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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名师-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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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级别的女孩,就算是在家里,那也是家主才有资格享用的,或者是当做重要的礼物,来换取大利益。
  顾秀珣小时候,家里很穷,如果不是母亲实在不舍得,从牙人把她抢了回来,那她现在应该也是在某个富豪地主家的宅子里,过着残羹冷炙,谨小慎微的日子。
  “快拒绝吧!”
  夏荷祈祷着,不过她知道这不可能,以自己的姿色,哪个男人不想要?如果不尽快离开,今晚绝对就会失身了。
  冬荷则是好奇的打量着孙默,想听听他的答案,她觉得,这种男人,应该不是俗人。
  “你是老师,平日里很忙,时间也很宝贵,总不能被洗衣做饭这些琐事耽误了时间,交给她们去做吧!”
  郑清方喝茶。
  当然,潜台词他没说,你想睡她们,排遣压力和寂寞,也是可以的,不过以孙默这种相貌,怕是也不缺女人。
  青楼楚馆的小娘们,最喜欢孙默这种年少多精……呃,是多情还帅气的男人了。
  “对了,孙默,青楼楚馆那种地方,去玩玩可以,但是不要沉迷,而且也不要为那些妓女一掷千金,不管她们说什么,最后都是为了榨干你的钱包。”
  郑清方面色严肃的告诫。
  “郑叔,我活了二十年,还没去过那种地方呢!”
  孙默赶紧澄清,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这里还有三个女人。
  冬荷的眉头一皱,立刻瞟向了孙默的下身,他不会有问题吧?
  夏荷的嘴角,溢出了一抹嘲弄的笑容,这个年纪的男人,没去过青楼,要么是怂包,要么是穷鬼,要么就是石更不起来的废物。
  顾秀珣一愣,跟着就有些忍俊不禁了,孙默,你解释的样子,很有趣呀,不过跟着,她便有些佩服了。
  孙默这自制力,好可怕!
  要知道,在中土九州,和历史上一样,女孩结发及笄,也就是十五岁,就可以嫁人了。
  男人同样,如果是富家子弟,在这个年纪,青楼都要去吐了,不说识鲍无数,但是上双,肯定是有的!


第307章 孙默,你竟然是名画师?
  这年月,达官贵人和文人骚客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找几个名妓头牌作陪,然后吟诗作对,附庸风雅。
  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逼格。
  孙默虽然不是九州土著,但是他理解这种风气,这就像去星巴克喝咖啡,要是不拍个照发朋友圈,我岂不是白花这么多钱了?
  “郑叔,心意我领了,人,你带回去吧!”
  孙默拒绝,很干脆。
  “孙默,我没有恶意的!”
  郑清方听出孙默有点小不开心,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明所以,难不成是因为孙默喜欢男人?
  郑清方压根就想不到是孙默不喜欢这种把人当礼物的行为,因为这太正常不过了。
  “我明白的。”
  孙默赶紧挤出了一个笑脸,是自己矫情了。
  要知道在宋朝,那位鼎鼎大名写出了千古名篇《赤壁赋》的苏轼老爷,可是有把怀孕小妾送人的经历。
  在那个年代,这就不叫事!
  郑老爷子送自己精心调教了十年的奴婢,那是看得起自己。
  “好吧,不过以后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告诉我!”
  郑清方说完,挥了挥手:“你们去外边等吧!”
  夏荷如蒙大赦,总算躲过去这一关了,她施礼后,立刻往出走,深怕慢一步,孙默会改变注意似的。
  冬荷却是眉头一皱,咬了咬牙后,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爷,请恕奴婢斗胆,冬荷想要留下来,照顾孙老师起居。”
  刚走出客厅的夏荷脚步一僵,看向了冬荷,这女人疯了吧?有郑家的侍妾不做,跑来这里做仆人?
  说实话,只要是嫡系子弟,不管谁睡了自己,自己都能混个侍妾位置,或许过的不算好,但是绝对不用像个贱仆一样,被人使唤。
  “放肆!”
