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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卷3:奠基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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鄶(kuài) 妘姓,祝融之后 河南密县东南
周,也是邦国吗?
也是。只不过,是最大也最高级的。周的国君称“王”,因此是“王国”。而且,也只有周君可以称王。其他邦国的国君,或为公(如宋),或为侯(如齐),或为伯、子、男,不等。但他们可以统称为“侯”。因为侯是“有国者”,或“封藩守疆之殊爵”,也就是在边疆保卫天子的人,所以又叫“侯卫”。侯是很多的,所以叫“诸侯”。等到战国,诸侯们纷纷称王,邦国制度就解体了。
由周王国和诸邦国组成的世界,叫“周天下”。这个天下,跟秦汉以后的大不一样。秦汉以后,是“一个天下,一个国家,一个天子,一个元首”。秦帝国和秦天下是合一的,秦天子也就是秦皇帝。这,就叫“帝国制度”。
邦国制度则不同,是“一个天下,许多邦国,一个天子,许多元首”。天下只有一个,即“周天下”;天子也只有一个,即“周天王”。但在这个天下里面,有许多邦国,比如宋公国、齐侯国、郑伯国、楚子国、许男国这些邦国,都有自己的元首,而且不一定同姓。
这样的天下,怎么能叫“王朝”?
也只能叫“国家联盟”,而且或多或少有点像英联邦。只不过,英国不是联邦的“宗主国”,女王也不“封建诸侯”。英联邦的成员国,包括英国与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都是平等的,是“松散的联合体”。周王国与诸侯国却不平等,是“君臣关系”。周天子则不但“封”,而且“建”。
我们的田野
什么是“建”?
建,就是“建国”。它包括三个内容:授土、授民、授爵。
册封仪式是隆重的。祭坛由青白红黑黄五色土筑成,象征着东西南北中。诸侯封到哪一方,就取哪一方的土,再掺和代表中央的黄土,用白茅包裹交到诸侯手里。这就叫“授土”,表示诸侯拥有对那片土地的使用权。
赐给诸侯的人民则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遗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当然,这主要是指鲁、卫、晋、燕之类。其他邦国不一定有殷商遗民,原住民则一定有的,领导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这就叫“授民”,表示诸侯拥有对那些人民的统治权。这也是周人的一大发明。因为像这样土地和人民并赐,殷商卜辞中没有记录。由此可见,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国君,包括命名国号(比如宋、齐、鲁、卫),发表训示(比如《康诰》),赐予受封的象征物(比如冠冕、礼器、仪仗)。这就叫“授爵”,表示诸侯相对独立,权力合法,并拥有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世袭权。
这三个程序意义重大。
事实上,封邦建国必须授土、授民、授爵,表现出来的正是周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尽管这个时候的邦国,还只是初级阶段的“国家”,甚至不能叫做“国家”。但从此,土地、人民和领袖,就成为我们民族的“国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国的赞美诗《歌唱祖国》,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领袖。这是周制度的深远影响。
现实意义也很明显。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产权人和法人;授爵,则表示他是所有邦国的最高统治者。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权和产权都是周王的,诸侯只有财权和治权。
但当时似乎没人想那么多。程序结束后,受封的诸侯个个峨冠博带,珠光宝气,焕然一新。他们率领部属、族人、庶众、臣妾,欢天喜地奔赴封区,定疆域,建社稷,封子弟,收赋税,分田分地真忙。
当然,最重要的是建立宗庙和社稷。宗庙祭祀列祖列宗,社稷则祭祀土地和谷神。这个祭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土有谷就有民。所以,“社稷”便成为国家政权的代名词。由此还诞生了一种建筑制度,即国都的中央是宫殿,宫殿左边是宗庙,右边是社稷坛,叫“左祖右社”。
分到的土地和人民也要整合。具体方案,是人民编组,土地分块。先把一大片土地分成均等的九块,中间一块是“公田”,周边八块是“私田”。私田由按照血缘关系重新编组的农民“包产到户”,但八户农民必须先耕种中间的公田,才能再耕种私田。公田的收入,用于公共事务,这就叫“井田制”。
◎关于井田制,历来有争议。有人认为确有其事,有人认为纯属想象,也有学者作出各种解释,请参看杨宽《西周史》、许倬云《西周史》。
我们的田野,是这样的吗?
