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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樱桃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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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照搬下来的——记住,车夫对马倌和旅客是同等蔑视的。
  马倌和驿站看守对真正的实权派押车只不过客客气气,而车夫才是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人物。当车夫高高坐在车上,故作慎重地,慢腾腾地戴手套,一个幸运的马倌高高举起缰绳,耐心地等待他接过手去,他们是多么崇敬地仰视着他哟!当他啪的一声挥动长鞭,马儿飞驰而去的时候,他们又是怎样用赞叹的欢呼向他轰击哟!。
  驿站的房屋就是几间长型的矮屋,用太阳晒干的土坯垒成,土坯间没加泥灰(西班牙人把这种土坯叫做“阿多比斯”,美国人简称“多比斯”)。屋顶几乎是平的,先铺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垫上一层厚厚的土,上面长着相当茂密的杂草。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家人的庭院开辟在房顶上。这种土坯房屋包括车房,可关十二至十五匹马的马厩和一间供应旅客的饭堂,饭堂里还放有驿站看守和一两个马倌的小床。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进门时得弯腰屈背,提防着脑袋吃苦。窗子是个大方洞,足够爬进一个壮汉,没有装玻璃。屋内没铺地板,地面却搞得结实硬邦。没有垒火炉,但有个烧火的地方,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既没有木架,也没有碗柜,也没有壁橱。角落里放着一袋打开的面粉,挨着面粉袋搁着一对黑黝黝的、已经很用了一些年月的咖啡罐,一把锡茶壶,一小袋盐和一块熏猪肉。
  驿站看守住的那间小屋,门前的地上放有一个铁皮洗脸盆。旁边放着一桶水和一条黄橙橙的肥皂,屋檐上还吊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这东西是驿站看守的专用毛巾,这个集团中只有两个人有胆子享受——车夫和押车。不过押车不会用,因为不体面;车夫不愿用,因为他不愿意抬举驿站看守。我们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里的;它们也许给放在索多姆和戈摩拉完全一样。我们(还有押车)用自己的手帕,而车夫则用他的灯笼裤和袖子。紧靠着门,钉着个老式小镜框,它的一个角上还残留着两片玻璃,你往里一看,镜子里就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双镜头的人像,脑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两英寸远。镜框下用绳子吊着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选择去死或者去描述这个老掉牙的家什的话,我相信我肯定宁愿去要一副棺材。它是以扫和参孙传下来的,上面有从那时起历代积存下来的头发——还有一种不干净的东西。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靠着三四支步枪和滑膛枪,还有些火药筒和子弹袋。驿站看守们穿的是手工编织的粗布裤子,裤子屁股上和大腿内侧还缝上大块的鹿皮,便于跪着干活和骑马——这样,裤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蓝色,一半是黄色,说不出的奇形怪状。裤脚塞进长统靴里,靴跟上装有大号西班牙马刺、每走一步,上面的小铁坠和铁链就叮当作响。
  那车夫长着满脸大胡子,带顶破草帽,穿件蓝色羊毛衫,没有吊裤带,没有穿背心,也没有穿外衣——腰带上吊着个皮套子,里面装着把长长的“海军左轮”(它原来是挂在右边的,给甩到了前面)。靴筒里伸出一把角把长猎刀。茅屋里的家俱既不豪华也没有几样,没看见有安乐椅和沙发,也许从来就没有过,但代替它们的是两个三只脚的凳子,一根四英尺长的松木长条凳,还有两个空烛台。桌子是一块油腻腻的木板,安在高跷似的四根木棒上。没有送来餐巾和桌布,看样子他们也不打算去找。每个座位前放一个尽是缺口的锡镴盘,一副刀叉,车夫面前放着一个见过世面的奶油色碟子,当然是这位爵爷坐上首。另有一样孤傲的餐具尽管在不幸中也闪现着动人的光辉,那是只白铜调味盒,歪歪斜斜,锈迹斑斑,但它是那样鹤立鸡群,令人想起被流放到野蛮人中的衣衫褴褛的国王。它昔日的高贵,甚至在这默默无闻的处境中也拥有压倒一切的尊严。只有一个酱油瓶,是个没有盖子,蝇屎狼藉,断了脖子的东西,里面装有两英寸高的醋,上面漂着十多个四脚朝天的苍蝇,似乎在为自己不幸的命运而悔恨。
  驿站看守端出一盘上周的面包,其形状和大小就象旧时的奶酪,他切下一些面包片,象尼可尔松街上铺的路砖一样厚,但没有那样硬。
  他为每人切下一片熏肉,但只有那些阅历丰富的老手才敢吃下去,因为这是美国不愿拿去喂堑壕里的士兵的那种该死的处理熏肉。驿车公司把这种便宜货买来作为乘客和雇员的粮食。我们有可能在前面的大平原上碰上这种该死的军用熏肉,而不应该是在这个歇脚的地方,但是,我们的确碰上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然后,他给我们倒了一种东西,他把它叫做饮料。但是,他在取这个名字时如果没有得到灵感,那才不可思议。他确实是把这种东西当成饮料送上来的。不过,里面有太多的抹布条、泥沙,老肉皮,这蒙骗不了聪明的旅客,他没有糖,也没有牛奶——连一把用来搅动调料的小匙也没有。
  那面包和肉,我们无法下咽,那“饮料”也喝不下去,看着那只令人伤感的醋瓶子,我想起了一位旅客的故事(就在当时,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位旅客坐在桌旁,桌上除了一条鲭鱼,一瓶芥末,别无它物。他问老板,是不是只有这么多,老板说:
  “只有这么多!哎呀,雷打火烧!我觉得这条鲭鱼足够六个人吃呢。”
  “不过,我不喜欢吃鲭鱼。”
  “哦,那么就请用点芥末吧。”
  以前我还以为这是件有趣、很有趣的奇闻轶事,但此时此刻,它居然成为一桩凄凉的现实、连一丁点幽默味儿也没有了。
  早饭就摆在面前,但我们的牙齿都消极怠工。
