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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黑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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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吴晓东)
触摸黑夜
(一)
(二)
(三)
(四)
“废物利用”系列
看这事儿闹的
幼稚的感情
为官之道
在商言商
垃圾大王
现代人生存的本真面相
——为老那《触摸黑夜》而作
官场、商场与情场至少从《孽海花》和《官场现形记》的时代起,就是把握近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的风云际会的最佳领地;在官本位愈演愈烈,商业大潮裹挟一切的今天,更是透视所谓主流社会和当代生活的最佳视角。一旦有人彻底了悟了官场、商场与情场的真实面相,他也就真正把握了当代中国的更原初更本真也更主导化的生活进程。
说老实话,这种官场、商场与情场的生活是我所不甚熟悉的,也是我的经验世界无法企及的。但是我可以想像三者构成了如今相当一部分人生活的真实格局,构成了我们这个变幻而动荡的时代在日常所能经历的最惊心动魄的场景。而在动荡与幻变的表像之下,则是诸种欲望的暗流的涌动。现时代的最强劲的欲望,正涌动在官场、商场与情场之中。
官场、商场与情场,也历来都是创造故事、诞生传奇的畛域。
而把这三个领域融于一炉,所创造的故事的吸引力更是可想而知。验证着这一点的,就是老那的这部小说集《触摸黑夜》。
《触摸黑夜》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者“我”正是一个周旋于官场、商场与情场的形象。读罢小说,你会真切地感到官场、商场与情场造就了他,他也离不开官场、商场与情场,或者说,他正是官场、商场与情场的组成部分,甚至是这三者本身。这三个“场”是纠缠在一起,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官场、商场与情场编织成了一个既隐秘又赤裸裸,既无形又切实可感的巨网,笼罩住了当代生活的重要领域。三者所形成的这个大网,或许就构成了当代社会生活的某一部分真谛。而老那,则是这种真谛的自觉的或无意识的洞察者。这部小说集的社会学甚至政治学价值首先即在于此。
当然,作者本人或许会说,这是你们学院中人强行分析出来的,其实并非我的本意。也许老那写这部小说的最初动机是处理情场中的故事。他也的确把一个情字,勾勒得楚楚动人。当然,这也是我们在经典的浪漫故事中无法读到的新时代的情感故事,是一系列与官场和商场无法完全剥离的故事。但这正是21世纪的故事。与时俱进的并非是作者本人,而是商品化时代的情感样态本身。我们读到的最吸引人的或许正是一个个的情感故事,既有逢场作戏,也有真情流露,既有虚与委蛇,也有矢志不渝。而作者最终呈现给我们的情感形态是破碎的激情,最终提供给我们的主导体验则是叙事者的无家可归般的失重感。现代人的无家可归,最深刻地反映在情感的领域。从这一点说,《触摸黑夜》的触角始终集中在男女情感世界,老那最驾轻就熟的领域毕竟是情场。沉没在茫茫黑夜中的,正是那些在常人(譬如我本人)眼里不免惊心动魄迂回曲折甚至匪夷所思的情场故事。对那些不属于老那所描写的那个阶层的普通读者来说,阅读《触摸黑夜》中叙事者的一次次情场经历,无异于一次次的惊艳历程。
当初在北大读书时,就对董志谋兄的小说才华有惊艳之感。那时我们都受着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启蒙,震惊于卡夫卡的小说《变形记》写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一天早晨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更惊叹于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匪夷所思的开头。当时更先锋派的马原、孙甘露们还没有出道,中国文坛流行的是以徐星的《无主题变奏》以及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为代表的所谓“伪现代派”。我们有很多同学正是受到这两个作者一鸣惊人的鼓舞,纷纷操练起先锋叙事。但真正让我们感到吃惊和艳羡的则是董志谋兄的一篇题为《该死十三元》的小说。有一段时间,这篇小说在我们中文系84级的同学中流传,晚上神聊时,大家谈的都是这部小说。在我印象中,这是一篇风格酷似《你别无选择》的作品,显然是更以叙述的新奇取胜。随后就再也没有读到志谋兄的小说创作了。
