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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毛水怪-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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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第二天,妖妖下了课之后,又在那条街的拐角那儿等我,我也照旧尾随她而去。她笑着问我:“你上哪儿呀?”我又编了个借口:“我上商场买东西,顺便上旧书店看看。你不想上旧书店看看吗?” 
  她二话没说,跟我一起钻进了旧书店。 
  哎,旧书店呀旧书店,我站在你的书架前,真好比马克·吐温站在了没有汽船的码头上!往日那些无穷无尽的好书哪儿去了呢?书架上净是些《南方来信》和《艳阳天》之类的是书。呵……欠!! 
  我想,我们在旧书店里如鱼得水的时候,,正是这些宝贝在新书店里撑场面的时候。现在这一流的书也退了下来,到旧书店里来争一席位置,可见…… 
  纯粹是为了怀旧,我们选了两本书:《铁流》和《毁灭》。我想起了童年时候的积习,顺手把兜里仅有的两毛钱掏给她。可是她一下就皱起眉头来,把我的手推开。后来大概是想起来这是童年时的习惯,朝我笑了笑,自己去交钱了。 
  出了书店,我们一起在街上走。她上车站,我在送她。奇怪的是我今天没有编个口实。她忽然对我说:“陈辉,记得我们一起买了多少书吗?二百五十八本!现在都存在我那儿呢。我算了算总价钱,一百二十一块七毛五。我们整整攒了一年半!不吃零食,游泳走着去,那是多大的毅力呀!对了对了,我应该把那些书给你拿来,你整整两年没看到那些书了。” 
  我说:“不用,都放在你那儿吧。”“为什么呢?”“你知道吗?到我手里几天就得丢光!这个来借一本,那个来借一本,谁也不还。” 
  那一天我们就没再说别的。我一直送她上汽车,她在汽车上还朝我挥手。 
  后来我就经常去送她,开始还找点借口,说是上大街买东西。后来渐渐地连借口也不找了。她每天都在那个拐角等我,然后就一起去汽车站。 
  我可以自豪的说,从初二到初三,两年一百零四个星期,不管刮风下雨,我总是要把她送到汽车站再回家。至于学校的活动,我是再也没参加过。 
  可是我们在路上谈些什么呢?哎呀,说起来都很不光彩。有时甚至什么也不说,就是默默地送她上了汽车,茫然地看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然后回家。 
  有一天我们在街上走,她忽然问我:“陈辉,你喜欢诗吗?” 
  那时我正读莱蒙托夫的诗选读得上瘾,就说:“啊,非常喜欢。”后来我们就经常谈诗。她喜欢普希金朴素的长诗,连童话诗都喜欢。可是我喜欢的是莱蒙托夫那种不朽的抒情短诗。我们甚至为了这两种诗的优劣争执起来。为了说服我,她给我背诵了青铜骑士的楔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是怎么念出:我爱你,彼得建造的大城……她不知不觉在离车站十几米的报亭边停住了,直到她把诗背完。 
  可是我也给她念了:《我爱这连绵不断的青山》和《遥远的星星是明亮的》。那一天我们很晚才分手。 
  有一天学校开大会,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那是五月间的事情。白天下了一场雨。可是晚上又很冷。没有风。结果是起了雨雾。天黑得很早。沿街楼房的窗户上喷着一团团白色的光。大街上,水银灯在在半天织起了冲天的白雾。人、汽车隐隐约约地出现和消失。我们走到十路汽车站旁。几盏昏暗的路灯下,人们就像在水底一样。我们无言地走着,妖妖忽然问我:“你看这个夜雾,我们怎么形容它呢?”我鬼使神差地做起诗来,并且马上念出来。要知道我过去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一点作诗的天分。 
  我说:“妖妖,你看那水银灯的灯光像什么?大团的蒲公英浮在街道的河流口,吞吐着柔软的针一样的光。”妖妖说:“好,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这昏吰的路灯呢?” 
