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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男配的爸爸-第3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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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了。
  “小4,我去洗澡了,你去抓点吃的。”顾希道。
  “哎。”444飞起,飞到了河中央。只见它才飞过去,就抓到了一条大鱼,它嘴巴里叼着鱼,飞到了岸上,然后愣在顾希晒衣服的旁边。
  顾希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称赞:“果然是扑鱼小能手,我倒是忘记了,你是鱼类的天敌啊。”
  444笑的羞涩。
  当然,它的笑容顾希是看不见的。
  “不用抓太多,够我填饱肚子就行了,你去附近找找看,有没有能打火的燧石,顺便看一下附近的情况,再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吃的。对了,尤其是野鸡和兔子,帮我注意一下。”顾希道。
  “是。”444抓了四条鱼,扔在岸上就飞走了。
  原始人打猎也许很厉害,他们有一股拼搏的力气,但是鱼这种滑溜溜的东西,他们不会抓,所以很多部落附近的动物吃光了,但是鱼还有很多。
  还有,鱼有刺,他们吃东西是大口大口的吃,也容易被鱼刺卡到。
  原主身上倒是不脏,他曾经那么骄傲的一个人,非常的注意形象,怎么会允许自己脏脏的?顾希在小溪里泡了一下身体,又用双手在身上使劲的搓了搓,然后用水冲一冲就上岸了。因为是夏天,阳光很好,但小背心和皮裙裤还没有干,所以顾希也没得穿,他只能遛鸟。
  在这个世界,遛鸟也不是可耻的事情。
  “小4,你在找的时候注意一下,有没有苎麻。”顾希道,“我能不能穿上布衣布裤就靠你了。”
  “哎,我知道了。”444回复。
  顾希把四条鱼洗干净放进空间里,444还没有回来。他这个样子也不能跑的太远,所以他就岸边搬石头,把大块的石头往空间里般,他打算在空间里先用石头堆一个灶头。根据原主的记忆,部落里没有铁器,锅是石锅、刀是石刀,不过木桶、筷子、木碗、木杯倒是有了,多亏了齐筠。
  顾希心想,如果没有齐筠,他还得自己弄这些东西出来,有了齐筠,他就现用了,不会引人注目。
  等顾希搬的石头在空间打了一个简易的石灶,444还没有回来。于是顾希在周边的林子里捡柴,顺便捡一些干枯的草。
  “宿主,我找到了一片竹林。”444道,“这里有很多的笋。”
  顾希一听,马上回去把半湿的背心和裙裤穿上:“你来带我。”
  “宿主,我发现这个竹林里有不少的竹林鸡。”444又道,“还有鸡窝。”
  “竹林鸡?是什么意思?野鸡吗?”顾希问。
  “就是专门在竹林里生长,专吃竹子里的虫子、夜色植物的叶子的。”444道,“这里有好多蛋,但是有一只鸡被我弄死了,其他的鸡逃走了。”
  “你把鸡拎过来,鸡蛋先放着,来接我。”顾希道。
  “来了。”
  过了一会儿,444用嘴巴叼着鸡翅膀过来了。不得不说,444的用处很大。仙鹤在空中飞要找吃的东西非常的方便,如果是人类在地面走,会碰到各种危险,找吃的就困难了。
  在原主的印象中,不是吃肉就是吃野菜,几乎没有别的食物。还有蛋,不过蛋还是看运气的。
  等顾希被444带到之后,马上把两窝竹林鸡蛋收进了空间,顾希道:“以后这孵小鸡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是的宿主,我一定好好的孵小鸡。”对于宿主交代的事情,444一向觉得很光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跨种族啊。
  这片竹林很大,要把这里的笋挖光有些困难,不过顾希也不急着挖光,反正以后让444飞来解决就是了。他让444换成人类的形态,和他一起挖笋。
