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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亦可平-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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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颗,但方征用粪肥和鱼鳞虾壳的“土化肥”把苗烧死了一半,方征不由得心想照这种培育进度,十年后他才能以自己种的大米为日常粮食。
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些稻谷米里不知怎么混进来一颗粟,方征栽稻栽得乱七八糟,那颗粟反倒是捷报连连。一开始方征只以为田边长了几颗狗尾巴草,离得远就没去管它。结果到了秋天变黄后,它居然结出了又大又饱满的粟谷,第二年方征把狗尾巴草的种子薅进田里后继续不管,到了秋天,长势喜人的狗尾巴草又结了厚厚的粟粒,且悄然扩张到田地四分之一个角,又高又密,穗实足有五斤。虽然也不够吃几天,但考虑到密度范围,这是相当可观的结果。于是方征第三年开始大量种植粟种,目前长势喜人。
方征屋旁用毛榉围了个栅栏,自从用火山灰建屋子后,以前废弃的杈杈房被改造成畜牧圈。有比国会养畱牛和角鸡,作为猎不到东西时的储备粮。农业程度依然用不着耕牛,方征还是猎了头牛栓在棚里,让它和角鸡作伴。可惜没那么多地需要“耕作”,因为其他人并不想以耕种为生,否则方征还想用木头造犁。
部落里逃出来的长老和女人们都十分尊敬方征,也生活得很富足平稳。方征暂时很满意这种相安无事的生活。虽然他自己来自现代农耕文明大国,基因里有无法忽视的种地渴望。可惜这个时代蒙昧动荡,还没能从原始社会走向典型的农耕社会。
方征暂时只是和她们共居在一起,没有驱使她们的念头,所以也无法让她们改变主要经济模式,和自己一起探索种地。
农业和畜牧业暂时无法成为有比部落的主流,只能成为渔猎和采集活动的补充。营地附近有条小河,汇入山谷隐蔽道路外面的大河,较为宽阔的流域使得水产十分丰富,有利于捕捞。部落从前只用鱼钩或鱼叉等原始工具,回想后世的水产工具,方征设计出了一个网坠。网是用粗麻搓的,网坠用石头做,一批下去可以网到几斤鱼,徒手还能摘水藻和螺蛳。
至于陆地采集的种类就更多了,除了常规的果实、真菌,植物块根,还有诸如鸟蛋、蜂蜜甚至昆虫等。大部分部落女人们都不愿意耕作,每天摘都摘不过来。
方征在这里生活三年了,他最想潜心解决的问题是铜。他依然拐带着子锋那把铜剑,但方征知道不够。他面对的是几个原始社会晚期、奴隶文明初期,正以军备姿态扩张的大国。他必须练好武功,变得更强,且造出护身的更多东西。一套护住胸腹要害的铜甲是必需的。他一边孜孜不倦地找铜矿,一边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就算找到了矿,这里也造不出铜。
方征记得《战国策》里的造铜方法,是湿法炼铜,科学上属于置换原理,把铜矿石泡在酸中,再用铁进去置换。可是酸和铁都非常难搞。炼铁和炼铜温度差不多。
第二种就是普通的高温炼铜,这里气候潮湿,如果没有风炉,根本不可能把温度加热到炼铜所需。但风炉本身就需要钢筋混凝土或者铜铁来制,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圈循环。
纯铜熔点一千度左右,杂铜大概在七八百度。上好的花岗石煅烧温度会高过这个数,但坚固的花岗岩深埋地底,就算露出地面也开采不出来,只能凿个白点。方征捡的火山岩主要成分是碳酸钙,杂质也多,非常不耐热,一烧就碎了。没有办法用石头来制作风炉。
方征又把思路转到了陶上。陶是泥土烧制的,能承受超过一千度的高温。可是这里没有模具,后世制陶最常用轮盘,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还在徒手捏制,那对于泥料配比要求很高,既要纯净又要粘合度。方征试了很多次,不像水泥能凑合。方征是想用它来承受高温的,经常一烧就碎了。
这个问题不解决,方征就只能呆在这里安静种田。其实这个地方暂时还算不错,方征想,几乎算得上个小世外桃源了。地处隐蔽,自然条件丰富,人员构成单纯,没有奴役,没有战争,不会受到生命威胁,每天吃饱穿暖睡足。都几乎给方征一种错觉,就算走不出去,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似乎也不错。
大概这就是忧患意识吧。方征心想,刚来的时候只想尽力活下去,活下去之后又开始想,这个地方真的永远安全吗?方征无法保证。
还有一个近乎奢侈的愿望——这个山谷四面环山,看不到地平线,自然也看不到那颗建木,山海时代的种种景貌,仿佛多看到一点,就离父亲念了一辈子“山海大国说”更近一点,错觉父亲没有离开,还在耳边念叨那些文献……
方征是多么想念他啊。
还是要想办法造武器。方征心中隐隐想,如果有一天,无论是主观条件成熟,或是被迫离开这个安全的地方……那时候他又凭什么来自保呢?