  我尝了一口,闻了一下,说我要咖啡,那驿站看守惊得目瞪口呆,盯着我说不出话来。他终于回过神来,转过身去,就象一个人在沉思一件茫然不可理解的东西。他喊道:
  “咖啡!天哪,如果还剩下一丁点儿,鬼——鬼——”
  我们吃不下去,马倌和车夫间又无话可说——我们都围着一张桌子坐。间或,只不过发出一声简短的请求,总是同样的方式,总是既粗鲁又亲热。开头,这种西部的新鲜故事和传奇还使我吃惊,觉得有趣,但现在,却变得单调乏味,失去了魅力。谈话是这样的:
  “把面包拿过来,你这黄鼠狼的小嵬子!”不,我忘掉了,大概说的不是黄鼠狼,似乎比这个词还更有味道些,我明白是这个意思,但到底是什么,我的确记不得了。尽管如此,这关系不大——大概味道太浓而不能印进书里吧。这是我记忆中的里程碑,它告诉我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听到这种西部平原和山区的热情而新颖的方言的。
  我们没有吃早饭,每人付了一美元饭钱就回到了车里的邮包床上,在烟袋里寻找安慰。在这里,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们十分悲痛。卸下那六匹好马,换上六匹骡子,但它们是些墨西哥野种。车夫戴皮手套作准备时,每头骡子前面站一个人,紧紧地勒住缰绳。当车夫最后抓住缰绳,吆喝一声,牵骡子的人猛地跳开,马车象炮膛里打出的炮弹一样从驿站射出去。那发疯的畜牲狂暴地飞奔,劲头一刻不减,一气直奔十到十二英里,来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马厩前面。
  我们就这样整天奔驰。下午两点,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过大平原的森林带映入眼帘。下午四点,渡过北普拉特河的一条支流,五点,渡过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从圣约出发已有五十六小时——行程三百英里!
  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横越大陆的驿东旅行。那时,在全美洲,希望活着见到沿这条线路修条铁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还不到十个。但是,现在有铁路了,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则游记,写的差不多就是我说的这个地方,心中涌起成千种奇怪的对照。对这种新奇的事我几乎不能理解:
  星期日下午四点,我们开出奥马哈车站,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旅行。两小时过后,宣布开晚餐——对于那些想见识在托普曼车轮旅馆里吃是怎么一回事的旅客来说,这可真算是件“大事”。于是,从我们的“寝宫”向前走进下一节车箱,就来到了餐车。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次新发现。虽然四天以来,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共进早餐和晚餐,乘客们仍然交口称赞那些完善的设备和它们取得的惊人的效果。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纯银餐具,身着洁白制服的黑人侍者来往如梭,象变戏法一样地摆上菜肴。这样的宴席,就连德尔蒙尼哥本人也不会感到寒碜的,在有些方面,连这位著名厨师也难以配出这样的美膳,因为,除了通常的头等宴席所具有的各个方面外,我们还吃了羚羊排(那个好吃鬼还没有尝过这种东西呢,呸!他懂得丰盛宴席是什么?)可口的山溪鳟鱼,精美的水果和樱桃,以及(开胃的,买也买不到辣酱油!)甜美诱人的草原空气,不是吗?你可以相信,我们对好东西有公正的评价。当我们用满杯泡沫洋溢的克鲁格酒把这一切都冲进肚里的时候,与此同时列车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快的生活。(两天后,又打破了这个记录,二十七分钟前进二十七英里,而斟满的香槟酒却没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们来到卧车箱,因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着庄严而古老的赞美诗——“赞美我主”,还有“闪光的海岸”,“加冕礼赞”,等等——男女歌手的声音在晚风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时,火车上那灿烂的波里菲摩斯巨眼划破草原深处,冲进黑夜和荒野。然后,我们回到豪华的卧铺,享受那应得的睡眠。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来,我们发现火车正在渡北普拉特河,离奥马哈已经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时又四十分钟。


第五章



  新相识——郊狼——狗的经历——抱憾终身的狗——郊狼的亲属们——天涯海角寻找食物
  又过了一个时而宁静,时而喧嚣的夜晚,但早晨慢慢来临了。又一次愉快地醒来,清新的微风,大片平坦的草地,灿烂的阳光,动人的孤寂,四处杳无人迹,也不见一座房屋。大气具有某种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树木似乎伸手可及。我们脱得只剩内衣,爬到飞奔的马车顶篷上,腿悬在车箱旁边摇荡着,不时地对那些疯狂的骡子吆喝一声,只是为了让它们抿着耳朵蹦得更欢,同时用手把帽子扣紧,以免头发被吹走。我们举目眺望,穷尽视野,扫视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地毯,搜索着新奇的事物。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种生活,想想在横越大陆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种欢快舒畅,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的感觉,血液便在脉管里跳荡沸腾,我禁不住一阵又一阵地激动不已!
  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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