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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 作者:赵赵-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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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速路口。她是从那片别墅区拐过来的。
  很可惜我不当晚上的班,不知道她是几点回家。
  现在,晚上再到别墅区去很麻烦,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保安会阻拦外人进入。
  我常在那边遛达,与他们打个招呼,其实是可以进去的。但我总担心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到里面去走?难道只为了我的家以前就在这里?我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以前,可能是的。但现在,我很想知道那个长着漂亮的手的女孩是不是住在我家的“遗址”上。
  我就会沿着别墅区的墙根散步。
  别墅区很大,走完一圈几乎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里面很静,很没人气似的。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很多问题。
  我最近看了一套影碟,叫《欲望城市》,那里有一个叫夏洛特的女子,有一双非常美的脚,而她又非常喜欢买鞋子。某次,她明知道买不起,还是禁不住诱惑,而进到一家很贵的鞋店,试穿橱窗里那双漂亮鞋子,她只想试试,但卖鞋的那个男人,因为爱她的脚,坚持把鞋送给了她。后来,夏洛特经常到那家鞋店去试鞋,男子也经常低价把那些漂亮的鞋半卖半送。她试鞋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满足,有挣扎,像是欲望得到发泄后,那种表情。
  后来,夏洛特的女友坚持让她把鞋退还给那个她们认为不正常的男子。
  那是“恋脚癖”吧我想。
  然后,我想,我是不是有“恋手癖”?
  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得出结论:不。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有好看的手,这是她们应该做的。
  我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双手,我很欢喜,但我不会激动成那样。
  我承认我想握一握那双手,稍微用力,感受到手骨被挤压。
  我喜欢看书里说“柔若无骨”,一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就绝对称不上美女。
  还有,一双美丽的手,戴什么样的饰品,也是非常有故事的。
  福禄寿喜。
  一双弱手,能表现出欲望,能勾起人的怜惜。
  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的想法,我总不能对我的哥们儿说:“我迷上了一双特别漂亮的手……”。
  那女孩消失了一阵。
  风里慢慢有了遥远的凉意。只一点点,感受不到,但我闻到了。
  我闻到秋天的气息正在急急地赶过来。
  她又出现了。
  她戴了一个奇怪的戒指。那是一个银戒,银色的底座和环,但上面镶了一块白瓷,很大的白瓷,白瓷上,印着一只蓝色的猫头。猫的表情很严肃,像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白瓷片的反衬,看上去她的手黑了一点。我注意到,她的脸也黑了一点。
  也许是出了趟远门,到什么地方去旅游了吧。
  女孩的脸仍然那样饱满,有点麦色的皮肤,让她显得心情愉快。
  但是,她手上的东西,却仍然那样诡异。
  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极端美丽的手,所以,才会在手上戴千奇百怪的东西,把人的视线都吸引到那里。
  月亮很大,很圆,看上去很低。
  墙里的湖面上,抖抖索索着它的影子。
  那辆蓝色的车,就停在湖边一栋房子的车库里。
  青蛙的叫声,在夜里传得很远。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路过收费站,摇下车窗时,车里传来巨大的电子乐。
  这个女孩,似乎总是听收音机,好几次,我听见铿锵的声音:路——况——信——息——。
  除了手上的风景,她显得那么平常。
  所以,我觉得她聪明。
  这样年轻,住在这样昂贵的地方,懂得享受,懂得欣赏。懂得自己的美丽所在。
  我想象着,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她面对面地相遇。
  应该会有那样一天吧?父亲说,只要你想的,你就会下意识地祈祷,你就会下意识地制造机会,你一定会让想的,成为真的。
  高速路口的收费站,时常也会有一些车坏在那里,车主就会打电话叫救援车。我们就在岗上看着,没人会去帮忙,大家心照不宣地敌视他们。
  但她没有过。如果她的车坏在那儿,我一定会去帮忙。
  但我觉得她是个心思细的人,心思细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
  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这不叫爱情。那太俗了。这叫迷恋。
  是不是也差不太多?
  白天,我在岗内,她在岗外。
  晚上,我在墙外。她在墙内。
  可以看见不可以触见更不可想见的生活。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他说不知道我一个月才露回脸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爱上这个工作了吗?
  我回了,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人。我知道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他已经为我介绍了五六个了。
  父亲总问,为什么连话都没怎么说过,根本就不了解人家,就拒绝。
  不用了。
  因为她们的手,都非常的难看。粗大,粗糙,不够干净。有的看上去马马虎虎,但一握,硌手。我就知道,这都是些粗姑娘。
  我不是指她们的职业,她们的工作都还可以。可是,我说过,手是心灵的窗户,她们的心,肯定也粗。
  我想要那样一双手,柔若无骨,雪白,我会攥着那样一双手,放在胸口,什么都不让她做,好好疼她,地老天荒。
  我回家了。家里坐着小青。
  小青的手,有点紧张地扭在一起,因此,骨头显得特别明显,是细弱的骨头。
  我像终于找到了丢了很久的东西一样,伸出手。
  小青有点吃惊,有点窘地伸出手来与我握。
  我没有特别用力,但捏得足够了解一双手的质地。
  小青的手,白皙,修长,骨感。
  我和小青是春节结的婚。
  还休了一周的婚假。我们到三亚去旅游,每天在海滩上暴晒,她黑了好多,笑嘻嘻地问:“你怎么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我就拉过她的手,说:“你的手,真漂亮,像是以前见过的。”
  她就很快地抽出手来,打我:“贫嘴滑舌的。哪里见过?”
