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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腥年代-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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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老人这年龄,也算是已经多半个身子入进土里,太多的不事情看淡了看清了看轻了。
老人将二胡递给张莫谦便站到了一边,赵诗一直若有所思的看着张莫谦,他只是想再看看这个男人惊艳的那一刻是如何的大放异彩!
张莫谦从老人手里接过二胡,学着老人的样子席地而坐,瞄了一眼旁边的酒葫芦,老人呵呵笑道:“想喝就喝一口,普通的苞谷酒,不贵。”
张莫谦也没推辞,很厚脸皮的仰头往嘴里到了一口,酣畅淋漓,将酒葫芦放下,坐正,摆好二胡,自嘲的笑了笑,开拉。
妈妈……
当第一个音符出来之后,赵诗和老人同样脸色一惊异口同声的喊道:“《我的母亲》”
赵诗想要让张莫谦停下来,却被老人拉住,老人皱眉的摇了摇头,赵诗脸色苍白的看着闭着眼睛已经进入状态的张莫谦。眉头紧皱,本来她就已经观察到张莫谦的异样,而此刻张莫谦再拉这首号称凄凉无比的二胡曲,如果不能控制住,绝对会陷进去伤了身体。
听起来像走火入魔的样子,有点夸张,但如果不能控制,终归会伤了心神。
《我的母亲》是和《二泉映月》、《江河水》、《病中吟》齐名的二胡曲,也是一首令人心碎,也让人心醉的乐曲。
但如果把握不好度的话,有可能让自己陷进那种悲凉凄惨之中!
赵诗刚刚已经看见了张莫谦那个样子,知道张莫谦极有可能出事,不过幸亏老人拉住了自己,不然这让自己叫醒来的话,出事的概率也就更大,暗骂自己怎么就慌张了。
《我的母亲》不是《高山流水》那样带有描述性的音乐,而是哀伤宣泄怀念极一体的曲子。
赵诗和老人都是皱眉看着张莫谦,不过听着听着就被张莫谦那悲凉凄惨的二胡声给陷进去了,不知不觉中两个人也随着二胡声中的感情进入了情绪之中。
在曲子开端是一段引子,它仿佛是一声深沉痛苦的叹息,仿佛作者在用一种难以抑制的感情向我们讲述他此刻的悲鸣哀伤。
张莫谦在倾诉:二十一年前,经历十月怀胎的母亲生下了他。一岁,母亲教他牙牙学语。两岁,在母亲的帮助下他艰难学步。三岁,母亲教他读书识字。四岁,母亲教他弹琴……十六岁,母亲送他贴身的四叶草羊脂玉,让他在部队小心身体,注意安全。
三个月后,母亲被害死,他却不在身边……
张莫谦从低音起奏,旋律连续四次四度上扬,有如江潮掀空,中间旋律跳进至高音,达到了这段曲调的顶点音,随后旋律分解和弦式下降,引出主题,中间几处停顿,似哭诉的间隙,又似悲愤的抽泣,结束给人一种意犹未尽之感,仿佛作者仍在默默地倾诉着,倾诉着,倾诉着……
一曲完毕,张莫谦犹如进去到自己世界里面,无所顾忌,慢慢的这种凄凉,将三楼所有人给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围了上来,在场的,有的为人子女,有的为人父母,他们都能能读懂张莫谦曲子里面那种悲凉。
子欲养而亲不在,是何等悲哀!