  郑清方呵斥,他只是看着冬荷,但是数十年朝堂斗争的经历,早让他练就了一下火眼金睛,只是一眼,他就猜到了冬荷的想法。
  这个女人想用孙默做跳板,恢复自由身!
  孙默很温柔,也很善良,他因为白鸟道人,前前后后得到了至少二百万两,可是他现在过的生活,依旧简朴。
  稍微有些钱的家庭,谁不给儿子配个侍女呀,可是孙默自己赚了钱,都没买!
  可以想象,冬荷到了孙默这里,做做日常打扫就行,也没什么苦力活儿给她干,要是孙默带着学生去黑暗大陆历练,两、三个月不会回来,那冬荷算是大放假了。
  如果冬荷够阴险,还可以利用孙默的名声,逼迫他放弃卖身契,毕竟身为名师,和仆人闹出了矛盾,丢人的是名师。
  冬荷吓了一跳,赶紧磕头如捣蒜。
  砰!砰!砰!
  冬荷的脑袋一边砸着地板,一边求饶。
  “老爷,我错了,我不敢了!”
  冬荷怕了,对于郑清方这种人来说,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没用,触怒了他,就要受到惩罚。
  “别磕了。”
  孙默的眉头皱的很深,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仆役卑微的样子。
  是的,这些签了卖身契的仆役,比平民还不如,就是一个物件,说句难听的,家主打死了她们,随便找个偷盗的借口,去衙门报备一下,屁事都没有。
  孙默这一句话,让冬荷更慌了,也更用力了。
  “别磕了,没听到吗?”
  郑清方很不爽,你这个样子,不仅显示我御下无方,也让孙默觉得我为人刻薄。
  本来是一件好事,没想到弄成这样。
  孙默在郑清方心中,地位很重,所以郑老爷才会这么在乎自己的形象,千万不要让孙默厌恶了自己。
  冬荷趴在地上,像一只受到惊吓的鹌鹑。
  “孙师,你就留下她吧!”
  一直旁观的顾秀珣,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这个女孩回去,将来很可能还会送给别的男人,与其那样,不如留在孙默身边吧。
  至少孙默是个好人,不会虐待她。
  “不,不敢,我何德何能,怎么配留在孙老师身边?”
  冬荷声音慌张。
  “好了,别废话了,起来,我带去你包扎一下!”
  孙默吩咐。
  冬荷没有郑清方的命令,根本不敢起身。
  “孙师的话,就是我的话,你要听!”
  郑清方呵斥。
  “奴婢记下了!”
  冬荷起身,孙默就看到她脑袋磕破了,流着满脸的血。
  “郑叔,你说得对,我这里的确需要一个人打扫卫生,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孙默心软了。
  这个女孩,毕竟是贡献过好感度的,自己能拉,就拉一把吧!
  孙默的家里,常备药物和绷带,他带着冬荷去了书房,帮她包扎。
  看着孙默近在咫尺的脸颊,冬荷突然觉得,刚才的冒险,是值得的。
  要是换成其他男人,谁在乎你呀?
  “疼吗?”
  孙默这话一出口,冬荷的泪水再也止不住,溢出眼眶,划破脸颊,啪塔啪塔的掉在了地上。
  已经多少年了,没有人这么关心过自己了。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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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默帮冬荷包扎完,出了书房,指了指走廊:“东边第三间是客房,你先去休息吧!”
  安顿了冬荷,孙默回到了客厅。
  站在门口的夏荷,看到这一幕,突然间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也该留下呢?不,自己是要当郑家少奶奶的命。
  冬荷这个蠢女人,这一步,绝对走错了。
  “哎,这件事,是我唐突了。”
  郑清方叹气。
  “郑叔言重了!”
  孙默呵呵一笑:“我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谢礼,这样吧,我帮你画一幅画吧?”
  郑清方听到这话,精神顿时一震,复方嗅到肉味的老狗,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看着是孙默。
  “可以吗?”
  郑清方激动了。
  “去书房吧!”
