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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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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禄马 
财官福聚之气,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 
矣。若无冲无合无刑,谓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 
 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为真空亡。又云:响之有声,莫非虚 
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虚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 
大应之器。月、日、月时三位俱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若值 
两位,虽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时上见,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遇 
华盖,决主少子。日上见,多庶出,或妻妾间离遇偶合则多淫 
荡。 
      古歌云:“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饶君十步 
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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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110· 

      又云:“建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学老无成;若逢马贵来 
相救,纵得官时又复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 
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以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 
戊午见丁丑,庚申见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后两号天中,见合长生旺不凶;加临冲克兼 
刑禄,官职升腾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 
时,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为贵格,是火虚有焰也。 
      又云:“印绶之星中见空,顺临墓库福重重;若还夹贵归 
元位,带煞须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时,虽空, 
却与癸酉作六合,又墓库夹贵,所以入格,是水空则流也。 
      经云:“金空则响,火空则明,水空则清,木空则折,土 
空则崩。”此之谓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运刑冲,反为虚煞;士人遇之, 
飞声走誉。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运,作当路; 
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若 
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进,不可以济, 
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时见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时中,申酉上见 
壬癸,故甲己见申酉,乙庚见午未,丙辛见辰巳,丁壬见寅卯, 
戊癸见戌亥,此二时上俱遇壬癸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见不 
吉,凡出入、求财、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 
 内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 
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 
之正犯。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若带得, 
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三处重遇,瞬息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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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谓此也。 
       《洞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巳午,乙庚寅卯,丙辛 
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乡,主贫。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 
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见戌,庚辛子,壬癸 
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 

                                 ○论元辰 

      元辰者,别而不合之名。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 
无所申;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 
故谓之元辰。是以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 
冲后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乙 
丑生男,与乙未对冲,即甲午为正。余干午未半之。所以为凶 
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煞在右,右鼓则风煞在左,故阴阳 
男女,取冲前冲后不同。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 
不得宁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难。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 
运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 
扶持,不免祸福倚伏,尤忌先吉后凶,临旺之后、欲出未出之 
际,凶祸尤的。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 
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脚强硬,声音沉浊。生旺则落魄大度, 
不别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 
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败坎坷,贪饮好情,甘习下流。与官 
符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煞,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空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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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妇人得之,声雄性浊,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 
礼法,一生多灾,虽生子,拗而不孝。常术《鼠忌羊头歌》未 
分男女,不足凭也。《珞录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开以元 
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换遇者,尤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 
论。《洞玄经》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广信集》 
取巫□伎参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 
乙丑、壬午,二命岂不犯元辰。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 
煞即得君主横升拔,林开一偏之见也。”徐子平云:“元辰者, 
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人生岁月日 
时原有七煞,已为所害之辰,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 
重,元无则轻。然元辰一煞,与亡劫、羊刃、空亡同类观。” 
  《珞录子·消息赋·自见雪心赋》云:“元辰水去,亦指神 
煞之名。”是古人之说是也。 

                              ○论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夫子、午之数各九,卯、酉各 
六,总为三十。自子顺行,极三十而见巳,是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总二十有二,自子顺行,极二十二而 
见酉,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总二十有六,自 
子顺行,极二十六数而见丑,是为四季之正煞。是起于数者然 
也,凡神煞,皆起于数,与禄马同类。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 
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 
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临官之火,金气临克, 
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酉者,金旺之地,煞物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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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流血之灾,故曰 
破碎。丑乃金之库墓,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 
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其神生 
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须 
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 
刀。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煞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 
羊刃并,则流心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 
吉神相救,入贵格则无害;入贱格,再值一切凶神,则愈凶。 
又曰;金生处,主大风瘫痪之疾;金旺处,主水蛊毒药之病; 
金墓处,主克子恶死之忧。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持兵权。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岁逢之,亦主孝服哭声, 
盗贼侵扰,口舌破耗。小儿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 
破绽之象。经云:“谬戾无过于刑害。有时而吉;乖违莫甚于 
冲破,未必皆凶。”此之谓也。 

                                 ○论灾煞 

      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 
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巳 
酉丑在酉,卯却去冲;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是灾煞也。此 
煞主血光横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 
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 
星、印绶生旺处为佳。《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 
为祥。”正谓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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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六厄 

      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居马前一辰,劫后二辰,死而不生 
谓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 
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为厄。若 
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 
  《壶中子》云:“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 

                                 ○论勾绞 

      勾者,牵连之义;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冲,亦犹 
亡劫。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一三辰为绞;阴男阳女, 
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假令甲子阳命人,卯为勾,酉 
为绞;乙丑阴命人,辰为绞,戌为勾之例。古歌云:“爪牙煞 
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临;夹煞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伤其 
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并,则凶。牛马犬畜等伤亦是,不独 
虎狼也。不克身与福同宫者不用。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 
克煞,多心路计巧,主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地诛戮。煞 
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小人逢之,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 
 口舌刑狱等事。又云:值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轻。又云: 
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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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孤辰寡宿 

      先贤有云:老而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曰孤,此其义也。辰 
谓星辰,宿谓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则孤寡如是。 
如亥子丑逐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 
又过角为孤,退角为寡。其余三方皆依此推。乃阴阳惆怅之义。 
且夫寅为春始,辰为春末,巳为夏始,未为夏末,申为秋始, 
戌为秋末,亥为冬始,丑为冬末,皆阴阳支离之神,四时代谢 
之方。《三车》云: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夫,我克 
者为妻。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 
也;用火为妻,火墓为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 
用木为母,木绝在申;用水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属东方木 
位,木用水为母,水绝在巳;用金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绝 
为孤辰,夫墓、妻墓为寡宿,其义尤切。《珞录子》云:“ 
骨肉中道分离,孤寡犹嫌于隔角。”《玉门集》云:“寅申巳 
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进者为阳,不利父;退者为阴,不利 
母。”又云:“在阳宫妨父,在阴宫妨母。如寅卯辰人,巳为 
孤,丑为寡,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男女生命见之, 
虽亲生儿女,多不和顺。”王氏云:“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 
孤辰,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 
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寅丑互 
为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犹之角也。 
       《烛神经》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 
不利六亲。生旺稍可,死绝尤甚。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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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无倚;丧吊并,父母相继而亡。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 
伶仃,单寒不利。入贵格,赘婿妇家;入贱格,移流未免。” 
  《鬼谷遗文》云:“连属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 
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虽犯孤寡,不以孤寡论。”《广录》云 
:“井栏斜冲,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栏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 
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煞,主不令终。《珞录子》云: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 
于寡宿。”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 
宿为重。 

                              ○论天罗地网 

      罗网之说,其义甚明。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 
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 
之终也。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罗网,此春义也。 
  《壶中子》云:“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 
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 
蛇混杂。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 
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 
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女命则 
不妨,惟男命则滞龃龉龆,妨祖克妻。戌人得亥,轻;亥人得 
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 
:“龙蛇混杂,常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 
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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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煞相 
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行运至此,亦如之。假如戌年戎月 
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 
生时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时戌日,交互 
见之,谓之重犯。则灾不能歇。地网如上说。若天罗地网重并, 
为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 
安。”如甲辰命见甲戌,申戌命见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 
罗网中言之也。 

                              ○论十恶大败 

      十恶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 
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六甲旬中十个 
 日值禄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甲 
辰旬以寅卯为空亡。壬申者,壬以亥为禄,甲子旬以亥为空亡。 
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况犯者未必皆凶, 
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 
       《元白经》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 
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乙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 
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乙丑日,甲戌年见庚 
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 
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无禄为忌,余悉无妨。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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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论诸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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