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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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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走了大约一英里,他们看到了那个破落的大车店,是一处路边小站,能给驿车换马,旅客还可以住宿。正面是一间简陋的小酒馆,门面刷成红褐色,房前有两棵高大的栎树,屋后伸出一溜低矮的单屋顶厢房。在战前的日子里,通往铁路终端畜类市场的大路上,牲口络绎不绝,赶着猪、牛、鹅去贩卖的人都在此过夜,但那个时代仿佛失去的乐园,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摊在客店周围的畜栏基本空空如也,长满了豚草。
英曼和维西上前推门,发现是插住的,但能听到里面有人声。他们敲了敲门,门板的缝隙中出现了一只眼睛,然后门闩抬了起来。他们走进屋,一股湿衣服和脏头发混在一起的强烈臭味扑鼻而来,屋里阴暗潮湿,一扇窗户都没有,全靠壁炉照亮。他们的眼睛尚未适应黑暗,牧师已径自举步向前,脸上挂着微笑,好像是轻车熟路地来会老友一般。结果,立马就绊到一张矮凳,将一个老头撞倒在地。那人骂了句,***。屋内几张桌子旁边影影绰绰坐着些人,这时纷纷发出不平的抱怨声。英曼抓着维西的肩膀把他拖到自己身后,然后弯身扶起倒下的凳子,搀着老人站起来。
他们往里面走,找个位置坐下来。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们看见天棚一头有好几个洞,应该是最近烟囱起过火,烧出来的,还没补上。雨水自洞口灌入,紧贴着壁炉洒落而下,和屋外一样密集,被淋得精湿的旅客根本没法站在火边取暖,烘干身上的衣服。壁炉很大,几乎横贯一整面墙,让人想像必曾有过烈焰熊熊的往昔岁月,但现如今,你用一块鞍布就能把里面的火盖住。
未几,一个身材与彪形大汉不相上下的黑人妓女,从后面一间小屋里出来。她一手拎了只酒瓶,另一只手掐住五只威士忌酒杯,每个杯口里都插着一根粗壮的手指。英曼注意到,她右耳上方蓬乱的头发里插着一把剃刀,只露出红色的刀柄。女人的熊腰之上扎着一件皮围裙,一身黄褐色的土布衣裙,开口很低,扣子也没系好,呈现出巍峨的胸脯。当她从火光暗淡的壁炉前走过时,屋内每一个男人都转过头来,透过薄薄的裙子,去瞄那双大腿健硕的轮廓;裙摆刚好及膝,肌肉发达的小腿一览无余。她赤着脚,脚丫子很脏,皮肤黑得有如炉盖。她是个满漂亮的女人,至少那些偏爱大号东西的男人会这么想。她在屋内踱了几趟,偶尔给客人斟杯酒,最后来到英曼这一桌。她放下两个杯子,倒满酒,拉出一张椅子坐下,两腿劈叉,裙子一下缩到大腿上。英曼瞧见,在她的大腿内侧,有一条白色的刀疤,从膝盖向上,直到消失在皱缩成一团的裙子的阴影里。
——二位先生,她说道,同时拿眼睛打量他们,掂量着能否捞到什么油水。她张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和蓝色的牙床。牧师一口喝干杯中酒,把酒杯向她递过去,眼珠定在她乳房之间的巨缝上。她给杯子加满酒说:你叫什么名字,宝贝?
——维西,他说,所罗门。维西。牧师又喝干第二杯酒,眼睛一直盯着大峡谷不动窝。他好像在颤抖,已经一头栽到情欲的深沟里去了。
——好吧,所罗门。维西,她说,那么说说你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多,他说。
——嗯,够诚实,你看起来也不像。不过没关系。如果到后面跟老特尔迪呆上一会儿,你愿意出多少呢?