当张莫谦一曲落毕,赵诗也睁开了眼睛,刹那间看到张莫谦,有种两世为人的错觉,心头一动,更加震撼。
“你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又有过怎样的故事!”赵诗自然自语的说道。
张莫谦将二胡还给了老人,和赵诗一起下了楼出了咖啡厅,才发现夜幕早已降临,天空繁星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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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莫谦不由自主的抬头。
你问我出生前在做什么,我答:我在天上挑妈妈,看见你了,觉得你特别好,想做你儿子,又觉得自己可能没那个运气。可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已经在你肚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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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四章 帮蒋娇媚涂指甲油
今天是个好日子,金色阳光易主后正式开业。
开业典礼在上午十点钟进行,张莫谦起了个大早,开始了每天的必修课,绕着日月湖晨跑,打两套拳法,然后买早点。
张莫谦有晨练的习惯是因为母亲唐悠扬的影响,加上网上流传经常锻炼身体能在滚床单的时候“真爷们”,于是张莫谦锻炼得越发勤快了。
虽然咱还是苦逼的处男,但也得为将来的嘿咻运动打好基础。
每天早上锻炼完返回创业园的张莫谦都能遇到赶着去上班的李思,每次他都笑着和李思打招呼,奈何,认定了张莫谦是“偷内裤变态”的李思每次都冷着一张俏脸。
今天张莫谦又在创意门口碰到李思了。
“嗨,李思。”张莫谦露出了笑容。
谁知,李思一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而去,直接不鸟他。
张莫谦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也不生气,拎着早点上了楼。
蒋娇媚这个疯女人是标准的“起床困难用户”,只要没课那一天,基本都要睡到太阳晒屁股。
今天蒋娇媚没课,不过她却意外的早起了,张莫谦拎着早点走进客厅的时候,蒋娇媚刚好洗完澡出来,穿着一套很短的性感睡衣,露出纤细白嫩的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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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娇媚是个不折不扣的洁癖患者,每天至少洗两次澡,每天早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洗澡室沐浴。
因此,一天洗一次澡的张莫谦在蒋娇媚眼中属于不讲卫生的臭男人。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是没课么?咋起这么早?”张莫谦将早点放在茶几上,疑惑道。
蒋娇媚用狐狸般的眼睛瞥了一眼张莫谦,道:“知道小莫谦的夜店今天开张大吉,姐姐要好好替你打扮打扮,不能在仪式上丢了脸。”
说完,蒋娇媚吃起张莫谦给她带的早点,顺便将性感睡衣下的长腿伸在沙发上,不知从哪摸出一瓶亮色指甲油,递给张莫谦:“喏,帮姐姐涂涂指甲油,待会姐姐给你打扮打扮,以姐的技术,把你弄成一个小帅哥不成问题。”
蒋娇媚的小脚丫子生得很漂亮,脚趾精致粉嫩,脚踝圆润,端的是一对性感得令人发指的美足。
张莫谦在36d姐姐的利诱下,不争气的当起了“小白脸”,捧起那对晶莹剔透的美足开始涂指甲油。
“咕噜。”
这对小脚丫子美到爆,张莫谦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口水。
日啊!劳资会不会发展成恋脚癖去了?张莫谦心里暗暗嘀咕道。
“哎呀,莫谦,你真是笨死啦,涂偏了,被你涂到肉上去了。走开,我来吧!”蒋娇媚白了张莫谦一眼,娇嗔道。
“你别动,我能涂好。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习惯有始有终。”张莫谦死死捉住蒋娇媚的美足,一本正经道。
“去你的,你不就是看着姐姐的小脚漂亮,想多看几眼,多捏几下么?装模作样。”蒋娇媚一眼就揭穿了张莫谦的阴谋诡计。
“……”
学心理的女人果然不是好惹的,张莫谦心想。
…………
…………
昆州市,渡官区某出高档住宅小区。
一辆宝马七系缓缓停在一栋别墅门口,车上下来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眼神阴柔。
“王管家,二叔在家吗?”英俊男人对一个六十岁左右,穿着一套褐色唐装的男人说道。
“冯少爷,老爷在书房。”王管家微微躬身,将英俊男人迎进了别墅。
进了别墅后,英俊男人轻车熟路上了二楼,走到书房门口轻轻敲门。
“请进。”书房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嗓音有几分嘶哑。
英俊男人走进书房,一眼就见到了书房的主人正坐在沙发上阅读一本畅销书《人脉圈》。
“二叔,都活了大半辈子了,还这么喜欢看书。”英俊男人正是冯隆,冯隆笑呵呵的坐在沙发上,主动给被他称作二叔的男人添了一杯茶。
茶香四溢。
谁能想到,昆州市地下世界有名的冯二愣子,竟然有这么布局精妙的一间书房。
冯二愣子,真名冯三顺,昆州市地下世界有名的混混头子。渡官区有一大半的地盘归他管,手下有数百名兄弟,最近这些年炒地皮赚了不少钱,于是在高档住宅区用八位数买了一套房子。
冯三顺学历不高,初中都没毕业,不过,他有一个习惯,每天都保证两个小时的阅读量,三天内看完一本书,这是冯三顺给自己的定下的规矩。
“活到老,学到老。”冯三顺看了冯隆一眼,道:“今天来找二叔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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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二叔的境界就是高。”冯隆连忙将茶端给冯三顺。
“少拍马屁,说吧,哪里遇到困难了?”
