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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极品爸妈-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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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陈春红走出车站的侯车棚子,刘军和刘艳兄妹俩相视一眼,他们还以为凌云翔又要纠缠上,没想到,他倒临时改了主意,这样也好。
“你们说,不找村子里的人,妈会找谁呀?”刘华疑问道,他原为妈会找村子里的人,刚才还把村子里的上百户人家筛选了一遍,谁知大哥突然说不能找村子里人。
“可能是大姨家。”刘艳说道,家里的亲戚,她只能想到大姨家,小姑刘美莲的性格也很好,但是小姑家的条件很好,应该不会接这样的活。
在班车快启动时,她妈走了进来。
刘艳看着她妈两手空空,倒有些意外,还以为她妈会提着那口大铁锅,毕竟,她妈能答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口大铁锅惹的,上了车,放好背篓后,刘艳没看到凌云翔和他女儿,“妈,凌叔叔呢,怎么不见他?”
陈春红只看了小女儿一眼,就明白小女儿在想什么,“我还没完全答应,总得先问问你大姨,当然不能拿那口锅。”她是很中意那口大铁锅,但总得先把事情办好,她打算回去后,晚上去一趟大姐家,亲自和大姐说说这事,大姐要是愿意,她就作个中人。
要是不愿意,明天让华子来一趟镇里,和凌去翔说一声。
第103章 天生宿慧
到家后; 天刚刚黑下来,陈春红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放下背篓; 把买的肉拿出来放好; 顾不得收拾其他东西,从床头的木箱子里拿出用牛皮纸包好的一小包糖; 提起一个空篮子; 把糖放进去; 出门在檐角处抓了一把稻草覆盖上。
又点了一盏马灯。
“军子,你带华子和艳儿把早上的稀饭热一下,吃了就烧热水洗脸洗脚,上床睡觉; 今日去外面累了一天,早点睡,不用等我。”陈春红又叮嘱一遍; 回来的路上; 她已经和几个孩子交待过了,“好好看家。”
说完; 转身就要离开; 她想早点走,路上赶快点; 这样能早点回来。
“妈,”
刘军却忙地开口喊住,“让华子陪你一起去大姨家; 猴头岭山坳那一段路挺荒凉的,华子跟着,走夜路,路上有个伴,给你壮壮胆。”
“你妈我打小在山里打滚,这点夜路,还需要壮胆?外面还有很多人,小孩子家家的,别瞎操心了。”陈春红只觉得好笑地看了大儿子一眼。
“我也觉得,让二哥跟妈一起去比较好。”旁边的刘艳同样不放心,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就算没鬼,夜里走山路,伸手不见五指,到处乌漆麻黑的,一盏马灯,只照得见面前一米远路,今天晚上又没有月亮。
陈春红看着一个两个孩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只觉得人小鬼大,瞎操心,正要劝他们放心,却又听小女儿说道:“妈,你先听我说。”
“这会子天刚黑,外面还有人,倒不用担心,只是妈去大姨家,和大姨谈完事,到时候很晚了,妈一个人回来,大姨不会放心,要么留妈住一晚,要么就会亲自送妈过猴头岭,无论哪一种,都要麻烦大姨,这样一来,还不如让二哥跟着去。”
刘艳知道,这个时候去亲戚家,基本上都不留夜,还有特意避开饭点的,眼下正值春耕下苗,青黄不接,各家各户的吃食都比较紧张,到了饭点,不留饭过意不去,留饭又自家吃的都不够。
“妈,现在不比以前,家里有大哥和妹妹看家,我不用再看家了,我陪你去。”刘华上前去拿他妈手里的马灯。
陈春红见几个孩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也很骄傲,小女儿的话,她听进去了,按照大姐陈春雨的脾性,要是太晚了,的确会亲自送她,考虑到这一点,她带上了二儿子刘华。
二儿子打小胆子大,走夜路倒不怕吓到他。
猴头岭那地方,解*/放前,曾有很多猴子窜出,解*/放后,清山运动,清掉了一批,这些年倒没见过那些畜生了。
陈春红又回屋拿了点饼干和几颗糖果,之前的那小包糖是打算送给大姐的,现在带上二儿子刘华,为赶时间,她自己可以不吃,路上找个山泉喝点水就能饱一下,却不能让儿子饿着。
“走吧。”陈春红带着二儿子刘华出门。
刘艳松了口气,和大哥刘军目送他们离开,就开始煮晚饭,俩人吃完后,特意给她妈和二哥留了一份,烧了一大锅水,把稀饭放在锅里热着。
因为白天走了一天的路,十分的累,哪怕刘艳意识强撑着,想等她妈和二哥回来,到底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坐在桌子旁,垂了几次脑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早上。
出门看到她妈陈春红喜滋滋的做早饭,还和烧火的大哥比划着要多添一个灶台,刘艳就猜到,事情谈成了,那口大铁锅到手了,她妈才会这么高兴。
吃完早饭,刘军去牛栏那边告了半天假,然后赶去了公社,去和凌云翔碰头,领着凌云翔去猴头岭的大姨家,陈春红已经和大姐说好了,就没打算再请假,耽误一天的工。
刘艳在她妈出门上工后,二哥刘华预备出门打猪草前,不管她的抗议,二哥把她送到了洪顺家,“大哥说了,你不能一个人待家里,让我送你过来。”又往刘艳怀里塞了一本书,“给,这是你昨天买的那本书,你可以在这看书,我打完猪草,就过来接你回家。”
