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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第2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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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是都要避之唯恐不及。
  如此,便连带着未建完的义庄,以及处境窘困的天下女子一同,都要将被虚妄诽谤所害了。
  弹劾陆辞的势头汹涌如潮,而在先头的措手不及过后,陆辞的友人们也不甘示弱,纷纷上书为他辩解。
  其中甚至不乏愿以自身官职及名誉,为好友做保的——曾与陆辞常年住在一起的柳七既气又急,恳请官家差下监官,循源谈究虚实,好还陆辞一个清白,不寒忠良的心。
  他振振有词道:“——若小饕餮是个愿沾女色的,又岂会让‘柳娘子’等损友在府里一赖便是十二年?他但凡流露出些许意愿,我都不至于‘被逼’着跟对方修身养性、过着连秦楼楚馆都轻易不敢涉足,就怕挨训的清寡日子!可不早拽着他一道熟门熟路地风流快活去了!”
  在抛下这通豪言壮语后,柳七实在见不得市井间舆论一边倒、人人拿着清清白白的小饕餮那些个莫须有的阴私事来说道的情形,索性挑灯夜战数宿,连出三册《鸳鸳传》,霎时将百姓的注意力转走大半。
  赵祯也反应极快,当天便下了诏书,派出以林内臣为首的数名内臣前去,督查王援等人前往随州取证;又另委派才任大理评事不过半年、办事却已是出了名铁面无私的包拯,命其按现有证据,对陆辞涉案的可能进行推鞫。
  看着官家并未一昧包庇陆辞、而是选择了郑重、公开地调查此案,并雷厉风行地下达了数项指使后,本是群情激奋的朝臣们,纷纷冷静了下来。
  毕竟,要浑水摸鱼的前提,可是‘浑水’。
  作者有话要说:  唔,其实上一章的注释里,我不只是想让你们看到一场龌龊的官场泼脏水的斗争,还想让你们看到宋法律和伦理的闪光点啦。
  就如《知宋》p395所说的那般:“宋朝政府对通奸罪态度的一个明显特点为官民区别对待。平民与他人通奸,是不告不理,但官员与人通奸,则是知情者具可弹劾,若是犯监临罪,则是罪加一等;这其上就是儒家士大夫所主张的‘礼不下庶人’而‘春秋责备贤者’。小民可以不知礼,理发没必要给予太严格的束缚,而士大夫则是百姓表率,不可以不知礼守礼。”
  正因为对士大夫伦理的严苛要求,才会导致官场上以此为利器伤害政敌,可以说是一柄双刃剑吧。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这么一桩万众瞩目的要案,落到新任大理评事的包拯头上,本应招人诟病。
  然而包拯自入大理寺以来,真正轮到他断案的次数虽不多,却桩桩办得……干脆利落。
  他丝毫不在乎官场中那些错综盘杂的关系,只要案卷到了他手底下,便要扎扎实实地按证据断案,按罪责量刑。
  既他这般凛然刚正,不为戏狎,两派皆不亲近,那派他去推鞫人缘甚佳的陆辞或涉通奸一案,倒是最为合适的了。
  被各方寄予颇高期望的包拯,则在得到皇令的当天夜里,偷偷将这些天来酌字酌句地推敲、好不容易才写就的为陆辞求情的折子投入了火盆。
  他自认绝不会带着先入为主的念头办案,却防不住旁人会多想。
  为避嫌起见,他在态度上,先要摆得足够公正。
  他绝不会放过恶贯满盈的无耻恶人,也更不会冤枉一位受人污蔑的磊落君子。
  事涉昔日恩公,包拯面无表情,手里却片刻也不曾耽搁。
  把信烧干净后,他就取出提前命人誊抄了一份的卷宗,秉烛夜读。
  这一读,就读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分。
