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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渣生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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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人渣生活
  自嘲为人渣的主人公章无计有一个从小定亲的小媳妇小花,随着年龄的增长,天壤之别的城乡生活却让他对小花唯恐避而不及;他的爱情之花却因为城市女孩儿李雪而怒然开放。故事围绕这一主线展开,通过回忆倒述他们之间的爱情恩怨。
  
  [1]
  “无计,你给我站住!”那个穿白衣的大姑娘是在对这我说话,她让我站住,可是她却喊着“无计”这个名字,我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她楞说我就是无计,还说她自己姓蒋。我说好吧,我就叫无计,你也姓蒋,但你不要追我,再这么逼我,你会看到我从这儿跳下去,那时,你再死命地喊,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我扶着护栏,试探着望下去,晕,头晕。这儿真高,我记得她说过这是八楼,跳下去会没命的。其实,这没吓倒我,我只是担心跳下去是不是姿势很难看,腿会不会断掉,两只腿都折了倒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可以坐轮椅,那姓蒋的姑娘一定会推着我,她浑身的香气从我头顶传到我的鼻孔,我又会失眠的。可是我担心,万一只折了一条腿,不但得不到她的照顾,反而要我拄着一只拐杖,那是非常悲惨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亲眼看到这儿的一个朋友从八楼跳下去折了一条腿,然后拄了条拐杖在我面前晃,哪晓得那拐杖是伪劣产品,就听“咔嚓”一声,拐杖断掉,这个朋友“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的面前,一条腿折成了两条腿。我可不想重蹈覆腿,看了又看这八楼的高度,还是决定不能冒险跳下去,吓一吓那个姓蒋的护士便足够了。
  这儿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绰号:白痴。我心里有数,我智商比他们高,我根本达不到“白痴”的要求,勉强才算得上“弱智”的水平,这点我是心知肚明的。我的缺点是脑壳里经常一塌糊涂,很多事情记不起来,人名儿也记不得,好多人说认识我,可我只认识电视里的小马哥,长得忒象那个折了两条腿的哥们。
  照顾我的这个女孩老跟我说她叫蒋小红,专门过来照顾我的。一些朋友老拿她开玩笑,有些好色之徒还在我面前嘀咕她的胸部不小,我常常不以为然。直到有一次她脱了衣衫露出紧身衣,我才大声喊道:好大的两颗图钉!她怪异地看着我问,无计,你在说什么?我盯着她胸部,手指去摸她耳朵上的耳钉,说,就这个,又大又圆。
  蒋小红老追着我的原因,是因为我不爱吃药,她说不吃药不是好孩子。我说,你是好孩子你吃给我看,她就掰了一半吃下去,我指着剩下的一半说,只敢吃一半,这半肯定有毒。她说,没毒,真的没毒,不骗你。我说,你不敢吃,就是有毒。蒋小红一急,张嘴就吞下那半粒药,说,我吃给你看,就是没毒。我开心死了,拍着手说,今天的药又不用吃了,哈哈,嘿嘿……
  蒋小红除了逼我吃药,还干了很多骇人听闻的暴行,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要求我每天出门晒太阳。跟蒋小红出去,我是很乐意的,她总是牵着我的手,说不让我跑掉,我就说,你赶我走我都不走,怎么会跑掉呢?你要不信就拽着我的裤腰带。她掐了我一把,说,你呀,还那么调皮。
  这种抒情的时光仅仅只能保持在出门的一会儿,接下去就是我倍受折磨的时候,因为每次出门我都能看到大门外的那几个字,它每天刻在我的心上,象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一到半夜,我常常因为那几个字而被噩梦惊醒,醒来以后,我捶胸顿足,扪心自问:我真的是吗?我真是那样的人吗?我没做过坏事啊,上天为什么用这几个字来惩罚我呢?