  小青是个小学老师,教音乐的。
  我最喜欢放学以后,坐在音乐教室的小椅子上,看她弹钢琴。她和钢琴沐浴在夕阳里。她的手在黑白的琴键上灵巧地按动,有一些灰尘,被琴声激醒,也在阳光里活泼地跳动着。
  我不再在别墅的墙外散步,每天下了班,我都去接小青下班。我小心地攥着她的手,放在我兜里,像小心地放好一个秘密,回家。
  我们的手,在黑暗的兜里,互相抚摩。
  小青的手上,有一枚小小的金戒指,方的,上面写着四个小字:福禄寿喜。
报应
  那天晚上很冷。
  车里的液晶表显示,已经快到三点。
  刚刚把工商局那个傻逼送回家。他喝得很好,很高兴,到最后也不是那付眼往上翻、生人勿近的样子了。我频频劝酒,面带巴结的微笑,上完洗手间一照镜子,镜子里的人还挂着 

那样的笑,想吐。
  我留了他所有的电话,单位的,家里的,呼机号,问到手机号时,他一翻白眼说:“我没有手机。”
  “噢噢噢没关系”我一边点着头一边心里恶骂:傻逼你丫就快有了。
  我的财务出了点问题。但问题是,哪一家的财务没有问题?
  女人真可怕,我不过劝退她,她就凭借以前在公司掌握的大批资料,到“工商”那儿把我给“点”了,罪名叫“违规经营”。
  我喝了不少,但这些年来,一下班,我的生活内容跟“三陪”差不太多,酒量无极限。
  在他家门口,我还特意从车上下来,与他握手,一直目送他进了楼道。
  脸上的笑,才一点一点褪下来。
  很累。我点了根儿烟,靠在车边抽着。
  天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下雪的。
  第一片雪落在我眼皮上,细小的冰镇感觉惊了我,我打了个机灵,抬头看天。
  天空很黑。
  细密的雪粒像巨大的灰尘一样从天而降。路灯光发红,光里笼罩的那些雪,像有生命一样,带着巨大的孤独感受向我兜头而来。
  我的心情已经降到这一年来的最低点。
  虽然喝了很多,我仍然开得很快。
  长安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车,大部分的霓虹灯也相继灭了,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在夜深时分还招徕生意。在北半球最安静的夜里,只有我,跟只疯了的耗子似的,仍要为自己的生计苦苦奔波。
  从天安门向西,第十九个红绿灯左拐,就到家了。
  深夜的长安街,那些红绿灯仍然劲头十足、不管路况地自顾自闪着。开车的人都知道,在这条著名的大街上,只要遇到一个红灯,那么之后每一个路口,红灯接踵而来。
  我恨那个老女人吗?
  不,是她恨我。是我把她轰走,她恨我是应该的。这些接踵而来的报应,是我份内的。
  我只是没想到她恨我的程度有这么深。
  想到曾经与她的肌肤之亲,一股酒糟味儿自腹部“轰”地一声直抵脑顶。
  在第十一个红绿灯,我看见了那个倒计时标牌。
  当时已经变成黄灯了,我想冲过去,但脚下还是莫名其妙地狠狠一点,车尖叫着刹住了。
  在十九个红绿灯里,这第十一个是最漫长的。99秒,98秒……
  我晃了晃脑袋。
  然后,我看见了斜对面的那个倒计时标牌,巨大。
  白底。几个红色的大字:距下个世纪还有
  下面是一支正在倒走的电子表,红色的阿拉伯数字,倒退着变化。
  “2658384,2658383,2658382……”
  2658382!这串数字怎么这么熟?
  在等待绿灯的时间里,在车启动向前之前的90多秒中,我想起,那是辛追家的电话。
  辛追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六年前,这个电话号码在我脑子里滚瓜烂熟。那时我每天可以不打任何一个客户的电话,但我没有一天不打这个电话。
  辛追的脸,明媚的,孩子气的。
  车向前开,到了那段著名的地区,每逢清明,人山人海。
  路中间是新漆的白栏杆。
  我一定是喝醉了,为什么我好象看见辛追披着黑如黑夜的黑发在栏杆上若无其事地坐着?
  路上没有一辆车,我寒毛倒竖。
  六年来,我没有给辛追打过一个电话。我觉得结束要有结束的样子,拖泥带水是害她。
  老丘说你丫可真够混蛋的我看见辛追的胳膊上一道一道血印子。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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