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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徒之路-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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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豆腐庄本身就是个承载蛰的意志的工具?就象一个幸运女神,和她沾边的人都能从中或多或少的得到点好处?
  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其他人?蛰能否看到未来?还是因为李绩是蛰唯一看不清过去的人?
  李绩脑袋都想大了,也得不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结论,他只知道,既然已经和蛰,和豆腐庄产生了瓜葛,这条路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冥冥中的因果已经注定,他深陷其中,抽身不得;如果拒绝流亡之地之行,最好的结果便是,他一辈子止步灵寂,再也不能寸进。
  曾经纯粹的九世之诺,现在参入了一丝因果,一丝功利,一丝谋算,这让李绩心中很不舒服。
  是任由这一丝的不舒服随心扩大,禀持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信念,自己闯出一片生天?还是相信豆腐庄,继续两人间的九世之旅,在被动中慢慢积蓄自己的力量?
  这个问题,对早已不是热血少年的李绩来说其实很容易做出选择。
  活在天道下,遵循天道规则修行,又如何能浅薄的妄言我命不由天?天道之下,死的最快的,便是不知天高地厚之人!蛰不是天道,但他很可能是距离天道最近的那部分存在……
  三种去往流亡之地的途径,第一种不可控,第二种有风险,这个风险不仅仅是宗门未必允许他因为私人原因擅自奔赴异域,也有可能轩辕的这个通道本身就未必安全,道理明摆着,如果流亡之地要防范主世界的侵入,他们必然会紧盯主世界几个最强大的宗门,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轩辕都首当其冲。
  所以,只有最神秘莫测的蛰提供的方式,才是最安全的着陆方式,哪怕这是张单程票,至于怎么回来,蛰说的很有道理,既然蛊道修士都能找到某种方法回归,没道理他李绩数十年都找不到?
  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不愁,仔细算起来,欠蛰的人情已经不少,又何必再矫情这一件呢?
  李绩寄出了二只信简,一只是发往轩辕,给掌门方梁的,川上高原一事,门派有知情的权利,至少,在面对牵昭可能的报复时,宗门能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有个总体的判断,拉屎可以不擦屁股,但你却不能把屎蹭到别人身上不是?
  另一封信简是寄往东海,给安然的,信中李绩直言了自己的去处,豆腐庄之事,他并未隐瞒于她,李绩一直认为,坦诚是人与人交往的关键,这可以避免某些狗血情节的发生,所以,她有知情的权利。
  至于其他人,上洛他不敢打扰,大象在闭死关冲击阴神,渡海怕他担心,寒鸭有自己的生活……这种事,还是自己一个人面对比较好。
  寄出二只信简后,李绩开始准备行装,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他那十数枚随身纳戒就是他全部家当,走到哪带到哪,流亡之地在青空是个禁忌,极少有提到,所以,事实上他也不知该做何准备。
  法如来见过他一次,曾经的新月种子,现在已经成为了一门之长,举止有度,进退有据;对法如,对新月门,李绩也算有些安排,在西沙他也曾和寒鸭讨论过此事,如果在未来数十年来,法如有幸结丹,寒鸭便会把他的财富慢慢转移到新月门,如果不能,那一切休提。
  至于人员安排,那该死的黑羊还在千岛域过他的风流潇洒日子,也不知未来还有没有可能回北域,来新月了。当初真是有些看错了这厮,一副道貌岸然的稳重谨慎下,却藏着一颗闷骚之心,也不知是双依魅力太大,还是羊性如此?