所以方征除了日常劳作外,他每隔几天就要去搜寻矿石,和附近“有用的”“好东西”。他最喜欢找的就是大蛇蛇胆,还喜欢捕获犀渠、麋鹿、羚羊等动物的角,一切可以吃的、可以替代作武器的宝贵东西。
有比国的女人们,这两年就像在做梦一样,他们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每天采集、渔猎、养殖、编织、偶尔好奇地学着方征种地。不用给宗主国上贡,不用每天承担繁复疲累的工作,不用被强迫怀孕。
那些被挖出来的婴儿们,有大半都成活了下来,虽然看在方征眼里,吃了药的男婴都傻乎乎的,像一群小猪。这几年三四岁了,在场地上到处乱爬。方征也会在他们爬到泥坑里时把小崽子提出来,毫不客气地拎到河边囫囵涮一通。此后不少小鬼们看到方征就忙不迭爬走。
但这个部落也继续存在着尖锐的人口矛盾。事实上,方征刚安顿下来那个月,有比国的长老们和能说上话的一批女人们,就心事重重地来和方征谈。
他们唯方征马首是瞻,但希望方征能真正成为这个氏族有血缘的“男首领”,还诚恳地告诉方征,所有女人都是他的。
方征没有同意,他没有驱使别人的喜好,更不喜欢女人。
不过这部落的确没有多余的男人。
虽然男性还有个仆牛,但人家受了宫刑,太强人所难了。
方征头疼,问两个大长老,说你们也是男人,而且就算年龄很大男人其实也可以那什么,要借种的话直接内部消化不好吗?冥夜长老和玄思长老支支吾吾很久,才让方征知道,当年宗主国把他们都阉了。
方征不想成为部落提供精。子的工具,假设性别倒转一下,一个陌生女性要为一个原始部落的男性提供生育服务,就更能直观明白究竟多恶心。但方征也理解他们的发展意识和繁衍需求,就建议了一个折中方案。
这片土地上男人并不少。总会遇到愿意坐享“齐人之福”的。于是这三年,山谷附近有不少迷路的年轻单身男子,走进了世外桃源里,从此“乐不思蜀”。
为了避免泄露秘密,在“招待”这些年轻单身男子之前,都必须先鉴别清楚,的确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逃出来、且接受部落“对偶婚”生活方式的男子。鉴别他们成为方征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远古的时代,还没有单偶制婚姻前,原始部落最早实施群婚制,只要辈分相同,兄弟姊妹间都可以相互交。媾,任何人都没有固定的性伴侣。后来为了不近亲繁衍出痴呆,演变为同辈间除了兄弟姊妹外,可以和不同的人形成性伴侣,女人有三到四个性伴侣,男性亦然。后代则跟随女系,女性地位略高于男性,这是原始母系社会的种群特点之一。配对制度被称为“对偶婚”。
有比国这个部落,并非是自然形成这个制度,因为她们部落的男性已经全军覆没,被迫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母系社会”。“招待”进来的男性,不管自愿不自愿,都必须“享受”好几位女性。这些外来男性用不着从事复杂的生产劳作,反倒是需要去照顾公社里三四岁的小毛孩子。
没有贞操观念,也没有占有意愿,部落女人们不可能单独组建家庭经济去应付生活的艰难,自然也就无需组建一男一女的家庭结构。整个部落依然实施公社制的共产家庭经济。
基本上,经过鉴别留下来的男子,都是在外面过不下去的,在这里就算不得不履行“享用”几个女人的义务,生活也十分满足。
“今天又在外面捡到了个受重伤的男子。”绩六来到耕地边找到了方征,需要他去“鉴别”。
在外面受过重伤的男子,有很大可能性能“留下来”。之前的好几个巴甸国的逃奴就是在外面死得只剩一口气,被捡回来救活。现在已经成了公社的忠实拥趸。干活那叫一个积极认真,热火朝天,每天都高兴得找不着北。毕竟这里的生活比起外面,已经好得太多了。
