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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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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弄不清她是真是假,便叹口气,拿过了磁带:“好吧,多谢了,改天请你喝咖啡。”
“你也算是历尽沧桑了,居然还这么纯情。你那个小清,运气可真不错啊!”顾红的眼睛在太阳下眯起来,打量着我。
自从公司推出新制度后,顾红就不再穿牛仔装了,每天一身职业套裙。穿了套裙,她人显得挺拔。长发飘逸,额头饱满,充满了朝气。
我看看她,说了一句:“你是越来越漂亮了。”
顾红哼了一声:“男人,浅薄动物。你就不能夸点儿别的?”
是啊,小清一去不回,我不可能不郁闷。生活完全乱了,每天只是对付着过日子。终于,有一天顾红从楼下取报纸回来,交给我一封电报:“你的,长沙妹妹来的。”
我拆开一看,只寥寥数字:
因事拖住,勿念。详见信。
我揣起了电报,晚上回到宿舍,在台灯底下反复地看。“因事”,因什么事?无从揣测。郁闷更像是石头了,在心里越压越重。
四天之后,小清的信到了。信纸上,女孩子的钢笔字,幼稚而秀气。
早就收到了你的电报,我其实也是归心似箭。原来想得多好,我们都早点儿回深圳,上班前,就能有两三天呆在一起了。我们认识都半年了,还从没在一块儿呆过一整天呢。但是,我却走不了。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哪天能回去。
我这次回家,是要转关系、调户口。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多了,人事部刚给我原来的厂子发了商调函。可是这边的厂子不放人,回到家,就要活动关系,要去求人,要花钱。攒了一年的钱都花掉了,没给父母留下一点儿。想想他们当初供我上大学,老两口连肉都舍不得吃,我心里难受。但是,没办法。哪个门坎都要花钱,书记、厂长、厂办主任、人事科长,工业局人事处、户籍科。不办这事,我都不晓得,能管到我的人,会有那么多。
春节一直就在跑这件事,一点儿过节的心情都没有。
这一段长沙好冷,零下四五度,从深圳回来不习惯,冷死了。得了感冒没注意,严重了,差点昏倒。打了针,后来好多了。现在天天吃中药,满屋子熬药的味儿,难闻死了。
唉,不说了,本来不想说,怕你担心。但是一写就写出来了。
我是去年这时候去的深圳,刚到蛇口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紫荆花开得那么好。现在,蛇口的紫荆花又该开了吧?你自己去海边了吗?每天是怎么过的?烟还是抽得那么凶吗?你要注意啦。
我们现在的关系,我不想多讲了,你一定要保重啊。我虽然知道,幸福要靠自己,不能幻想别人能给你幸福。但是,一想到你,还是觉得亲。我们的将来,也许能很好吧?大概我应该给观音娘娘多烧几柱香,让她老人家保佑我们才对吧?——开个玩笑了,还是我们一块儿努力吧。
我本来想,就这么一个人先轻轻松松过几年。哪知道,你就这么闯进来了……唉!没办法的事。认识你的那天晚上,你要是一开始不那么沉默寡言,我对你就不会有一点儿兴趣。你越是不想说话,我就越想听你说话。冥冥中,这难道是缘分吗?
我的好多同事和朋友,他们的婚姻恋爱不幸福,很失败,弄得我信心也不是很足。但是,我始终相信,人世间肯定有一种美好而纯洁的感情。只是,我们要找到它。
我的意思,你明白吗?我们都不要太急。先保持现在这样,就很好。
想念蛇口,也想念你。我定不下来回程的日期,所以,你不用给我回信也可。说不定哪天,我会突然出现,给你一个惊喜。
好了,就写到这儿吧。时间已经很晚了,爸妈都睡了,外面还在下雨,好冷。我想你!
