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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生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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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算是隐形的福利,所以大家都愿意到效益好的单位上班。

    有了工资条,明天就可以到单位会计那里领工资,林子轩也算是能自食其力了。

    发了工资,他开始琢磨怎么花钱,先拿出50元交给家里,没钱的时候白吃白喝,现在该为家庭做贡献了。

    林子轩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但有两个孩子上学,在钱财上总不是那么宽裕。

    他打算给父母买件衣裳,给妹妹买条新裙子,现在穿着的裙子还是前年的。

    还有慕姗姗,也要送一件礼物,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不时兴穿金戴银,戒指项链耳环什么的都不用考虑,就算买了,她也不敢穿戴出去。

    会被人指指点点,除了那些混社会的才会不顾及这些。

    当然,林子轩那点工资也买不起,他准备送一条丝巾,这或许是女人唯一的装饰了。

    到了九月,秋高气爽的时节,女人颈子上花色不同的丝巾就会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至于慕姗姗的父母,他还没有想好送点什么,送茶叶还是烟酒,或者送一套图书。

    他还有写诗的稿酬30元,《顽主》的稿酬50元,足够花销了。

    《京城文学》是按照新人作家的稿酬支付给林子轩的,和诗歌的稿酬不能相比。

    拿到工资后,他和慕姗姗商议着该买些什么东西。

    “这样吧,我出钱给你父母买礼物,你出钱给我父母买礼物,这样就能节省一笔钱。”慕姗姗精打细算道,“我有不少丝巾呢,不急着买,咱俩先去看看,需要什么买什么。”

    “第一次发工资总要花个痛快,你们女孩子不是喜欢逛商店么?”林子轩不解道。

    “我们喜欢逛商店,但不一定花钱啊。”慕姗姗瞪了他一眼,用教训的口吻说道,“你这种消费思想要不得,以后还要过日子呢,哪能一次花完啊。”

    “行,听你的,以后咱家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你了。”林子轩爽利道。

    “我怎么觉得你不怎么在乎钱啊?好像自己有个几千块一样。”慕姗姗怀疑道。

    何止几千块,几十万我也有过,可惜不是在这个世界,而且时代不同,消费水平也不同。

    现在为了如何消费这百十块钱而伤脑筋,让林子轩颇为感慨,不过他不会表现出来。

    “那当然啦,我是谁啊,以后赚钱的机会多得是,我去写小说,一个月写个几十部小说,咱们就发财了。”林子轩夸张道。

    “你就吹吧,你以为写小说是买冬储大白菜呢,一买几十颗reads;。”慕姗姗摇头道。

    她没有告诉林子轩自己给《京城文学》打了电话。

    在慕姗姗看来,林子轩有才华,只是小说是那么好写的,需要灵感,否则早就遍地都是作家了,她觉得这个时候只要鼓励林子轩就好了。

    林子轩知道慕姗姗不相信,他也不想弄得惊世骇俗,要真一个月写几十部小说,估计会被抓起来切片研究吧。

    他要循序渐进,慢慢的出名,这才符合正常人对事物的认知,符合客观规律。

    两人虽然经常唱反调,但那只是增添生活的乐趣罢了,他们毫无疑问的在关心着对方。

    商议完毕,他们开始逛商店。

    这时候商店里的商品种类简单,服务员的态度不怎么好,爱理不理的,也不讲价。

    在京城,想要买到好东西要到招待外国人的商店去,不过那里的东西太贵,需要购物券。

    两个刚刚上班的年轻人根本消费不起,他们从各自的工资里总共凑出来90块钱,准备来一场疯狂的大采购。

    最终满载而归。

    包括给各自父母的衣服共计三件,慕致远的茶叶一包,林晓玲的裙子一件,林子轩的鞋子一双,慕姗姗给自己买了一个漂亮的头箍。

    两人很兴奋,花自己的钱的确很爽。

    他们把战利品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骑着车子在马路上穿行,高兴的哼唱着歌曲,一串串快乐的音符在风中飘荡。

    把慕姗姗送回家,瓜分了战利品,林子轩返回家中。

    在路上,他买了半只烤鸭和一瓶二锅头,这算是改善生活了,回到家里,把礼物一分,家里顿时快乐起来。

    尤其是林晓玲,正是爱美的年纪,拿着新裙子不舍得松手,老哥老哥的叫得那个亲热。

    林伯清和郑秀莲虽然埋怨儿子乱花钱,但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算是慕姗姗买给他们的,未来儿媳妇的礼物自然要收下,他们夸奖慕姗姗会持家,和埋怨林子轩乱花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不同的待遇啊!