绩六含情脉脉地望着方征,她依然没死心,没有加入其它女人和外来男子的“对偶婚”。在每天的纺织劳作后,她有了自己的空余时间,不和其它女人一样琢磨夜晚的欢娱,而是去附近摘难得的野蚕丝。野蚕数量非常少,通常一天只能摘几朵。她全都积攒起来,攒够了就给方征织衣服。第一年她织了一条洁白的长被,第二年是一件长的“贯头”袍,第三年的还在积攒,准备给方征织条帘。其实野蚕丝织的长袍虽然珍贵,但非常脆弱,也不保暖,行动也不方便。方征基本不盖也不穿。
方征脸皮厚,且没心没肺。拒绝过她好多次,对方还是要凑上来,那该收就收,收了也不承诺,顶多交代什么事情多使唤一下绩六,对方就很开心了。方征对这种痴情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很作践感情了,但这种事本来就无解,他也不为此烦恼。
这个部落条件还不足以发展缫丝,也没有驯养桑蚕的技术,附近的确有野蚕,但很多女人嫌太麻烦且实用性不高。最普遍的编织依然使用草料和皮毛。
方征来到公社里,路上绩六告诉他,那男子是在“大三角”被发现的。
方征“唔”了声,想到了房间里那张沙盘图,“大三角”是最常捡到战奴的区域,指这个山谷的谷口隐蔽外面,曾经巴甸和虞夷收缩过防线,中间没有决定归属的区域。
这块区域经常有很多逃奴,主要看那人本身来历去鉴别。每次他们都要来请方征帮忙。
公社已经焕然一新。当年山脉火山爆发,堆积在谷中的火山灰非常多,公社房子修建得尤其巨大,比方征给自己修的小院落还大一圈。有单独的仓储、保育大堂,和主要议事厅隔开。长老们放多少药都够,也不用听得到小孩们吵嚷不休的哭闹,熏烟熏雾绕的艾草。
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几年两位长老好似逆生长了似的,还变得年轻了一点。他们面前的石床上躺着个受了重伤的男子。方征看到这情景,仿佛看到了当初自己受伤后躺在公社里的场景。
两个长老神色都显得慎重,或许是因为那个男子穿着白袍子。他们正在商议着如何处置。
那是个年轻男子,平躺着,身高约和方征差不多。陌生脸庞上皮肤异常苍白细腻。素绢织就的长袍下是饱满的躯体,皮肤缺少血色,嘴唇亦苍白如雪,他的头发很长,一直披到肩后。
冥夜大长老说,这个少年表面看起来虽然没外伤,但昏迷呕血,可能是体内有伤。而且他的骨头特别奇怪,非常大,非常硬。
更奇怪的是,这个少年近似皮包骨头,皮肤下面几乎摸不到肉,可是他皮下的骨骼比寻常长了肉的人更大。从外表来看甚至稍微有敦厚。
方征看到这个年轻男子的睡颜,居然透出几分熟悉之感。明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一张陌生的脸,却总觉得……像在哪里遇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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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种装扮的最好别留;不过,”冥夜大长老小心翼翼地观察方征神色,“还是你来决定吧。”
这种装扮的男子并不像战奴,倒是像大部族的贵族阶层;一般不会愿意留在这小小的原始部落的。
长老们很看重方征的意见。今昔非比,他们能有今天,多亏了方征。而且方征经常能想到一些他们想不到的东西;提出很多新奇却有道理的看法。
方征瞥到玄思长老手上有根骨针,似笑非笑问:“又准备这样审?”