  新月门,本来在百十年前的一个不入流的小门派,自被灭到重建,中间数十年中被当作了一个坊市集散地,慢慢的,又有了些其他的功能,比如消息情报业,法如重建新月后,很聪明的没有砍去这些功能,现在的新月福地倒很有些兴盛的迹象;李绩在等待中,青空修行界也传来一些最近发生的大事传言,其中,就包括川上高原的牵昭寺。
  一元婴二金丹,牵昭寺的中坚力量被人在本域坑的二死一失踪,这种事是瞒不了人的,听说最近川上高原牵昭寺联合阴符道,在高原组织了一次拉网大排查,不少宗门大派布置在高原的力量都被一端而净,惹得修怨沸腾,修不聊生,同时引来在此次排查中损失颇大的三清道门的强力指责。
  始作俑者是谁?凶徒有几个?都成为了各洲域修士们茶余饭后热门的讨论话题;牵昭寺始终没有作出最终的定论,但从嫌疑人往下排,轩辕毫无争议的排在了首选,而乌鸦李绩则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嫌疑人。
  但这种事情,没有真凭实据,谁也不能就咬死谁!问题在于,一元婴二金丹,明显不可能是李绩一人所为,所以,帮凶是哪个反倒成了青空世界最大的疑问?
  对此事,轩辕沉默不言,某个在他派作客的轩辕真人不屑道:他牵昭历史上哪次出了乱子折了人手,不是赖在轩辕头上?自古有之,不服就放马过来!
  轩辕是乐得看笑话的,不仅是牵昭折了最出色的狕豹金丹,也是在这次排查中损失甚小之故;损失小不是轩辕隐藏功夫了得,而是轩辕在高原的力量早就被扫的七七八八,所以也没什么可损失的。
  能在一旁看三清道门和牵昭斗嘴,也是件乐事。


第613章 部落
  这是一片被遗弃的土地,血红的天空下,旷阔的荒野,稀少的居民,破烂的营地,麻木的人群,一切都透显出一股深深的颓废,唯一与众不同的,是这里更充沛于主世界的灵机。
  一个黑瘦矮小,衣衫褴缕,发如枯草的七,八岁小女孩,背着和她身体不相称的大水篓,碎步从脏乱的帐篷交错中走过,时不时的还要留意不远处几头饥饿的野狗不怀好意的注视。
  她叫奚木兰,本乡本土长大的苦孩子,因为父母双亡,从小就在舅舅家长大,这在这个地方是件很平常的事,饥荒战乱,很多人在天灾人祸中死去,留下的孩子就只能寄居在他们并不富庶的穷亲戚家中。
  她的名字很好听,不过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底层贫民,之所以叫木兰,仅仅是因为他们居住的地方叫木兰部落,在这个地方,你随随便便到处一吆喝,都有数个叫木兰的孩子看向你。
  舅舅家也很穷,而且还有几个孩子要养活,所以七八岁的奚木兰已经能…干大部分孩子在这个年纪能…干的所有活计,她没有怨言,能有一口吃的就已经很满足了,而且周围的孩子们也大部分是这样子长大的,她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走近舅舅家肮脏的帐篷,木兰吃力的把水篓从肩上卸下来,再倒入帐篷外的一口大铁锅中,接下来,等二哥拾柴回来,她就可以生火准备今天的晚食了。
  没多大功夫,舅舅家的老二,一个和她同样年纪,同样黑瘦,同样褴缕的小男孩背着一捆柴火走了过来,脸上有荆棘划过的血痕,手中握着一把满是崩口的柴刀。
  两个小孩子把柴火码好,架上铁锅,生火,然后从帐篷里取出半袋子青稞,小心翼翼的倒进去几两便马上停住,生怕倒多了就没有明日的口粮,然后,不断的用长木勺搅动,就怕青稞沾上锅底,又少了几粒吃食。
  水开后,淡淡的食物香味飘出来,帐篷内又钻出两个更小的孩子,三,四岁的小男孩,都规规矩矩的围在铁锅边,仿佛朝圣般的看着木兰搅动稀得见底的汤粥。
  拾柴的孩子又从帐篷内抱出一小捆干草似的东西,这不是干草,是野菜,等粥完全熬好前再放进去,以此填补那只能叫水的吃食。
  但他们都不急,大大小小四个孩子不断瞄向远处的目光暴露了他们的心思,他们在等,等父亲,等舅舅高大的身形出现,因为如果运气好,这个一家之主手里会提着一块围猎后分到的肉块,那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刻。
  这样的期待不会总是实现,出外围猎充满了危险,受伤是常事,死亡也不少见,这一点两个大些的孩子已经开始明白,所以,他们的目光中除了期待,还有一丝担心,很矛盾。
  贫穷的家庭一般很少有大家族那样乌七八糟的东西,这一点很可贵,木兰的舅舅,舅母对四个孩子一视同仁,甚至还因为木兰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子而对她格外照顾些,但这并没什么卵用,这个家庭实在是太穷了,穷到这种照顾最多也就是多舀半勺粥而已,而且懂事的木兰还会偷偷把这半勺粥分给两个更小的弟弟。
  舅母先回的家,神情疲惫,她在部落里打短工做杂活,洗衣,缝补,挖沟,什么活都做,沉重的体力劳动让不到三十的她看起来就象是个五十岁的老妇人,但在回家之前,她还是尽量让脸上带起笑颜,并炫耀的挥动着手中的三个饼子,那是孩子们很少吃到的美味。
  今天的期待没有让孩子们失望,当男人抗着一块巨大的肉块向帐篷走来时,四个孩子欢呼着冲向他;同时欢呼的还有部落里其他的家庭,一次成功的围猎,就能让这个不大的部落象过节日般的满足。
  虽然穷,虽然苦,日子总要过下去!