  我抬头看看路灯,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蒙蒙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 
  我说:“我们好象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陈辉,你是诗人呢!”我说:“我是诗人?不错,当然我是诗人。” 
  “你怎么啦?我说真的呢!你很可以做一个不坏的诗人。你有真正的诗人气质!” 
  “你别拿我开心了。你倒可以做个诗人,真的!” 
  “我做不成。我是女的,要做也只能成个蓝袜子。哎呀,蓝袜子写的东西真可怕。” 
  “你什么时候看到过蓝袜子写的东西?” 
  “你怎么那么糊涂?我说蓝袜子,就是泛指那些没才能的女作家。比方说乔治·爱略特之流。女的要是没本事,写起东西来比之男的更是十倍的要不得。”“具体一点说呢?” 
  “空虚,就是空虚。陈辉,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你一定可以当个诗人!退一万步说,你也可以当个散文家。莱蒙托夫你不能比,你怎么也比田间强吧?高尔基你不能比,怎么也比杨朔、朱自清强吧?” 
  我叫了起来:“田间、朱自清、杨朔!!!妖妖,你叫我干什么?你干脆用钢笔尖扎死我吧!我要是站在阎王爷面前,他老爷子要我在作狗和杨朔一流作家中选一样,我一定毫不犹豫的选了作狗,哪怕作一只赖皮狗!” 
  妖妖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又笑,连连说:“我要笑死了,我活不了啦……哈哈,陈辉,你真有了不得的幽默感!哎呀,我得回家了不过你不要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你可以作个诗人!” 
  她走了。可是我心里像开了锅一样蒸汽腾腾,摸不着头脑。她多么坚决地相信自己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作个诗人?可是我实际上根本没当什么诗人。老王,你看我现在坐在你身旁,可怜的像个没毛的鹌鹑,心里痛苦。思想正在听样板戏,哪里谈得上什么诗人!” 
  我说:“老陈,你别不要脸了。你简直酸得像串青葡萄!” 
  你听着!你要是遇见过这种事,你就不会这么不是东西了。这以后,我就没有和妖妖独自在一起呆过了。我还能记得起她是什么样子吗?最后见到她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啊!我能记得起的!她是──她是瘦小的身材,消瘦的脸,眼睛真大啊。可爱的双眼皮,棕色的眼睛!对着我的时候这眼睛永远微笑而那么有光彩。光洁的小额头,孩子气的眉毛,既不太浓,也不太疏,长的那么恰好,稍微有点弯。端立的鼻子,坚决的小嘴,消瘦的小脸,那么秀气!柔软的棕色发辫。脖子也那么瘦:微微的动一下就可以看见肌肉在活动。小姑娘似的身材,少女的特征只能看出那么一点。喂,你的小手多瘦哇,你的手腕多细哇,我都不敢握你的手。你怎么光笑不说话?妖妖,我到处找你,找了你七年!我没忘记你!我真的一刻也不敢忘记你,妖妖!” 
  老陈站起来,歇斯底里朝前俯着身子,眼睛发直,好象瞎了一样,弄得过路人都在看他。我吓坏了,一把把他扯坐下来,咬着耳朵对他说:“你疯了!想进安定医院哪!” 
  老陈呆呆的坐了一会,然后茫然地擦了擦头上的汗。 
  “我刚才看见她了,就像七年前一样。我讲到哪儿了?” 
  “讲到她说你是个诗人,”对对,后来过了几天,就开始文化大革命了。后来就是大串联!我走遍了全国各地。逛了两年!我和着了魔一样!后来我回到北京,我又想起了妖妖。我想再和她见面,就回到学校。可是她再也没来过学校。我在学校里等了她一年!我不知道她家住在哪儿,我也没有地方去打听!后来我就去陕西了。 
  我在陕西非常苦闷!我渐渐开始想念她,非常非常想念她!我明白了,圣经里说亚当说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对,就是这么一回事!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是到哪里去找她? 