他倒是想带着妹妹一起,可自从上回他打猪草带着妹妹,妹妹从田埂上,一头栽进水田里,浑身是泥,又湿糊糊的,被他妈骂了一顿后,又严厉交待过,他就不敢再带妹妹出去了。
刘艳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只抗议想留在家里,没想跟着一起去,现在春耕,田埂上的泥都很滑,上次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 ,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不认识的字,读半边就好了。”刘艳回道,心里头隐隐有些恼火,她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好像有听老师这么说过,因此,这话刘艳回得很自然,她已经在心里计算着,估计二哥应该背着小背篓出门去打猪草了吧,应该离开家有一段距离了,她有家里门的钥匙,她现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约也看不见。
越想,刘艳越打算回去。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和洪顺说,却又见洪顺拿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个‘旻’字,然后推到刘艳面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刘艳故意装傻,已经打算离开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家里的小母鸡今早还没喂食,我要回去给它们喂食。”这试探还没完没了啦。
只是洪顺却似没听到一般,解释道:“这个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对方念出正确的读音,刘艳抬头望去,对上洪顺一双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镜,仿佛能抽丝剥茧,什么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镜,能让人显出原形,无所遁形。
刘艳心头一阵慌,立即明白过来,整个神经彻底绷紧了。
他已经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刘艳没打算辩解,当然,更不愿意承认,身边有一个大哥这样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离开。
“天生宿慧,也没什么大不的,你不用太紧张……”
“谁紧张了。”刘艳粗暴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抬头,怒视了对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确实过于紧张,失了方寸,忙稳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认。
转身往外走,连头都不想回一下。
她发誓,她再也不来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后面传来洪顺的叫唤声,刘艳没有理会,出了洪家大门,往自家赶去,得亏这近一年的体力锻炼,走起路来,非常快,都不带喘气的了。
直接把洪顺甩在身后,没让他追上来拦住她。
从侧门进自家后院,因为她进来的动静,引得屋檐下西南角落里的鸡窝,传来小母鸡咯咯的叫唤声,听她妈说,再过一个月它们就能下蛋了,这可是纯天然农家自养鸡蛋,刘艳看着两只小母鸡在鸡窝里打转,不时对她叫唤,慌乱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然而,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洪顺追了过来。
“你怎么跑来了?”刘艳皱了眉头,就差学她妈拿大扫把赶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给我,我当然要看着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样,丢了怎么办?”洪顺说得理所当然,看着她脸色不好,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记事起,脑袋里隐隐约约就装了许多事。”
第104章
刘艳没有说话; 瞪大眼上上下下来回把对方打量了三通,然后又紧盯住对方的神情; 不错过一丝一毫,认真评估对方话里的真实性。
“一开始,我以为你大哥是这样; 后来才发现不是; ”又听洪顺说道,微微停顿了下,“小的时候,我爷爷就和我说过天生宿慧,虽少见; 但这世上; 总有那么几个,让我不要觉得奇怪,以平常心对待。”
“所以; 你不用提防我。”
洪顺的神情看起来挺真诚的,可是刘艳,却不愿意受这份真诚,她没法不提防,如果真是以平常心对待; 他就不该说出来,不该指出来,像大哥那样,虽觉得她有异; 却只藏在心里,自家心里知道就行了。
“你刚才说,你脑袋里装了许多事,是什么事?”刘艳问道。
“家里没出事前,我好像就隐隐感觉到,家里会出事,我和爷爷说过,家里才避开,使得家里人的境地,才没有落到我感觉到的那么差,……嗯,还有,将来会恢复高考,还有许多事,我好像无师自通,仿佛自己做过一般。”
刘艳听了,眼里闪过一丝惊愕,穿越?抑或重生?