  部落人家,煮食可没有煎炒烹炸,大块的,还滴着血水的肉块被切成孩童拳头大小扔进铁锅,很快的,扑鼻的肉香就漫延在整个部落营地,家家户户漾溢着欢乐的笑声;
  这样的部落虽小,却不会抛弃每一位族人,在这里,人,比其他的都更重要。
  女人满足的看着孩子们兴奋的笑脸,转向自己一贯沉默寡言的男人,
  “当家的,今日猎的却是什么兽?竟然分得这么一大块,够吃三,五日呢!”
  男人沉默不语,一起生活近十年的女人从细微的动作中发现了一丝的不寻常,她也未继续问下去,因为她知道,如果该说,丈夫就一定会说,否则,便会独自抗下去。
  半晌,等孩子们稍微跑远和其他孩子玩耍时,才闷闷道:
  “我们越过了红水河!”
  女人就一惊,手中搅动的木勺差点掉进铁锅里,对这片荒原来说,红水河对岸就是另外一个世界,如果这里是地狱,那边就是天堂,不仅草木丰盛,而且野兽成群,住在河对岸的,仿佛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不仅富庶,而且高来高去,让人生不起一丝对抗之意。
  “怎地就过了河呢?这要是被发现,狩猎队还有能活着回来的么?”女人听的心惊肉跳。
  “还能怎地?最近一段时日这边的兽类是越来越少,那头驼牛本就是在这边被发现的,可它受伤后却游到了对岸,大家三日没猎到大的野兽,一时放弃不下,才追到对岸的,说起来也不算是不守规矩!”
  男人瓮声瓮气的说道。
  女人叹了口气,“话是这么说,可对岸有仙人撑腰,着实邪门,很多事他们明明不在场,可就是瞒不得他们半分,这要是运气不好,找上门来……”
  男人腾的站起身,“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总得先吃饱肚子才好,孩子们都已经七,八日没吃到肉了!”
  女人也不再说话,事已做下,悔也无用,眼看肉粥已熟,便换张笑脸遮掩愁容,冲孩子们喊道:
  “二皮,小兰,带弟弟们回来吃饭了!”