  后来我又回到北京,可是并不快乐。可是有一天,我在家里坐着,眼睛突然看见书架上有一本熟悉的书,精装的《雾海孤帆》。那是我童年读过的一本,虽然旧了,但是决不会认错的。老王,假如你真正爱过书的话,你就会明白,一本在你手中呆过很长时间的好书就像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样,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我和她在旧书店买的那一本!可是我记得它在妖妖那儿呀!我简直不能想象出它是在哪儿冒出来的。还认为是我记错了,我看起它,无心去看,但是翻了一翻,还想重温一个童年的旧梦。忽然里头翻出个纸条来,上面的话我一字不漏地记得:陈辉:我家住在建国路永安东里九楼431号,来找我吧。杨素瑶1969年4月7日那正是我到陕西去的第三天!我拿着书去问我妈,这书是谁送来的。我妈很没害臊的说:“是个大姑娘,长得可漂亮了。大概是两年前送来的吧。” 
  我骑上车子就跑!找到永安东里九楼的时候,我连上楼的力气都没有了。腿软得很。心跳得要命,好象得了心律过速。我敲了敲她家的门,有人来开门了!我想把她一把抱住,可是抱住了一个摇头晃脑的老太太。老太太可怕得要命!眼皮干枯,满头白发,还有摇头疯,活象一个鬼! 
  我问:“杨素瑶在家吗?”老太太一下愣住了:“你是谁?”“我,我是她的同学,我叫陈辉。” 
  “你是陈辉!进来吧,快进来。哎呀……(老太太哭了,没命地摇头)小瑶,小瑶已经死啦!” 
  我发了蒙,一切好象在九重雾里。我记得老太太哭哭啼啼地说她回老家去插队,有一次在海边游泳,游到深海就没回来。她哭着说:孩子,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呀!我为什么让她回老家呢?我为什么要让她到海边去呢?呜呜! 
  我听老太太告诉我,说妖妖在信中经常提到说:如果陈辉来找她就赶快写信告诉她。我陪老太太坐到天黑,也流了不少眼泪。这是平生唯一的一次!等到我离开她家的时候,在楼梯上又被一个姑娘拦住了。 
  她说:“你叫陈辉吧?”我木然答道:“是,我是陈辉。” 
  “我的邻居杨素瑶叫我把这封信交给你,可惜你来的太晚了。” 
  我到家拆开了这封信,这封信我也背得上来:陈辉:你好!我在北京等了你一年,可是你没有来。 
  你现在好吗?你还记得你童年的朋友吗?如果你有更亲密的朋友,我也没有理由埋怨你。你和我好好地说一声再见吧。我感谢你曾经送过我两千五百里路,就是你从学校到汽车站再回家的六百二十四个来回中走过的路。如果你还没有,请你到山东来找我吧。我是你永远不变的忠实的朋友杨素瑶。 
  我要去的地方是山东海阳县葫芦公社地瓜蛋子大队。 
  老陈讲到这里,掏出手绢擦擦眼睛。我深受感动。站起身来准备走了。可是老陈又叫住了我。他:“你上哪儿去?我还没讲完呢!。后来我和她又见了一面。” 
  “胡说!你又要用什么显魂之类的无稽之谈来骗我了吧?” 
  “你才是胡说!你这个笨蛋。这件事情你一定要怀疑不是真的,可是我愿用生命担保它的真实性。 
  要不是亲身经历过,我也不相信这是真的。你听着!” 
