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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极品爸妈-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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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生活,挺好的呀。”洪顺头也没抬地专注于手上的茶艺。
  凌军见了,又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这些年,洪顺泡茶的手艺,倒是越发地娴熟了,但就没见他喝过一口茶水,听瑾儿说,除了白开水,他从不碰其他的饮料,“行,你说挺好就挺好的,那我问你,你公司也不管了,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去寻仙。”
  “什么?”
  凌军以为自己听差了,错愕地睁圆了眼瞪着对方,其实这些年里,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如此吃惊了,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一颗心顿时吊到了嗓子眼里,“不是,你不会是想不开吧?”
  洪顺听到凌军发颤的声音,愣了下,然后明白过来,终于舍得抬头瞥了对方一眼,“你想什么呢,我自然要活着,阿艳在这个世界活得这么短,我答应过她要活得长一点,帮她多看点这个世界的风景。”
  凌军刚放下了心,却又猛地弹跳了一下,这起起伏伏的,如同在考验着他的心脏承受能力,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妹妹说过的话,他倒记得一清二楚?
  凌军伸手按压了下额头,“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去寻找仙人。”
  还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凌军却又皱了下眉头,“你不是信科学的吗?什么时候开始改信玄学了?”这些年,洪顺跟个疯子似的,赚的钱泰半都砸进了时空研究室。
  “信科学,并不影响我信玄学,哪个管用,我信哪个。”洪顺回道,现有的科技无法使时光倒流,穿过虫洞、飞梭时空只存在于理论中,他拜访过无数这个领域内的科学家,所有人都没法给他答案,所有的实验都失败了。
  甚至,他也没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第二个如阿艳那般拥有感知能力的人,而阿艳的能力,以及她的重生,又是真真切切存在过。
  他用尽二十余年去寻找,去追寻,却越来越绝望。
  如果人死,真如灯灭,那他为什么要活着呢?
  就在他已经走到绝望的尽头,差不多快撑不下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野道士,和他说:只要找到三片黄蒲叶,于腊月二十六日清晨焚烧,就能请动天上仙人,帮助他实现三个愿望。
  黄蒲叶,叶大如蒲扇,三角形状,颜色金黄,长于深山,有缘人才能遇到,无缘人经过都看不见。
  这是道士的原话。
  “我要去找黄蒲叶。”
  “有这种东西?”凌军很怀疑,“我小时候好像听老人说过,但世上真有这种东西吗?”他只当野趣来听。
  “一定有。”洪顺说得斩钉截铁。
  凌军看到洪顺眼里喷薄的光芒,明亮生辉,竟不忍它熄灭,也或者,他心里明白,是熄不灭的,这些年,洪顺但凡是个听劝的,不会直到现在都不曾放弃,可以说,自从妹妹去世后,他就已经是半疯了。
  说是疯子,偏偏在其它事情上,一切都很正常,各种理智在线,说不是疯子,却又在妹妹一事上,执迷不悟,理性全无,所以才称之为半疯。
  凌军没有阻拦。
  他是在三个月后,接到外甥女瑾儿的电话,说她爸跟个野道士去了三人禾岭,连手机都没有带,还让他们不要去找人,他寻到仙人后就会回来。
  凌军听了,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三人禾岭是著名的原始森林,不带手机,就意味着无法联系上人,茫茫林海,要进里面去找个人,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洪顺出来主动找他们。
  等到半年后,还不见人出来,凌军和瑾儿俩实在坐不住了,哪怕洪顺有言在先,不要去寻人,凌军还是让二弟刘华陪着瑾儿夫妻,带领一群登山队进去寻人,只是结果不如人意,前前后后在深山里找了大半年,却没有寻到一点踪迹。
  也托了许多进山的驴友,都全无消息。
  自此以后,凌军陆续派人进山,一直没有断过,却依旧没有一点音讯传出,仿佛完全消失了,他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结果,只是冥冥之中又有一种预感,洪顺依旧活着,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
  时光流逝,又过去了不知是二十五年,还是二十六年。
  这年,腊月刚过,凌军在离退休干部医院的病房中,已察觉到来日无多时,回顾他这一生,除了少年时历经磨难与艰辛外,可以称得上是志得意满,荣光无限,后半生更是位高权重,人间巅峰。
  要说憾事,大抵只剩下妹妹早亡,妹夫兼好友此后半生执念成疯。
  到如今,依旧毫无音讯。
  就在他明显感觉到生命的流逝时,忽然病床前来了一位满头银发,颤颤巍巍的老人,“你回来了。”
  哪怕隔了二十余年,却只一眼,凌军就认出来了面前人是洪顺,猛地生出一股子力气,挣扎着坐了起来。
  洪顺忙上前扶住他,笑着嗯了一声,“一出山,就听到你病危的消息了,我还一路担心,怕赶不上。”
  “你这是……”
  凌军见到他,心里是极高兴的,只是多少年没见到笑成这样的洪顺了,不由心中一疑,然后掀起了轩然大波,“你真找到了黄蒲叶?”