第二部分
千金散尽还复来
在办公室,我无法把这封信读完。我怕眼泪夺眶而出。我的小清啊,如果你再来这样一封信的话,我就会不顾一切跑到长沙去。风寒雨冷,有我来温暖你!人世坎坷,也许我终究混不出头来,但只要有你,我别无所求。宝安告别的一幕,想起来就让人心酸。我只想生生世世和一个我所爱的人在一起,但为什么老是在告别?
晚上下班,我没有回宿舍,而是来到了办公室。晚上的办公室,没有中央空调,有点儿闷。整座大楼寂然无声。我打开所有的顶灯,坐下来,把小清的信看了又看。
看罢起身,推开了铝合金窗。早春的湿空气扑面而来。从楼上望下去,海湾上有长长的一串边境警戒灯,游蛇一样漂在海面。温暖的夜里,似乎能闻到花香。我感觉,小清离我并不远,她就在这夜色中的某处,眼睛像那些灯在闪亮。她的衬衫上,有香皂的气息;垂在她额前的头发,刺痒了我的脸。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就在这样的夜色中跋涉,没有可以依恃的东西,担负着过重的责任,正向我投来求援的目光……
我向那茫茫夜色伸出双臂,在苦苦等待,等待长夜过去。此情此景中的我,有如囚中之兽。
小清在信中说到的紫荆花,在这个季节,早就火一样开了满树。太阳比冬天明亮多了,亚热带吸足了春雨,到处生机勃发。
周一鸣不再窝在宿舍里“猫冬”了,他参加了培训中心的英语强化班,晚上很晚才回来。我无所事事,只能去怀民家玩。
当时怀民家有两个常客,我经常遇到。慢慢地,跟他们也成了好朋友。
这两个人,一个是漂亮美眉,叫夏雪;另一个是公司老总,叫高磊。他们两人在后来与我的关系,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他们各自的命运,曾给过我震撼,也深深影响过我——这些,当然都是后话。
夏雪很文静,我们闲扯时,她就煮咖啡,光听不说话。她是那种不会伤害人的小动物,大家对她都很呵护。怀民的太太小白,好像也不吃醋——没有吃醋的理由。夏雪真是太脆弱了,眉目间总有一种宗教徒式的纯净。高磊就正相反,到哪儿都咄咄逼人。他是个小广告公司的老板,雇了几个美工,到处揽活儿的那种。其形象很别致,留长发,扎马尾辫,穿顶级名牌,戴钻戒,老板不老板,艺术家不艺术家,又俗又雅。一张口,就要惊世骇俗。
这两人,是怀民过去在白领读书会认识的,读书会没有坚持下来,他们的友谊却保持至今。
第一次见到高磊时,他起身与我握手,说:“久仰久仰。你是文人,对文人,我历来尊重。但九儒十丐,确实是没什么用。现在好了,你要当儒商了。怎么样?原始积累差不多了吧?”
我说:“哪里,混饭吃而已。打工一族,就是不吃不喝,发财也难。”
“这么低调可不行。”高磊摆摆手,钻戒一闪一闪。“别看现在你我都是漂一族,将来的社会中坚,就是我们。”
我感到惊讶:“你当然可以,我怎么可能?”
高磊拉我坐下:“我来给你讲这个道理。这年头,凭什么成功?智慧!想过没有?身无分文,怎么赚第一桶金?”