  原始人是不吃笋的,他们不知道笋可以吃,所以就算竹林里有人类留下的脚印,也没有他们挖过笋的迹象。不过,既然有人类的脚印,不知道附近是不是有部落,或者是有兽人路过这里去打猎的时候留下的脚印。
  放在现代,很多人只知道冬笋和春笋,很少有人提起夏笋的,但其实,夏笋如果弄得好,味道也是极好的。
  夏笋在市面上很少,有三个原因。
  第一,夏天的山林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蛇类特别多,而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当然不愿意在炎热的夏天,冒着危险去山林里挖笋。
  第二,夏笋因为出土比较快,一般都能出土50厘米左右,吃起来有点老了。
  第三,是味道,夏笋的味道有些甘苦。
  但是,作为一名神厨,顾希是很会处理夏笋的。夏笋虽然出土比较长,看似老了,可如果用来制作笋干,笋干烤肉吃起来非常有嚼劲。而且,制作笋干的时候,是先把笋下水煮水,然后再到太阳下晒干,而笋下水再晒干,就没有甘苦的味道了。
  顾希和444连午饭都不找了,一直挖到下午四点,两人一共挖了150来颗笋,一颗笋有四五斤,这加起来的有六七百斤了。
  挖好笋,顾希肚子很饿了。
  原主是昨天早上逃走的,逃走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吃的了,唯一的一块肉干,他昨天晚上已经吃了。
  “小4,咱们去找找有没有猎物,有的话你变成霸王龙去猎几只,猎来我们就回去吧。”
  “哎。”
  444带着顾希,飞到了山林更深的地方,然后开始找猎物。
  “宿主你看,这边有犀牛群。”444道,“在喝水。”
  犀牛生活在有水源的地方,这里附近有顾希刚刚洗澡过的小河,而这里是属于小河的下游,难怪有犀牛。
  这会儿天色有些暗了,犀牛在晚上有独居,444指的那只犀牛,刚好只有一只。不过就算有很多只,以444的王八之气,也不用害怕。
  这只犀牛在犀牛中不算大,长约3米,高约1米5,大概有5000斤左右。犀牛体肥笨拙,但是它们的攻击非常的厉害。不过,再厉害的犀牛,也不是草原霸主、充满了王八之气的霸王龙厉害。
  444带着顾希下去之后,迅速变成了霸王龙,朝着犀牛攻击。霸王龙11米的长度,可以横扫整个原始世界了。顾希为自己的聪明点赞,好在买了这个实体形态。
  444和犀牛在战斗的时候,顾希在一边看着。没过多久,444就把犀牛解决了。
  顾希道:“用个你的爪子把它解剖了,不然这样粗糙的皮,我还没办法把它割开。”
  5000斤的犀牛,处理之后只剩下3500斤了。
  顾希道:“回莫莫族部落吧,你带我到莫莫族附近,然后你回空间里孵小鸡。孵小鸡的时候把没有受精的鸡蛋整理出来。”
  “是,宿主。”
  两窝鸡蛋,一共有30只,其中受精的只有12只,也就是剩下的18只可以吃。
  444带着顾希飞到了莫莫族的附近,然后顾希脱了背心,又从空间里拿出五个鸡蛋,包在背心里,然后拎着竹林鸡朝着莫莫族的方向走。
  莫莫族部落以前是没有巡逻的规矩,但是自从齐筠来了之后,他向族里提议了夜间巡逻守卫的建议,所以现在部落入口有人守着了。
  在顾希出现前,那里是静悄悄的,只有火堆里冒着火光。之所以在部落门口点着火堆,也是防止野兽,野兽怕火。
  而现在,顾希出现的时候,让两个守门的勇士愣了一下。
  “你……你是莫亚?”开口的勇士叫莫树,“你不是丢下白跑走了吗?你还来干什么?”白在外面辛苦的打猎养他们一家子,这个雌性竟然跑了,太气人了。
  顾希眨了眨漂亮的眼睛,有些无辜的道:“莫树,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说着,他又露出羞涩的笑,“白不能打猎了,我……我以前靠白养着,以后我还要照顾白和我们的崽子,所以……我去打猎了。”或者,他扬了扬手中的竹林鸡,“你看,这是我打的野鸡。”
  莫树惊讶的睁大了嘴巴:“你去打猎了?”原来没有丢下白跑走,真是太好了。
