口问道:“那你怎么会来这边?”
  白袍男子道:“我家那位长辈认识一位李公,让我转交一封书信给他。我也是打听了好久才知道他在鄠县隐居,前日便过来送了信,听李公说到这边有段山路风景甚是秀美,准备过来看看,没想到在路边一个竹棚吃了碗馄饨,然后就……”
  李公?隐居?小鱼脱口道:“不会是李老庄主吧?”
  白袍男子惊奇地看向了她们:“你们也认识李公?”他看去已有二十多岁年纪,此时微微睁大了眼睛,目光却是清澈得仿若孩童。见凌云点头,他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笑容,整个人看去仿佛都小了几岁,“那就是了,我听他说过,他去年是做了一年庄主。”
  凌云心头再无疑虑,想了想笑道:“你到底有几匹马?想卖多少钱?”
  白袍男子看着凌云,眸子愈发明亮,毫不犹豫道:“我有八匹马,每匹都不比阁下所骑的差,一口价,黄金八百两,货钱两讫!阁下可是要买?”
  凌云不由沉默了片刻,这才道:“我可以带你去涿郡,帮你找到买马的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买不起了,但父亲一定需要这些好马。
  白袍男子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些许失望,随即又打起了精神向凌云欠了欠身:“多谢阁下两次援手,阁下的大恩,野那日后定会报答!”
  凌云摆了摆手没做声,小鱼却忍不住问道:“你叫什么?”什么那?
  白袍男子坦然道:“我来自何国,自然姓何,名为‘野那’,在我们那边,‘野那’就是美人的意思。”
  这名字倒也……贴切。凌云不由瞧了他一眼,却见他向自己微微一笑,接着道:“不过前日李公跟我说,这名字不雅,给我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名岳,字潘仁,两位可以叫我何岳,或是何潘仁。”
  小鱼纳闷道:“何潘仁?”这名字,怎么有点怪怪的?
  何潘仁笑得愈发光风霁月:“正是,李公说,长安自古以来里最美的男子名叫潘岳潘安仁,我用这个名字正合适。我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
  对,还是不对?
  纵然以小鱼的跳脱性情,此时不由也是哑口无言。
  凌云的目光在何潘仁的脸上转了转。大约是脱离了险境,又骑马跑了许久,他的脸色已红润了许多,眉目也更显浓黑深邃,在斜阳的金晖里,看上去简直光华夺目,不可逼视。这的确是一张好看到无可挑剔的面孔,但听他说完这些话之后,她怎么就不大想看下去了呢?只是他的那八匹骏马,或许还是值得一看的……
  凌云抬眼看向了远方,淡淡地道:“明日午后,你到长安城外的城亭驿等我们,如若那八匹马的确价值千金,我会带上你和你的马,去涿郡。”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没想到要写这么长,就算双合一的大章吧,明天我要休息一天,好好查地图(真的是查地图)。
  周六会按时更文的,我要爬下去歇一会儿了,已废……
  喔,还要说一句,看过大唐明月的都还记得麴崇裕吧。何潘仁是他的舅舅。


第三卷 剑指涿郡 
第89章 意外之喜
  过了正午; 都亭驿的门前总算渐渐清静了下来。这原是长安官宦人家送行的第一去处,每日间都是车水马龙。只是到了这个时辰; 要远行的已然出发,来送别的陆续散去;火辣辣的太阳底下,连雀儿都瞧不见几只; 只有两排高高的柳树依旧垂着被无数人攀折后幸存的枝条; 无精打采地杵在路边。
  凌云坐在酒楼的窗边; 看着空荡荡的路口; 不由皱了皱眉。他们一早从庄园出发,午前便到了都亭驿,如今已用过了午饭,又等了半个多时辰,何潘仁和他的马队却依旧是踪影皆无; 难不成他们后来又出了什么变故; 或是改了主意?
  玄霸也探着头瞧了两眼,失望之色溢于言表; “那胡人还来不来了?”想了想又嘟囔道,“我就说呢 ; 哪里能找出八匹跟飒露紫一样的好马?莫不是那胡人乱吹的,所以他才不敢露面了?”
  小鱼已经无聊到把面前的碗筷杯碟都挨个摆弄了八百多回; 闻言“哼”了一声:“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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