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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樱桃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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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们说,俺一贯对人不亲热,特别是对穷乡旮旯的妞儿,对这种乌七八糟的人,俺就是这么个人,一个乡下妞儿,若要还自以为了不起,就该这么对待她,可是,遇到和俺一般的人,俺认为,俺毕竟是个极好相处的女人。”
我们下决心,绝不“在卡吞伍德下车。”
第三章
“腹条断了”——邮件送到适当的地方——艰难的睡眠——长耳大野兔的沉思,及其表演——当代格利弗——山艾树——外衣当饥粮——骆驼的厄运——对尝试者的劝告
还有大约一个半小时就要天亮了,我们在平坦的道路上飞快而平稳地前进。路是那样的平展,我们的摇篮只是轻轻摇晃着,渐渐地我们的感觉模糊了,进入了梦乡——突然,下面有什么东西不对头了!我们只是模糊地觉得好象发生了什么事,但并不在意。马车停下来,听到车夫和押车在外面说话,找灯的声音和找不到灯的咒骂声。那些人在黑沉沉的夜里卖力,而我们却蜷缩在窗帘拉得紧紧的窝,倒更增加了我们的舒服感。接着,从声音上判断,好象是在检查什么,后来传来车夫的声音:
“天哪,腹条断了!”
这下子我们惊醒了——祸事临头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常是这样。我想:大概腹条是马身上的一部分吧,听车夫那沮丧的口气,无疑还是致命的一部分呢。是腿吧?但在这样平坦的路上轻松地跑着怎么会折断腿呢?不可能是腿。这不可能,除非那匹马要掉过头来走。那末,马的腹条是什么呢?我不得其解。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无知。
这时,窗帘被撩起处,现出了押车的脸,他手里的灯光射进车箱,照在我们身上和那道邮包墙上。他说:
“您老,下来一会儿吧,腹条断了。”
我们爬下车,就落进冷嗖嗖的细雨中,感到是多么的孤苦伶仃和疲倦不堪。我们发现,他们叫做腹条的东西原来是一大团皮条和弹簧,车箱就安在上面。我对车夫说:
“我记得,从前还没有见过象这样用腹条的,怎么搞的?”
“怎么搞的?一辆马车硬要装三天的邮件,当然要坏事的,”他说,“瞧这些,每个报纸袋上都写着指示,带给印第安人,让他们闭嘴。要是那个废物腹条不断,我可以趁这黑夜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那才是他妈的好运气。”
我知道他一使劲,又眨了一下眼睛,虽然他弯着腰我看不见他的脸。我希望他能把邮件都安全送到,便走过去帮他们搬下邮袋。全部搬完后,路边立即出现了一座巨大的金字塔。腹条修好后,我们又把行李柜装满,顶篷上不再放东西,车箱里也只装上了原来的一半。押车把所有座椅靠背都放倒,这样,车箱里从头到尾都铺满了邮件。我们大声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座位了。但押车比我们精明,他说床比座位好,再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腹条。打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要什么座位。这懒人床无比舒服。结果,我们过了好几天舒心日子,躺在那张床上,读法规,翻字典,猜想那些神秘人物怎样出场。