  另一个人听到顾希这么说,也欣慰道:“你没有丢下白真是太好了,白这几天打算牺牲自己,把肉给你们的崽子,你快去劝劝他吧。”这个勇士叫莫猛,他虽然是这么说,但其实也知道,白的这种行为也是非常常见的。
  “我知道了,谢谢。”顾希往里面跑,“我以后会打猎了,虽然打的少,但是我也能养白的。”他一边跑一边嘀咕,听在莫树和莫猛的耳朵里,格外的受用。


第四章 老公和儿子
  顾希回来的事情并没有在这寂静的夜晚引起什么轰动,只有守门的莫树和莫猛知道。顾希按照记忆中的家走去。
  莫莫族的房子都是草坯房,然后在房子的正面有一个太阳的标志,太阳是莫莫族的腾图,每个莫莫族的族民背上都有一个腾图,在原始社会,部落的腾图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那代表着你的身份,就像现代身份证一样。
  部落腾图是部落里的巫用特殊的药汁刺上去的,不会褪色,必须用特殊的药汁才能洗掉。但除非换部落,否则没有人会洗掉腾图。
  然后再来说说土坯房。这里的土坯房跟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土坯房有些类似,但还没有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土坯房来的好,这里的土坯房是用黄泥、水、木头和干草建造而成的,有点像帐篷,这也充分体现了原始人的智慧。
  土坯房的建造是这样的:
  首先,在空着的平地上,打好木桩子。侧面和背面的木桩子会打很多个,前面的木桩子因为要留门,所以相对会少几个。屋顶用的是木藤或者竹子,把木藤或者竹子弯成U形,不过口子向下。口子绑在两端的木桩子上,两端各打了多少个木桩子,就有准备多少的木藤或者竹子,就像现代屋子上用来支撑屋顶石头沙子和混泥土的钢筋。弄好屋顶之后是两边和前后,再弄来木藤或者小树木或者竹子,横向绑在木桩子上,这相当于四面墙壁。
  其次,屋子的外形打造好之后,就要用干草、黄泥和水。黄泥和水拌成黄泥浆,因为黄泥有粘性,再把干草搓成很粗的草绳,放在黄泥浆里用脚踩,等干草上全部都是黄泥浆之后,再把干草放到屋顶,干草很长,因为要从屋顶放到两侧的地上,就这样一根一根密密麻麻的干草,如同瓦片和砖头,放好了屋顶也等于两侧的墙壁也有了,接着放前后,前面空出门的位置。放好之后,把补上黄泥浆,把整个屋子除了门之外的地方都补上黄泥浆。而黄泥浆下面有干草,也不会漏。
  最后,一间草坯房就造好了,就是翻版的帐篷。但是草坯房里是空荡荡的,没有家具。草坯房可以做的大一点,里面一边睡人,一边放东西。睡觉的地方会铺些干草,再铺皮草。
  顾希顺着记忆来到白家,白家的土坯房算是小的,以前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是兽,吃的是生的肉不开火,后来原主跟他组成了家,住在他的家里,也是不开火,白打了肉就拿到原主阿爸家,原主阿姆会给他们弄吃的。所以,白的家里还是只睡觉。
  顾希来到家门口,门口有木门,木门是用木头和木藤做的。顾希拉开木门,里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但是他拉开木门的时候,听到了里面的动静。
  “白,阿球,我回来了。”顾希用问心无愧的语气轻松的道,中间还带着几分愉悦。
  兽对气息是非常敏感的。刚才顾希拉开门的时候,里面的白和阿球已经闻到了他的气息。阿球是个两岁半的小崽子,已经化形了,但小崽子的人形并不完全,他是人的身体,但有两只兽耳朵和一条兽尾巴,非常的可爱。
  兽人化形是从一岁到20岁,如果到了20岁还不能化形,那么就永远都不能化形了,且他会渐渐的褪去人性,成为一直懵懂的动物。
  小崽子是萌蠢萌蠢的,他闻到了阿姆的气息就赶忙跑了过去,在他纯净又幼小的心灵里,还不知道阿姆抛弃了他,也不知道他的阿姆是那么的不喜欢他。原始人的想法很单纯,就像雌性和雄性生崽子在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去想喜欢不喜欢。