  熬出得双目通红的包拯,在将案卷反复通读后,对于陆辞此案,心里已大约有数了。
  证据看似庞杂,但真正梳理起来,大多都是牵强附会,更不乏难究源头的风言风语。
  ——所谓明证,仅有王氏一人的供词。
  不过通奸之事,因男女皆要力求隐蔽,除非捉奸在床,或有确凿物证,否则的确难以求证。
  包拯将觅得的疑点一一记下,心不在焉地洗漱更衣,再灌下一杯浓茶后,即精神抖擞地往大理寺去了。
  包拯忙活时,最关注他办案进度的,当然非心心念念要还小夫子清白的赵祯莫属。
  幸好在他摆明绝不姑息、定要严查的态度后,朝官中那些要求将陆辞召回京中,以便提审的声音就渐渐没了。
  哪怕针对这场通奸案的推鞫在京中与随州同时展开,但至少不会打扰了正于前线忙碌、指挥本路战事的陆辞。
  他见包拯终日闭门不出,除了埋头研究,还是埋头研究,十几天下来,连随州的情报都收了两回了,却始终没真正提审关押的人犯王氏时,实在是坐不住了。
  他想派人将包拯秘密召来,好歹探听些许细节,却不料派去的内侍非但没把人带回来,反而受到了包拯当着诸人面的严词拒绝。
  这下就让赵祯面子上差点挂不住了。
  他已等了这么些天,本就很是焦急,还遇到个冷硬死板的包拯,不免很是不安。
  他急忙召来眼下看来、唯一一个最站自己这边的寇准,冲着对方好一通抱怨:“……相公力荐此人,可见他丝毫未有进展,倒是脾气又臭又硬,莫不是选错人了?”
  寇准一挑眉,却是对包拯的做法颇为赞同:“依臣之见,分明是官家轻率了些,包评事将不偏不倚亮于明面,实是对极。”
  赵祯皱了皱眉,很是不解。
  寇准未再继续解释,而是反问道:“在官家心里,是认为摅羽是清白之身,还是真同这王氏有染?”
  赵祯不快道:“哪怕于世人眼中,小夫子素来是如冰之清,如玉之洁,是再正直不过的谦谦君子,岂会行如此龌龊之事?”
  寇准颔首:“臣亦如此认为。”
  既然陆辞定然清白,那包拯当着人多眼杂的大理寺诸人的面,不惜得罪官家,也要严词拒入宫去……日后就能彻底杜绝他受皇帝胁迫、断案有所偏倚的非议了。
  赵祯方才是一时激怒,经寇准这么一问,很快也回过味来。
  他默然片刻,承认道:“是我太心急了。”
  万幸他急,包拯却是由始至终都不慌不乱。
  连官家都难耐等候,更何况是大理寺中的其他同僚?
  见他接了这块不折不扣的烫手山芋,羡慕者有,因嫉妒而盼着他办砸者更多。
  面对或真心、或不怀好意的探听,包拯一概板着那张清秀面孔,以‘无可奉告’四字一概打发了。
  好在自从官家所派的内侍也碰了一鼻子灰后,前来探听者便锐减了——总不会有人胆敢认为自己的面子比天子更大罢?
  倒是让包拯耳根清净了好些时日。
  他这些天,除了督促随州那的推鞫进展后,继续研读证据外,便是对关押王氏的牢房做了些许安排。
  他命人将王氏单独关押在一间不带窗的牢房内,让人减少了所送饭食的份量,却增加了次数——由原本的一日二次,变成了一日四次。
  乍听此令时,属官虽是全然摸不着头脑,然而官家既委派他全权侦办此案,自己听命办事,也就将疑惑压下,依言照做了。
  这份看似莫名其妙的指示,实是为了让被孤独地关押在不见天日的牢房中的王氏,在日复一日的频繁进食下,模糊了对时日的概念。
  包拯之所以这般做的信心,是从随州送来的更多口供中所萌生的。
  奉命在随州推鞫的王援等人,在询问义庄中凡是与王氏有所接触之人时,无一例外地遭受了冷遇。
  那些得知他们自京城来时、原本热情万分,想着从这些官人口中询问几句陆恩公的近况的义庄中人,在知晓那王氏竟那般忘恩负义,攀诬待他们恩重如山的陆恩公,纷纷脸色大变,愤怒地对那贱婢破口大骂起来。
  在这穷僻之地,若不是当初陆恩公斥尽家财、无私地建此义庄,还鼓励了周边州县的乡绅慷慨解囊行此善举,他们恐怕还过着成天忙于劳作、就为艰难果腹的苦日子,哪来今日的体面和自在?!