  我想绕过去,可是出门必须经过它,无论风吹日晒,那几个字始终清晰可见:合肥市精神病医院。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和朋友猜拳赌火柴棒,打牌脱衣服,或者拿把小刀在美女面前比划,就算整天在太阳底下傻呵呵的笑,也比蒋小红逮着我说故事强一百倍。她说的故事真没劲儿,老是章无计、小花什么的,我都腻歪透了,她还天天说同样的故事,千遍一律的开场白:无计,你乖一点,坐在椅子上,我跟你说一个关于人渣的故事。
  我说,你喊我无计,又说这是一个关于人渣的故事,不明摆着讽刺我是人渣嘛!
  她说,你记起来了?
  我说,记起来个屁,你再说我是人渣,我跟你急。
  这个时候,蒋小红总会语重心长地说,无计啊,你真的什么都忘了吗?连我也记不起来了吗?
  我说,怎么可能会忘呢,这么多天就算傻子也应该记住你说的故事。
  蒋小红一乐,说,那好,今天你就跟我说说那个故事,关于一个人渣的故事。
  我学着蒋小红的口吻,说,好,小红,你乖一点,坐到我腿上来,我来跟你说一个关于人渣的故事。
  
  [2]
  叙述就从0岁开始吧,阳光太好容易引起我说话的欲望,对着阳光我得尽情发泄我的讲演欲,所以把故事从0岁开始说起是个不错的主意。
  在娘胎里我死不承认自己是个人渣,我想那时性别还是个问题,最基本的特征大概还没有显现出来怎能辨别出这个人将来是不是人渣呢?因此,我一向对别人津津乐道自己在娘胎里还是个好同志。我在子宫里呆的时间满长的,据说那时没有什么预产期那么先进的预测,只知道我肯定是超过十个月才探出头的,因为先前有两个哥哥做了革命性的铺垫,所以我出来没费什么劲,我母亲也少了不少的疼痛。俗话说,老小是宝,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
  在子宫里呆长了突然接触到如此刺眼的光亮我显然不太适应,无论如何他们怎么叫我、拍我,我都无动于衷,只要别把我自然长成的发型弄乱就行。不但不睁眼,我还不哭,不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那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得冒着被他们说成哑巴的压力,那种世俗的压力不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但是我做到了,想必这是做人渣的基础吧。
  子宫里的温暖和舒适是外界所不能比的,我一出来就头顶冒汗,那可是夏季里最炎热的时段,我无法改变不在七月底出生的命运,我宁愿选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冬里诞生,可是命运就是命运,它是容不得你改变丝毫的,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相信我这一生的命运无法被更改,即便我不想成为一名对人民无益的人渣。
  一个伟人的诞生,天上一般都有什么星来提前昭示天下的,我那读大学的表姐懂的不少,她说我出生那天刚好有棵彗星经过,为此我私下里窃喜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又得知那棵星还有个别称:扫帚星。为此,我又郁闷了很多年,照此形势看,估计此生是逃脱不了这些阴霾的包围了。
  我喜欢尿尿。嘿嘿,这不是人之常情,这是我的一个爱好,我也是好不容易才习惯这个爱好的。我尿尿是要看对象的,我讨厌的人几乎都被我尿过,比如隔壁家养了六头猪的一身臭味的张大婶,自远方来却两手空空的表姨,还有家门口那个黄鼻涕过剩的王二狗等等都被我整过。
  其实我没有整人的偏好,只是他们太烦人,我一看到他们龇牙咧嘴的过来抱我,无所顾忌的抚摸我的皮肤,甚至拨弄我那无辜的小弟弟,我就立马的浑身不自在。但我不哭,哭不是我的本性,因此我尿,尿到他们怕为止。不过我挺佩服他们的,他们对我的尿不但没有厌恶之情,反而有好喜之势,那时我居然想到了一个词汇:变态。
  瞧,我挺早熟的,是吧!
