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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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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粗的大腿,不抱还有天理么?
所以,这两个朋友她是交定了!
然而——
“什么是朋友?”
罗睺疑惑。
“……”
谭玉眨巴了眨巴眼。
决定认真解释一下:“朋友呢,就是一起玩、互相喜欢、互相关心、互相扶持的人。”
这时候,“人”还没有出现。
但,罗睺还是听懂了一些。
觉悟:“你是说,像我跟阿钧这样?可我并不想跟别人这样。阿钧是唯一的。”
因为谭玉说了“人”字,这个世界的法则就同步认同了这个字。
即便人族还没有出来,罗睺也依然能在语言中运用“人”字。
算是创世主给这个世界亲手添的一个bug。
当然,谭母并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感兴趣的是罗睺的话。
作为八卦女,她还是忍不住微笑附和:“当然当然,你跟鸿钧不一样。你们是……唔,是道侣嘛。”
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温和的称呼了。
然而,罗睺还是听不懂:“什么是道侣?”
“道侣……”
这个词还真是可进可退。
谭玉眨巴眨巴眼,努力解释得不那么露骨:“唔,道侣呢,就是一起修道参悟的人。他们往往感情很好,一起参悟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她在努力说得保守平和。
然而,罗睺显然误会了。
他思考了半晌,认真道:“有道理。那我跟阿钧一起悟一悟好了。”
说着,他当场就坐下了,盘膝闭眼,参悟。
“喂……”
谭玉想阻拦,却已经来不及。
得,罗睺已经入定了。
这下子,四周又回于永寂了。
就算是谭玉第一次来洪荒,她也知道:在这个世界,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修悟之人动不动就悟个百千年,甚至上万年也是有的。
等这对道侣醒来,是来不及了。
谭玉只好又回去继续陪盘古:“对不起啊,我给你找的朋友没找回来。”
盘古看了看她。
默了默,道:“没事。”
还是个闷葫芦。
谭玉默默在内心叹了口气。
只好继续找话题:“唔,你现在托着天,辛不辛苦啊?”
盘古又是一阵沉默。
半晌,才认真回答:“不辛苦。”
呃。
谭玉觉得这天很难聊。
再聊下去就把天聊死了。
不,应该说,天早就已经被聊死了。
只是她在固执地鞭尸而已。
毕竟,对于这个开天辟地拿自己献祭的伟人,谭玉是既崇拜又同情的。
她不忍心盘古就这么寂寂寞寞,直到死亡。
所以,她仍想挣扎着继续找话题。
第46章 谭刮皮
盘古却认真看了看谭玉,道:“你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不用陪我。”
“……”
听到这句话,谭玉简直如蒙大赦。
坦白说,跟盘古聊天真的太折磨了。
但是……她又觉得自己有些不忍心。
“没关系,你走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我在做我该做的事,你也应该做你该做的事。”
盘古不是个会说话拐弯的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平时回答谭玉的日常问题都要想半天,现在主动说的话自然是心里真正认定的。
对于可以以身殉道的盘古来说,使命是最重要的。
比一切都重要。
包括自己的生命。
谭玉突然有些自惭形愧了。
确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是自己太感情用事了。
“走吧。”
盘古又催。
“去做你该做的事。”
谭玉深吸一口气:“行。”
确实,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还什么都没做呢。
她可是有快穿攻略任务的。
盘古点头,有些不太习惯地开口:“那你走吧。”
他对于说话还是不太习惯。
只要一开口,便是直接道明意愿。
谭玉也就不好再待下去了。
这盘古明显是个社恐,自己呆下去,对他来说只会是折磨。
没必要为难他了,还是先走吧。
“那行,我走了。”
谭玉给了盘古一个尴尬而不失温暖的微笑。
走了几步,她的眼角斜光扫到了一样东西——
于是,扭头,尴尬的微笑更加尴尬了些:“那个,你……”
盘古皱眉:“你想说什么?”
他不是个惯于绕弯的人。
谭玉也就不敢啰嗦,直奔主题。
但她的主题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唔,是这样的……你的这个斧子……很厉害哦。”
盘古看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
只是,眉头皱得更紧了。
显然,他不是个很有交谈耐心的人。
“唔,我是说,你这个斧子还要不要?不要的话,就给我吧?”
谭玉已经注意到盘古越皱越紧的眉头,不敢再耽误,快速说明了意图。
当然,表情还是很有些尴尬。
她是真的不好意思,人家刚拿生命去祭天完成使命,自己就打对方斧子的主意。
但是,如果放弃,就真的太暴殄天物了!
洪荒啊!
弱肉强食啊!
一切都靠实力说话的!
盘古开天斧这样的宝贝,能拿不拿就真的是天大的傻子了。
所以,纵然不好意思,谭玉还是惴惴不安地等盘古答复的。
“可以。”
盘古竟回答得斩钉截铁。
“……”
谭玉瞪大眼睛。
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你是说……你愿意给我?”