押车说,到了下一站,他再派个看守来照看这些不受约束的邮件。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这时已曙光初现,我们伸开麻木的腿躺在邮包上,透过车窗注视着那广阔的未经开垦的草原,沉浸在一片凉丝丝的雾露之中,眺望着东方地平线上我们向往已久的景色。这时,这绝佳的享受,变成了心中憩静、惬意的狂喜。驿车跃马飞奔,微风撩起窗帘吹拂着衣衫,令人极为振奋;摇篮纵情地摇晃,马蹄得得,鞭儿清脆,加上车夫的“啊驾”声,构成了美妙的乐章;转动的大地,一闪而过的树木,默默地向我们致意,然后,又带着好奇,或是妒嫉,或是别的什么心情目送我们。躺在床上,悠闲地抽着烟,对比着眼下的欢乐与昔日城市生活的辛酸,我们觉得,世上只有一种绝对的幸福,而我们已经找到了。
早饭后,来到一个现在已经忘记名字的驿站。我们三人爬上去坐在车夫的后座上,让押车在我们的床上打个盹儿。不久,太阳晒得我昏然欲睡。我趴在车顶上,手抓住纤细的铁栏睡了约莫一个多小时,从这点,你可以想象那是一条多么无与伦比的路。马车颠簸时,睡着的人会本能地抓住栏杆,如果只是摇摇晃晃,就没有必要了。车夫和押车常在座位上睡上三四十分钟,而车却以每小时八到十英里的速度奔驰。我见他经常这样睡觉。这样并没有危险;马车颠簸时,一个睡觉的人会抓住铁栏杆。他们很劳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
不久,我们穿过了马里斯维尔,涉过了大蓝河和小沙河。前行一英里就进入内布拉斯加,再往前走一英里便来到大沙河——离圣约瑟夫已有一百八十英里。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第一次看见了一种叫“长耳大野兔”的动物,从堪萨斯到太平洋——在方圆两千英里的山区和沙漠上,它远近闻名。这种动物真是名符其实,它跟一般野兔的长相一样,只是个头大小不同,小的只有一般野兔的三分之一,大的可达一般野兔的两倍,长着和它的身材不相称的长腿,顶着两只反常的大耳朵,只有驴子才比得上。当它安静地坐着,思索它的罪孽或者以为平安无事,心不在焉的时候,它那神气的耳朵赫然耸立着;但是折断一根小树枝就会把它吓得要死,于是它便轻轻地耷拉下耳朵跑回家去了。一眨眼,你就只能看见它那伸直的灰色身躯“划过”低矮的山艾树,头直立,眼朝前,耳朵稍微后倾,给你指明它的去向,好象它身上架着一张三角帆。时而,它用那长腿令人吃惊地纵身一跳,凌空越过矮小的山艾树,创造的跳高纪录,马儿也得眼红。时而,它又来个优雅的“慢大步”,倾刻间便神秘地消失了。它会躲在山艾树丛后面缩成一团,蹲在那里一边仔细听着一边浑身发抖,当你走到离它还有两码的地方时,它又跑开了。如果你希望看到把它吓得屁滚尿流,只要对它开上一枪就行了。现在,它已经是亡命逃窜了,它把长耳朵平放在背上,每跃起来,身子挺得象把直尺,遥遥数里,不过举足之劳,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我们这群人使这畜牲(照押车后来的话说)“干得更卖力些”。秘书那支科尔特放了一枪;我的武器也开了火,几乎就在同时,老“亚伦”的全部弹膛也发出一阵破响,一点也不过份地说,那只长耳大野兔急得发了疯。它垂下耳朵,竖起尾巴,向旧金山跑去,那速度之快,只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它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能听见那嗖嗖的风声。
我是在哪里第一次见到“山艾树”的,现在已记不清了,但是既然我已多次提到它,不妨也描绘一番。这很容易办到,只要读者能想象出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橡树缩成了两英尺高的灌木,你就得到了山艾树的确切形象,它那粗糙的树皮,繁茂的枝叶,扭曲的躯干,一应俱全。在山区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我常去躺在地上,头钻进山艾树丛里,怡然自得地想象枝叶中的那些虫子是小人国的鸟儿,在那土堆附近浩浩荡荡地前进的蚂蚁是小人国的牛群和羊群,而我就是从布罗布丁纳格来的那个巨大的二流子,等待着捉一位小公民来吃。