  孙默当先带路。
  顾秀珣一进去,就忍不住赞了一声:“孙师,你这书房布局不错呀?而且文房四宝,都是高级货!”
  “我不知道,都是子柒打扫和准备的!”
  孙默解释。
  听到这个名字,郑清方的嘴角有些抽搐,本来打算提醒孙默一声的,最后还是放弃了。
  顾秀珣研磨,铺宣纸。
  “我来吧!”
  冬荷怎么敢去睡觉呀,初次见面,这种时候可是给新主人留下好印象的时候,所以哪怕身体不舒服,也要抗。
  孙默执笔,在脑海中构思了一番后,便蘸墨落笔。
  春雨初停,彩霞遍照。
  郊外的草地上,还沾着露水,远处,是十里长亭,有北归的燕子,停在上面休息。
  溪水匆匆,两边的柳树,已经被三月的春风剪出了一抹抹的嫩芽。
  十多分钟后,一幅春日图已经跃然纸上。
  “没看出来,孙默的画技居然也不错!”
  顾秀珣有些意外,然后瞄了郑清方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个老头,瞎激动什么呀?孙默画的是不错,但也不是名画师的水准呀?
  “会不会成为名画呢?”
  郑清方盯着宣纸,神色紧张,又忐忑,情感上,他希望看到一幅名画的诞生,可是理智告诉他,这太难了。
  名画这种东西,都是妙手偶得的,哪怕是掌握了妙笔生花第三重境界的名画师,也不敢保证自己画的张张都是名画。
  大致的背景画好后,孙默开始画人,因为有大师级的国画人物绘画术,所以这才是他的强项。
  几笔之后,柳树下,一位提着风筝的少女出现,她踮着脚尖,朝着大道上张望。
  她素以纤手,不施粉黛,清纯的气息跃然纸上。
  蓦然,在画面的左侧,有半匹马成型,马身上,是一位浊世佳公子,左手持扇,信马由缰。
  再远处,溪水边,有几个总角小儿,正在抓鱼,一个小女孩不慎,掉了进去,旁边的大哥哥正试图把他拉起来。
  还有树林中,青草上,有一对两小无猜的男女在说着悄悄话。
  孙默酝酿着情绪,画着画着,便伤感了起来。
  在这个世界上,肯定还有很多像冬荷那样的孩子,真希望他们可以和父母家人团聚,而不是小小年纪,就被人贩卖,一辈子只能为奴为婢。
  如果是现代,她们初中都没有毕业呢,可是现在,为了不被老爷打骂,谨小慎微的活着。
  孙默手中的狼毫,亮了起来。
  四周的灵气,开始朝着这里聚集。
  “这是……”
  顾秀珣满脸惊骇,这不会是妙笔生花之境吧?
  不,不会得,孙默才多大呀,而且平日里也没多少时间练画,这要是画出名画,那对其他求妙笔生花之境而不可得的老家伙们,是不是太残酷了?
  郑清方激动了,用力的用指甲掐着掌心的皮肉,才控制住没开心的叫出来。
  草地上,十几个十来岁的童仆拽着纸鸢,跑来跑去,他们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脸上也满是疲惫,可是没人敢停下。
  在远处,长亭之下,摆着酒席,几位衣衫华丽的富家子弟,一边品茶,一边看着天空的纸鸢闲聊。。
  孙默的技法实在太高明了,顾秀珣一眼看过去,立刻便感同身受,体会到了这几位富家子弟踏青的快乐,
  有一个少女,站在长亭外,朝着那些童仆呵斥,似乎再让他们跑得快一些,同时,她还在让一个拿着红牙板卖唱的少女赶紧走开,不要打扰他们的雅兴。
  溪水中,几个光着脚的仆役也没闲着,在清洗几匹游春马。
  这本来是一幅让人心情愉悦的游春图,可是随着这些童仆少女操劳疲惫的形象跃然纸上后,便有些变味了。
  轰!
  随着孙默最后一笔落下,那些灵气光斑呼啸而来,附着在了宣纸上,为它着色。
  “妙……妙笔生花?”