“嗯。”
盘古重重肯定。
“你说真的?!”
突然捡到宝的谭玉,忍不住惊喜地再确认一遍。
“是啊!”
盘古真的是不耐烦了。
“你到底要不要?”
谭玉不敢再说,只一把将开天斧抱在怀里:“那、那我就不客气喽!”
她生怕自己一个迟缓,盘古就不把这个斧子给她了。
“嗯!”
盘古几乎是从鼻子里喷出一个“嗯”字。
极度显示了他的不耐烦。
“那……再见!”
谭玉再不敢停留,抱着斧子跑了。
一溜烟跑很远。
才气喘吁吁停下来。
四下打量,确定四周无人,才赶紧带着斧子穿越回空间。
毕竟,这个洪荒世界太过血腥,弱肉强食是常态不说,动不动杀人夺宝也是有的。
她一个凡人抱着个开天神斧,除了被杀,基本就没别的可能了。
所以,把东西藏进空间,是她第一反应下的决定。
随着她先后完成好几个快穿世界的任务,她的空间越来越大了。
刚好,可以用来当储存室。
不过,在谭玉将斧子放定后,发现空间里还放着一张纸。
那是系统的留言。
确切地说,是一张请假条。
那货,又去旅游了!!
谭玉十分无语:这是个什么系统啊?居然可以不务正业到处旅游的么?
还有啊,一个系统能旅个什么游啊?是去游山玩水?还是去游历不同的世界?
但不管谭玉再无语,系统该走还是走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它还算有个交代,给谭玉简单嘱咐了两句。
比如,它告诉谭玉,在这个洪荒世界里,时间是最多最不值钱的,所以她绝对不会缺时间。
“记住,要珍惜这段时间,好好写文,好好挣钱,好好还债。”
——最后的嘱咐,让谭玉很是无语。
得,她穿到这个世界,就是来还债的!
唉。
谭玉不得不佩服这个系统的脑回路:亏它能找啊,居然找到这么个世界,可以让自己一直写一直写,写很多很多文,然后还债。
欠了债本来就要还,谭玉对此没任何异议。
但是,静下来再想想,她还真不愿把这些钱都还了。
因为,这些钱正是她耍赖皮的倚仗啊!
原本,按规则,她是应该在完成攻略任务后第一时间离开的。
但,正因为欠了系统很多钱,系统才在每个世界都让她尽可能呆更久,以逼她还钱。
所以嘛,这钱是肯定要还的,却不能急着还。
不然就不能留在这个世界跟阿凌相亲相爱了。
尤其,在这个洪荒世界,大家的寿命是很长的。
只要不被系统强行踢出局,说不定可以跟阿凌恩爱个最长记录呢。
抱着这样的心态,谭玉虽然收下了那张纸条,却没按纸条上的要求去办。
而是自己去闲逛了。
开天辟地后,这已经是真正的洪荒了,还是很值得一逛的。
起码比窝在空间里写文好。
不过,这时候,四周的生灵应该还是很少。
再怎么逛都不太可能遇到什么人。
“唔,这会逛,应该能遇到很多宝物吧。”
知道自己这会可能遇不到什么生灵,谭玉退而求其次,琢磨着或许会遇到宝物。
她是琢磨。
但天道可是在云端拿小本本记录得清清楚楚的。
白纸黑字,天道的一笔一划,可都是天地间第一规则。
于是,在洪荒一路闲逛的谭玉,开始了奢豪的捡宝之路。
虽然,她并不清楚自己捡的是各种洪荒至宝。
只是看到好看好玩的就往空间里捡。
“哇,这朵莲花很漂亮啊!”谭玉发现一朵十分奇怪又极为好看的莲花,欢喜地摘下打量,“唔,收回空间好了。刚好写文时呼吸点新鲜空气。”
于是,洪荒至宝混沌青莲get!
“咦,这颗珠子蛮好玩的哦。”谭玉捡起一颗奇奇怪怪的珠子,认真把玩,“嗯,收回空间。写文累了可以盘一盘。”
于是,洪荒至宝混沌珠get!
“这个球球很好玩哦。嗯,收进空间,写文累了可以打打球运动一下。”
于是,洪荒至宝红绣球get。
“咦,这几本书不错,拿回去看看。说不定看了能激发写文灵感呢。”
天书、地书和冥书三本洪荒顶级“书”,get。
当然,这三本书,更为人所知的,是它们后来的别名:
天书,又名“封神榜”。
地书,其实是大地胎膜,传说为与天地同寿的镇元大仙所有。
至于冥书,另一个名字,就叫“生死薄”了。
“这几把剑也不错哦。肯定能激发写武侠文灵感的。”
诛仙四剑get。
该四剑分别名为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随便摆一摆就是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诛仙阵”了。
“唔这块玉挺精致的,又有古风,放在电脑旁边,写起古文来应该更能投入吧。”
蕴藏三千大道的造化玉碟,被谭玉get。
“这幅图不错,摆进空间,空间就更像书房了,码字会更有感觉吧。”
让洪荒生灵闻之变色的山河社稷图,get!