    晚上的时候,林伯清和林子轩爷俩喝了不少酒,看着儿子踏入社会,能养活自己,还有了对象,做父亲的就知足了。

    林子轩有点愧疚,他毕竟是穿越来的,不过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融入了这个家庭。

    他喝了杯酒,看着这个面积不大的房屋,有些微醺的父亲,在一边看电视的母亲和妹妹。

    不管怎么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第二天醒来,太阳照常升起,林子轩照常上班,只是他感觉自己有些不一样了,或许是他对这个世界更为认同了。

    与此同时,八月份的《京城文学》开始发行。

    这份文学杂志主要面向的是京城的读者,也包括京城周边的省份。

    不少读者惊奇的发现这一期杂志里有一篇叫做《顽主》的小说,就像是漆黑夜里的萤火虫,在一众说教型的小说里显得那样的鲜明出众。
………………………………

第十六章 纯真年代

    《顽主》是一部富有争议的小说,喜欢的读者极为喜欢,不喜欢的读者完全接受不了。

    青年读者觉得小说写出了他们的心声,引起了共鸣,他们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迷茫,在这个变革的大时代面前不知所措。

    他们想要做点事情,却发现困难重重reads;。

    社会的冲突,家庭的冲突,感情的冲突,说到底是新旧两种社会观念的冲突。

    中年或者老年读者则不以为然,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公然宣扬坏思想,会教坏青年人。

    《顽主》里的故事都是瞎胡闹,是低级趣味,是庸俗思想,这样的小说就不该发表出来。

    《京城文学》收到了不少观众来信,大多是关于《顽主》的,有支持和赞扬,也有诋毁和谩骂,双方争论的非常激烈。

    周天涯早已预料到这种结果。

    在编辑部内部的争论蔓延到了读者之中,或许不久之后会引起整个文学圈子的大讨论。

    他隐约觉得这件事或许会改变当今文坛的格局,开启一个文学的全新时代。

    纸媒的传播速度不快,不像是网络,可以即时分享,想要引起大讨论,还需要时间酝酿。

    林子轩知道《顽主》发表了,他还买了一本《京城文学》,这样就能向父母说明稿费的来源,虽然有编辑部的来信作为证明,但远没有拿到手里的杂志来的实在。

    在这件事上,家人的反映不一。

    林伯清看了小说,批评了林子轩一番,作为机关的工作人员,他比较敏感,担心会出问题,儿子还年轻,万一因为这篇小说犯了错误,影响以后的上进。

    他批评也有维护的意思。

    郑秀莲不乐意了,儿子写稿子赚钱,这是好事,只是叮嘱林子轩以后别写这样的小说了,别人怎么写咱们就怎么写,那才安稳。

    林晓玲则力挺老哥,觉得这小说特有意思,比那些沉闷无聊的小说强多了。

    而且,她以后也可以在同学面前显摆,自己有个作家老哥,想想就特有面子。

    当然,她在家里没什么发言权,只能在精神上支持林子轩。

    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也反映了整个时代的面貌。

    和小说的遭遇不同,林子轩在诗歌上得到了不少的赞誉,《当你老了》和《一代人》被认为是近期极为优秀的诗歌作品。

    90年代华国诗歌开始走下坡路,诗歌比小说更需要灵感和激情。

    一首高质量的诗歌可能需要一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写出来,当激情耗尽,理想不再,诗人也需要生活,也要面对现实。

    在物质贫乏的年代,年轻人喜欢诗歌,喜欢写诗,因为诗歌代表着理想。

    一旦进入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就不会再有伟大的诗人了,吃饱喝足之后写出来的诗歌没有生活,只有无病呻吟。

    “所以说,诗人就要贫穷,贫穷才能写出好诗来。”林子轩总结道,“诗人在快饿死的时候一定特有生活,特感慨,绝对会写出惊世之作。”

    “你的意思是要把你饿上几天才能写出诗歌来?”慕姗姗打量着林子轩,似乎真想把林子轩饿上几天试试看。

    “怎么可能,我和他们不一样,天才不需要生活。”林子轩赶忙说道。

    “不需要生活你拉我来酒吧干嘛?你不是说要来体验流行文化么?”慕姗姗反问道reads;。

    周六晚上,他们在一家酒吧里坐着,想要体验京城的流行文化。

    京城的酒吧和歌舞厅大多在后海公园附近,旁边有京城戏剧学院,还有小吃一条街,是青年人常来闲逛的地方。

    这个年代的酒吧很简单,没有调酒师,也没有那么多花样,就是听音乐喝啤酒的地方。

    爱玩闹的青年会去歌舞厅,喜欢清静的则来到酒吧。

    “咱们怎么说也是文艺工作者,肩负着引领人们群众正确文艺观的重任,有必要深入实地的考察一下当下青年人的文艺生活,看看是不是健康,有没有不良嗜好。”林子轩一本正经的说道,“怎么考察呢?当然是融入其中啦。”

    “你就给自己戴高帽吧,你是少儿栏目组的,应该去幼儿园和小学考察,和小朋友打成一片,成为知心大哥哥。”慕姗姗取笑道。

    “那你就是知心大姐姐,咱俩谁都跑不掉。”林子轩不甘示弱道。

    “我可是要到国外旅游的人了,跑的远远的,你想抓都抓不到。”慕姗姗得意道。

    “节目批下来了?速度够快的啊,电视台什么时候效率这么高了?”林子轩惊讶道。

    “今天刚批下来,台里一直有类似的计划,刚好觉得这个节目不错,就批了。”慕姗姗回答道,“说说吧,你有什么想法?”