  不过,对我喜欢的人,我还是很守规矩的,对于印象不错的人,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莫过于顺从。我顺从于她们无休止的抚摸我,调戏我,揉搓我,按捏我……我都不会有丝毫反感,唯一的只有快感。我不朝他们身上尿尿,就是有,我也憋着,我决不尿,我怕他们忽然离开我,把我递到我不喜欢的人的怀抱,那样,我会生不如死的。
  这大概就是喜欢和憎恶的最鲜明的表达方式吧!这种方式一直持续到我成年,对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只是后来的表达方式不是尿尿,而是直接的行动,语言。
  这个世界跟我同时成长的有很多人,他们遍布全球每个角落,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几个玩伴,有男有女。其中我最开心和女孩在一起,我想这是作为人渣必备的条件吧!小花就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的出生地不在合肥,而是六安。那是安徽省的另一个城市。我出生的时候,它还不是城市,在行政划分上,它属于一个区级县城。说县城是我委琐的表达方式,因为我根本不住在县城,也就是最繁华的地区。我住在最不繁华的地方,它落后得很,它有很多尘土,很多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高耸林立的蓖麻……
  我穿着开裆裤和小花玩耍,整天都在泥土中打滚。我家后墙是广阔无边的沙滩,我和小花大部分时间就在那儿厮混,我的童稚期和朦胧的性启蒙期就从那过来的。
  我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奇怪我和小花的构造为何有天壤之别,我习惯拿自己的男性资本作为炫耀,这从小花的父母眼中可以看出来,他们看我的眼神极具暧昧之情,好象要一口把我给吞下去,只是每次一看到她老爸的龅牙我就怕,这要是吞了我,还没进胃道估计就被磕个半死不活。因此,小花的爸爸一来找她回家吃饭,我就不寒而栗的直往后退,那绝对不是我的个性,可是我现在相信那不是我的错,实在是因为她老爸的龅牙长得足够水准。
  六岁应该可以记忆的吧!有一天我家来了很多人,其中就有小花的爸爸——龅牙苏苏。我口吃不清,常常把叔叔喊成苏苏,这种谐音是我们每个人年幼时的经典语录。听他们的意思,好象要我喊龅牙叔叔为爹。
  奶奶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我对龅牙充满无边的恐惧,还要我叫他爹!我当时就尿了,尿的一地都是,我只能以此来发泄对这些人的极度不满,然而他们却放肆的大笑,说:哟,老章家的儿子随地撒尿呢!
  我埋着头,看见说话的笑的最欢的是前庄红白喜事都经常出现的屠夫王三。我狠狠的盯着他,心里非常恶毒的想:你敢来抱我啊?我非撒你一身不可!或者我就牺牲下让你亲一口,我非把你鼻子咬下来不可,反正我牙正痒得很,就如同你杀猪时磨的尖利的刀口!
  屠夫就是屠夫,他非但没有从我眼中审视出我的恶毒和不怀好意,反而更具挑衅般的走到我跟前,弯下腰拽着我的小鸡鸡,说:这个玩意就是好,能尿尿还能娶媳妇呢!他说话就说话,还把嘴巴张的老大,够嚣张的!我想报复他,可惜一泡尿在刚才一不小心被解决了,现在真是有心无“尿”啊!
  搞了半天,我算是了解到他们的大概意思了。我父母和小花的父母想把我和小花订娃娃亲。太意外了,早说我就省了那泡尿了。小花成为我媳妇,我是一千个愿意啊,一万个求之不得啊!