“这幅图也不错哦,嗯,挂图成双,也拿回去。”
传说中天帝帝俊的伴生灵宝河图洛书……也get。
……
就这样,某创世主毫无底线,刮地三尺,迷迷糊糊就把整个洪荒的先天宝贝都捡了个遍。
其中,甚至包括一些人的伴生灵宝!
可怜的东皇太一和帝俊,原本该分别伴着灵宝混沌钟和河图洛书出生的。
结果,只能光屁股出生了。
天道在云端默默为他们默哀。
当然,默哀归默哀,对创世主的旨意,该遵从的还是要遵从。
所以,可以想见将来这洪荒世界的遍地哀嚎。
上至圣人、下至金仙,只怕没几个不哭的。
因为原本属于他们的宝贝,全给谭玉法宝塞进自己空间了。
呜呜呜没天理啊。
身为创世主,跟子民抢宝贝,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不过,他们将来再怎么哀嚎,也改变不了天道此时的动作。
天道,本就无情。
它只负责遵从旨意,并执行。
所以,随着谭玉满世界溜达,各个犄角旮旯的洪荒至宝,都被她刨了出来。
再这样下去,整个洪荒就要秃了……
天道不心疼,但另一个“道”却心疼。
于是,另一个“道”,决定稍稍插手一下。
然而,还没来得及,就见谭玉捧起了一把泥土——
“哎呀好无聊,最近没什么好玩的可捡,捡点土回去好了。对着它,写出来的东西估计也接地气点。”
息壤,get!
是的,这不是一般的泥土,而是先天灵宝级的息壤啊!
女造人,用的就是这个。
第47章 初见媳妇儿
坑爹的谭玉,文没写多少,却把这洪荒大地都快刮秃了。
甚至连地皮都刮了!
另一个“道”知道不能再等了。
于是,洪荒里开始有了各种生机。
而谭玉,也已经将注意力从各种宝物,转移到了各种生灵。
毕竟,那些宝物她基本都不认识的,只感觉那些东西很有趣很漂亮,就搬回空间了。
她唯一肯定的宝贝,就是开天神斧。
其他的,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些玩具或者摆设。
都是死物。
死物嘛,永远比不上活物好玩。
所以,很快,谭玉就捡回了一只鸟。
然后,专心养鸟了。
这只鸟,真的很漂亮。
有着漂亮的七彩羽毛。
但又绝对不像孔雀。因为它的每根毛都是发光的。
但说是什么特别神奇的鸟,又不像。
因为它很小只。
小小的,刚好够放在掌心。
又特别特别漂亮。
有种让人想珍爱若掌上明珠的感觉。
起码,那一刻,谭玉是有这种感觉的。
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却始终没遇到萧凌,渐渐也就没那么执着了。
唔,反正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即便阿凌没出现,她也一样懂得享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
作为一个孤儿,这么多年,已经学会了珍惜。
在她心里,能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所以不该浪费哪怕每一分每一秒。
这会子,能看到一只这么漂亮的鸟儿,她就很乐意捡回来了。
其实,在穿越之前,她是从不养宠物的。
可能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吧,她觉得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了。没多余的钱去养别的。
后来穿越进不同的世界,都被萧凌迷得七荤八素,更没时间来考虑养什么宠物了。
宠老婆的时间都不够,还养什么宠物?
吼。
但这次,不知为何,她看到那只鸟儿,就走不动道了。
那一刻,心仿佛被那小东西牵着一般。
就想把它带回家。
而带回家后,也确实感觉跟这只鸟很投缘。
它乖乖的,总是躺在自己手心。
或者偶尔也会爬到自己头顶。
躺在自己身上也是有的。
她越来越喜欢这只小鸟儿,到处找东西给鸟儿吃。
其实她不清楚鸟儿吃什么的,只是以前看过一句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由此推断,鸟儿是吃虫子的。
所以,她开始满洪荒找虫子。
要知道,这时候的洪荒,出现的都是始祖级的!
即便是虫子,也不是普通的虫子啊!
那可都是始祖级虫子!
甚至,只要这些虫子足够努力,也是有机会修炼成圣的。
因为,在洪荒的世界里,从来不看物种,只论强弱。
可惜,这一切,在谭玉眼里,都是一坨浆糊,完全看不清!
谭玉虽然也写洪荒文,但都是闭门造车的。
让她去辨别哪些是神级虫子,是不可能的。
反正,在她看来,都是虫子。
鸟儿可以吃的虫子。
而且,因为她是创世主,只要她抬手去捉,那些可怜的虫子就莫名动不了,由着她抓。
不管哪种等级的虫子,都一样。
所以,在谭玉的眼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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