多年以后的今天,可以说志谋兄再度给了我一种一鸣惊人的感受。我感叹志谋兄的大器晚成。当年的志谋变成了今日的老那,正像当年的亚瑟变成了后来的牛虻。我从小说中清晰看到了作者阅历的丰富,也依稀辨认出作者心智的沧桑,就是这种阅历和沧桑,使亚瑟蜕变成了牛虻。换句话说,多年以后的志谋兄获得的是他人无可比拟的生活与历练。构成《触摸黑夜》的真正底蕴的正是这种经验与生活。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是生动而逼真的生活细节。只有这种沉甸甸的生活细节才是很难编造的,更是无法作伪的,是生命血脉的流动,是鲜活记忆的奔涌。我感到这是作者在现实生活中最真切的摸爬滚打的积累的结果。我甚至可以想像这些累积如何在作者的内心深处酝酿和发酵,如何产生一种喷薄欲出的躁动,直到作者最后终于为它们寻找到了相应的叙述形态。而我们的文坛真正需要的正是这种来自原初生活经验的叙述,这种逼真的叙述所营造和构建的当代生活,才是原生态的生活,才是真实可信的生活,也才更能忠实逼真地反映我们这个复杂幻变的时代。
我还感叹志谋兄的小说叙事艺术正趋于圆熟。《触摸黑夜》的系列小说采用的都是第一人称叙事。而在所有的叙事方式中,第一人称叙事者兼主人公的叙事是最难以驾驭的。因为在这种叙事中,最不容易控制和把握的是小说中的距离。叙事者过于超脱,则会给人以一种居高临下,不食人间烟火之感;叙事者过于贴近对象和所叙述的生活,则又会丧失了超越的审视和观照。而志谋对叙事者的姿态的把握以及对小说叙事进程的驾驭已经显示出他是一个有着充分的叙事自觉的小说家。具体说来,小说中的主人公叙事者给我一种“清醒的迷茫感”。这种感受看似悖谬,但却是小说叙事之所以成功的关键。说他清醒,是因为叙事者“我”对一切都有一种超然,有一种洞察,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游离;说他迷茫,则因为他又无法真正左右自己的命运,他周旋在官场、商场与情场之间,虽驾轻就熟,却又不免随波沉浮。他有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飘忽。
由此,《触摸黑夜》通过笔下的主人公,揭示出一种新的宿命观。这种宿命既是叙事者主人公的,也是我们现代人的,虽然不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亲身经历的,却是我们可以感同身受深切体验的。从这一点上说,作者揭示的是现代人的最真实的宿命以及现代人生存的最本真的面相。
2002年12月31日凌晨六时于北京大学
文/吴晓东
触摸黑夜
一
我已经有几年没见到梅兰了。我曾经不断地打她的手机。有一段时间她的电话老关着,后来倒是开了,但电话那边要么是忙音,要么就没人接听。再后来,她的电话又长时间地关上了。后来我就开始找别的女人寻找刺激,但心里仍然想着梅兰,有时想得心口发痛,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开始拨打她的电话。有一天,一个男人接听了电话。当时我已经有点醉醺醺的了,我对着电话喊:叫梅兰听电话!男人说:谁是梅兰?我说:你丫挺的别装了,这点小伎俩也来骗爷,爷可是见过世面的,快点叫梅兰,不然打爆你的头。那人把电话挂了,等我酒醒后,我已经不记得打电话的事,或者说,我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个梦。我知道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梅兰了。她就像一颗流星,在我生命的星空里划了一条长长的弧线,当我惊异于弧线的美艳时,它却在空中逐渐淡薄,然后彻底消失了。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生命过早地衰退,精神日渐空虚。在认识梅兰前,我一直在不停地追蜂惹蝶。一开始,我把目光对准我的同事、朋友和熟人,这样做不光得手很难,脱手也特别麻烦,而且常常有三角四角关系,搞得我焦头烂额。我只好去风月场里鬼混,拿钱买欢乐。我在国家机关工作,工资不多,但手中握有实权,因此经常有人为我提供方便。他们为了跟我拉近关系,就请我去那些地方娱乐。他们自己想娱乐的时候也经常叫上我,这样做的好处是报销起来方便。我的同事经常去企业查帐,发现餐费单后面大多写着请某某单位吃饭。这某某单位就是说的我们。我因为在风月场中混得熟了,我的狐朋狗友经常来找我,要我安排节目。为了安排好从全国各地来的热血青壮年,我不停地在欢场中穿插,把小姐和妈咪的生脸全看熟了。小姐和妈咪来了走,走了来,只有我一成不变。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的胡子开始刮不干净了,双眼暗淡无光,额头刻上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
我认识梅兰缘于东瓜的到来。这个人在我大学同班同学里算是混得比较好的。如今他是首都一家数一数二的大公司的老总,他带着他的副老总来了广州,说是出差,这出差的含义如今是说不清楚的,我也不跟他计较。东瓜打电话对我说:我在广州,想去你那儿看看,你开车来接我吧。老同学都是这样讲话的,他们从不问你有没有车,有没有空。他们就会下命令。
我找朋友借了部车,车不算好,是旧款的捷达。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我把车开得飞快,到花园酒店才花了半个小时。但回来的时间就长了,因为出了车祸。
我把车停在花园酒店门口,看到东瓜和一个肥胖的男人(真是只肥猫)走了过来。我赶紧从车上下来,对东瓜说:你来开吧,我要休息了,看一路上把我折腾的。东瓜说:他妈的,才十点半,你叫什么苦。我说:你不知道哇,如今我可是昼伏夜出。东瓜说:得了吧,蒙谁呢。