  有必要来描绘一下小花的样貌和脾性。
  小花的名字很朴素,跟阿狗阿猫一样平凡的很,但是又比我们那个村的什么王二狗,张小猫的不知排场多少倍。小花身高大概有100公分,体重也就40多斤,三围没量过,但照我们孩子国的标准去评定,小花的身材算得上一极棒!她走路很稳,不象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左右摇摆现象,她还很注重形象,不会为了一件心仪的玩具没有得到而嚎啕大哭,更不会满地打滚,这点,连我有时都自叹不如。以六岁时我的眼光看,小花是我们村里同年龄层的村花。她跟我玩得很好,还经常含情脉脉的盯着我看,当然,那时我是不知道有含情脉脉这个词的,以我现在的回忆来看,用热情火辣也不为过。
  外表的美不代表什么,心灵美才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小花是从不和我抢玩具的,但她喜欢和别人抢,然后抢到就交给我,我一般奖励她的方式就是在她肉嘟嘟的脸上亲一口,她会立刻脸红起来。我发觉她很不简单,知道女孩子的脸红会讨男孩的喜欢,她深谙羞涩之道。
  以上诸种让我综合出,小花还是暗暗喜欢我的,那是一种孩子似的喜欢,非常单纯的与肉欲无关的喜欢,这样的感觉现如今已经很难找到了。值得说明的是,我同样也是喜欢小花的,所以,听到要我和她订娃娃亲,简直是正中下怀!
  订娃娃亲的仪式也相当有意思,这节描写要是少了,就如同人生失去最美好的记忆一般平淡无奇。
  他们把我们放到一张桌子的最上方,我和小花俨然成了在场所有人中辈分最高的的两个,他们对我们充满了无尽的崇敬之情,个个嬉笑颜开,我当时就想到了一个字:俗!可是我依然很开心他们能把我放在小花的身旁而没有半点羊入狼口的担心,我肥嘟嘟的脑袋和可爱的天真无邪的眼睛让他们看起来绝对不会想到人渣就是这样长成的。摸着良心讲,我觉得自己的长相欺骗了所有善良的人,我没有他们认为或者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小花喜欢着我,我也喜欢着小花,可我依然觉得跟她订娃娃亲是她上辈子肯定欠我的。这辈子把自己托付给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
  他们让我们模仿大人们的游戏,按着我和小花的头相互拜天地,小花立刻脸红起来,这点我一直在奇怪,是她早熟呢,还是她原本就有脸红的习惯?我也欲擒故纵的按照他们的意思低下了头,看上去好象我并不太情愿,事实上那不过是我施与的一个小小的障眼法而已,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作为男性所必备的高傲和权威,他们一定认为老章家的老三真不是个简单人物,连小花这样漂亮的女孩都不太情愿,将来必是大将之材,内心我却巴不得早点成人娶了小花,天天看着她,对着她浇水,给她足够的阳光,让她茁壮成长,那将是一项多么甜蜜的事业啊!
  拜天地的仪式很快结束,根据我对大人们成亲的程序总结认为,接下来应该闹洞房或者直接入洞房,那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抱小花了。这个愿望在我心里早就成型,只是经历一次被其他同年龄的土匪们的恶斗后,我就不敢再有奢望了。他们说的也对,小花又不是我媳妇,凭什么我来抱?有了这个仪式,我他妈还怕谁啊?我看谁敢不让我抱,我那龅牙苏苏非磕死他不可!
  可惜,事与愿违,拜了小天地后,他们就把我们从椅子上赶了下来,还说,玩去,别在这挡大人事!奶奶地,又是那个杀猪的王三在对我指手画脚,我算是看透了大人,需要我们时跟孙子似的,不需要时,我们就跟孙子似的,我义愤填膺!
  我自顾拉起小花的手,附在她的耳边悄悄的说,走,我们去沙滩入洞房去!小花害羞的点点头,脸立刻又红了起来。
  其实,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洞房的意思,我是依据现在的心情去勾忆早已逝去的年少岁月。小花也决不懂得洞房的意思,她的脸红已经不属于偶然因素,因为她非常明白我高兴她的脸红,由此,她又逃脱不了投怀送抱的嫌疑。
  
  [3]
  我对省城的向往,就象现在我对文学的向往,某些人对金钱的向往,充满了虔诚和浮躁。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会有机会真的生活在省城里,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姑娘们个个儿长的俊俏,猪羊也头头肥壮,还有那些白花花的大米饭也不用抢来抢去。听说,据说连尿尿都在家里解决……于是,我怀着如同对雷锋叔叔般的崇敬,开始了对省城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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