    “什么想法?”林子轩不解道。

    “你就不担心么?你没听过外国的月亮比华国圆,到国外的人开阔了眼界,就会变心,我们台里有个在国外跑新闻的男人,现在回来正闹离婚呢,说什么没有共同语言。”慕姗姗看着林子轩认真的说道。

    “瞎想什么呢?你只是去做节目又不是不回来,弄得咱们好像要劳燕分飞一样。”林子轩打趣道,“再说,要说担心也该你担心?把我一个人留在国内,你就放心?”

    “我才不担心呢,除了我谁会看上你啊。”慕姗姗不满道,“要不咱们先偷偷的结婚吧。”

    “咱俩要是连这点考验都经受不住,就算现在结了,那以后还是得离,别折腾了,这样就挺好。”林子轩安慰道。

    “我说你怎么这么冷静啊,你就真不担心?”慕姗姗生气道。

    林子轩很想说在他那个世界看惯了男女之间结婚和离婚的游戏,认真的感情越来越少,但他知道此时此刻的慕姗姗是认真的,所以他也要同样认真。

    “我这不是相信你么?以后的日子还长,面对的考验更多,这只是开始,所以说彼此的信任很重要。”林子轩握着慕姗姗的手,慢慢的说道。

    这时候,酒吧里那位驻唱歌手结束了演唱,正准备下台。

    林子轩起身,来到台上,向那位歌手借了吉他。

    他很想唱一首歌来送给这个即将落幕的纯真年代。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脚下这地在走,身边那水在流,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为何你总笑个没够,为何我总要追求,难道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我要抓起你的双手,你这就跟我走。这时你的手在颤抖,这时你的泪在流,莫非你是在告诉我,你爱我一无所有。”
………………………………

第十七章 承诺

    这首歌叫做《一无所有》,有很多种解读,被传奇,被神话。

    在林子轩看来,这就是一种对过去年代的告别。

    时代在改变,以前坚持的很多信念和理想都消失了,前面不知道有什么,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都处在一段空白的时期。

    过去是个讲理想的年代,现在开始讲钱了,过去的感情很纯粹,现在慢慢的变质了。

    林子轩和慕姗姗正处在这样的时代。

    他们周围的环境在改变,人们的观念在改变,这种改变自然而然的影响到他们,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感情能不能经受住这种改变的考验。

    这是时代的浪潮,没有人能够避开。

    慕姗姗想用婚姻来寻求一个承诺,林子轩看得更为透彻,婚姻并不能保证感情永远不变。

    如果没了感情,一个空洞的婚姻只能让两个人痛苦。

    林子轩演唱的并不专业,唱不出那种沧桑感,他不是摇滚范,但歌词中表达出的那种强烈感情震动着酒吧中为数不多的客人。

    慕姗姗觉得自己听懂了,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林子轩唱完,酒吧里响起了掌声和叫好声。

    “哥们,这歌太棒了,你是混哪里的?这是谁的歌?”那名酒吧驻唱歌手兴奋的问道。

    “我不是歌手,就是随便唱唱,这是我自己写的。”林子轩应付道。

    “啊,人才啊。”那歌手惊讶道,“我能唱呢?”

    “当然,随便唱。”林子轩大方道。

    在热情的掌声里,他拉着慕姗姗走出了酒吧,消失在夜色之中。

    没有人想到,随着《一无所有》的走红,多年后,在酒吧里的这一幕成为了传奇。

    所有在酒吧里的客人都觉得与有荣焉,因为他们见证了华国摇滚乐兴起的那个历史时刻。

    逃出酒吧的两人走在胡同里,这里有不少京城小吃,散发着浓郁的香气,他们要了两碗酸梅汤慢慢的喝着。

    “看不出你还有唱摇滚的天赋。”慕姗姗盯着林子轩,似乎想看透对面的这个人。

    她和林子轩同学四年,有过不少的接触,原本以为自己很了解林子轩,可随着交往的深入,才发现这个男人像是迷一样。

    或者说,林子轩像是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她。

    “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向来是多才多艺,只是不喜欢显摆。”林子轩大言不惭的说道,“这就是一瓶子不响,半瓶子咣当,也有人管这叫有内涵。”

    “你这还不显摆呢?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慕姗姗逼问道,“老实交待,你还会什么?”

    “你等等,我要拿个本子写下来,会的太多了,一时半会写不完,半年后再给你好了。”林子轩玩笑道。

    “说你胖你还喘起来了。”慕姗姗鄙视道,“你那歌就让他随便唱了”

    “唱吧,咱又不当歌星reads;。”林子轩无所谓的说道,“我要是敢说当歌星,我爸妈非打死我不可,流行歌曲多低俗啊,咱可是未来的大作家。”

    “你还说流行歌曲低俗,你写的《顽主》不少人还说低俗呢。”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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