当年玄思长老可没少凭这针折腾方征,后来也招待过其他不愿说实话的家伙。玄思长老尤其怕方征翻旧账,急忙道:“哪能。我是看他身体不好;诊一下。”
这个年轻男子脸色苍白;像营养不。良、血液循环似乎也不好,手脚冰冷。方征这两年也了解到,玄思长老那套骨针技术;相当于最早的针灸雏形。这是他们祖辈传下来的。一套骨针有十六根;都是鱼骨磨制的。磨制工具已经失传,用一支少一支。当年方征弄碎了其中一支,玄思长老一直心疼到现在。
方征一有空就问长老们到底刺哪些位置;他们总是遮遮掩掩的,似怕被方征学全了。但拦也没用;方征已经基本琢磨了个七七八八。和武术里的腧穴很有共通之处。
“审就审呗。”方征道:“他身上那袍子;有讲究吗?”
方征记得当初子锋也穿着一身白袍;外面再罩着藤甲;前胸后背的花纹也看不到。眼下这个少年身上白袍并没有花纹,样式非常简单,直接套头贯下。
冥夜大长老摇头:“没有纹样,只要是能抽丝的地方都可以织,他可能是从任何地方来的。”冥夜大长老还不忘揶揄一句。“绩六也能做出来,就像给你的那件一样。”
长老们依然像绩六一样不死心,隐隐盼着方征接纳部落女人。
方征不理他,抱臂立于一旁,听他们如何审问。
玄思长老轻轻用针碰那个人的檀中位置,不多时那人费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清澈透亮。
“你醒了,昏迷前倒在乱石滩上,还记得吗?”
看着玄思长老和颜悦色的模样,方征心内产生了一股不平,当初他醒来时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不过这也是他们这几年总结经验商量的结果。用方征的话来说就是——“先礼后兵”。不管是什么来路,不要先吓唬人家。
方征仔细看着少年的容貌,除了那股隐隐的熟悉感,这人的面容和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像。但不知为何让方征想到了三年前的阴影——子锋如果活到十六七岁,就是这样的年纪吧。
他们一点都不像。子锋轮廓深邃,下巴削尖,这个少年的脸庞却好似方椽封成一个“国”字脸。即便子锋长开了也绝不是这个长相……
不对,子锋早就死得灰都不剩了,为什么自己会把他们拿来比较呢?方征摇头,把漫无边际的念头甩出脑海。
“我……我记得。”少年声音低沉沙哑,似受过什么重伤,他眼睛还未睁开,只听得到人说话。
玄思长老又喂了他一点绿色的草药,少年才费劲地把眼睛睁开,映入眼帘的就是方征,霎时仿佛被闪电劈中一般,脸色刷地发白。
方征挑眉,“我有哪里奇怪吗?”
那少年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咳道:“……衣服。”
原来方征穿的衣服,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其他人习惯穿麻制的贯头衣。这几年方征却是摘了野棉花做了些棉质的缠衣。他当然也想发展棉花的种植技术,但野棉花种子还处在研究生长规律的阶段,和稻谷一样尚未种成规模,大部分还是摘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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