  结果那当时没少受恩公恩惠的王氏,侥幸攀了高枝、远嫁京城后,非但没回报陆恩公分毫,还在做出那等丢人现眼的丑事后,掉转头来攀咬陆恩公一口!
  “那贱婢实在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曾教导王氏的林绣娘乍闻此事,当场气得满脸通红,只觉耻辱万分,恨不得时光回溯,亲手砍杀了那给陆恩公泼脏水的卑鄙祸害。
  她顾不上身份有别、男女有别,只使劲儿拽着王援的衣袖,发自肺腑道:“从她那张下三滥的嘴里出来的浑话,绝不会有蠢人去信吧?陆恩公那般风光霁月、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哪怕未在孝期时,也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同她有云泥之别,哪怕在梦里也轮不到她去肖想,又如何会瞧得上她!”
  作为‘蠢人’中的一员的王援,尴尬地扯了扯嘴角,随口敷衍她几句,转而询问别人了。
  然而其他人虽不似曾与王氏有所交集的林绣娘那般暴跳如雷,却也都对陆恩公赞不绝口、尊崇有加,对痴心妄想陆恩公不成、竟厚颜无耻地攀诬对方的王氏,皆是深恶痛绝,跺脚唾骂。
  可想而知的是,如若王氏就在现场,定要被愤怒的义庄中人大卸八块才可解恨。
  在这里呆多一日,王援就觉自己被指桑骂槐了一日,面皮发烫。
  偏偏有林内臣等人紧迫盯着,他写折子时也只能如实反映,强忍着焦急,把在他眼里可谓毫无进展的内容悉数写上,命人送回京中,供包拯断案。
  包拯读着读着,便留意到其中一处细节。
  数名曾于义庄中供职的管事信誓旦旦道:王氏虽曾为义庄女使,然偌大义庄,分里外两庄,更有铺席无数,光女使就有数十人。王氏多在绣房做事,充其量来过两趟外庄,而陆辞因有孝在身,平日深居浅出,除非必要,根本不出内庄。
  连碰面都不曾有过,更遑论是与其通奸?分明是她心恶至极,为求脱罪肆意攀诬,才会信口开河。
  等到第十二天,认为时机成熟的包拯,才初回下到狱中。
  尽管只是在狱中的初回审理,他却不仅知会了大理寺长官,还上报朝堂,而早难耐等候的赵祯,干脆换上便服,带上几位重臣,前去旁听了。
  为了避嫌起见,他不仅带上了几位宰辅,还将闹得最凶的郑戩等人一并召来,勒令所有人不可在包拯审案时出声后,就率先在垂帘后落了座。
  包拯冷冰冰道:“传人犯。”
  在昏暗的牢房里过了这么些天,好吃好喝的王氏被喂得胖了一圈,经凶神恶煞的狱卒粗鲁地拖拽出来,忍不住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看向主审此案的官员。
  包拯面貌清秀,神色却冰冷无情,加上四周阴森,仅有烛光照明,阴影笼罩下,直看得心里有鬼的王氏一哆嗦。
  包拯微敛眸光,一板一眼地按照程序,将王氏名姓、户籍、罪行与之前证词皆亲口念了一遍,确认身份与供词。
  王氏麻木地点了点头,包拯亦一颔首,微不可查地向随侍一旁的小吏使了个眼色。
  是很快的,就有三名身着紫色官服,眉目清朗,器宇轩昂的郎君在人引领下,不疾不徐地行入,向包拯拱手微揖。
  这三人相貌皆是出众,气质温雅,面上笑容和煦,其中一人举手抬足间还流露出几分风流倜傥,连这昏暗的牢房,都被衬得亮眼几分。
  若陆辞在此,定能轻松认出这三人分别是晏殊、晏殊长子晏居厚与柳七了。
  王氏看得怔楞,包拯则在此时缓缓发问:“你既口口声声称曾与陆辞数度私会,于外院通奸,那对于奸夫的相貌,应是一清二楚的。”
  在隔间的赵祯被这忽然的安排惹得愣神,到此才猛一激灵,明白了包拯苦心安排下的真实用意。
  王氏紧咬下唇,慌张点头。