——我愿意出很多,维西说。他的语气诚恳已极。
——但你出不出得起,可还是个问题,她说。
——嘿,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特尔迪看着英曼。想一起来吗?她问。
——你们自己去吧,英曼说。
但没等他们离开,一个身穿脏兮兮的皮夹克、鞋后跟上的刺轮花啷啷做响的人,从房间另一头走过来,把一只手搭在特尔迪的肩上。他太阳穴上长着一个红色的粉瘤,看样子已经快醉了。英曼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看他有什么武器。只见他一边屁股上别着一支手枪,另一边则挂着把鞘刀,腰带的搭扣上,用皮绳系着一根自制的包皮金属棒。这人低头看着特尔迪说,过来,大块头,那边有几个爷们想跟你聊聊。说罢就拉她的肩膀。
——我这儿还有生意,她说。
那人看着维西咧嘴笑道:这个小家伙可管不了这事。
维西听到这话,站起身,从大衣下面掏出科尔特手枪,看架势是要瞄准对方的肚皮。但他的动作太慢太明显,等他把枪举起来,对方早已掏出手枪,伸直胳膊,枪口离维西的鼻子也就一个手指头的距离。
维西的手拿不稳了,枪管下垂,现在要是开枪的话,只能打中那人的脚。
——把那东西收起来,英曼说。
俩人同时转目望向英曼,这时特尔迪伸手一把将维西的枪夺了下来。
那人看着维西,噘起嘴唇。
——你这条吃屎的狗,他对特尔迪说,然后又看着维西说:她刚救了你一条小命,因为要是在你空手的时候杀了你,我就得吃官司。
维西没有针对任何一个人,自顾自地说:把我的枪还给我。
——该闭嘴了,英曼对维西说话,但眼睛却没离开那个长着粉瘤的人。
——恕难从命,那人说。
英曼没有吱声。
那人仍用枪指着维西的头,似乎不知道该怎样让这场较量收场。
——我看我只好拿它揍你一顿算了,他说着手枪在维西面前一晃。
——喂,英曼说。
那人看过来。勒马特左轮已经亮相,平放于桌上,英曼的手搭在上面。
英曼另一只手的食指一摇,示意那人走开。
那人眼睛盯住勒马特左轮,站了很久,他看得越久,英曼越显得沉静。最后那人将枪插回皮套,返身走开,骂骂咧咧地穿过房间,招呼起他那一伙人出门而去。
——把那给我,英曼对特尔迪说。她递过维西的手枪,英曼将其别在裤腰上。
——你是成心想把咱们俩的命都送掉,英曼对维西说。
——不见得,维西说,我们可是二对一呢。
——不,你错了,别指望我护着你。
——呵,可你刚刚就那么做了。
——还是一样,别指望我,也许下一次我就不管了。
维西咧嘴笑着说,我看不会。然后他们就起身离开了,维西的胳膊搂着特尔迪的腰——那里也不过比别处稍稍窄上一点而已。英曼将椅子向后挪到靠墙,以免有人从背后偷袭。他把空杯子朝一个系着围裙,看来像是酒保的人举了举。那人一见,便携了一只酒瓶过来。
——这壁炉可真不小,英曼说。
——夏天我们给它刷上白灰,在里面放个床架睡觉,没有比它更凉快的地方了,那人说道。
——哦,英曼说。
——要吃晚饭吗?