  他又继续讲下去。如果他刚才讲过的东西因为感情真挚使我相信有这么一回事的话,这一回老陈可就使我完全怀疑他的全部故事的真实性了。不是怀疑,他毫无疑问是在胡说!下面就是他讲的故事── 

  三、绿毛水怪 

  后来我在北京呆不下去了,也回了山东老家。至于老家嘛,简直没有什么可说的。闭塞得很,人也很无知。我所爱的是那个大海。我在海边一个公社当广播员兼电工。生活空虚透了,真像爱略特的小说!唯一的安慰是在海边上!海是一个永远不讨厌的朋友!你懂吗?也许是气势磅礴的朝岸边推涌,好象要把陆地吞下去;也许不尽是朝沙滩发出的浪,也许是死一样静,连一丝波纹也兴不起来。但是浩瀚无际,广大的蔚蓝色一片,直到和天空的蔚蓝联合在一起,却永远不会改!我看着它,我的朋友葬身大海,想着它多大呀,无穷无尽地大;多深哪,我经常假想站在海底看着头上茫茫的一片波浪,像银子一样。 
  我甚至有一点高兴,妖妖倒找到一个不错的葬身之所!我还有些非非之想,觉得她若有灵魂的话,在海底一定是幸福的了。 
  可是在海中远远的有一片礁石,退潮的时候就是黑黑的一大捧,你可以把它想象成很多东西,一片新大陆,圣海伦岛,之类之类。涨潮的时候就是可笑的一点点,好象在引诱你去那里领受大海的嬉戏。如果是夏天,我每天傍晚到大海里游泳,直到筋疲力尽时,就爬到那里去休息一下。真是个好地方!离岸足有三里地呢。在那里往前看,大海好象才真正把它宽广地显示给你…… 
  有一天傍晚时分我又来到了海滨。那一天海真像一面镜子!只有在沙滩尽边上,才有海水最不引人注意地在抽溅…… 
  我把衣服藏在一块石头底下,朝大海里走去。夕阳的余辉正在西边消逝,整个天空好象被红蓝铅笔各涂了一半。。海水浸到了我的腰际,心里又是一阵隐痛……你知道,我听说她死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是一件已经无法挽回的事情了。这种痛苦对于我已经转入了慢性期,偶尔发作一下。我朝大海扑去,游了起来。我朝着那丛礁石游,看着它渐渐大起来,我来了一阵矫健的自由式,直冲到那两片礁石上。你要知道那是一大片犬牙交错的怪石,其实在水下是其大无比的一块,足有二亩地大。 
  一个个小型的石峰耸出水面,高的有一人多高,矮的刚刚露出水面一点儿。在那些乱石之间水很浅,可是水底下非常的崎岖不平。我想,若千万年前,这里大概是一个石头的孤岛,后来被波涛的威力所摧平。 
  我爬到最高的一块礁石上。这一块礁石约有两米高,形状是酷似一颗巨大的臼齿。我就躺在凹槽里,听着海水在这片礁石之间的轰鸣。天渐渐暗下来。我从礁石后面看去!黑暗首先在波浪间出现。海水有点发黑了。 
  “该回去了。不然就要看不见岸了。”我在心里请清楚楚地说。找不着岸,那可就糟了。只有等着星星出来才敢往回游,要是天气变坏,就得在石头上过一夜,非把我冷出病来不可!我可没那么大瘾! 
  我站起身来,眼睛无意间朝礁石中一扫:嗬,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看见,在礁石中间,有一个好像人的东西在朝一块礁石上爬! 
  我一下把身子蹲下,从石头后面小心地看去,那个怪物背对着我。它全身墨绿,就像深潭里的青苔,南方的水蚂蝗,在动物身上这是最让人憎恶的颜色了。可是它又非常地像一个人,宽阔的背部,发达的肌肉和人一般无异。我可以认为它是一个绿种人,但是它又比人多了一样东西,就其形状来讲,就和蝙蝠的翅膀是一样的,只是有一米多长,也是墨绿色的,完全展开了,紧紧地附在岩石上。蝙蝠的翅膀靠趾骨来支撑。在这怪物的翅膀中,也长了根趾骨,也有个爪子伸出薄膜之外紧紧地抓住岩石。 
  它用爪子抓住岩石,加上一只手的帮助,缓缓地朝上爬,而一只手抓着一杆三箘叉,齿锋锐利,闪闪有光,无疑是一件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个怪物有人间兵器而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好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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