不钻牛角尖就是。整整齐齐规划成井字形,周边“封疆”,中间“阡陌”,每块田地刚好百亩,当然并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但“平均地权,公私两利”,则是可能的。大夫和诸侯从公田获利,更是可能。
从象征的意义讲,井田制甚至也是一种“封建”。或者反过来把封建看作井田。天下之中的周王,封国之中的诸侯,就是当中那块公田。
但,为什么说这种制度“本身就有维稳功能”呢?
因为封建是一种秩序。
封建是一种秩序
封建制,把世界分成了三个层次。
最高也最大的,叫“天下”。按照当时的观念,它就是“全世界”,所以又叫“普天之下”。天下的最高领袖叫“天子”,即周王,也叫“周天王”。他是天底所有人共同的君主,叫“天下共主”。他的邦国是“王国”,他的族人是“王族”,他的家庭是“王室”,他的社稷则叫“王社”。
次一级的叫“国”,也就是“封国”。封国的君主叫“国君”,其爵位细分应有五等,统称则为“公侯”。'5'所以,他们的族人是“公族”,他们的家庭是“公室”。他们的社稷,为人民立的叫“国社”,为自己立的叫“侯社”。6
再次一级的叫“家”,也就是“采邑”。采邑的君主叫“家君”,也就是“大夫”。大夫也是世袭的,叫“某某氏”,比如春秋时鲁国的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也是“家”与“国”的区别:国君称姓(姬姓、姜姓、姒姓、嬴姓),大夫称氏。所以,大夫的族人是“氏族”,他们的家庭是“氏室”。
天下、国、家,层次分明吧?
这就是所谓“封建”。封,就是“划分势力范围”;建,就是“厘定君臣关系”。为什么是“君臣”?因为诸侯是天子所封,大夫是诸侯所立。前者叫“封邦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后一种“封建”,也是有青铜器铭文为证的。
所以,诸侯是天子之臣,大夫是诸侯之臣。大夫对诸侯,要尽力辅佐,并承担从征、纳贡等义务。诸侯的义务,则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等。当然,如果受到其他诸侯欺侮,也可以向天子投诉,天子则应出面为他主持公道。这是天子的义务。
同样,权利和权力也很明确。
天子有封建之权,诸侯有再封之权,大夫没有。也就是说,封到大夫,就不能再封。享有治权的,也只有这三级。不同的是,天子在理论上对周天下,在实际上对周王国,都有统治权。诸侯和大夫则只对自己的封国和采邑有权统治,但他们的治权既是理论上的,也是实际上的。也就是说,大夫的家,诸侯的国,都自治。大夫有权自行管理采邑,叫“齐家”,诸侯不干预;诸侯有权自行治理封国,叫“治国”,天子也不过问。但,大夫除了“齐家”,还有义务协助诸侯“治国”。诸侯也有义务在发生动乱时,奉天子之命摆平江湖,叫“平天下”。
哈,三级所有,层层转包,秩序井然吧?
这就是“邦国制度”,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在这种制度中,周天子名义上是“天下共主”,实际上却“虚君共和”。大夫的家和诸侯的国,则共同组成真正的政治实体,即“家国”。“家国”变成“国家”,要到战国。秦汉以后,国家与天下合二为一,邦国就变成了帝国。从此,天下只设“郡县”,不封“诸侯”,封建制寿终正寝。封建,是战国以前的“国际秩序”。
这样的事,别的地方有吗?