——是的。我已经连着在树林子里吃好几天了。
——过两个来钟头就好,那人说。
时间慢慢过去,店里又来了一些客人。一对老头子赶着一车农产品,要去附近的集镇出售;一个满头白发的货郎,推着一车杂货,有长柄平底煎锅、若干轴丝带、锡杯,以及许多吹制的棕色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鸦片酊和其他各种药酒。再加上其他几位旅客,杂七杂八凑到一张长桌上饮酒聊天。他们都对过去贩卖家禽、家畜的岁月恋恋不舍。一个人说:哎,我从这里赶过去的牛不知道有多少了。另一个人提起某次从这条路上押送一大群鸭和鹅,他说每隔几天,他们就得把鸭、鹅的脚探进滚烫的沥青里,然后再裹上沙子,省得它们在路上把自己的脚蹼磨掉了。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讲。
一直到吃晚饭,英曼都是一个人呆着,坐在房间不漏雨的那头,呷着棕色的酒。这酒据称是波旁威士忌,但除了有酒精味,再也尝不出跟波旁威士忌有任何共同之处。他没好气地看着房间对面壁炉中仅是空摆设的火苗。其他人经常朝他瞟一眼,神情中带着一些不安。他们的面孔是镜子,英曼能从中看到自己,在那些人的眼中,他分明就是一个可能无缘无故举枪杀人的家伙。
为在马厩上面的干草棚里过夜,英曼付了南方发行的五元纸钞。晚餐另付五元,等端上来一瞧,原来是不到半碗黑乎乎的炖兔肉和鸡肉,外加一块玉米饼。就算现在的钱再不值钱,这也实在是太贵了。
晚饭后,在天黑前最后的余光中,英曼背靠拴马桩站在牲口棚的门口,头顶是从酒馆房后伸出的木瓦雨达。大滴的雨水溅落在停车的院子和路上的泥浆里,北风冰凉。屋檐的椽子上挂着两盏灯,它们的光芒似乎被雨水冲淡,只照出地上的水坑。一切东西原本鲜亮和突出的部分,都被灯光捕捉到,在阴影衬托下变得更加分明,形成了阴郁的对比。雨水从雨达上连珠而落,英曼想起朗斯特里特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说过的话:北军络绎倒毙就像从屋檐流下的雨水。英曼在心里说:根本不像,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客栈使用的木材已经很旧,断面不再整齐光滑,即便在这么潮湿的天气里,英曼用手摸上去,仍有粉末一般的感觉。泥泞的过道对面,两匹马低头站在畜栏里,被雨淋得精湿。另一些比较幸运的,则站在过道这一侧的马厩中。但是这些马竟然会咬人,英曼正转头看它们的时候,那两个要去集市的老人之一从马厩旁走过,去自己的房间,被一匹棕黄色的母马生生地从他的上臂咬下核桃大小的一片肉来。
英曼就这么站着,目光迷离,看着外面渐渐变暗的景致。过了一会,他决定还是去睡觉,明天起个大早继续上路。他攀上梯子,进入草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一位室友,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货郎。其他的旅客都出钱买了客房的铺位。那人已经把手推车上的各色箱子袋子卸下来,全部带上草棚。英曼把自己的包裹往房檐下一扔,走过去背靠一堆干草坐下。房梁的长钉上挂着货郎从酒馆带上来的一盏油灯,英曼正好坐在它昏黄的光圈之外。
英曼看着货郎坐在摇曳的灯光下,脱去靴袜,他的脚跟和脚趾附近起了许多紧绷绷的血泡。他从一个皮袋子里拿出一根放血针。映着灯光,钢制的利器在黑暗中闪射出淡黄的光泽,像一根金钩。他把脚上的血泡全部挑破,用手指挤压,将里面粉红色的液体放尽,然后又把靴子穿上,嘴里说了声:唔……。他在裤子上抹抹手指头,站起身在草棚里一瘸一拐走了几个来回,极其轻柔小心。
——唔……,他又说了一遍。
——你跟我走得一样惨,英曼说。
——差不离。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表,看看表盘,曲起指节在上面敲了敲,放到耳朵上听了一阵儿。
——我以为已经很晚了,才六点,他说。
货郎把灯从钉子上摘下来,放到地板上,跟英曼一起在草堆上靠着。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雨滴敲打着头顶的木瓦,提醒他们有一个严实的屋顶和一堆干草,是件多么美好的事。那一圈柔和的黄光,给空荡的草棚平添几分温暖与舒适。灯光以外的一切,全都隐没在黑暗里,他们似乎置身于一个以光为墙的怡人小屋之中。可以听到下面马厩里的马在移动身体,它们的喷气声,还有一些人困顿的谈话声。
货郎又伸手去翻他的袋子,掏出了一个大白镴壶,他拔下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英曼。
——这是田纳西来的瓶装酒,他说。
英曼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入口有一股烟味和皮子味,还别有一番纯厚浓郁的滋味。