我摇头说:“我脑筋没少动,但是除了打工,干不了别的。”
“思路不对嘛。”
高磊说,人分两类,奸人和傻人。现在的奸人都努着劲儿在赚傻人的钱,傻人的钱已经不多了。要想高人一筹,就要会赚奸人的钱。奸与傻,其实是相对的。你站高一个层次,所有的奸人,又通通都是傻人了。
我听得发呆,算是大开了眼界。
他不仅谙熟规则,还能巧妙地颠覆规则。就像开飞机,他已经把飞机翻了个身,乘客们大头朝下,但仍不觉得异常。他是真正的人中豪杰。大多数的人,都是蚂蚁型的人生观。民工也好,白领也好,资本家也好,不过都是一点点地赚钱。盖房子、置别墅,买单车、购宝马,打野鸡、包明星,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都是一点点积累。人一死,撒手而去,灰飞烟灭。而且还可能不用等到死,就倾家荡产、戴绿帽子。高磊则不是这样,生活是他的游戏场,赢是一定要赢的,但赢不是目的,赢的过程中有快感,这才是目的。“千金散尽还复来”,聚聚散散,这就是快乐。
他是名人之后,但认真的从血统上说,却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应该说,是他那名人爷爷的儿子,也就是他爸爸,从医院产房抱来的螟蛉子,这就算名人的孙子了。他长大了以后,明白了身世,曾感到过沮丧。但到了80年代,名人安安稳稳地入了土,名人的价值却在不断看涨。高磊有一天豁然开朗:血统正不正,根本不是问题。从小在名门里吃喝拉撒,这就是资本,不用白不用。从此,与人交往,言必称“我祖父”。人家当然要问:“请问老人家是……”他便朗声道:“高某某。”人家立刻肃然起敬:“高老?文化名人啊,小时候看他的书长大的。像,像啊!”接下来再谈事,就一帆风顺了。
第二部分
宁肯当文盲,也不可读琼瑶
高磊也就此看清了中国人骨子里的俗。他心想,当初产房护士要是稍一走神儿,抱了个别的弃婴给他爹,现在自己还说不定在哪儿捡破烂呢!这就是命。所以做人,干嘛那么认真呢?
在怀民家里,高磊的灯下夜话,照亮了我心中的黑暗。人世有了另外的样子,成败也有了另外的标准。
高磊见我有了开窍的意思,朗声大笑说:“书生啊,读万卷书,不如骗一次人。你骗了人一次,就会知道,骗人是何等容易。坐怀不乱,是好道德,但是很难,又很痛苦。很难又很痛苦的事情,做它干什么?骗人,很容易,又很快乐,为什么不去做呢?”
我在理解上还是有障碍:“我干嘛要骗人?”
高磊说:“很简单,把你那个正人君子的思想给毁掉,重建。做到这一点,你就离富有不远了。”
怀民对高磊的论调,在读书会时就听得多了,犹如东风过耳,不大在意。我则闻所未闻,每每要琢磨一番。慢慢的,我和高,就成了莫逆之交。
初识高磊时,他还是个小老板,无房无车,在草莽中闯荡,但气质已很不凡。他是钻石王老五,在荔园租了一套房,不请保姆,自己动手做家务。我开始与他交往后,常去他家。
高磊的住处,简而不陋,不是我这种穷酸单身汉能比的。家电齐全自不必说,最引人注目的是小摆设。各大洲的工艺品都有,决不是商场里卖的大路货,而是真正独门的民族工艺。屋子里从不拉开窗帘,不见一丝阳光。一个豪华的音响,声音开得很低,放着“酷爵士”,潺潺流水样的小号在屋内四处漫开,品位立见。我去,他就现磨咖啡豆,煮来招待我,比现行的小资先酷了15年。
在他幽凉的客厅里,我们相对而坐,深陷在皮沙发里,喝西德产的“蓝山”极品。这样的咖啡聊天,令我受益匪浅。我来深圳之前,自以为是曾经沧海,到深圳后,才知自己不过土鳖一只。刚到公司时,曾奉老板之命,去送一位香港的年轻女客商出境,走到罗湖联检大楼门前,被一个农村出身的淳朴武警果断拦住:“先生太太,送客止步。”香港女客商有些恼:“同志哥呀,香港人也不让进?”武警看看她,又看看我,说:“他也是吗?不可能吧?”女港客恨铁不成钢地瞟我一眼,不再理论,接过我帮她提的箱子,说声拜拜,健步而去。武警看也不看我一眼,仍屹立如松。自那次挫折以后,我知道自己素养还差。所以,高磊就成了我最好的辅导老师。
高磊教会我喝咖啡,启蒙我进入了小资的初级阶段:“中国人开放了,不喝茶了,喝咖啡。可那喝的是什么咖啡?速溶的。把脸丢到全世界!喝咖啡,要现磨,首推蓝山,次哥仑比亚,再次印尼。你是文人,我这样比方你就懂:雀巢,是咖啡中的琼瑶;蓝山,是咖啡中的卡夫卡!宁肯当文盲,也不可读琼瑶。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同样道理。”
我开初不以为然:“你讲的,不过是物质生活,哪里有这么多讲究?白菜是吃,龙虾也是吃,怎么会就到了卡夫卡的高度?”