冯三顺这一辈,有三兄弟,冯隆的父亲是老大,做酒店生意。他是老二,混黑。至于老三,十年前得病死了。冯家第三代,只有冯隆这么一个男丁,所以冯三顺对冯隆这个侄儿异常偏爱。
“我输掉的金色阳光今天开张。”冯隆阴狠道:“二叔,我想要那小子开张时出丑。”
“哦!”冯三顺点点头,侄儿输掉一家夜场这件事,他早已知晓。摆了摆手,道:“这个简单,开张的时候我让张杨带些人过去。”
“谢二叔。”冯隆冷笑道:“还有什么比开张当天就有人闹事更出丑的?”
“不过,德叔红叔那两个老狐狸没问题吧?毕竟奥城是他们的地盘。”冯三顺抬起茶喝了一口,轻轻摸动手腕上的念珠。
“这一点二叔放心,我会和他们打招呼,他们忌惮我舅舅,不敢说什么。”冯隆似乎看到了张莫谦出丑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
…………
创业园,张莫谦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有些飘飘然。
“莫谦,站过来我看看。”一身性感睡袍的蒋娇媚对站在镜子前自恋的张莫谦招了招手。
张莫谦转身走过来。
蒋娇媚上下打量,嘀咕道:“勉勉强强可以拉出圈门见人,毕竟底子太差,再打扮也就这样了。”
“……”
()
张莫谦很受伤。
九点整,一身正装的张莫谦出门,上了奔驰s600,往奥城开去。
将车子泊好,张莫谦发现金色阳光前早已聚集了一大票人,不过现在距离开业时间还早,大多是自家的员工,还有啤酒广场过来帮忙的朋友。
一身靓装的蓝兮兮给张莫谦送来了花篮,吩咐人摆放在金色阳光大门口。这位熟女姐姐这么早就来帮忙,俄日作为老板的自己现在才来,让张莫谦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走了过去。
“兮兮姐,这么早来帮忙,真是多谢你了。”张莫谦笑着说道。
“没事。”蓝兮兮摇摇头,看了看时间,道:“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开始了,我帮你看看还有什么没准备好的。”
说完,蓝兮兮又去忙了。
多好的一位熟女姐姐啊!