在精巧微型的植物中,山艾树是庄严的森林之王。它的叶呈灰绿色,染绿了荒原和山地。气味就象家养的苏叶,用它的叶子泡制的茶,味道好象孩子们熟悉的苏叶茶。它是种坚毅非凡的植物,可以在深沙或不毛的岩缝中生根,植物界里,除了“鼠尾草”外没有别的植物愿在这里落脚。山艾树高达六至七英尺,遍布西部大平原和山区,直到加里福尼亚边界。在那数百英里的荒漠中,根本没有别的植物,只有山艾树和它的表亲“肉叶刺茎藜”,它们俩的长相极象,几乎毫无差别。在沙漠上,没有这种好客的山艾树,就不可能有篝火,也吃不上热腾腾的晚餐。它的茎干粗如小孩的手腕(大的可达到成人的手臂),扭曲的枝杈有茎干的一半粗细——它是优质、坚硬的木料,很像橡木。
当一群人扎下营来,第一件事就是砍山艾树,几分钟就可弄到一大堆备用,挖个坑,宽一英尺,长两英尺,深两英尺,把山艾树柴放进去,点起火来,直烧到满满一坑红彤彤的火炭,然后就可以造饭了。这种火没有烟,当然也就不会听到咒骂声。营火可以整夜不息,几乎不需要再加柴;这里便成为一个交际场所,围着火堆,连最不可思议的联想听起来也十分有道理,意味深长,极为有趣。
山艾树是优质的燃料,但作为蔬菜却是惊人的不及格。除了公驴和它那非法定的孩子骡子,谁也忍受不了它那气味,它们证明山艾树的营养价值一文不值,因为它们吃得下松节疤,无烟煤,铜锉渣,锡烟袋,旧瓶子或任何别的东西,只要顺口,吃完后便满足地走开,简直象享用了一顿山珍海味。骡子、驴子和骆驼的食欲,无论什么都可以暂时解馋,但什么也无法满足。在叙利亚的约旦河上游,有一次我正在搭帐篷的时候,一头骆驼弄到了我的外衣,它用批评的眼光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通,看它那感兴趣的模样好象要照样子再做一件似的。它这样盘算了一番之后,开始思索是否值得一吃。它用脚踏上去,用牙齿撕下一条袖子,嚼了又嚼,慢慢吞进去,同时不断地眨巴着眼睛,似乎它一辈子还没有尝过象外衣这样好吃的美味。而后,它咂了咂嘴又去撕另一条袖子。接着,它又吃下丝绒领子,满意地笑了笑,显然,它认为领子是外衣最可口的部分,再吞进去的是衣襟,还有雷管、咳嗽糖以及从君士坦丁堡带来的无花果软糖。这时我的新闻通讯稿件掉了出来——是为国内报纸写的信件手稿,它又尝了一下。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了,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它随随便便开的这个玩笑使它浑身发抖,直到抖松了牙齿;它感到越来越不行了,但仍以巨大的勇气,充满希望地忍着绞痛,到后来,它开始在那些文件上打滚。那些东酉,没有哪匹骆驼吞下去而不倒霉的。它不断抽搐,眼睛爆出,前腿直伸,大约十五秒钟,它就象木匠的镜头一样硬邦邦地倒地而死,其惨状难以尽述。我走过去从它嘴里扯出手稿,发现这头敏感的畜牲是被一篇报道闷死的。后来,我把这篇最委婉、最温和的真实报道提供给我深信不疑的公众。
在我转变话题以前,我要说的是,有时找得到五到六英尺高、枝叶匀称铺开的山艾树,但通常这种植物只有二到三英尺半高。
第四章
铺床——大字典的进攻——驿站上——显贵的车夫大人——奇特的前院——膳食供应——双像——传家宝——我们杰出的主人——“餐具和调料”——流放犯——饮料——丰盛的餐桌——主人大吃一惊——席间的礼仪——野性的墨西哥骡子——驿车和铁路