这两个熟悉的字眼,瞬间一闪而过,拨动她脑子里的神经,只是看到对方眼里难得的迷茫,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他身上,明显没有她的谨慎提防,也明显没有刘春生的那种执念,按说,如果知道自家会出事,肯定会一早有计划地避开,当然,更不会这么轻易对人说出来。
至少,自己与他,并没有熟到可分享这样的秘密。
刘艳心里这样猜测着。
又听对方问道:“你傻病好了之后,脑子里是不是也多了许多无师自通的技能?”虽是这么问,语气中却已经带上了十分笃定。
刘艳点了点头,对方都猜到了,她也没必要刻意否认。
“你也知道高考?”
“嗯。”刘艳应了一声,到了这一步,她也不想做掩耳盗铃,“有些事,我连我大哥都没有说过,你既然猜到了,就应该不用担心,我一个人在家里被人拐了,上次发生我小姨的事,是我没防备,才着了道,吃一堑,长一智,吃过一次亏,肯定不会再吃第二次的,我不需要你来看着。”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走了。”刘艳看着大有赖在这里的洪顺,没好气道,皮相果然会欺骗人,她现在觉得,第一次见洪顺的好印象,已经全部让狗给吃掉了,这不是一朵清新出尘的兰花,而是刺手的月季,十分随便。
不拿自己当外人。
大哥一定也是让他皮相给骗了。
“那可不行,我答应你二哥看着你,不能说到做不到,要么你去我家,要么我在这儿守着,反正我也没什么事,等你二哥回来,我就走,都不用你催。”
刘艳鼓了鼓眼睛,却看见对方毫不客气,从门口拉了把小椅子坐了下来,“除了喂糠和草,你还可以去挖蚯蚓,煮了喂鸡,鸡吃了,长得又快又好,以后下的蛋也勤快。”
“你又知道?”用蚯蚓喂鸡的道理,她当然也懂,只是从对方口中说出来,由不得她不多问一句,毕竟,这家伙,之前一直待在城里。
“对。”洪顺脸不红,心不跳地回道,他好像就知道,喂鸡该这么做,“要不我带你去挖蚯蚓?我记得,你家有个小锄头。”
“不去。”刘艳一口拒绝了,心里有点怕那滑溜溜的生物。
洪顺一眼看到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怕意,笑道:“这就是了,你才六岁,你现在的样子,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之前心思太沉了,这很不好。”
“来,笑一个……”
啪地一声,回应他的,是一个小石头砸过去,只是让他敏捷地躲开了,刘艳发现,她受到二哥的影响,越来越崇尚暴力了。又低头想去拣小石头,却听洪顺喊道:“就开个小玩笑,你还来真的啦,不说了,不说了,我不说就是了。”
口上说着求饶,却把刚才刘艳扔他的那枚小石头拣起来,脸上挂着赖皮笑,乌黑发亮的眼珠子,咕噜直打转,透着浓浓的兴味,使得刘艳觉得,她要再朝对方扔石头,对方绝对也会朝她打过来,很明显,对方把这当成了游戏。
刘艳却觉得没意思,随手扔掉她拣起来的石头,既然赶不走,对方要待,就让他待好了,走到门口,搬了张小椅子垫脚,用脖子上挂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屋后,随手关上门,却见洪顺一手插进门缝,使得她关门的动作缓了缓,蹙着眉头,说道:“洪顺,我觉得,你不姓洪,你该姓赖。”
“什么意思?”洪顺愣了一下。
“字面上的意思。”趁着对方愣神的功夫,刘艳迅速合上了门,哐当一声,拉上了门栓,终于清静了。
“喂,喂。”门外回过神来的洪顺,苦笑了一下,他这是碰闭门羹了,伸手拍打着门板,“真关上了,把门打开,哎哟,不逗你了。”
“不开,你回去吧,我二哥回来,我会跟我二哥解释的,不会让你担责。”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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