大肥肠见到张莫谦,眼睛一亮,挺着圆鼓鼓的身子跑了过来,看了看蓝兮兮道:“老板,你那位朋友可真能干,一大早过来,忙这忙那。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嘿嘿,张哥。”孙永杰也凑了过来,“乖乖,在这种美女如云的地方工作,不出一个月,肯定告别撸管生涯。”
无论今天日子多隆重,王虚伪王大胖子还是穿着随便,一身山寨版阿迪达斯,二十多块钱的地摊货,穿几天就会起绒球那种。
不过,这位猥琐胖子却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穿着,端在门口吞云吐雾的同时,一双贼眼不停的在女员工的臀部胸部瞟动,寻找着适合他独特口味的大胸大屁股妞。
“张老板,恭喜恭喜。”阴柔的声音响起,冯隆下了宝马七系,径直走向张莫谦。
“这都多亏冯兄相让,我才有机会自己做老板。”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张莫谦虽然知道今天冯隆来肯定不怀好意,但还是笑着回答道。
大肥肠不知道冯隆,以为他是张莫谦的朋友,连忙递了根烟,冯隆也不客气,接过烟点燃,吸了一口看着张莫谦问道:“叶兄弟,你喜欢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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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莫谦微微错愕,没想到对方问的如此坦白。笑着说道:“怎么这么问?”
“不瞒你说,我也很喜欢她。”冯隆心中阴笑的同时说起了漂亮话:“当然,以兮兮的姿质,只要是见过他的男人,都不愿意放弃。不过,我不是心胸狭隘之辈,我会公平地和你竞争。如果失败了,那是我技不如人。我心甘情愿地祝福你或者终究会和她走到一起的男人。绝对不会想法设法的破坏或者用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哦。”张莫谦点点头。“这个世界上有公平这种事吗?就举个简单的例子,上天让你长的比我帅气,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了?”
冯隆哈哈大笑起来,心想这个小子倒有几分自知之明。
“不过还好的是……我比你有气质。”张莫谦说道。
冯隆差点被自己的笑给噎死,抚着胸口咳嗽了半天。
待会等着出丑吧!冯隆心里阴狠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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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五章 白富美
冯家是滇西南农村出来的,在同一个村子,沾有亲属关系的一大堆。勉强算起来,张杨和冯三顺属于表亲,所以张杨发迹以前,也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娃,能走到今天,着实不易。
俗话说,一人得道,仙及鸡犬,冯家三兄弟从贫瘠的农村出来,在昆州杀出一方天下,对于同村子的人,自然颇为照顾,所以冯家的亲戚们占着冯三顺三兄弟的威名,在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唯独张杨脑子聪明,他可不想其他亲戚那样好吃懒做,主动和冯三顺要求来城里帮他。冯三顺知道村子里的人都是什么货色,所以对张杨不上心。想来昆州和我混?行啊,直接扔到最底层。看你本事,能不能吃苦,有没有头脑,再决定你能不能跟我混。
张杨狠啊,冯三顺将他扔到最底层三年,他就真呆了三年,只干最普通的事情,时不时立点小功劳,皇天不负有心人,做了三年普通小弟的张杨终于得到冯三顺的认可。看张杨吃的了苦又有脑子,加上是表情,所以当成直系培养。
张杨就是冯三顺身边的头号战将,说直接一点是冯三顺身边最得力的疯狗,冯三顺让他咬谁,他就咬谁,还不带眨眼的。
于是,张杨如同坐火箭一般,强势上位。有了权,熬出日子就没必要再忍受了,自然要去享受理所当然得到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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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下来,死在他手里的人命不下于两位数,无数大学生和都市白领被他强Jian之后逼迫卖淫,牟取暴利。
张杨接到冯三顺的电话,带了二十多个小弟来奥城晃悠,远远看着人越来越热闹的金色阳光,张杨嘴角抹过一丝冷笑,打人闹事,是他最擅长的工作。
“张杨哥,咱们啥时候动手?”一个剃着光头,唯独后脑勺留着一尾小辫子的年轻男子给张杨点了一根烟,问道。
“不急,还不到时候,等高潮时陪他们玩更有趣。”张杨紧紧盯着金色阳光某个女员工挺翘的臀部,眼中露出邪淫的目光:“没想到还有几个漂亮娘们,不虚此行,有趣,真有趣。”
“我明白了张杨哥,剪彩的时候才是高潮。”留辫子的小弟点头哈腰道:“张杨哥要看上哪个娘们,只消给兄弟们说,待会一并带走。”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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