  虽是询问,语气却添上了十二分的笃定。
  果然,只听洪顺回道:“是呀,找到了,找到了两片,我等不及了,在前几天把黄蒲叶烧掉了,然后见到了仙人……”洪顺脑海中浮现出那日的场景。
  腊月二十六日清晨,大雪覆山,满目银白,不见人迹的深山老林中,随着黄蒲叶的烟火燃尽,仙人从天而降,金光闪闪,其神貌,用旷远绵邈也不足以形容,抬手间收了地上的烟火,问他求富贵?还是求成仙?
  他二者都不求。
  只求时光回溯带着记忆重生,而带着记忆的人,他没有选择自己,而是岳父刘春生。
  仙人直叹了几声可惜:有仙根,无奈凡心太重,却答应了他的请求。
  最后老道士跟着仙人走了,临走前,送了他一场宿慧,以结二十余年的结伴求仙的因果。
  “我想了下,如若人生推倒重来,你我无论有无记忆,都能过得好,所以,我才选择了那个人,我记得阿艳曾和我说过,她妈那些年,过得太苦了。”
  “而阿华也说过,你爸临终前,曾有悔意。”
  凌军原本特别地不解,特别地反感,然而,在听了洪顺的这番说辞后,沉默半晌,颔了下首,算是同意了,脸色却倏地灰败,强撑起的精神,迅速萎靡,同一时间,洪顺也已油尽灯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两人是在同一天去世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最后一章了~~~


第197章 番外·今生今世,花开人圆
  刘艳去省城上大学。
  开学的时候; 正碰上她妈厂里搞二十周年厂庆活动,非常的忙; 没法请假,商议之后,决定让刘春生送她去学校报道; 只是刘艳觉得自己不用人送,而刘春生又觉得被她嫌弃了,加上刘艳是和洪顺结伴一起去学校的,就真心大的没有送。
  等晚上陈春红回了家; 刘春生无疑又挨了顿骂。
  “你也不用太担心; 洪顺比军子还大两岁; 除了第一次; 军子都是独自……去京城的。”刘春红面对媳妇瞪过来的眼神,辩驳的声音越来越小,几近无声。
  只听陈春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除了第一次。”
  好在; 她心里明白,这事小女儿也有一半的责任; 这两天老是在她耳边念叨,说省城不远,不用大人送,可以自己去报道,顿了下,又问:“艳儿有没有说; 什么时候打电话回来?”
  “有,有,有,”
  刘春红忙不迭地回道:“明天早上十点打电话过来,会打你厂里的电话。”
  所以,刘艳上大学的第一天,是和洪顺一起坐火车去的省城,一起进的大学,一起报道,一起在新的校园安顿下来,然后正式开启了大学生活。
  大学里,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隔了一条街,洪顺给刘艳送了四年早餐,风雨无阻,有一回,刘艳鬼使神差问了句,“你在梦里也给我送过早餐?”
  洪顺愣了下,“我没梦到过。”
  “那你怎么想到的?”