  “阿姆。”阿球像个小圆球一样的冲进顾希的怀里,黑暗对他来说,仿佛不能影响视觉。是的,黑暗不会影响雄性的视觉,雄性有动物的天性,跟纯人雌性不同。
  顾希一手拎着竹林鸡、一手拿着背心,任由阿球冲击他的怀里。
  白躺在角落的干草堆里,他虽然没有化形,但其实他非常的聪明。他听巫说,他阿爸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兽人,是个非常厉害的勇士,他对阿爸是没有记忆的,因为阿爸死的时候他还太小了,而他的阿姆是生他的时候去的。在原始世界,雌性生孩子去世的很多,因为他们十三四岁就生孩子,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也因此,造成了雄性多,雌性少的局面。
  白阿爸去世了,白一直生活在他和阿爸的家里,平时靠巫和族民的接济过日子。但是,族民自己吃的也有限,所以并不乐意给他。不过,巫强制性的要求他们抚养白,每户人家一天,轮流。莫莫族是个小部落,一共才100来户人家,轮流抚养白的话也不勉强,等于每户人家一年到头才三天。
  只不过,没有父母的孩子注定是非常可怜的,小的时候,他看着那些小兽人可以向阿爸和阿姆撒娇,而他……家里只有孤零零的他。形影孤单的话,不喜欢呆在族里,他喜欢往外跑,所以他经常天一亮就出去,等到天黑了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有时还是满身的伤痕。没有人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巫虽然接济他,让他不会饿死,但也没有花多余的心思在他身上。等大家意识到的时候,白已经长大了,有了非常了不起的身手,可以打很多的猎物。
  那一天,白向往常一样去打猎,打好猎物直接饱餐,饱餐之后,他就去水里洗个澡,然后在岸边晒晒太阳,白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全身突然发热,整个人想要爆炸一样,他特别想找雌性交配。正当这个时候,他看到莫亚走了过来,他顾不得思考,就朝着莫亚扑去。
  等他回过神来,已经过了很久了,而莫亚已经在他的身下昏迷了,下身一片血肉模糊。兽的尺寸哪里是雌性可以承担的?白很想不管他,他对莫亚也不熟悉,他平时白天出部落,晚上回去,对莫亚在部落里被坏了名声这件事也一无所知。他对雌性没有像一般雄性那样仁慈,他骨子里非常的无情。但是,莫亚的族长阿爸在白还是小崽子的时候,对他非常的照顾。每次给白的肉都比其他族民要多,每次碰到白的时候,也会跟他打招呼,所以想到这些,白还是把莫亚给带回了部落里。
  后来,莫亚怀孕了,和白成了一个家庭。
  两人“结婚”三年,有了小崽子阿球,但是白再也没有碰过他。他是一只聪明的兽,虽然原始人的词汇掌握的不多,对厌恶、憎恨这种词汇更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可是白能感觉到莫亚是不喜欢他的、讨厌他的、看不起他的。
  尽管这样,白还是细心的照顾莫亚一家,因为莫亚为他生了一个小崽子。白很喜欢阿球,阿球是他冷漠的血液中,唯一的柔软。白知道莫亚不喜欢阿球,但是他没有说,一是因为幼小的崽子听不懂这个,二是因为他不想让他的小崽子伤心。
  顾希虽然看不清白,但是那大大的一团躺在那边,他能看到阴影。更重要的是,他在原主的记忆里知道白是一只老虎……跟尹陌长得一样的老虎。
  顾希看了白一眼,然后蹲下身,在阿球的小耳朵上亲了一下,阿球毛茸茸的小耳朵抖了抖,他发现他喜欢阿姆的这个动作。
  “阿姆,你打了肉吗?”他的鼻子很灵,他闻到了肉的味道。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肉了,自从阿爸受伤,家里的存肉已经吃光了,现在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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