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太空脑-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魏一禾点了点头,道:“不错,普士在黑人区寻□,简直也是找死。”
    我道:“前后总共是有四个人,干出了自我毁灭的行动,这一点已经是一条线索。”
    魏一禾道:“但这条线索好像是隐形的,我们应该怎样去抓住它?”
    我拍了拍额角,叹道:“真是我的妈!头疼!头疼!”我本来早已决定要休启、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一下身上所有神经线的,但现在,嘿嘿……”魏一禾一怔道:“你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再花脑筋了?”
    我摇摇头,道:“现在想退出已经太迟了;希望这个哑谜不要闷足龙乘风二十年才好?”
    魏一禾哈哈一笑,拍拍我的肩膊:“这才像话嘛,为了要答谢阁下的帮忙,今天我请你吃铁板烧另外加寿司,你反对不反对?”
    我笑一笑,道:“当然反对,只是今天有得吃,显见诚意不足,最好日日如是,一直吃到你破产为止。”
    魏一禾笑得更加厉害,冷不防马警司走了过来,皱着眉望住他说道:“这里才死了两个人,有什么事情值得如此好笑?”
    魏一禾立刻不笑,我向他指一指,然后对马警司说道:“他患了轻微的神经分裂症,请不要见怪。”
    魏一禾气得两眼凸出,我可不理会他的反应怎样,立即拉着他匆匆离开展览会去了。
    晚上十一点五十分,我独自离开了“小醉吧”。
    “小醉吧”是一间格调相当清雅的酒廊,但我却经常在这里看见有人大醉。
    我在好几个钟头之前,已经跟魏一禾分手了,他请我吃了一顿很丰富的铁板烧,但我没有多谢他,临走前还抢白了他几句。
    当时魏一禾又在生气了,但我素知他的为人,知道不必五分钟,他的怒气就会消失得乾乾净净。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许多朋友都是这样子的,例如江辉、洛云,都是这般德性。
    也许,由于我也是这种脾气的人,所以物以类聚,连结识的朋友也是差不多性格的人物。
    当魏一禾离去之后,我忽然想喝点酒,于是就来到这间“小醉吧”。
    我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是一定不会喝醉的。
    我有这份自信,是因为我的情绪并不怎么好。
    在电视、电影以及许多小说的情节中,剧中人往往会因为失意而酗酒。
    例如某某失恋了,酗酒可也。
    又例如某某的生意失败了,也酗酒可也。
    再例如某某人身负血海深仇,但却本领低微,报价无望,也照例大杯大碗,甚至是一缸又一缸的酒灌进肚子里,彷佛任何人只要心清欠佳,就一定要借酒浇愁似的。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只怕未必,未必之又未必。
    最少,洛云不是这样,魏一禾不是这样,我更加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弄得自己苦上加苦、愁上加愁。
    这时候,我来到小醉吧,只是想静静地休息一会,再把这件古怪的事情好好整理一下。
    但坐了很久,我还是一无所获,看来,我的脑筋并不如想像中那么聪明。
    在小醉吧里,我只喝了一点点酒,但花生却吃了最少半磅。
    当我离开小醉吧的时候,外面又在下雨了。
    雨点不大不小,一个戴着雨帽、披着雨衣的男人,从我身边左摇右摆地走了过来。
    我同时嗅到一阵浓烈的酒气。
    这酒气,并不是我身上发出来的,刚才我只喝了很少,而且还不是烈酒。
    但这阵酒气却很浓,而且从刚才那人摇摆不定的脚步看来,我肯定是他喝得太多了。
    我暗暗叹了口气,心想:“这附近酒廊林立,每晚不知泡醉了多少酒鬼。”
    但忽然间,我脑海想起了一个人。
    那人很面熟,我是曾经见过的,但他是谁,我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