  “我的行为,不全受梦境影响,”说完,洪顺突然间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如明星璀璨,“阿艳,我只想多和你待在一起。”
  一句话,臊得刘艳满脸羞红。
  耳畔又传来洪顺如玉击般琳琅的声音,“你和我梦里的人,一般无二,阿艳,世事已大变,无论你,还是我,都是新生,我们要的,是过好当下,一起过好这辈子,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轰地,这话如烟花绽放,在刘艳耳边炸开,怎么听来,怎么中听,一丝淡淡的甜腻,在心口处聚集又迅速膨胀开来,流窜到各处,脸上不自觉地漫溢出微微的笑容。
  待缓过这股子腻味劲,过了这会子文艺腔,才忍不住轻哼了一声。
  她是绝不承认,自己有吃过自己的干醋。
  大一的暑假,刘艳借口学校有事,推迟了半个月回家。
  她买了张南下火车票,去隔壁的隔壁省,踏上了一趟久违的旅途,对于洪顺要跟着,她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只因洪顺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
  刘艳惊疑不定地盯着他瞧了半晌,脸色忽地变得煞白,一路上,默认了洪顺的跟随,却也没再多问他半句话,洪顺也难得地没有主动说,使得刘艳心里犹如明镜一般通亮,但并没有中断这趟旅程。
  下了火车,转了城际班车,从县里到镇上,再从镇上到乡下。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着记忆中那个无比熟悉的镇子,熟悉的村庄,还有熟悉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刘艳觉得亲近,却又愈加地心慌,直到她走进了穿越前的出生地莲花村,没能看到半个熟悉的面孔,终于撑不住了。
  入眼景物依旧,人面全非。
  他们在村子里出现后,没多久,便不断有村民涌过来询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哪来的?找谁?乡音依旧,却犹如催促之声,令她都不敢多逗留,俩人几乎是有些狼狈地逃离了那个曾经熟悉的村子。
  “我在你梦里,来过这个地方?”刘艳扭头问洪顺。
  只见洪顺点了点头,“我们结婚之前,你来过,还大哭过一场。”
  “我现在也有点想哭。”刘艳仰头,眨巴眨巴了眼睛,来之前,因为洪顺的反应,提醒了她,她在他的梦里并没找到她穿越前的家人,又或者从更早之前,在洪顺和刘春生的反应中,她就隐隐猜出来了。
  她并没有找到她曾经的家人。
  “想哭就哭。”洪顺近前,伸手抹去了刘艳眼角淌出来的泪珠儿。
  刘艳鼻音极重地嗯了声,让洪顺给揽入了怀中,眼泪濡1湿了半个肩头,及到过了许久,哭声渐熄,才听洪顺问道:“在我梦里,这个村子修路,你捐了钱,这回你要不要捐?”
  “捐。”
  “好。”
  这件事,刘艳难过了一整个暑假,才慢慢接受。
  时光缓缓地流逝。
  大学里,医学系和数理系隔了大半个校园,洪顺只要不上专业课,便会来医学系陪刘艳一起上临床医学的课,有一次上课,被一名视力不太好的陈教授点名回答问题,洪顺对答如流,陈教授说了句:下课后,去他办公室,奖励他一份资料。
  引得满堂哄笑。
  陈教授问了原因,最后很惜才地问了句:要不要转系,转到医学系来?
  据说,后来陈教授还真去数理系抢人了,只是没抢过。
  这件事,也成了医科大的一则传奇。
  这是后话。
  刘艳的临床医院是五年制,洪顺的通信工程是四年制,所以洪顺提前一年毕业,分配工作时,直接让他系里的卫教授给抢去了兵工企业,卫教授就是那位曾和医学系的陈教授抢过人,而且抢赢了的。
  同年,大哥刘军从研究所里出来,调任至京城一所大学任校团支书记。
  刘艳延后一年毕业,留在的省城人民医院。
  毕业那年,刘艳一十八岁。
  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两年后,俩人才结婚,婚宴一共办了三场,洪顺的亲戚,大都在海城,所以第一场设在海城,省城的那一场,是为了宴请老师同学同事,放在最后,第二场在临湖市举办。
  在临湖市的这场婚宴,是在市里的人民酒店举办的。
  那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婚礼结束后,刘艳走出酒店,上车前,忽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时间,竟想不起来是谁,不由停顿了一下。
  “看什么呢?”走在她后面的洪顺,见她没上车,不由出声问道。
  “那人好像有些面熟。”
  洪顺回头,顺着刘艳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眼就认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凌楠,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此刻,正在对面的工地上搬砖,洪顺眼里闪过一丝冷笑,却很快收回了目光,揽住刘艳的肩,轻声说道:“不认识,不相干的人。”
  在梦里,凌楠从来没有出来工作过,一直好吃好喝在家里供着,如今,倒是一早就出来了,他看着,却是很高兴,很放心,这辈子,凌楠再也不能祸害到阿艳了。
  对仇人,最好的报复,就是看到她过得不好。
  所以,在梦里,阿艳出事后,他没让凌楠偿命,只让她牢底坐穿。
  “走,上车吧,我们回去。”洪顺提醒道,伸手扶着刘艳上车。
  刘艳嗯了一声,见洪顺都说不认识,于是很快把人抛到了脑后,今天婚宴上喝的酒有点多,这会子头还有些晕乎乎的,所以一上车,就往洪顺怀里靠,让他给自己揉太阳穴。
  婚礼很累,却又充满了幸福。
  自古而今,一场盛大而圆满的婚礼,是大部分女人的憧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打下‘完’这个字眼时,我也松了一口长气,终于终于终于完结了,可以撒花撒花撒花了!!!
  顺便求一下完结评分(点书封页右下方的评分),谢谢了!!!有缘的话,大家下本再相见~~~同时也推荐一下自己的接档文《我们从来大唐来'古穿今'》,有兴趣的话,可以去专栏先行收藏一下,暂定6月28日下午14:30开文。
  再见!!!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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