我坐副驾驶位,肥猫坐在我后面。他一坐下,我就变成了仰卧的姿势。这就是说他把轮胎压扁了。我们在车上交换名片,东瓜说:别看他是副老总,我可是他聘来的。我一听就肃然起敬。说:佩服佩服。这种事在我工作的地方并不少见,这儿的人要么有钱没本事,要么有本事没钱。有本事的未必找得到有钱的,但有钱的肯定能找到有本事的。找个有本事的做自己的上司在开放地区不算新闻,可在首都北京,也有这种事,真让我掉眼镜了。这也说明我同学本事特别大。他居然能够让自己爬到人家头上,真让我自惭形秽。
我一路上眯缝着双眼,处于半休眠状态。等我睁开双眼,发现到了华南影都。我说:这是把车往哪儿开呀?东瓜说:遵照你的指示,一直往前开,你可千万别说走错了。我说:错倒是没错,就是这条路难走。说完车就停下来了,原来前面在修路,三车道变成了一车道。大家都往一块儿挤,挤成一锅粥了。东瓜说:知道这条路难走,还往这儿挤,你是不是有毛病?我说:你别急,急也没用,耐心等,总有云开日出的时候。就在这时,我听见嘎的一声脆响,跟着车声剧烈颤抖。我说:完了,粘上了。还是东瓜反应快,他打开车门,一个箭步窜了出去。等我和肥猫下了车,他已经把货车司机从驾驶座上揪了下来,正在搜人家的口袋。他把人家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全拿到手里,然后才开始审人家:你会不会开车?那个驾驶员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他开的是一部运泥车。这种车只有晚上才能开进城,居然给我们撞上了,真是活倒霉。我走过去看现场,发现左大灯全成了碎玻璃,前挡板给挤掉了一大半。我拿出电话报了警,讲了车祸位置。然后我对肇事者说:公了还是私了?我知道等警察来至少一个钟头,来了怎么处理还是一个问题。我报警不过是受了东瓜的启发,要先发制人,给对方一个压力。我还要赶时间呢。运泥车上就两个人,样子就像鸦片鬼。我这边两个禾杆,还有一个大吨位的。对方还理亏呢。好好的车停在那儿,你挤过来干什么?还是一部外地车,你也太大胆了!
处理车祸花了一个小时,我们把对方的两证扣了,他们答应第二天带钱来取证。我一看已经十二点了。等赶回去小姐大概全走光了。我赶紧给昨天才认识的一个妈咪打电话,叫她订间房,再留几个靓女,我说要出台的。
昨天我跟几个朋友去时代唱歌。中间有几个妈咪来串门,其中一个给了我一张名片。她就是梅兰。我当时没怎么注意她,她在房里坐了几分钟,一个客人敬了一杯酒,然后发了轮名片。对这类名片,我一般都是拿起来看看,然后扔在垃圾桶里,但昨天居然把梅兰的名片放进了口袋里,而且今天还派上了用场。我后来就想,这大概就是缘。后来我一直在想第一次见到梅兰时,她是穿的什么衣服,总是想不起来。这就是说第一次见面她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也没有给她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第二次见面她也没怎么注意我,证据是她后来跟了我,居然不知道我从她手里带过小姐出台。要是知道了她大概不会跟我了吧。
我让一个兄弟订好了房间。这个兄弟很够义气,他在迎宾馆给我订了一栋别墅。住这种地方特别方便,不用凭身份证开房,在服务台拿了钥匙就可以进去,住完了拍拍屁股就走人。我兄弟跟宾馆的人特别熟,这家宾馆是市政府开的,谁也不会去找麻烦。我把这些好处跟东瓜和他的拍档说了,他们开始还将信将疑,以为我在吹牛。因为他们天天在外面跑,什么样的宾馆都住过。在一些高级宾馆,你爱在房间里搞什么,没人管你,但你要住进去就一定要登记。除非去的是对口单位的招待所。他们还说:你别安排我们住招待所啊,那种地方不供热水。我说,放心,这是南村最好的宾馆。尽管没评级,至少是四星。我们把车直接开到了别墅的门口,车尾巴就堵着大门。我们在房间里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睡到了十二点,没有一个人来噪聒我们。肥猫后来就说:这地方真是好,下次来还住这儿。可他再也没来过。东瓜后来也没来过,或者他来了也不找我。
我们到时代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半了。我对咨客小姐说:梅兰订的房,赶紧叫梅兰过来。咨客带着我们上了二楼,同时用步话机叫梅兰。我们刚进房坐下,梅兰就进来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时代的妈咪是否有不同的工作服,我印象中好像她们每天都穿不同的服装。那天梅兰穿的是青色的西装套裙。我记得她的丝袜上有些像蝴蝶一样的花纹。那天晚上梅兰的笑容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她后来给我电话时,我是想起了她的笑容才答应帮她订房并请她吃饭的。梅兰见了我们就一个劲地叫大哥,同时开心地笑着,她的笑容因为找不准目标而有些尴尬。事实上她不可能记得我,昨天晚上不是我做东,又不是她的房间,她只是客串了一下。我说:妈咪,快叫几个靓女过来。梅兰立即把笑脸对着我,然后她说:大哥,马上,马上叫。
也不知是梅兰想巴结我还是小姐全坐完了台,总之她叫来的小姐都还不错,东瓜和他的拍档一人挑了一个,我也挑了一个。挑完了小姐,我们还坐下喝了支啤酒,唱了几首歌。
那天晚上下起了大雨,雨把房顶打得辟辟啪啪地响。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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