  包拯淡淡道:“既是如此,我命你于这三位郎君中,认出曾与你有私情的陆辞的话,应是易如反掌罢?”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三月,包拯39岁,朝廷派他出任扬州天长县(今属安徽省)县令。父母去世之后,包拯便将行孝之心化作为国为民之心。一心想着报效朝廷,为民造福,干出一番事业来。扬州府地处江淮平原,素称“苏北门户”,开发很早,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水稻种植,是个鱼米之乡。唐宋时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为密切,生产技术先进,百姓生活富裕。天长县毗邻扬州,虽是县邑,也相当富庶。民富则安,包拯当个县太爷也就当得平稳安逸,知县三年,只审理了一宗“牛舌案”,案情也很简单,有农户告状说家中耕牛被人割去牛舌。拯曰:“第杀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者,拯曰:“巳割其舌矣,非私杀也。”盗色变,遂引伏。
  这是一宗很小的民事诉讼案件,犯罪者是受害人的近邻,因为有矛盾而挟嫌报复,将人家养的一头牛的牛舌割去。受害人告上公堂,包拯用计诱使盗贼上勾,他让受害人将受伤的牛屠宰出售,又张贴出严禁私宰耕牛的公告,有违令私宰者严加惩处,对揭发者给与奖赏。犯罪者为获奖赏又去告发,正中了包拯的圈套……。在这个案件中,包拯分析罪犯的犯罪动机,又把握犯罪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轻而易举便破了案。(《包拯》作者 李玮,第二章 迎难远赴端州)


第三百九十五章 
  这些天里,王氏虽被好吃好喝地养着,心里也做好了会受严刑拷打、受些皮肉之苦的准备。
  她甚至都计划好了:若评事当真对她用重刑,只略受一些、让伤势瞧着严重后,就顺他们意地写下供词。
  之后就等临到行刑,不再在评事管辖下后,再大声喊冤,以被屈打成招的借口翻供,要求重新推鞫。
  她如何料到,这位年纪轻轻的评事根本不按理出牌,竟折腾了这么一出戏?
  见王氏震惊地猛然抬头,满脸都是难掩心慌意乱的神色,原先只是七分把握的包拯,一下就是近乎十分的肯定了。
  成竹在胸,他面上却丝毫不显,只不慌不忙地重复道:“王氏可听清了?”
  事态进行至此,王氏唯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回道:“回评事,枕边恩爱之人,妾、妾……自是认得出的。”
  说这话时,王氏简直慌张到了极点。
  她哪里能认得!
  她虽曾于陆氏义庄任女使,却主要是在林绣娘底下做活,平日无法涉足内庄,更遑论是见深居浅出、孤身守孝的陆经抚了。
  然而她也清楚,自己之前为求清判而攀咬陆辞、注定导致要面临这骑虎难下的处境。如今之计,唯有将此事座死了,她才能得一条生路。
  毕竟通奸的丑事,外人难求实证,当事人也难以自证。
  她与那位陆经抚各执一词,加上那位王评事话里话外的暗示……只要应付过今日这一关,应是还有回转余地的。
  思及此处,王氏心思稍定。
  包拯神色莫测地轻轻颔首:“那你可得认仔细了。”
  因狱中灯光昏暗,为防止她事后以‘未能看清、方不慎认错’为由开脱,包拯特地下令,让两名狱卒将她搀扶着,走近前去,在距三位郎君不过一步之遥的位置细细地看。
  无需包拯开口,王氏也打醒了十二分的精神,下定决心要把这‘迷魂阵’给识破的。
  先前离得较远,这会儿近在咫尺,她终于能清楚看到三位郎君的面孔了。
  她固然未曾见过陆辞真容,但众所周知的是,陆辞姿容之盛天下罕有,那……她只需择出最俊的那位,应就无错了。
  三人装束一般无二,形容气质具都出众,但只消仔细一打量,就不难发现,细微处则有着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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