外面雨下得更大,黑夜里刮起了大风,在木瓦间呼啸,吹得板条格格做响,灯光在气流中跳动闪烁。暴风雨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他们四肢摊开躺在草堆上,在电光与雷鸣之中喝酒,讲着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的故事。
英曼了解到,他的名字叫奥德尔,在灯光下可以看出,尽管他的头发白得跟鹅毛一样,人却根本不老,岁数顶多比英曼稍大一点。
——我过的可不是舒坦日子,远远不是,奥德尔说,不过,也别看我现在的模样,就以为我一直这么潦倒。我生在有钱人家,按正当权利,我本应该即将继承佐治亚南部的一个棉花和蓝靛种植园。那可是一大笔财产。现在这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老了。说不定那个老混蛋已经死了呢。那一切都应该属于我,那么多的土地,用英亩算都嫌太麻烦,一边长10英里,另一边6 英里;还有那么多的黑奴,都找不到足够的活给他们干。这些都是我的。
——那你怎么不回家?英曼问。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占去了整个傍晚。当灯油燃尽后,货郎对着黑暗,继续诉说他那鲁莽而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是一个快乐的青年,家中的长子,所受的培养和教育都是为了将来能够继承种植园。问题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竟然叛经离道地爱上了一个黑女仆,一个叫露辛达的奴隶。他自称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过疯狂的程度,因为在每个人眼里,哪怕仅爱她一点点,都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那时她22岁,是一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皮肤的颜色不比鞣制过的鹿皮深多少,他说。她是一朵黄玫瑰。
使问题更形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刚娶了县里另一位大种植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似锦,远近的姑娘都随他挑。奥德尔相中的是一个娇柔体弱的姑娘,经常神经紧张头晕疲惫,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一下午。但她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美,奥德尔非她不娶。可是,婚礼之后,当他解下新娘的大蓬裙,眼前就几乎没剩下什么了。她是那么的瘦小纤细。他在妻子身上,没看到任何东西,可以锁住自己的心。
全家人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奥德尔、他新过门的小媳妇、他的父母、弟弟,还有一个姊妹。奥德尔要做的事不多,他父亲还没到那个愿意放开任何一点权力的年龄。并不是说父亲在管理田产方面有什么非他莫属的过人之处,他一生最不得了的业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后,成功地提高了口味,认为苦艾酒好过威士忌。
闲来无事,奥德尔花许多时间读司哥特的小说,天气冷的那几个月就去打猎,热的时候钓鱼,还对养马生出了兴趣。他觉得生活无聊已极。
露辛达是作为赌牌的筹码,被他父亲赢回来的。那次秋天猎熊,他父亲赢了五花八门许多东西,一个晚上的赌局,就有许多口猪、几家子奴隶、一匹鞍马、一窝捕鸟的猎犬,一支英国造的上好猎枪和露辛达在几人间易手。被从前的主人打发过来那天,她只带着一块方布,里面裹着她所有的东西,布包还没个南瓜大。
露辛达被派到厨房干活,奥德尔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他走进厨房,当即就爱上了她闪亮的黑发,她清秀的手、脚和足踝,锁骨处绷紧的皮肤。她光着脚,奥德尔对英曼说,他站在那里,向下看着她漂亮的小脚丫,恨不得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
此后的几个月,他经常坐在炉灶边的一把椅子里,手捧咖啡,痴痴地看着露辛达,直到房子里每个人都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天,父亲把他叫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的话说,把她随便带到哪间外屋,跟她干一回。
奥德尔吓了一跳。他是在恋爱,他解释说。
他的父亲笑了。我养了个傻瓜,他说。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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