没有。周人的邦国制,不同于大多数文明古国的“君主制”,不同于古希腊的“民主制”、古罗马的“共和制”,也不同于近现代的“联邦制”或“邦联制”,跟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也只有相似之处。与井田、宗法、礼乐相配套的封建制,是我们民族独有的国家体制,也是周人的“制度创新”。
创新是智慧的。井田制是经济基础,封建制是上层建筑,同时也都是巩固政权的手段。封建制把姬周和异姓、中央及地方捆绑在一起,井田制则把民生和民心、人民及土地捆绑在一起。农民不“离乡背井”,豪酋不“犯上作乱”,闲汉们不“无事生非”,可不就“天下太平”?
何况封建也好,井田也罢,都是秩序。有秩序,就不乱。但光有秩序,还不足以“维稳”,因为秩序可以破坏。那么,周公及其继承人“维护封建秩序,防止社会动乱”的办法还有什么呢?
宗法和礼乐。
周人创意的新制度和新秩序,是一盘很大的棋。
一着不慎,也可能满盘皆输。
对士的忽略,就是隐忧。
第四章
天下为家
嫡长子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
嫡,就是正妻。妻与夫相匹敌,所以叫嫡。妻生的儿子,就叫嫡子。嫡子当中,第一个生出来的,叫嫡长子。
与嫡相对的叫庶。
庶,有众多(庶众)、渺小(庶几)、庞杂(庶务)、卑微(庶民)等意思。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庶的本义既然是“众多”,那就意味着“卑贱”。
不过,庶子的地位低于嫡子,却并不因为嫡子的人数一定少,而因为庶子的母亲人数多。嫡子的母亲是妻,只能有一个;庶子的母亲是妾,可以有若干。按照西周婚姻制度,贵族男子都可以有妻有妾。最低一等的一妻一妾,中高级贵族一妻多妾。这就叫“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也是宗法制的内容之一。
那好,妾既然的人数既然众多,当然是“庶”。
事实上,妾这个称谓就带贬义。它的本义,是女奴。'1'最早,是女性战俘。战俘们要保命,只能做奴隶,于是“男为臣,女为妾”。原始的妾,很可能就是被胜利者随便占有的女人,而且仅仅因为她们是俘虏。那时,战俘可是没有什么人权的。
后来的妾,也一样。
依照“一妻多妾制”,妻妾的来历就不同。妻叫娶,妾叫纳。妻,必须门当户对,明媒正娶,才能与夫匹敌,也才能叫嫡。纳妾,则可以偷,可以抢,可以买,可以骗,还可以死缠烂打。因为妾不必有身份和地位。她可以是夫人的陪嫁,父母的丫环,青楼的女子,朋友的歌姬。因此,父母可以赏,朋友可以送,自己可以要,甚至霸王硬上弓。妾既然如此地来路不明,其地位可想而知。
也因此,这样一种制度,只能叫“一妻多妾”,不能叫“一夫多妻”。
结果,是她们的儿子也不平等。
实际上,不但庶子与嫡子不平等,嫡子与嫡子也不平等。地位最高的是“嫡长子”;其次是“次子”,也就是妻的其他儿子;再次是“庶子”,也就是妾的儿子。但他们的父亲却是同一个人,而且是贵族。如果父亲是周王,他们就是王子;父亲是诸侯,他们就是公子。王子和公子,也要分三六九等?
要的。原因,在继承权。
天子、诸侯、大夫,遗产很多。爵位、领地、财产、权力,这些都要有人继承。有权继承的,当然是他的儿子。因为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跟全社会一样,都实行“父家长制”。这也是宗法制的又一个内容。但所有的儿子都来继承,却不行。有些东西比如财产,可以分。爵位和权力,就分不了,只能传给一个儿子。
这就必须立个规矩。
没有规矩,儿子们打起来,可就无法维稳了。
宗法制,就是立规矩的。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这个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为什么叫“宗法”?因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决定谁是第二代(宗)的礼法,当然叫“宗法”。
宗法制规定,祖是什么人,可以不管。但从第二代开始,原则上就只能由嫡长子继承,除非没有。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业”。他们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无妾。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这些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国族的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这就构成了“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就是华夏民族的“总族长”。
难怪学术界普遍认为,华夏国家和华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只不过这国家和民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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