第614章 陌生人
  女人喊得几声,却没见孩子们回应,这在往常根本就是不可能之事,穷人的孩子,什么都可能误,就是误不得吃饭。
  她倒没有过分担心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在部落内,只隔着二,三个帐篷,一群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清晰在耳,又有何可虑?只不过今日的孩子们的欢笑声格外的高亢罢了。
  女人循声走了过去,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能让孩子们忍饥挨饿也舍不得离开的,转过三个帐篷,却不禁为眼前的场面吓了一跳,数十个孩子,甚至还有些大人都围拢一圈,正自兴致盎然的看着圈中一人……
  那是个容貌普通,笑容和蔼的青年,穿着很怪异,仿佛与红水河对岸的装束有些相仿,但也不完全相同,她能看出这人的与众不同,因为他的皮肤和部落的人比较起来,实在是太过细腻了。
  这是个外来客!部落虽穷,但穷的有自己的傲气,却从来不会拒绝远方的客人,这也是一个陌生人能轻易走进部族,站在孩子中的原因。
  青年正在变戏法,一番装腔作势后,大喝一声,伸手一指,便从自家孩子木兰随身背负的背篓中掏出一只雀鸟来,而方才这个韧草编织的背篓中,明明是什么东西都没有的。
  周围大人孩子齐声喝采,木兰更是兴奋的满脸发红,和二皮小心翼翼的捧着那只雀鸟爱不释手,满脸的爱惜不舍,那青年却也大方,一挥手道:
  “便送与你了!”
  周围的孩子皆露出艳羡之色,别看他们在荒原上日日也野兽打交道,真正拥有自己宠物的孩子,却也没几个呢。
  戏法再好看再精采,也充不了饥,随着大人们越来越急促的呼唤声,围拢的人群也渐渐散去,其中也很有些大方好客的,邀请那青年去自家作客,但这人笑容不减,却是一一拒绝,
  木兰捧着小雀鸟,看了看青年,又看了看舅母,轻声道:
  “妗母,我能请这位叔叔回家吃饭么?”
  和她一起的,还有二皮同样热切的目光,女人爽朗的笑了,部落人家,没那许多算计,只要今日有食,就不会拒绝客人,本来她还以为这青年还会和先前一般的拒绝,毕竟这人看起来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但没想到的是,这青年却点点头道:
  “既蒙相邀,那便打搅了!”
  几个孩子欢天喜地的簇拥着青年,在周围孩子们的羡慕中往家中返去,木兰再次轻声问道:
  “叔叔,我能放小鸟回家么?”
  青年笑笑,揉了揉一下她乱糟糟的头发,“当然,既然给了你,那便由你作主!”
  陶碗,每人都手捧一只巨大的陶碗,里面是女主人分食的肉粥,再掰进去硬邦邦的饼子,大人孩子都吃的酣畅淋漓。
  青年也分了只大陶碗,不过他拒绝了饼子,这肉粥实在是谈不上美味可言,说勉强能入口都的高夸了这种粥食,尤其是对于一个一贯讲究美食享受的人来说,无疑是种煎熬。
  但青年仍然一口一口的喝光了他的肉粥,青稞太少,野菜太烂,肉块发硬,青年面带微笑的吃完他那一碗,随即拒绝了回碗的邀请,大人孩子总共七人,他只比两个三,四岁的小孩子吃的稍多些,其他的人,哪怕是瘦弱的木兰和二齐,都足足吃了两大碗,如果不是铁锅见底,他们恐怕还会添第三碗。
  女人把锅底刮的干干净净,又刮出大半碗黄黑发焦的黏稠之物,不过这一碗是属于一家之主,顶梁柱的男人的;饮食间没有人说话,除了青年,人人都专注于碗中,仿佛人生意义便在这方寸之间。
  眼见除了沉默的男人外,大家都已吃完,孩子们又恢复了活力,青年从怀中掏出一罐,递与男人,男人一怔,看了看青年友善的笑容,也放开戒心,拔开罐塞,顿时,一股辛辣的酒香涌了出来。
  已经有多少年未喝过如此够劲的烈酒了吧?男人再不犹豫,仰头连喝三大口,虽然被呛得眼泪直流,却满足的微闭双眼,回味那由口至腹,再流向全身的热力……
  几个孩子奇怪的看着他们的父亲,不明所以,青年接着从怀中掏出一把五颜六色的糖果,一一分给四个孩子,孩子们看着手里包装精美的东西,却不知该如何做……
  青年撕开一枚糖果,展示给几个孩子,然后慢慢放入口中,尽量轻柔的对孩子们说道:“很甜的!”
  这是木兰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次晚食,有戏法,有饱食,还有餐后糖果,那一缕甘甜,从舌尖漫延,填满了整个味蕾,嘴巴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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