  冬荷惊呼出口,随即又赶紧捂住了嘴巴,要是打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老爷一定会扒了自己的皮。


第308章 他说不定可以成为亚圣!
  冬荷作为郑家精心调教的女孩,自然也是懂琴棋书画的,即便是丢到青楼楚馆去,也能和那些头牌打上几个回合。
  因此孙默这幅画,一瞬间便征服冬荷。
  叮!
  来自冬荷的好感度+100,友善(250/1000)。
  “原来新主人,这么厉害的吗?”
  冬荷激动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单凭这手妙笔生花的画技,主人就能成为那些达官贵人的座上宾,往来与权贵之间。
  对了,郑老爷喜欢书画,主人肯定是因为这手画技,才得到了他的欣赏吧?
  冬荷以为自己发现了问题的关键。
  可事实上,不管是写书,还是画技,都只是让郑清方更看重孙默的一个小砝码罢了。
  真正让这位曾经当过两朝宰相的致仕大佬看上孙默,以平辈论交的原因,是他在老师这份职业上的表现。
  像郑清方这种人,是会把‘朋友’分门别类的。
  有爱好相同的兴趣朋友,有志同道合的同党,也有孙默这种才华横溢用实力折服了他的朋友。
  郑清方可没有把孙默当成晚辈看待。
  除了欣赏他的才华,这么做,也是在投资,如果他将来成为五星名师,甚至是亚圣,那对于家族来说,会是极大的助力。
  随着灵气附着在宣纸之上,这幅《早春踏青图》立刻色彩斑斓了起来。
  嫩绿的青草,各种颜色的游春马,反射着日光的娟娟溪流……,一下子便让这幅画活了起来。
  “厉害了!”
  顾秀珣惊叹。
  她也是第一次见到一幅名画的诞生,不,应该说,只有极少数人才有幸见到这种场景。
  妙笔生花之境,分为三等。
  第三等,因为灵气的存在,画作不再是黑白色,而是会变得和现实一样,透出浓烈的氛围。
  只要人看到,便会情不自禁地驻足停留。
  第二等,赏画者被画作展现出来的意境所感染,情绪失控而不自知,为了画作痴迷,想要将之据为己有。
  第一等就不说了,那是画圣的领域。
  孙默这幅画,明显是第三等,不过这也很厉害了,要知道孙默才多大?
  二十岁呀。
  放眼整个唐国,恐怕都没有可与他匹敌之辈。
  叮!
  来自顾秀珣的好感度+100,尊敬(710/1000)。
  妙!
  妙!
  妙!
  郑清方抚掌,眼睛湿润了。
  不同于冬荷和顾秀珣震惊于孙默的画技,郑老爷子已经见过两次了,所以对孙默的表现,并不意外,让他震惊的,反而是整幅画作透出的内涵!
  这是社会底层人的控诉呀!
  早春踏青,放纸鸢,钓溪鱼,听山歌……
  这本该是少男少女们游玩欢乐的日子,可是再看那些辛苦劳作的童仆侍女们,没有快乐,只有疲惫。
  一道巨大的阶级鸿沟扑面而来。
  虽然都是踏青,但是快乐只属于上等人!
  孙默这幅画,构图很巧妙,那些明显是权贵富商子弟的人,占据了画面的大部分。
  他们的笑声、闲谈,通过画面,呈现在了大家眼前,赏画者第一眼看到,也会被这种情景所感染,感同身受,要么渴望这种生活,要么回忆起早年自己踏青的时光。
  这个时候,赏画者的心情是愉悦的。
  但是往画作的边缘角落去看,当那些童仆杂役映入视野的时候,便会让觉得不舒服了。
  普通人或许感觉不到什么,但是郑清方这种曾经牧民一方的大官,是最能体会这种阶级差距的。
  孙默收笔,退后了几步,欣赏这幅画作,然后撇了撇嘴。
  “怎么?都画出妙笔生花之境了,你还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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