    我忍不住回头望过去,但那人已渐渐走远,而且他一直背对着我,我实在无法单凭背影而想起他到底是谁。
    我耸了耸肩,虽然脑海中不断思索,但还是无法再浮起有关于这个人的印像。
    “唉,算了吧,反正我也不想跟任何人打招呼。”我这样想,而且已决定不再理会他。
    但就在我打算不再想及那人到底是谁的时候,那人忽然没头没脑地撞在一个洋人的胸膛上。
    洋人很凶,立刻用粗话骂那人,又坚持要那人向他道歉。
    那人似乎没有理睬他,又一摇三晃地向前走了出去。
    洋人大是愤怒,居然一拳就向那人的脸上打过去。
    那人登时挨了一拳,直到此际,我才又再看见他的脸。
    也就在这刹那间,我想起这人是谁来了。
    这人叫谢卡,我第一次遇见他的地方,也在街道上,而且当时老天也在下雨。
    还有一点也相同的,就是我两次遇上他,他都碰撞了人。
    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上次碰跌了一个泼辣妇人,而这一次碰着的却是一个身材比他魁梧几达两倍的西洋汉。
    我知道,上次是意外,今次也同样是意外。
    但这一次意外,谢卡要负的责任比较大,因为他显然是喝醉了酒。
    可是,令我大为反感的,却是那个洋人,谢卡只不过碰了他一下,他就声势汹汹的用粗语骂人,而且还在谢卡脸上打了一拳!
    这还算是什么世界?
    我生气了,一股无名火直冲三千丈,立刻用尽气力,向那洋人狂冲了过去。
    那洋人见找直冲过来,立时大吼一声,喝道:“你是干什么的?”
    我怪叫一声,怒道:“我是来干你妈的!”
    那洋人还没弄清楚我这句话的意思,脸上也已同样给我一拳打中。
    我这一拳的力量,倒也非同小可,那洋人虽然人高体壮,还是禁受不起。
    我向他做了一个挑□的手势,冷笑道:“蠢牛,你见识过中国功夫没有?”
    那洋人咆哮一声,向我扑了过来,他这一扑声势惊人,若是给他击中,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但我一看他这下扑击之势,便已心中有数,知道他下盘虚浮,绝不稳剑我既看出了他的弱点,也就不再客气,立时屈下身子,用力一脚蹬在他左膝上。
    这一蹬去势甚快,但其实却只是虚晃一招,那洋人怎看得透,居然还可笑地想伸手去抄我的腿。
    他气力很大,那是无可置疑的,但他出手不快,在我眼中看来,他的动作简直就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
    结果,他当然抄不着我的腿,因为我的腿早已缩回,而右拳却发挥出了中国短打功夫的威力,在一霎间已连续在他小腹上打了八九拳。
    据我记忆所及,我已很久没有用过这么重的拳力来对付任何人了,但这时候,一来心中气忿,二来这洋人神高神大,不加点拳劲只怕很难可以让他知道中国功夫的厉害。
    我绝不是说,我的拳脚功夫十分了得,须知中国武术源流久远,而牵涉及的范畴更是遍及东西异域、大江南北,若在真正高手眼中看来,我的本领根本就不值方家一晒。
    那以目前来说,我的养气功夫就已一点也不到家,最少,我并不是在冷静之中出手,而是带着冲动的无名怒火揍人。
    当然,我那样说来是太高深莫测了,像我这种人,若真要把养气的功夫修炼到家,只怕最少还得再等五十年。
    但等到五十年之后,我还能打败一个最少有二百磅重的洋人吗?
    想到这里,不禁又是一阵失笑,又是一阵叹息。
    洋人已蟋曲着身子,躺在湿滑的街道上,经过这一次教训之后,我相信他再也不敢轻视中国人的拳头。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脑袋,比拳头还更优秀得多。
    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对付这种野蛮洋人的。
    也幸好并不是每一个洋人都这么野蛮,今天,只能算是谢卡特别倒霉而已。
    我把谢卡拉上一辆计程车,谢卡叫司机把车子驶往另一条街道。
    谢卡真的醉了,他刚才所挨的一拳,并未能使他清醒过来。
    当计程车停下来的时候,雨点下得更急猛。
    谢卡才钻出车厢,就已弯下了腰,呕吐得不亦乐乎。
    我付了车费,等他不再呕吐之后,才说:“你住哪一楼楼宇?”