夕阳西下,夜寒袭来,我们开始铺床。我们翻起那些硬邦邦的信袋和装着印刷品的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它们凹凸不平是因为杂志,盒子和书籍的棱角),翻起来又放下去,使我们的床铺尽可能平坦些。我们还确实使环境有所改善,但它还是那样波浪起伏,如同一小块暴风雨袭击中的海面。接着,我们把原来放在邮包间那些奇形怪状的窟窿中的靴子找出来穿上,然后从拉手皮带上取下外衣、背心、裤子和厚厚的毛线衫——它们在皮带上摇摇摆摆晃荡了整整一天。我们把所有这些一齐套在身上,因为驿站上和马车里都没有女人,天气又热,早晨九点,我们就脱得只剩下内衣,图个舒服。现在,一切都弄好了,把那本大字典打发到一个让它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地方,水壶和手枪则安置在闭上眼也摸得到的地方。于是,我们抽了最后一袋烟,交换了最后一次呵欠,然后,把烟斗,烟叶和钱袋放进邮包间那些小巧的洞里,拉下四周的窗帘,照押车那生动的说法,把车箱弄得象“母牛肚皮里一样黑”,简直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最后,我们象蚕蛹一样,波成一团缩进毯子里,安稳地入睡了。
马车一停下来换马,我们就会醒来,还估计来到了什么地方——每次都猜对了——一两分钟以后,马车又载着我们继续前进。这时,我们来到了乡间,不时穿过一条小河。河岸高耸陡峭,每当马车俯冲下河去,又在对岸往上挣扎时,车内的人都给搅成了一团。下冲时,我们给堆在前头,身子几乎立起来,上爬时,又立刻把我们弹回后头,两脚朝天。我们手脚挥舞着,抵挡那些向我们劈头盖脸打来的邮包,骚动骤起,尘土飞扬,大家都来个喷嚏大合唱,三分之二的人都叽叽咕咕地抱怨,很不耐烦地说上句,“手肘别抵着我的胁骨呀!”——“别挤好不好?”或其他什么的。
每当我们从一头被扔向另一头时,那本大字典也来趁火打劫,它每一次飞过来,就有个人要遭殃。它飞过去“咬”破了秘书的手肘,飞过来击中了我的肚皮,再飞回去打得白米士先生鼻孔朝天,据他自己说,弄得他眼睛看得见鼻子。手枪和钱袋沉了下去,但烟袋、烟斗、烟丝和水壶却随着字典劈哩叭啦,摇摇摆摆地向我们发起进攻,烟丝撒进我们眼里,凉水泼到我们脊梁上,给字典助威。
尽管如此,总的说来,那还是个很惬意的夜晚。黑夜慢慢逝去。当透过窗帘的皱折和缝隙,看见寒冷的鱼肚白色的时候,我们满意地伸伸懒腰,打着哈欠,抖掉了茧壳,觉得已经睡了个够。不久,旭日东升,阳光温暖着大地,我们扒掉衣服,准备吃早饭。这个准备活动来得正是时候,五分钟以后,车夫那古怪的号音将回荡在荒凉的草原上,接着,就会看到远处的一两间低矮的茅屋。于是马车颠动的嘎嘎声,六匹马扬蹄的嗒嗒声,车夫那清脆的吆喝声,将闹得更欢,闹得更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驿站扑去。多么迷人啊——那往日的横越大陆驿车上的旅行哟!。
我们穿着内衣就跳下车去,车夫将一把缰绳甩在地上,满足地打了个哈欠,伸伸四肢,脱掉鹿皮手套,尊严高贵得叫人难以忍受——丝毫也不理会那五六个粗俗不堪的、半开化的驿站看守和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请安问好,卑躬屈膝的阿谀奉承和讨好卖乖的周到服务。他们敏捷地把马卸下,再从马厩里牵出新马换上。那时,在马车夫的眼里,驿站看守和马倌是呱呱叫的低级动物,很有用,世界上也少不得,但却不是他那种有身份的人值得一顾的。相反,在后者的心目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他们对他讲话时,温驯地接受他的傲慢的沉默,以为这是大伟人自然而得体的风度,而当他一开口,大家一齐品味他话语(车夫从来不恩赐某人一句话,但对马厩、马匹、周围的乡村以及下手马倌们却慷慨得要命);如果他肯滑稽地辱骂哪个马倌一顿,这个马倌就可以幸福一天了。每当马车开到驿站时,如果车夫肯用这种龌龊的字眼对他的听众开个玩笑——哪怕象山丘一样粗糙,荒唐,自相矛盾——这些贱人们也会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每当车夫要一盆水或一瓢水,或是要点个烟,他们就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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