“书生,你不懂了。追求精神,为的什么?舒畅。没有物质,你舒畅个屁!”
“算了,我跟你没法对话。精神之乐,跟你也讲不清楚。我有我的口味,遨游书山,就是其乐无穷。只是现在,没有条件了。”
“还不是的,为甚没有条件?因为人民币不支持你。所以,什么是高于物质的精神?就是这个币。几张纸,凝聚了人类的最高享受,拿了它,愿干什么干什么,连自由都含在里边了。懂吗?自由!”
高磊的话,令我愕然。颠覆,在他那里,几乎是弹指间就告完成。在此之前,我读了千言万语,却从未想过,真理原本是不可能由征服不了现实的人说出来的。所谓真理,就是现实。现实是什么样,真理就是什么样。
经过高磊的熏陶,我进步神速,懂得了物质的重要性,不再马马虎虎过日子了。舒适的生活,的确能重塑一个人的灵魂。我们公司的知识分子,向来是瞧不起香港人那种浅薄的,我发现,香港人的脸上却没有凶狠和愁苦。仅这一点,就很令人羡慕。面容为心灵之窗,我可以想像到物质给香港人带来了什么好处。
说起来,我也算名人之后,秉赋优异,接受先进文化很快。旬日之间,整个风格就大变,不知者还以为我是高干子弟。一身的行头,很是耀人眼目。银灰西装,箭牌衬衫,配上绿领带(为牢记失妻之痛)。皮带、皮鞋、皮夹子,“三皮”一样也不马虎。老板见了,大为欣赏:“好!歪瑞!我公司要的就是这种气派。”接着,又赐了我一个英文名,“你往后就叫皮特儿吧!密斯特皮特儿。”
每次那香港女客过来,还是我负责从罗湖接送。这回再进联检大楼,站岗的农村小武警和我,就谁也不看谁了。那香港女客本来就有点儿喜欢我,见我忽然光鲜了不少,一个劲儿的夸:“靓仔啊!”。送她过关时,我帮她提着箱子,衣冠楚楚,昂然而入,俨然“国”字号大公司的年轻老总,把那些大厅里的香港佬都衬成了土鳖。女客感到很有面子,与我一路谈笑甚欢,一直到通道入口,方才依依不舍,说声“母乖”,接过箱子,扔一个媚眼儿,挥手而去。
第二部分
从吸血者的身上吸血
在等待小清的日子里,与高磊这样的交往,不仅减缓了我的郁闷,而且改变了我的格调。我初闯商海,总想找一个楷模来效仿。我们的老板显然不是理想人物。他空手套白狼的那些招数,我也没有胆量去学。于是,就只有反复揣摩高磊。
他一个人住,屋子宽敞,却是有金屋而不藏娇。我在他那儿,从来没见过女人,连一件女人用品也没有。我曾疑心他是同性恋者,但又毫无迹象,因为通常他还是比较喜欢聊聊女人。我想不通,这家伙张开大口,准备要吞下所有的幸福生活,莫不成却独独是个性无能者?
有一天,我去他那里,单刀直入,问他:“不见你抠女,不会是要省钱吧?”
高磊瞟我一眼,关了电视机,慢吞吞地说:“老夫子对这有兴趣?说来话长哟。”
我强忍住笑,说:“你不会对女人没感觉吧。莫非是曾经很受伤?也戴过绿帽儿?”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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