    谢卡道:“我住在实验室里。”
    我一怔,忙又道:“这附近有实验室吗?”
    谢卡道:“这附近没有。”
    我皱了皱眉:“你住的实验室在什么地方?我要送你回去。”
    谢卡摇摇头,脸上忽然现出了既惊煌又哀痛的神情:“不!我不要再回去,那样太不公平,因为……因为……”我吸了口气,道:“因为什么?”
    谢卡没有作用地挥着手,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因为我还年轻,我现在只不过二十六岁!”
    我不禁凝视着他,如果他说的不是醉话,那么他的实际年龄,倒比想像中还要年轻了一点点。
    我叹了口气,道:“我看得出,你还很年轻,但我看得出,你现在已经很疲累了。”
    谢卡哈哈一笑:“疲累了又怎样?”
    我道:“当然是应该早点休息。”
    谢卡摇头道:“不休息,不休息,若不把他找出来,我永远也不休息!”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是夜也,龙乘风在大雨中接着一个烫手山芋了。”但我心里却并不是真的后悔,不知如何,我对谢卡的印像,实在是好得出奇。
    所以,我顺着他的说话,问道:“你想找谁?看看我是否可以帮你这个忙?”
    谢卡又摇摇头,道:“你是找不着他的。”
    我道:“我虽然并不是个私家侦探,但却有不少能干的朋友。”
    谢卡道:“再能干的人,在他眼中看来,也只不过是走肉行尸而已。”
    我叹了口气,道:“你把别人看得太渺小了。”
    谢卡哼一声,道:“人类本来就是渺小的蚂蚁,就像连勒,他今天还不是给弄疯了吗?”
    听见“连勒”这两个字,我心中陡然一震,忍不住道:“谢兄,你是不是从电视新闻报导里知道连勒的死讯?”
    当我问完之后,才发觉这一问甚是多余,连勒已死了差不多十二小时,只怕全城市之内,已有几百万人知道了这件骇人的血案。
    谁知谢卡却说:“我没有看电视,没有听广播,也没有看报导,但我知道,连勒今天一定是难逃劫数的。”
    我眉头一皱,道:“是谁告诉你知道的?”
    谢卡哈哈一笑,道:“不必任何人来告诉我,我早已想到,连勒会有这样的收抄…呃……”说到这里,又呕吐不停,似乎要把肠胃里所有东西吐个乾乾净净为止。
    我听见他那些说话,心中不禁疑惑起来。
    这个叫谢卡的年轻人,我现在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余的一切,我是一点也不了解的。
    但他现在所说的一切,都似乎对连勒的事知道甚详,倘若真的如此,倒算是一项很重要的发现。
    可是,他已醉得很厉害了,而且,一时之间我也没法分辨得出,他到底是真的了解连勒事件真相,还是酒后胡言。
    若在平时,我很可能会把这种醉得连家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醉汉,送上警察局,让警方来加以处理。
    但这一次,我却大破悭囊,把他送到附近一间高级的酒店里去。
    但高级酒店的房间,并不一定会是自己所欣赏的。
    当我把谢卡送进房内的时候,我就对这房子的印像十分恶劣,它无疑布置得十分华丽,但却一点也不清雅,只令人感染到一种说不出的俗气。
    这房子的设计,看来是属于“暴发户型”的,就算它花了再多的装饰费用,也绝不会使人欣赏。
    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不会使我这种人欣赏才对。
    我是哪一种人?
    哈哈,天晓得!
    本来,我是想陪着谢卡,等到他清醒过来之后,才再详细把事情问个明白的。
    但当我扶着谢卡进入房子的时候,却发现侍者用一种神秘而又暧昧的目光望着我。
    我给了他一些赏钱,希望他早点离开,不要再这样盯着我。
    果然,这侍者接过赏钱之后,马上就连声多谢,然后退了出去。
    但他临走之前,还是再看了我一眼。
    他这一看的目光,不但神秘暧昧,简直就是淫邪之极。
    当我明白了那是什么缘故的时候,那侍者已退出房门之外,又把房门关闭着。
    我忍不住发出了一下如同呻吟的声音,心想:“这次真是乖乖的猫猫,那混蛋显然把我当作是同性恋的家伙了!”
    一想到这里,不禁为之头皮发炸,再也不敢逗留下去。
    我匆匆留下一张字条,并且写下我住所的电话号码,然后就急急离开了酒店。
    
    第六章
    洛云也许是个很风流的人,而且看来对任何事情都并不怎么认真。
    但这种人却偏偏也是世间上最有干功的。
    当他离开了展览会后,我还跟魏一禾七长八短地谈论不休。
    在这时候,洛云去干了些什么事情?
    下午两点五十八分,费振邦与大庭久岛的第一盘围棋已到中局。
    大庭久岛是东京大学的医学教授,但已在半年前退休。
    费振邦认识他的地方,既不在东京,也不在本市,而是在金沙萨一间旅店的餐厅内。
    金沙萨是扎伊尔的首都,位于刚果河下游,那是黑人的天下。
    但就在十年前的一个夏天,费振邦在这里遇见了大庭久岛。
    那时候,大庭久岛已在餐厅里摆开了棋盘,自己一个人下着黑白子。
    费振邦也经常自己跟自己下棋,但总觉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其实,寂寞并不可笑,而是可悲。
    上帝创造亚当之后,又再创造夏娃,就是不想亚当活得太寂寞。
    费振邦看了一会,忽然拈起了一枚白子,放在棋盘之上。
    大庭久岛的眉头立即皱住了,这一次,他想了足足十分钟之久,才为黑子下了一着。
    但费振邦立即又下了另一着白子。
    这一着,更是有如天马行空,神来妙笔,简直令大庭久岛无法再为黑子挽回颓势。
    就只是两下妙着,大庭久岛立刻对费振邦另眼相看,但费振邦却说:“我若选择黑子,那就一定赢不了你。”
    十年来,费振邦不时只身前往东京,探访大庭久岛,但大庭久岛到费家作客,这却还是第一次。
    他俩下棋的时候,照例是谢绝任何人探访的。
    但就在下午两点五十八分的时候,居然有一个脸肿鼻青、衣衫凌乱的人闯了进来。
    大庭久岛居然好像完全没有看见这个人,一对半开半圆的眼睛只是注视着棋盘上。
    费振邦却不免还是吃了一惊,他瞪视了那个人一眼,才先声道:“我的天,怎么会是你?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气呼呼的说:“你是不是有一个姓洛的朋友?”
    费振邦点点头,道:“不错,他叫洛云,莫不是你也认识他?”
    那人怒气冲冲的说:“像他这种混蛋,我怎会认识?”
    费振邦眉头一皱,道:“是他把你伤成这副样子的?”
    那人喘息了一会,才道:“你说对了,就是你这个好朋友干的!”
    费振邦叹了口气,道:“看来,你们之间一定有了误会。”
    那人“呸”一声,怒道:“误会个屁,他简直是个疯子!是个狂人!”
    “狂人!”费振邦淡淡一笑,点点头:“你说的不错,洛云是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他有七八个绰号,其中一个的确是就是‘狂人’。”
    “这狂人比疯狗还更混帐,早就应该拿去人道毁灭!”
    费振邦道:“但我却看不出,你全身上下无数亿细胞之中,有哪一颗是具有半点人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